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之宜:“……”
“嗯。”她顺从的应声。
“爱惨了我吧!”他坏坏的凑近她的脸,得意的哼哼,完全欠扁的语气。
程之宜:“……”
她挪动腿想起身,心里记挂着晚餐。
“喂,说好了啊!”他按住她,霸道的说着:“下周咱们就去看妈妈。不许反悔!你要敢反悔的话,”他眯起眼睛,威胁的接道:“我就追杀你!”
程之宜:“……”
天呐!
难道她的余生,真的要和这么孩子气的男人生活在一起吗?
怎么办?
她好像真的有点后悔了。。
第44章
“好啦!不反悔!”程之宜用十足安抚小朋友的语气, 语声温柔的哄道:“我去做饭了。今天给你做很多好吃的好不好?”
语毕,轻拍拍沈昀按住她肩的一只手臂,示意他放开她。
“诶, 不用做晚饭。”他黑眸里闪动着灿亮的光, 神情兴奋道:“现在我们就可以去看妈妈啊!我们自己开车去,整好一起吃晚饭。”
程之宜:“……”
唉!这孩子!说风就是雨的。看把他激动的, 啧啧,端瞅他这副欢喜急切的架势, 谁能相信, 他这是等不及, 想要去拜见未来岳母。。
“这周不行。”她无奈的:“妈妈到外地吃酒席去了。”
“哦。”闻言,沈昀小朋友声音闷闷的,神态很是失望。漫腔的兴奋劲头, 当即冷了下来。
程之宜瞧着心疼又好笑。
她摸摸他的脸,安慰他:“不着急,下周就能见到了。”
沈昀抓住她的手,握到嘴边, 一根指头一根指头的逐个含进嘴里吮吻,孩气的抱怨:“还不是你!总拖着!拖到现在才肯让我见人!”
“好好好!我知道错了,是我的不是。我跟你道歉好不好?你大人有大量, 不要和我计较。”程之宜好声好气,放软了声哄着他。
“今天怎么这么乖?”沈昀被她哄得高兴,展开笑颜。
“有哪天不乖嘛?”程之宜爱娇的小声咕哝。
心说,也就带你见母亲这件事, 有些耽搁。其余哪一次没有依着你。
“呵呵呵……以后天天都要这么乖。听见没?”沈昀笑吟吟的捏她的脸,对她的撒娇非常受用。才将的那点子失望,已然消散无踪。
程之宜配合的点着脑袋。
他开心就好。
其实这家伙很好哄。那疏冷傲娇的一面都是唬外人的。在她跟前,只要她耐心的哄哄,顺着他,不到三两句,就能很容易的捋顺了他的小孩脾气。
“之宜”,片刻后,沈昀放开她的手,转而拿手抬起她的下巴。他脸色一本正经:“我爱你!”他无比深情的说道。凝着她的眸光,专注炙烫,带着强烈的占有意味。
程之宜羞意满面,却是心口泛甜。
恋爱这么久。他对她的心意,她自是体会深刻。但象今日这般郑重又甚是肉麻的告白,他这还是第一次。
“好了,”她羞涩的垂着眼睫,小小声道:“我真的要去做饭了。”
沈昀却是充耳不闻,只热烈的注视她,揽住她的腰,不肯松手。程之宜知道,他在等,等她对他的表白做出回应。
唉,可是,她,她说不出口啦。。
这人呀!但凡碰到她的事,他就轴得很!断不愿独自一个人。非要得到她清楚明晰的回应,方肯罢休。她明白,这会不给他个满意的回复,他能跟她耗到不吃晚饭。。
她红着脸,微微仰头,凑唇轻吻了他脸颊一口。直接用行动表示总可以吧。反正,说,她是说不出来的了。
然而,牢头仍是紧紧揽着她,不松手。。。
呀,亲吻都不能使他满意了……
唉,她转了转念头,甚为无奈的拿手指在他胸膛写字:“我爱你。”写完了,她低下头。等“宣判”。
没料到她有此一着的沈昀,微愣怔了一瞬,下一刻大笑着抱住她,胡乱的啃吻一气。
笨丫头,说她呆吧。嘿,她偏还能急中生智,耍这种小滑头。他乐坏了!
