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要给你妹妹买的吗?她现在也应该四岁了吧,你放心,这些东西不值钱,我不用你的报酬,就当我送给她的礼物吧。”
少年抬起眼皮,淡淡地看了她一眼,直接拿出十颗琥核,扔到她手上,然后径直站起身,往城内走去。
“霍学长,你伤还没好透,不能用力,你等等我,我扶你吧。”
“别叫我学长,我早就不是帝国学校的学生了。还有,下次你如果还是什么都不会的话,别跟着我,队伍里不需要一个累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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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星朝回到家里的时候,天已经快全黑了,他一推开院子的门,就听到屋子里传出一声欢呼。
没过一会儿,小女孩就跌跌撞撞跑了出来,一把撞在他的裤腿上,声音雀跃,
“哥哥!你回来了!”
霍星朝牵着她的手往屋内走,冰冷的眼眸有了些许温度,声音也难得带上几分暖意,“尔弥吃晚饭了吗?”
“没有,要等哥哥回来一起吃。”
“下次不用等哥哥了,尔弥要是饿了,就和妈妈先吃。”
“不要。”
小女孩固执地摇摇头,“要和哥哥一起吃!”
......
是的。
这是尔弥。
也是他这次要拯救的小星星。
一个一生下来,就没有见过色彩的姑娘。
他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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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弥短短的人生中,最伟大的梦想,就是想看看哥哥眼里的五彩缤纷是什么样子。
哥哥每天晚上都给她讲,给她形容。
她有一天做梦,迷迷糊糊中好像梦到了一种颜色。
她说不清那是什么颜色,但是对于她来说,可真是壮观。好想好想多看一会儿。
但是后来,她就彻底睡着了。
她死的时候才八岁,还是最童稚,最无邪的年纪。而那个时候,她看见的仍然是灰白一片的世界。
第54章 神的后裔
霍星朝和尔弥是异父异母的兄妹。
他知道,但是尔弥一直都不知道。
幸亏尔弥看不见色彩, 否则, 她一定很奇怪, 为什么哥哥的头发是黑色的, 自己的却是金色的。
为什么哥哥的瞳孔是那样深邃的墨绿,自己的却是漂亮的浅蓝。
她也不知道,其实自己的母亲,以前是贵族区一位伯爵的情妇。
而她一出生,就失去了自己完完整整的眼睛。
——因为伯爵家的正牌大小姐,刚好需要一双眼睛,一双来自同一血缘的眼睛。
她的嫡姐, 比她大了十岁, 就在她出生的那一年, 因为异族之战,不小心伤了眼,从此不能见色彩。
伯爵有一位故交,是九级医者, 他告诉伯爵, 他可以帮大小姐换眼。
尔弥的眼睛,是最合适的。
那个时候,她还是一个不能睁眼的婴儿,发育弱的很。
医者强挖强换,换上新眼睛好几天后,尔弥都还不能适应, 啼哭不已,撕心裂肺。
尔弥的母亲听见女儿的啼哭,一声声仿佛剜心刺骨,终于忍不住,偷偷带着她从伯爵买的小院里逃了出来。
而后和霍星朝的父亲结婚,而后家里又遭遇剧变。
她身子羸弱,缠绵病榻,根本不能给家里带来任何收益,反而每日要吃的药还得费不少钱。
所以霍星朝从十二岁起,就出城杀异族。低阶异族死后,身体会化作琥核,一颗琥核能卖一百蒂亚币,霍星朝一个月能有五个休息日,最开始的时候,不仅杀不了异族,反而还会把自己弄得伤痕累累。
但是到现在,他一个休息日,基本上可以拿到几十颗低阶琥核。有时候运气好,还能杀掉高阶异族。
当然,高阶异族的琥核他不会卖,他炖汤给尔弥吃。
尔弥从小到大,可以说都是霍星朝养大的。哥哥对于她来说,就是另一个父亲。
哥哥会为她扎漂亮的发辫,会教她认字,会给哄她睡觉。
每次从学校回来,都会给她带礼物。有时候是亮晶晶的糖果,有时候是漂亮的小裙子。
童年的时光,对于尔弥来说,是最幸福的。
只是后来,她长大了一点儿,没有医师的调养,嫡姐的眼睛越来越不适应她,每隔一段时间都会特别特别疼。
终于有一天,家里来了几个陌生人,他们说,自己有个姐姐,需要她的几滴血来护眼。
母亲挡在他们面前,但是没有用,他们仍然冲了进来,把长长的针扎进胸口,抽走了一管子的血。
尔弥以前不小心摔倒过,也流过很多血,但是从来没有这么难受过。难受得好像要死掉一样。
她才八岁,很多东西似懂非懂,只知道死掉是一种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
后来,哥哥回来了。
她缩在哥哥怀里,小声地哭,又不敢哭的太大声,怕哥哥心疼。
她看见哥哥眼里的神色越来越愤怒,越来越愤怒,而后低吼了一声,变成了一只巨大的大狗狗。
大狗狗舔了舔她,动作很温柔,就像哥哥哄她睡觉的时候一样。
尔弥想,一定是自己眼睛太疼了,才产生了幻觉,哥哥怎么会是大狗狗呢。
她闭上眼睛,做了一个梦,那个梦里,出现了一种她从来没有见过的,奇异的色彩。
从哥哥的眼睛里流出来,从她胸口的伤口里流出来,哦,还有好像很小很小的时候,从前方一只模模糊糊的手上流下来。
哇,真神奇呀。
尔弥在梦里睁大了眼睛,这是鲜血的颜色吗,哥哥说,旗帜也是这个颜色。
真好看!
