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老太太见他死咬着不放,总算头脑清醒了一回。
她忙开口又问道:“那依太爷的意思,这家产要怎么分才合理?房子统共就一套,倘若那丫头回来,愿意过来住自然就让她继续住呗。”
她心话说,死丫头过来住才好,她有的是办法整治她。
太爷低头抚摸着自己的胡须,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道:“秀秀她亲奶奶当年应该留下一份东西吧?不说别的,你总要把那份东西还给秀秀才是。”
苏老太太顿时就松了口气。
那东西原本也是苏老太太想尽办法弄到手里的。
只可惜,并不是什么真假白银,就是一个木头匣子,上面雕刻的花草倒也十分清雅精巧,里面有着各种小抽屉,却早已空了下来。
苏老太太曾经翻过每一个抽屉盒子,却没有任何值钱的物件。
后来,她也找有文化的人打听过,那人说这就是旧时女子梳妆用的匣子。现在也就摆在家里看看罢了,没啥正经用处,顶多年岁久远点,有些纪念意义。
老太太一琢磨,也是这么个理。倘若要是真值钱,早该被卖掉了才是。
只是,那匣子上的花样实在漂亮。老太太这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精巧的玩意,自然也舍不得丢,就收在屋里。常趁没人的时候,拿出来看看摸摸,把玩一番。
一听太爷说,让她把那玩意还给苏秀秀。
老太太虽然也喜欢,可却知道那就是个玩意,又不值钱,也没什么大用。倒不如给了苏秀秀,也算做个了断。
将来就算小白眼狼再找上门跟她讨要房子,她也有话可说了。
于是,老太太点头答应了下来。“行,等着,我这就去把那东西拿来给她。”
说完,她也不等别人回话,就急匆匆地跑进院子里。
又过了片刻功夫,果然见她抱着一个半导体大小的木匣子走出来。二话不说,就把那玩意递到了苏秀秀的手里。
孟庭松怕那匣子沉,就替苏秀秀接了过过。
别人也都在好奇,那到底是个什么玩意。
唯独苏秀秀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是个妆奁,也叫镜匣,旧时女子用的梳妆盒。
上辈子,苏秀秀发迹后,也曾见过不少好东西。所以一眼就看出来了,这个妆奁还是檀香木做的。
这玩意放在手里,过个十几二十年,这可就是个值钱的宝贝。
苏秀秀上前摸了摸这妆奁,心中有些怀疑,这里面有不为人知的暗盒。只是她脸上却并没显露出来。
这时,太爷走过来,细细一看,果然就是它。
这些年下来,这匣子保存得也算完好无损,跟当初他看时一模一样。
太爷不禁叹了口气,心里想着,这或许就是天意,合该这东西落在苏秀秀的手里。
这时,只听那老太太问道:“太爷,我可把她奶奶留下的东西还给她了。这样你总没什么其他要说得了吧?”
太爷微微点了点头,就没再言语。
旁人一见就是这么个不值钱的玩意,多少都有些失望。不过,太爷在庄子里积威已久,这些人倒也不敢说什么。
唯独苏秀秀,很郑重地对着太爷深鞠一躬,嘴里说道:“太爷爷,谢谢您把属于我家的东西讨要回来。我一定会好好保存它。”
太爷听了这话,微微额首。
作者有话要说:
ps:妆奁,也叫镜匣,到民国时期都还有。本文里就是秀秀亲奶奶留下的首饰匣子。
第10章 谋算
在众人的见证下,苏秀秀拿回了祖母的遗物,就跟着孟庭松一起离开了。
村民看着那渐行渐远的瘦削身影,不免有些感慨。
“多好的孩子呀,房子和她赚的工资到底都没要,就便宜这黑心肝的老妖婆了。”
有人接口道:“到底还是个小孩子家家呢,心善又心软。反正苏广茂那两口子都被抓进去了,这也算罪有应得。”
“那两口子卖的是大活人,指不定得坐几年大牢呢。这苏老太太的亲孙女又去了香港了,一时半会也联系不上。等将来老太太去了,连给替她烧纸送终的人都没有。”
人们议论着各自散去了,独留下苏老太太一个人站在院门外面,就像个木头桩子似的。
房子是保住了,可如今却只剩下她一个人了,以后的日子又该怎么过呢?
