又不是什么很隆重的大型活动,他也不是经纪公司的直接boss,就算赞助了活动,他那么忙还一个人来看现场……怎么看都有些刻意啊?
“你不要误会,我不是为了帮你。钟允他们到韩国受训是我拍的板,花了那么多钱,当然要验收一下成果。刚才我不是告诉你了,这是他们第一次三队同台演出,我总要看看是不是值得投资第四期招募。”
“啊,还有第四期?”迟迟要吐血。
粉丝经济真了不起,粉丝们也很了不起,像她现在就已经分不出谁是谁了,再继续招募,她只能是继续抓瞎。
“时间差不多了。”魏绍远抬手看了看表,“我们过去吧。”
他叫服务生来埋单,拿着账单问迟迟:“你还有什么想吃的吗?不如打包一份,凑个整数。”
她想了想:“要不打包一份芒果班戟吧?既然你说是特色,味道应该不错。”
“抱歉,我们店里今天芒果卖完了,只剩草莓和榴莲味的。我们的榴莲班戟用的是猫山王榴莲,也很受欢迎的,要不要试试呢?”
“这样啊……那就草莓和榴莲的各来一份吧。”
“好的,稍等”
服务生去加单了,魏绍远说:“你会吃榴莲?我还以为女生都很排斥这个味道。”
“我不爱吃,不过也能接受就是了。”迟迟笑笑,“不过这个我是打算打包给钟允吃的,我看他们表演消耗也挺大的,这会儿应该饿了,正好当宵夜。”
“你又怎么知道他爱吃榴莲?”
“我不知道啊,不是还有一份草莓的吗?他可以选,不想吃的那份我来吃好了。”
魏绍远拧眉,脸色沉了沉,她忙说:“抱歉啊,我不该这样借花献佛的,我来埋单吧。”
爱慕虚荣固然不对,但她也不想让他认为她是连这点小便宜都要占的人。
魏绍远看着她掏出钱包来,凉凉地说:“他们有二十五个人,你就买一个人的夜宵吗?”
迟迟僵住:啥意思,难道要买二十五份吗?
她摸着自己干瘪的钱包,真真囊中羞涩,实在充不起土豪。
“可我看那些粉丝给爱豆送吃的送礼物,都是一份吧……”
“那是粉丝,你不是作为钟允的朋友出现的吗?要买宵夜,只带他那一份,那他在那么多人面前是吃还是不吃?”
说的好有道理,这一点她还真没想到。可是20块一份的甜品,来25份就是500块了,她实在没有这么多钱。
为难就对了,要么买25份,要么就一份都别买了,这就是他给的选择。魏绍远笃定地坐在对面,状似安慰她:“没关系,他们这些艺人要控制体重不发胖,饮食都有严格控制,你买了宵夜他们也未必能吃。”
他埋了单,把刚做好打包的两份班戟递给她:“这个你自己留着吃,我不习惯让女生埋单,所以你不用觉得不好意思。”
第十三章
他们回到艺术中心,在侧门等钟允他们出来。迟迟挤进围在门口的粉丝群里,举高双手拿手机拍照。
她从来没到现场追过星,这样的体验也算新奇。NH25这个组合现在或许是还不够红,粉丝数量没那么多,她正好记录下来,将来万一他们红了,可以做个对比,小说里也可以有类似的冲突体现。
魏绍远是让她到车上等的,据说钟允的保姆车就停在他旁边,他们离开的话他不可能不知道。可迟迟觉得那样就没意义了,她宁可吹着冷风在外面等钟允出来,体会下做粉丝的感受。
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她就跟旁边的真粉聊上了。
魏绍远坐在车里远远地看着她。这时候的她又显出几分活泼和圆滑来,很快跟人打成一片。
她好像只有在事情跟她要写的小说有关的情况下才这样豁得出去,更多的时间里她是蜷缩在自己蜗牛壳中的软体动物,又脆弱,又心软。
她以前也写小说,改essay改得不耐烦时就向他抱怨英语的文法太难了,从句套从句,不如中文词句多变和随性。他就教她写得简单一点,不要拘泥于形式。
恍如隔世,不知道那些过往,她还记不记得。
演出的演员已经走了大部分,NH25里另外两队人马也已经离开了,钟允他们这第一期的队员因为粉丝最多反而留到最后,想等外面人走得差不多了再出来。
夜越深,气温越低,江迟迟一边跟旁边的粉丝聊天一边抖抖索索往手上呵气。
魏绍远打电话给钟允:“要耍大牌到什么时候,差不多可以出来了。”
“马上。”
他挂了电话,甩上车门走过去。
迟迟跺了跺脚,一回身就撞到魏绍远身上,看到他一脸不高兴。
“呃,你怎么不在车上等着了?他们应该快出来了。”
“出来你认得人吗?”他刚看她在这儿站了半天,NH25团体的人每出来一个她都盯着人家看好久,就怕认不出钟允来。
“没关系啊,有人帮我的。”她指了指旁边抱着礼物和灯牌的真粉,笑得傻乎乎的。
魏绍远看到她手里拎着的外卖袋子:“你怎么还拎着这个?”