她想着想着,甜甜地笑起来,而后陷入沉沉的梦乡。
......
银虎兽悲怆地低吼了一声,小心翼翼地把小女孩放在床上,向夜色深处奔去。
属于尔弥的东西,他都要拿回来。
包括那双眼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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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大狗狗就是霍星朝。
其实也不是大狗狗,他的兽身有一个名称,叫做银虎兽。
毛发是银色的,形状似虎,双肩有飞翼。
谓之银虎兽。
整片大陆,目前只剩下两头。
一头半残不残,一头似虎非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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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从很小的时候,霍星朝就知道,自己和周围的人不一样。
或者说,也和周围的兽不太一样。
因为他可以是人,也可以变成兽。
每一次生病的时候,或者念力突破的时候,或者受了重伤奄奄一息的时候,他都会变成一只陌生的野兽。
那种感觉并不好受。
仿佛被剥皮抽筋,骨骼寸寸断裂,脑子里全是嗜血的渴望。
但是浑身虚弱,只能躺在地上低吼,敌人一刀就可以直入心脏,从此就以野兽的形态死去。
他有一天,终于忍不住,哭着问父亲,为什么,为什么这个世上,有的人一出生就是神,有的人却只能是茹毛饮血的野兽。
父亲的眼神很奇怪。带着深深的憎恶、愤怒,又满是悲怆和绝望。
他说,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神,所谓的神,只不过是被人类关押在城墙之印里的一只修炼成所谓“神女”形态的兽。
每年异族之战的时候,神族就会催动城墙之印,用万千道念力去鞭笞那只兽。兽会愤怒,会发狂,而它反击的每一道力量,都会成为人们眼中的“护城之力”。
父亲说,星朝,你知道为什么会有神族吗?其实他们跟人类没什么分别,只不过每一个神族,都是能成功炼化兽的精血的那一种人类。
这个世界,等级划分森严。
奴隶。平民。贵族。神族。神。
而这个世上,最卑微的,日夜忍受着无边无际的孤寂,泣血而鸣,仿佛轮回一般承受着道道鞭笞的奴隶。
就是那位万人敬仰的神。
父亲最后说,星朝,你知道吗,那只兽,就是你的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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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霍星朝心里,最恨的人,不是那些城外的异族,而是城内的神族。
他们关押了自己的母亲,让她苟延残喘,抽取精血,又加以供养,而后再抽取,一次次反复重来,日夜折磨着她。
他们夺走了自己妹妹的眼睛,在她八岁稚龄时,又夺走了她的性命。
在他眼里,这个世上最邪恶,最冠冕堂皇,最应该死的东西,就是那些身居高位的所谓神族。
尔弥死的那一天,霍星朝发过誓,总有一天,他要抽尽城内所有王国的神族的精血,食其肉,啖其血,敲其骨,吸其髓,寝其皮,薅其毛。
挖下每一双眼睛,给他妹妹陪葬。
后来,霍星朝真的成功了。
但是尔弥的的神魂依然没有安心进入新生。
她很痛苦。
对于她来说,世界上最重要的人是母亲和哥哥。
哥哥活的那么难受,她就算获得再多的眼睛,看见再多的色彩,也还是痛苦。
能让尔弥的星光值恢复满值的唯一办法,不是让她过的有多么快乐,而是让霍星朝自己能够活的洒然肆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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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晚饭之后,霍星朝把储物箱里的琥核洗净,然后托继母放入锅中烧上一晚上。
锅里的水放进了蚀琥草,如果不是它的作用,就是烧一晚上,也不可能把琥核里的能量烧出来。
尔弥的身子弱,霍星朝这几年一直在用这种方法给她调养身体。
他这几年,在城外杀了不少异族生物,每月收回来的琥核加起来,在平民区已经能轻轻松松养活一个三口之家。
但一方面,他们家里只有一个劳动人口,另一方面呢,继母每月要喝的药材都是一笔大开销。而且霍星朝获得的高阶琥核,通通没有卖掉,而是给小妹妹当做调养品,所以几年下来,家里的积蓄仍然没有能攒起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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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捧着一本图画书,认认真真地听哥哥教她识字。
哥哥指一个字,她就跟着念一个字,乖巧又听话。
不过认了不到半个时辰,霍星朝就不让她继续看了,摸了摸她头上的小揪揪,
“尔弥,我们该睡觉了,再看下去,你的眼睛又要疼了。”
“好。”
小姑娘脆生生地应了一声,然后让哥哥给自己洗干净脸和手脚,躺在床上,眼睛上敷着热腾腾的草药。
她的小手在肚子上放的整整齐齐的,过了一会儿,感觉到哥哥还在身边,就叫了他一声,“哥哥。”
“怎么了?”