“疯子!”被他搂抱着吻得云里雾里,头脑昏热的程之宜心里只剩下这两个字。
如此,缠闹了好一番,沈昀才算是尽兴,放她自由。程之宜揉了揉发热的面颊,顶着红通通的脸,羞答答的进了厨房,开始忙活。
沈昀眉眼含情,追随着她的身影,咧着嘴,笑得志得意满。他望着她,定定看了半晌,方才慢吞吞起身,打开行李箱将里面的东西一样样取出来,直接放在地板上。
做饭的程之宜,听到动静回头瞟了一眼。不消说,地板上堆放的都是他给她带回来的礼物。吃的,穿的,用的……一样不落。
他这次出差,她千叮万嘱让他不要给她买东西。唉,瞧瞧,他哪里肯听。
她叹口气,扬高声道:“以后真的不要再买了!东西够多的了,家里都放不下。”
沈昀不应声,只埋着头笑。心说,怎么可能放不下!马上就要把你娶回家。
“呵呵呵……”他垂着头,一个人笑得开怀。他家的房子大着呢!到时,让她给他生娃娃。
程之宜听他叽叽咕咕,低低沉沉笑不停。她呶了呶嘴,回身切着菜。脸上亦然爬满了欢悦的笑容。
善厨的程之宜,用了近两个多小时,整出了满满一桌子的家常菜。荤素搭配,卖相好看,香味四溢。惹得沈昀嘴馋得孩子一般,围着她直夸。
一对小情人,热热闹闹欢欢喜喜的吃完了饭。饭毕,沈昀自告奋勇的收拾碗筷,一副居家好男人的模样,捧着碗碟,主动清洗。
然后打破一个碗,摔碎两只盘,“战绩”显赫。因为那两只盘叠在一起,所以同遭不幸同冤共死,一道赴黄泉。做了一对鬼鸳鸯。。
也是从这一天开始,沈昀再也没有进过厨房,洗过碗。第一次的阴影给他打击坏了。。
他不洗,又舍不得他的亲亲小宝贝受累。于是,婚后的日子里,他不顾程之宜的阻拦,执意请了专职家政。
让他的小厨娘,只做掌勺大厨,一应的预备事宜与善后事宜,都不要她动手。倘若不是他爱吃她做的饭,他厨房都不会让她进。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
在沈昀的殷切期盼下,日子终于划过一周,来到他见准岳母的周末。他开着车,眉眼弯弯,春风满面。
“你都怎么跟妈妈介绍的我?”他语笑盈盈,问着坐在副驾驶上的程之宜。
“就说你是我男朋友啊!”程之宜不解的看他。
不这样介绍,要怎样介绍啊。。
“嗯。”沈昀很满意的点头。
程之宜:“……”
Orz。。。
这孩子,乐傻了这是?
“那妈妈怎么问的我啊?”
“没怎么问啊,就问了你的年纪,性格怎么样?做什么工作?老家哪里?家里都有些什么人?”她实话实说。
心底纳闷,这些她早两天就在他的盘问下,告诉过他了。
“唔,那你怎么说的我的性格?”
程之宜:“……”
“说你很好呀,相貌俊帅,为人沉稳。心性正直,工作认真。是个靠谱的有为青年。”她无奈的将两天前的回答,再复述了一遍。
她这评价也不算失实。在外人眼里,沈昀就是这样的形象。他所有“见不得人”的幼稚行径,孩儿脾性,都只有她一个人“有幸”得以大开眼界。。
“你觉得我今天穿得怎么样?”又听得他问道。
“很好啊。”程之宜看着他,诚实回道。
他今天穿着浅蓝色的短袖棉衬衣,烟灰色的休闲裤。灰色的皮鞋。干净清爽,整一副五好小青年的模样。
“嗯。”他很高兴的应声。
又一会后,车内再度响起他的声音。
他问着:“头发呢?发型怎么样?”
程之宜:“……”
她狐疑的看他,不说话。
“干嘛?”他罕有的不自在。
“诶,沈昀,你是不是紧张了?”程之宜十分稀奇的问道。
这家伙不是一直老神在在,表现淡定的嘛。他由来自信心爆棚,可是从未问过她这些关于外表的问题。
今天这般反常,让她不得不惊讶的怀疑,沈昀童鞋对即将见到他心心念念的准岳母,也就是她母亲这件事,是不是感觉紧张了?
“我哪有!”他赶紧回道。语气略微别扭,面上更奇迹般浮现出可疑的红晕。
“沈昀,你脸红了。”程之宜道出事实。
心里颇是忍俊不禁。以为他真的不怵丈母娘呢?!
沈昀瞟了一眼车内镜,看到小东西脸上的玩味表情,不自禁的有些懊恼。
这个小没良心的!
他这还不是因为心里太过在意她,才会患得患失。
坦率讲,他之前确实没感觉过半点紧张。也说不上来,这临到头了,却莫名的有些忐忑起来。天知道,他有多少年没有感受过“紧张”这种情绪了。要追溯起来,大概只能在他的幼儿园时光中找寻得见了。
程之宜看了看他,可不敢真笑出声来。她垂着头,紧抿着唇,不让那已逸至唇际的笑意表现出来。
哈哈,万万没想到,竟还能瞅见沈大人表情腼腆的模样。她心里偷乐,总取笑她胆小怕羞的家伙,也有今天~
沈昀眯着眼,瞥到车内镜中那明显在憋笑的小人儿。他颇是委屈的侧头瞪了下那低垂着的小头颅。
能耐了!