“噢,刚才忘记放你车上了,不要紧,拎着也不重。”
魏绍远脸色更难看了,拉起她的胳膊就走:“到车上去等。”
“哎,等一下……”
“出来了出来了,队长他们出来了!”
旁边留着齐刘海的小姑娘是钟允的忠粉,兴奋地拉着迟迟的衣服指给她看。
迟迟挣脱魏绍远迎上去。
不能怪她不认人啊,这每一个都是差不多的发型和装束,脸上妆感浓重,画着相似的眼线,等走得近了她才认出哪一个是钟允。
上回见他的时候,就发现他耳朵上戴的是一个小蛇样的耳钉。这回就凭这个特征认人,也算是急智了。
其实到了这个时间门外的粉丝已经没剩几个人,还有保安拦着,刚才跟迟迟搭话的小姑娘千辛万苦才把手里的礼物塞到钟允他们怀里,然后就被隔开了。
钟允朝她点点头,连表情都没有,还是让她激动地大喊队长队长。
江迟迟也被保安拦下,情急下就跟着喊了:“钟队长!”
很好,她这声响亮的“中队长”成功地引起了对方的注意。
钟允回头看了她一眼,就跟走在身边的一位熟女低声说了几句什么,那人朝她走过来:“江小姐是吗?我是钟允的经纪人钟向晚,你的邮件是我回复的。”
“啊你好你好,我是江迟迟。”她没想到钟允的经纪人居然是女性,而且这么明艳优雅,之前只是觉得经纪人也姓钟好巧,现在看两人好像姐弟一样。
“现在门口这么多人还有点不方便,不如我先陪你到车上去等,钟允等人都散了就过来跟你碰头。”
“不用麻烦了。”魏绍远突然插话,“叫他别耍大牌了,赶紧过来。”
钟向晚恭敬地朝他笑了笑:“魏总,你也来了。那你们先回车上去,外边太冷了,我让钟允马上过来。”
魏绍远把江迟迟拖回了车子里。
车里开了暖气,迟迟坐在副驾驶座,用手拍了拍被风吹得快要僵掉的脸,翻出小本子开始写写画画。
“你在干什么?”魏绍远问她。
“记笔记。”她头也不抬地说,“有些细节我怕忘记了,先记在本子上,回去再整理。”
加上她手机里拍摄的照片,今天应该是很有收获的。
魏绍远的神色柔和下来,整个人像是被空调的暖风给熨暖了,看着她手中的笔尖沙沙摩挲纸张:“你也用灯塔本?”
“是啊,你也是吗?”她终于兴奋地回了他一句,翻了翻手里的本子,有点赧然,“不过这是老款了,以前我看一个朋友用挺好的,他就送了我两本,一直用到现在。现在要我自己买,我可买不起了。”
这样小小一本A6大小的本子,就要一百多块钱,对过去的江迟迟可能不算什么,但她现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你朋友对你挺好的。”
“是啊,他很好的……真的很好。”
又想起Sean了。真的很奇怪,他们不算有深交,甚至因为他太高大,又总是自卑地不敢正视她,她连他的样貌都有点记忆模糊,可像这样的琐碎小事她都还记在脑海里。
她没有留意魏绍远眼睛里的变化,继续投入到自己的笔记中去。
她有发丝从脸颊边垂落,熟悉的卷卷的深褐色,他很有冲动帮她捋到耳后去,然后顺便再摸摸她的脑袋。
他有点心酸,不知是因为她口中的“朋友”还是那句很好很好的,还是她说现在已经用不起灯塔本了,或是其他什么……总之跟她在一起呀,他就总像在坐过山车,自己都觉得自己有点情绪化。
但这样的气氛真的很好,他甚至想不顾形象地趴在方向盘上静静地看她。可惜好景不常在,外面有人敲车窗玻璃,他开了中控锁,钟允一把拉开副驾驶的门,一手搭在门框上,弯身看着两个人说:“没打扰你们吧?”