“你下次不要给我带礼物了,早点回家吧。”
“怎么了,尔弥不喜欢这些糖果吗?”
“不是,妈妈说,哥哥赚钱很辛苦,尔弥不吃糖,哥哥你是不是就不那么辛苦了?”
霍星朝揉了揉她的脑袋,声音轻轻的,“哥哥不辛苦,尔弥要乖一点,总有一天,哥哥会让你看见许许多多的颜色的。”
.....
眼睛还是要拿回来的。
报复也是要亲手报复回去。
四年。
离尔弥的八岁生辰还有四年。
夺回那双眼睛的期限,也只剩四年。
......
第55章 神的后裔
第二天一早,天才蒙蒙亮的时候, 霍星朝就起来了, 热了热昨天剩下来的切糕, 就着米汤, 简单结束了自己的一顿早饭。
平民人家不讲究,除非逢年过节,否则平时只要吃的饱,就已经是万事大吉了。
而且他们家两个女眷,只有霍星朝一个未成年的毛头小子在外养家,对比起其他人家来说,更是应该节俭些。
今年入冬的棉花, 霍母都是挑着别人剩下的便宜残次品买, 不过她手巧, 自己再收拾收拾,也很是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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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霍星朝每次出城拿回来的琥核绝对不少,每月假若全换成蒂亚币, 进益堪比两个在工厂做工的成年男子。
但家里还是过的很节俭。
医药补汤自然是一方面, 还有就是,尔弥今年已经四岁了,再过两年就到了上学的年纪,上学第一年开学,需要交齐满两年的学费,家里必须提前存好这些钱。
尔弥的天赋很好, 三岁多一点儿的时候,就可以完成一个小小的旋风术,霍星朝估摸着,她的念力可能比自己当初还要强一些。
所以对于小妹妹的学费,霍星朝是按照帝国学校的标准额度来准备的。
攒了两年吧,到今天为止,大概还差四分之三。
换句话也就是说:
霍星朝觉得,按照这种状态下去,基本是不太可能在尔弥上学之前攒够学费的。
所以他今天一大早起床,就是想早一点出城,进入迷雾森林更深处。如果运气好,能够碰上一只白银阶的异兽,那一颗琥核就值好几万蒂亚币。
尔弥几年的学费都够了。
他在院子里练了一会儿剑,活动开筋骨之后,就背上储物箱打算离开。
这个储物箱是最低级的那种,体积大,虚子空间小,能装下的东西大概只有表面容量的三倍。
不过对于霍星朝来说,这三倍差不多也已经足够了。他没有那么多的武器需要带,也从来不会在迷雾森林里对一些生物的外壳躯体感兴趣。
他的储物箱里,基本上只放三种东西:食物。医药品。还有琥核。
当然,他今天还多带了一套衣服,防止出了意外兽化,把衣服给撕裂了。
但不管怎么说,他的行囊,简单朴素的压根不像是一个要进入迷雾森林深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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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星朝推开院门的时候,似有感应地转过头,就发现一个小小的身影缩在内屋的门后面,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他走过去,“尔弥,今天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外面冷,快进去再睡会儿。”
“哥哥。”
小女孩伸出小手,在他脸上碰了碰,声音稚嫩又软糯,“你要小心一点,不要受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