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肴记(重生)——恕恕
时间:2018-06-15 08:52:48

  周小米欢喜的道:“二哥,咱们给狗取个名字吧!”
  “好,可是叫它什么好?”周翼兴像小鸡啄米似的点了点头,随后又抛给周小米一个问题。
  周小米把手里的小奶狗举起来,仔细的看了看,有心想叫它黑毛,因为仙府小筑中已经有个红毛了,再添一只黑毛给红毛做伴,不是很好吗?可她随后又想到,这小黑狗的主人叫二黑,自己给它取名叫黑毛,好像有些不厚道!
  “叫它圈仔吧!”这小奶狗右眼处有一大圈白毛,叫圈仔很贴切。
  周翼兴本来就是为了讨周小米高兴,才会要了这只狗来,周小米喜欢它叫什么都好,他又怎么会不同意呢!
  “中,你说了算。”
  “圈仔,你有名字了。”
  李氏笑着看两个孩子,只道:“早饭做好了,你们快进屋来吃饭。”她上了年纪,最愿意看到家里孩子和和气气的在一块,可惜老大福薄,到现在还没有孩子。
  “就来。”周翼兴应了一声,跟着周小米一起进了屋。
  周小米把手中的小狗举起来给李氏瞧,“姥姥你瞧,这是圈仔。”
  李氏惊奇道:“哟还取了名字呐?别人家的狗都叫什么旺财啊,小黑啊,大白啊,你倒好,给它取名叫什么圈仔。”李氏盯着那小奶狗看了几眼,只道:“右眼睛上有一圈白毛,是该叫圈仔的。”
  大伙就笑。
  李氏手脚利落的摆饭,周大海那边还在装病,自然不好像正常人那般坐起来吃饭,只能躺着。周翼虎便拿了粥,把饼子掰碎了放在粥里,一点点喂给他吃。
  周大海眼神呆滞,机械的张着嘴,好像从昨天起,他就一直处于这种状态,让人看了十分担忧。到底是被自己的父母伤了心,一时半刻恢复不过来,也是人之常情。
  李氏叹了一口气,转身照看林氏去了。
  没一会儿,周翼虎端着碗回北屋来了。
  周大海只吃了半碗粥,碗里还有不少饼子。
  一家人都叹了一口气,开始准备吃早饭。
  周小米吃了两口粥,咬了几口饼子,心不在焉的想事情,李氏觉得奇怪,就问她小小的人不好好吃饭,想什么呢!
  周小米连忙把嘴里的饼子咽下去,才道:“在想给娘补身子的事,姥姥,等会儿我跟大哥上山捡蘑菇去!捡回来的蘑菇能卖钱,给爹娘抓药。”
  李氏叹了一声,目光中充满了无限怜爱,“行,跟你大哥去,别往深山里头走。”农家的孩子没那么娇气,上山砍柴捡菌子都是他们最常做的事情,只要不往深山里去,就不会碰到大型的野兽,没有什么危险。
  “我也去,我也去。”周翼兴皮实,一听说要上山,早就坐不住了。
  “不行。”周翼虎直接出声拒绝。
  他这个大哥的话,还是挺管用的,周翼兴闻听此言,顿时耷拉着脑袋,不敢吱声了。真要说起来,周翼虎的话比周大海的话还要管用几分,周翼兴这个皮猴对自己这个严厉的大哥算得上是言听计从了。
  李氏就笑着安慰周翼兴,“圈仔还得你照顾呢!你要是上山了,谁帮妹妹照顾小狗?”李氏在变相安慰周翼兴,这小子太好动,上了山就像变成皮猴,一般人还真看不住他,与其让他在山上活蹦乱跳的给虎子添乱,还不如让他老实的待在家里。
  周翼兴想想也是这个理,就闷声应了。
  林氏和李氏相视一眼,都是在压制着笑意的模样。
  周翼文一直没吭声,对他来说,上山是一件让他无法想象的事,外头的天那样蓝,山那样高,可惜他怕是永远也没有机会去体验了。周翼文眼中有羡慕,还有淡淡的失意。
  周小米低头喝粥,暗想总有一天她要帮着周翼文健康起来,到时候他就能撒开欢似的跑,想跑多久就跑多久。
  分家后的第一顿早饭,就这样草草结束了。
  周小米一面帮着李氏收拾碗筷,一面小声的跟李氏说话:“姥姥,一会儿咱们先去借几个鸡蛋好不好?”