*
上辈子,苏秀秀仓皇逃跑,却落得个“家贼”“白眼狼”之类的恶名;这辈子,她却在众人的见证下,光明正大的离开,还留下了一个好名声。
苏秀秀跟在孟庭松身后,只觉得身上的大包袱就这样被丢开了。重活一世,她总归是为自己讨回了公道。
至于苏秋萍那事,一时半会是联络不上那边了。也只能再等待时机再行事了。这辈子,但凡是属于她的东西,总归要讨回来的。
苏秀秀突然又想到,这一世,她才刚满十五岁,实在是年轻得很。而且,她又带着一身奇奇怪怪的本领,走到那里都不用愁。
等进城以后,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她定要过得比任何人都自在。
至此,苏秀秀上辈子心中的旧怨,总算完全化解开来。
就连走路的时候,她的脚步都轻松了许多。走着走着,她甚至忍不住哼起了,小时候母亲唱给她听得童谣。
孟庭松听着她哼歌,忍不住回头看过去。
在一起相处了这几天,苏秀秀一直绷着小脸,就跟苦大仇深的小老头似的。
到了现在,她那张白生生的小脸舒展开来,嘴角也微微向上弯起,她哼歌的时候甚至还带着几分孩子气的俏皮。
孟庭松喜欢她这副活泼可爱的样子。说到底,苏秀秀还是个半大的小孩子呢。
他嘴上虽然没说什么,却配合着小姑娘的脚步,两人迈着轻快的步子,一起往丁向荣家里走去。
*
另一边,原本丁向荣是想过来帮忙的。可到了苏家庄之后,他却发现孟庭松和苏秀秀两人,一个虽然年纪小,却能说会道的,嘴上并不吃亏;另一个,虽然年轻气盛,却有一身功夫傍身,武力威吓足以。
这两人一文一武,配合起来默契十足,根本就不用别人出面帮忙。所以,丁向荣也就站在人群里没动。
等到孟庭松带着苏秀秀离开了,丁向荣也没急着跟过来。而是找上了一位苏家庄的朋友,又打听了其他的事情,顺便帮着他们扫了扫尾。
所以,孟庭松带着苏秀秀先一步到了丁家。过了好一会儿,丁向荣才回去。
两人又说了几句,丁向荣也把打听的事都跟孟庭松说了。
眼看着都响午,几人凑在一起,草草吃了午饭。
苏秀秀身体本来就亏损得厉害,上午又耗费了太多心神。吃饭的时候,她的上眼皮和下眼皮就开始打架。
孟庭松见她困得厉害,就打发她回屋去休息。说是天晚了,明天一大早,他们再进城里去。
苏秀秀也没说什么,回到房里就放心睡下了。
孟庭松又跟战友继续聊天。
丁向荣原本是侦察兵出身,因伤复员回来后,就当起了农民。
虽然也能温饱,日子过得也十分清闲,却时常怀念军营里的日子,也很思念那些老战友。
所以,这次孟庭松过来看他,丁向荣自然就觉得很开心。
孟庭松听着丁向荣絮絮叨叨地说着回乡之后的事情,心里总觉得十分惋惜。
他这战友能力很强,本该有更好的前程,却在田间消磨了锐气。
孟庭松并不是没有脸色的人,这种话自然不能说出来。只是他心里却忍不住想,等将来他退伍返乡,又会是怎样的光景?
大概就是接过祖上传下来的那把菜刀,然后,按照老爹的心愿,当一个掌勺的厨师吧?
孟庭松倒也没那么排斥继承家业。只是,在他年轻的时候,他更想跑出来见见世面,顺便做点自己想做的事情罢了。
不过,现在也到了时候,该回家去了,跟父亲好好谈谈,起码让老人家把心放进肚子里。
将来,他总会把老孟家的厨艺发扬光大的。
另一方面,他也得好好说服父亲,收养了苏秀秀,照顾她几年,直到她长大成人为止。
孟庭松这边是盘算好了。
到了下午四五点钟的时候,苏秀秀才醒过来。她只觉得精神气爽,心情舒爽。
孟庭松见她起床,就过来找她谈今后的安排。
他之前本就跟苏秀秀说过,要认她作妹子。苏秀秀当时说要好好想想,孟庭松就以为她准会同意。
于是,张口就对苏秀秀说:“等到了咱们家,我先想办法帮你找所学校。再怎么说也该把中学先念完吧?不过你这也不算晚,我们当初上中学的时候,还有十六七岁的同学呢。”
苏秀秀听了这话,差点把嘴里的茶水喷出来。她其实也暗示过好几次了,她要进城去找工作,挣钱养活自己。
这可倒好,孟庭松还想着把她带回家,认她当妹妹,供她念书呢。
一时间,苏秀秀有些哭笑不得,她果断摇头道:
“孟大哥,你先别急,先听我把话说完。我思来想去的,还是不打算回学校念书了,就想先找个工作,等安稳下来再说。
我以前也曾听别人提起过,现在有那个夜大什么的学校,可以一边工作一边读书那种。
我想着,等我工作稳定下来,就考夜大。到时候,就能把我浪费的这两年时间也给补回来了。