迟迟连忙从车上跳下来,怀里还抱着她的本子和刚才拿来垫着写字的外卖餐盒:“钟队长,你……”
“哎,你能不能别叫我中队长了,要不你干脆叫我五道杠吧?”
“……”
“今天太晚了,我现在要回家休息。你看你是跟我的车一起回我那儿去聊,还是改天再约个时间?”
“去你家……现在?”
“是啊,你不是要了解娱乐圈吗?半夜三更讨论剧本了解一下。”
他说得一本正经,浑身上下又透着个大写的“酷”字,可迟迟却被他逗笑了,笑得肩膀都在抖动。
车里的魏绍远无声无息地瞪了他一眼。
“你这手里拎的是什么,给我的?”钟允完全忽略他的存在,盯着迟迟怀里抱着的外卖盒,凑近闻了闻,“榴莲班戟?”
简直神了!迟迟问:“你怎么知道的?”
“这附近最有名的就对面那家甜品店,班戟是招牌。不过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榴莲,魏总告诉你的?”
这么暧昧……迟迟心里打了个突,他跟魏绍远关系好像很不一般啊,难不成是男宠吗?
迟迟瞥了魏绍远一眼:“啊,不是,就……凑巧。”
瞎猫碰见死耗子。
“那正好,我饿了,吃完再走。”钟允动作麻利地坐进车后排,对她说,“你不上来吗?你想聊什么,我们边吃边说好了。”
于是两个人都坐到后排,钟允戴上一次性手套,拿起一块班戟深深呼吸:“我最喜欢的猫山王。”
真是识货。迟迟忍不住把这个细节也记到她的本子里去。
魏绍远隐忍不发,只得把所有车窗都降下来:“你不能回自己车上吃吗,非要在我的车里吃?”
“那边晚姐盯着,我怎么吃。”
魏绍远忍无可忍,最后下车甩上车门:“我去抽支烟。”
迟迟惊奇:“魏总他抽烟吗?”他身上没有一丁点烟草的味道,办公室和车里也都没看到烟盒和打火机,完全没有抽烟的迹象啊?
钟允耸了耸肩:“谁知道,可能是‘云抽烟’吧。”
他滴酒不沾,真喝起来千杯不醉,听说前几天还喝醉了呢!有人就是这么牛,要喝醉就喝醉,说抽烟就抽烟,全看情境需要。
娱乐圈欠他一座奥斯卡。
见江迟迟又笑了,他问:“你跟他很熟?”
这是她的台词吧?她回答:“也不是很熟啊,他是我朋友的老板,看在她的面子上帮我这个忙才认识的。不过魏总人挺好的。”
“你又给他发好人卡?”
迟迟不明白——又?
钟允摆摆手,打开另一个盒子,大方地说:“这还有盒草莓的,你也吃,女生不是都喜欢吃草莓吗?”
虽然他还是顶着张不可一世的酷脸,没什么笑容,但至此江迟迟对他的印象已经有了改观,没有之前那么大的距离感了。
第十四章
两人坐在车里随便聊了几句,说到今晚的演出,钟允说:“今天第一次三队同台,不能出岔子,何况演出还有很多其他演员,不方便让你到后台来,我同意晚姐也不会同意,等下次有机会再说吧。”
“嗯嗯,没关系的,其实今天我也收获不小。”江迟迟很感激,“你说的晚姐就是你的经纪人吗?”
“是啊,钟向晚,名字很好听吧?其实是个虎姑婆。”他难得笑了笑,“她就负责我们这一队,所以我们人气也最高。”
“她也姓钟,你们是姐弟吗?”
“开什么玩笑。”他否认,解释说,“不过我确实是跟她的姓氏取的名,钟允是艺名。”
“那真名是什么?”这个问题纯属好奇。她在网上查过他的资料,真名没有公布,或许就是不想人知道他的真实背景。
钟允看她一眼:“想知道?问魏绍远啊,他什么都知道。”
“你跟他很熟吗?”
“你是不是早就想问了,觉得我跟他关系不一般?”他好像一点也不介意,“大家都这么认为,连我们组合里有些人也觉得我之所以能做队长,不是因为才艺和努力,而是因为有魏绍远这个靠山。”
“我懂,所以你要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迟迟有点理解他这种处境,曾几何时她被人们提起来也只是江馥兰的女儿,妈妈也不介意她做附属品,希望她读经济和管理到她的公司工作,连未来的路都给她计划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