  “借鸡蛋?”李氏先是一愣,随后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上竟有淡淡的惊喜之意。
  “对啊!不借鸡蛋,爹和娘怎么能补身子呢?”许氏的恶行又如何能被传出去呢?
  周小米相信,周家分家之事,不用多久就会传得沸沸扬扬的!林家集这里交通闭塞,新鲜事少得可怜,谁家有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被人津津乐道的谈上好长一段时间。就拿前些日子周小米被周秀儿打伤一事来说,林家村的人们可是足足谈论了近一个月之久,这回周家分家,周新贵和许氏做出了这般不尽人情的决定,任谁听了都觉得这二人的心是石头做的,自然也要多多谈论。周小米撺掇李氏出去借鸡蛋,正是要把周新贵和许氏逼迫儿子的恶行公之于众,这样一来,日后周新贵和许氏想来打秋风,就没那么容易了,即使把事情捅出去,外人也不会帮着他们说话。
  “三丫真聪明,对,就出去借。我看这两个老不死的这两张老脸要往哪搁。”周新贵不是要面子吗?我这回就打你的面子,看你怎么出来见人。
  一想到这儿,李氏心里顿时松快了不少,压在胸口的大石头也像是被移走了似的。脸色看起来比方才好了许多。
  周小米放下心了,此事有李氏出马,定能马到功成。
  兄妹两收拾收拾,准备上山了。
  周翼虎拿了两把砍刀,一副扁担,几根粗麻绳,两只自家编的篮子,又拿上一只水壶,用包袱皮装了几只玉米面饼子,小心的贴身放好。要知道没分家之前他也常上山打柴,却没有带吃食的待遇,一担柴打下来,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李氏心疼他,特意给他装了几只饼子让他带着在山上吃。
  一切收拾妥当,周翼虎这才带着周小米往山上去了。
  李氏一直看着,直到兄妹两个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中,她才摘下身上的围裙,抹了两把手,跟林氏交待一声,出去借鸡蛋去了。
  兄妹两个出了周家大门,往左拐绕过自家的菜园子,顺势而上,沿着曲折铺满了碎石子的小路,一路往北走。路上遇到不少人,显然他们还不知道周家分家的事,兄妹二人跟他们招呼一声,就往山里走了。
  起先,路还比较宽整,虽然遍布着许多矮荆条,小石子,但地势相对平缓,路也 宽,还是比较好走的。他们的左手边,隐约可见几户人家,炊烟袅袅升空,偶尔响起几声孩童的哭闹之声,妇人的打骂声,汇成一道道用生活编织的乐曲;二人的右手边,则是峰峦叠障,气势巍峨的大山,一座座拔地而起的大山,如同一座座摩天大厦一般,远处的山峰隐入云雾之中,连绵起伏的山脉如同一匹布满山水风光的织锦,又似永远没有尽头的画卷似的,它把它的魅力,壮阔和雄伟徐徐展现在人们的面前。
  周小米没少在这条进山的路上走,对这附近的山脉也算是比较了解的,就像她眼前这一座孤山,西边是绝壁,山峰呈九十度直角,高耸入云,直指天际,乃是天然险峰,别说人了,就是猴子也绝对爬不上去,东边是缓坡,长着不少小松树,南北两侧则是岩石路,不是很陡峭,却比东边难走一些。
  村里人管这座山马蹄山,又叫嗒嗒山,因为只要站在西面山根底下喊一声,四周就会传来人喊话的回音,末尾还会传过来嗒嗒声,好像马蹄的声音,故而得名。
  “三丫,这马蹄山上的东西,准保都让人采净了,咱俩往前边再走点。”这山离村子近,又没有什么危险,所以人们最爱来马蹄山采菌子,采药材,动作快的,天不亮就来了,他们这个时候上山,确实有些晚了,马蹄山上只怕也剩不下什么了。
  周小米应了一声,“大哥,我听你的,我不累。”
  周翼虎冲着自家妹妹一笑,拉着她的小手继续往山里走。
  路越走越窄,越走越陡,先前的平坦和宽敞都不见了,林子密了起来,脚下的路也艰难起来,人走在里头十分辛苦。