敢笑话他!
无奈于不好停车。否则,看他不“咬”死她,非咬得她求饶不可!
第45章
沈昀将车子直接行驶到程之宜母亲住处门前。与她一样, 程母也是租住的出租屋。不过,不是公寓房。而是老旧的民居房,一个小平房的小单间。除了老家的小公寓。程之宜母女俩在各自客居的大都市里, 都可谓无根浮萍。。
听到车声, 早在屋子里候着的程母当即打开门。想看看是不是女儿他们来了。照女儿电话里说的抵达时间,差不多就是这个点儿。
当见到从车子里走出来, 一手提着大包礼物,一手牵着女儿, 缓缓行到她面前, 十分礼貌的笑着与她打招呼:“阿姨好”的, 这位面相无比帅气好看的男青年。
程母心底顿时大为着惊。
女儿在电话里只说谈恋爱了,男朋友长得还挺好看。问要照片看看,女儿偏神秘兮兮的让她只等着看真人。
由此, 她知道女儿对象好看,但没想到会是这么的好看!
这孩子生得太好了!俊得没话说!
她活了半辈子,除了在电视电影上有见过令人过目难忘,分外惊艳的美男子。现实生活中, 这当真还是第一次,见到长得如此俊美好看的男人。
“妈!”程之宜推了推看着沈昀发怔的母亲,心里有点囧。。
性情内敛的母亲, 少有这般失态过。
程母回神,反应过来。也是极不好意思。唉,太失礼了!
“赶紧进来吧。”她微笑着招呼,神态憨厚。
“房子有点小。”她说着, 心里不觉叹气,蓦然间局促起来。
她们的条件实在清贫。跟这一看便知出身必然差不了的青年相比,女儿与他的悬殊落眼就见。
然而当她抬眼看向女儿时,又不觉颇为吃惊。刚才尽顾着看这年轻人,都未及认真看看自己的姑娘。
这一看,女儿的穿衣打扮竟是完全换了一个人,这身剪裁合宜,质地考究的淡紫色裙装,饶是她这个土包子,也看得出绝不是一两个钱能买得到的。
还有脚上那似镶嵌着水晶,造型十分秀气雅致,瞅着象是小羊皮制的细高跟凉鞋,跟百货商场里那些摆放在橱窗中,天价的漂亮女鞋一个感觉:奢侈华贵。
女儿手腕上还戴着个通体碧绿,晶莹剔透的玉镯。看着可是贵气。而她手上提的那包,一看皮质就便宜不了。
女儿这通身的装扮,怎么看,怎么地千金大小姐的样儿。程母心下恍然,了悟到女儿身上的穿戴,与之前在女儿住处,看到的那些瞧着就昂贵的精品物什。毫无疑问,必然都是眼前的青年,女儿的这位气派的男朋友,掏钱送给女儿的礼物。
这让她心里隐隐有些不安。她看着女儿,眼里有着显见的不赞同。
程之宜被母亲看得很不自在。妈妈想得没错,她穿的这一身自然都是沈昀买给她的。她本来压根没想穿得这么“隆重”,可是她这位讲究的男朋友,执意要求她穿他为她买的裙子,衣物。
说她上班怕引人非议,不肯穿用,他依了她。但休假时间,为什么不穿?他给她买的那些,是要她享用的,可不是让她闲置,做摆设。
沈昀爱他的姑娘,当一个男人真心喜爱一个女人时,就恨不能掏出自己所有的好。将自己所能弄到的好东西都堆在心爱的人面前。
通俗的说,男人若爱一个女人,就舍得为她花钱。不论是有钱的男人,还是没钱的男人,在一段感情中,舍不舍得付出,永远是衡量他是否用心的标准。
区别只不过,能力大小有别而已。心意都是一样的。
这不是物质。这是现实,是人性。
由此,在沈昀的坚持与督促下,程之宜不得不勉为其难的穿了这一身。事实上,这是她在那一堆裙子,鞋子,首饰与配饰中挑拣着标签,扒拉出的价格最低的配置。。
有说知女莫如母,同样的,通常情况下,女儿也是最了解母亲的人。程之宜懂此刻母亲心底生出的顾虑。
母亲是个踏实人。在母亲看来,她和沈昀还没有结婚,自己就用了人家这么多的东西,让人花了这么多钱。假使日后出现变故,得拿什么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