孟大哥,我很感谢你处处为我打算,可我既然离开了苏家庄,就没打算靠别人。我倒要活出个人样来,给我那好大伯好奶奶他们瞧瞧。孟大哥,你放心吧,我自己能照顾自己。”
看着小丫头那双执着的双眼,孟庭松忍不住心头发软。
他本以为,苏秀秀只是在苏广茂面前逞强,却没想到她是真的已经盘算好了。
可那也不行呀,苏秀秀还是太小了,说她十二三,别人都能信。一个小孩子家家的出去挣钱,又能找到什么合适的工作?别再被人蒙了骗了拐了吧。
在孟庭松心里,早已把苏秀秀当成自家妹妹看待了,自然不忍心看她受苦。于是又劝她。
“你这想法虽好,可你这情况,一般老板根本就不愿意雇你。不如这样吧,你先再念两年书,到时候,考夜大也多些把握。”
苏秀秀却绷着小脸说道:“孟大哥,我也知道,你是真心为我好。可我有手有脚的,都已经挣了三年钱了。我到城里先去看看,实在找不到工作,我还能摆摊做小买卖呢。总归饿不着。”
这可是改革开放的八零年代,凡是壮起胆子,敢做小买卖的,可都发财了。
她到时也去街上摆个小摊子,卖点手套、袜子、针线、纽扣之类的小零碎,绝对不愁吃喝,说不定没两年就能发起来了。
孟庭松看着她小小的个子,瘦瘦的臂膀,还有那张一团稚气的小脸,还是忍不住摇了摇头。
“你就算要摆摊做小买卖,也有那争地盘抢生意的人。等我回到部队了,你身边一个人都没有,遇见麻烦事,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被欺负了,都没人帮你讨回公道。”
苏秀秀被他说得,脸都红起来了。这还是她第一次意识到,太年轻了也是个麻烦事。只是,她仍是固执地说:“我总要试试才好。”
孟庭松这时也明白过来了,有了在苏广茂家吃苦受气的那算经历,苏秀秀是不可能去别人家去了。
想到这里,孟庭松干脆就把一肚子的劝解又吞进了肚子里。
最后,他看着苏秀秀叹道:“好吧,就依了你,让你去工作。只是有一点,到了城里,你人生地不熟的。倒不如我想办法帮你找个合适的工作,刚好我也有亲戚住在京城,到时候也能照应一下你。”
“这……”苏秀秀本来都盘算好了。
可孟庭松这么关心她,自然不可能放任她独自一人去京城闯荡。
苏秀秀对别人都是铁石心肠,却唯独面对孟庭松,她实在不忍让他失望。
一来二去的,这么一犹豫,苏秀秀到底还是点头答应了,就让孟庭松先帮她找份工作了。
大不了工作之余,她再另想其他办法。
作者有话要说:
我查资料,香港那时候实行一种,只要到地落户政策,说白了只要到了香港那边,去当地警察局,就能正式落户。所以,堂姐不可能被遣送回来。揪回来,强行打脸,赶尽杀绝不可能。
第11章 工作
当天夜里,因为不是单独住一个房间,苏秀秀也就没急着打开祖母的匣子。
就想着等安顿下来,有空了再慢慢细看。
到了第二天,孟庭松果然告别了战友,带着苏秀秀一起进了北京城。
一路上,他们换了几趟公共汽车。
苏秀秀心中积怨已消,再加上她这时候也适应了。所以,精神还算不错。
孟庭松原本还担心她吃不消,一看她这样,倒也放心了许多。
到地以后,早已过了饭点。
孟庭松心疼苏秀秀,也怕她饿害了,就带着她就近找了家国营饭店吃午饭。
这时候,饭菜也便宜,带肉的大菜也才卖块八毛的,却要用粮票。好在,孟庭松早有准备。
他们点了两荤两素,都是有油水的菜。
苏秀秀本来也不重口食之欲。可自打重生回来,正赶上遭罪。在人贩子手里,她没少挨饿受冻。再加上,她底子本来也不好。又这么折腾了一遭,整个人都虚了。
一看见排骨端上来,闻着那股诱人的肉香味,苏秀秀嘴里不由自主地就开始分泌口水。
孟庭松也看出她馋了,就笑着招呼道:“放开着吃,不够的话,哥再去给你买去。”
他一边说着,一边夹了大块的肉排骨放在苏秀秀的饭碗里。
“唉。”苏秀秀随口应着,也不跟他客气,拿起筷子就开动。
前后两辈子,她在孟庭松面前总是很放得开,并不会继续维持那副大师的做派。
只是,很多事情她早就养成了习惯。吃起饭来仍是秀秀气气的,还带着几分斯文气。
孟庭松生怕她面皮薄,不好意思吃,就一直往她碗里夹菜。
苏秀秀吃得又慢。不一会儿功夫,她碗里的菜就堆成了小山。
苏秀秀忍不住抬眼看向孟庭松,他却笑道:“你倒是多吃些呀,不然个头该长不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