  周翼虎还好,他身子结实,又走惯了山路,不觉得辛苦,周小米就不行了,她年纪小,身体也不壮实,虽然也经常来山上,但是跟周翼虎比,不论是速度和体能,都落了下乘。好在周翼虎还算心细,这一路上都迁就着周小米的步伐,照顾她。甚至还想抱着她走一段、周小米不是娇气的人,说啥也不肯。兄妹两个就这样进到了村子里密林子里。
  密林子并不是真正的深山老林,这里虽然植被繁茂,物产丰富,山路难行,山峰一座连着一座,密不透风,但是与真正有深山老林还有一段挺大的距离。至少这里没有大型的野兽出没,不少猎户,采药的,都爬过这些山,许多趁着农活不忙来采菌子的人,也走过这些山路,山林中那些被人走过的小路虽然狭窄,但是痕迹清晰,路面上基本都不长植物了,所以这里并没有什么危险。
  周小米挎着一只篮子,手里拿着一只砍刀,慢慢的在密林子里走起来,走得快会错过很多东西,相反走得慢,才能细细的寻找到对他们来说用价值的东西。蘑菇都生长在阴暗,潮湿的地方,大多藏在松树根底下,你若不细细的看,很容易就错过。
  周小米是个采蘑菇的好手,她虽然长得小,可骨子里毕竟是一个成年人的灵魂,做起事情来比孩子们要细心,耐心的多。
  不一会儿,她就采了许多蘑菇,那些红蘑,榛蘑,元蘑,都是当地的特产,特别是榛蘑,晒干了以后,品相好的,能卖到六十多文一斤,因为口感好,营养价值高,所以榛蘑是许多酒楼最喜欢收购的菌类。
  周小米专挑榛蘑采,榛蘑值钱啊!当然,别的蘑菇她也不放过。
  他们运气好,这一片的蘑菇不少,而且长得也好,好像这几天并没有人来采过。
  周翼虎一直站在离周小米不远的地方,他怕离得远了,自己照顾不到妹妹。周翼虎动作利落的砍柴,他经验老道,专门挑干柴干枝砍,把砍好柴放在一起,准备捆起来。
  就在这时,远处的草丛里突然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周小米耳朵尖,一下子就听到了。
  不会是蛇吧?她有点害怕,连忙叫来了周翼虎。
  周翼虎连忙把周小米护在身后,就在这时,那边草丛里,突然闪过一个五彩斑斓的身影。
 
 
第八十章 野鸡与药材
  是野鸡!
  这东西胆子小,脚力不错,偶尔还能折腾着飞几下,速度不弱,却飞不了多长时间。这东西是怕人的,一般不会在人活动的时候出来觅食,这只野鸡也不知道怎么了,没脑没脑的就冲着兄妹两飞过来了。
  周小米一动没动,野鸡啊!上辈子吃了不少,这辈子自己连野鸡肉都没尝过。她不敢出声,虽然知道这野鸡不易捕,但她还是私心想着,万一能捡到便宜呢!
  这些念头在周小米的脑中一闪而过。
  那野鸡扑楞着翅膀,两下就飞到了周翼虎的面前,周翼虎反应很快,他拿起手里的砍刀抡了一下。这砍刀平时都被他用惯了,无论是力度,角度,他掌握的都很准很好,而且周翼虎反应很快,动作一气呵成,根本没有停顿。那野鸡也是倒霉,脖子正卡在砍刀的刀刃上,当下从半空中掉了下来,倒在地上扑腾了两下,随后不动了。
  周小米简直不敢相信,野鸡死了,他们有肉吃了。
  这么会儿的工夫,周翼虎已经弯下身子把野鸡捡起来了,这只野鸡是公的,个头比雌的要小一些,羽毛很漂亮,脖子的部位有一个很大的伤口,头和颈部只连着一小块皮。
  “三丫,咱们有肉吃了。”
  周小米咧开嘴笑,心想是不是分家以后,他们的运气也变好了呢!
  周翼虎把野鸡收进篮子里,只道:“以后有机会,我跟大舅讨教几招,学学做野鸡套子,大舅打猎可厉害了!”说到这个的时候,周翼虎眼里闪烁着不一样的光芒,一闪一闪地,好像宝石一般耀眼。
  周小米猛然记起上次他们去镇上卖菜时,遇到的那些守城的官兵,周翼虎看到他们时,眼神跟现在一模一样。
  “大哥,你是不是喜欢练武?”周小米脱口而出,问出了自己心底的疑惑。
  周翼虎一愣,没想到小妹的心居然这么细,他没吱声,可脸上的表情却出卖了他。
  周小米明白,穷文富武,想习武,得请武师,那费用可比上学交束修要贵多了。一般人家的孩子,就是想学,有能力学,只怕也得从小练起。周翼虎已经十二了,这个岁数练武,只怕是晚了,就算能练,家里条件也不允许。
  周小米突然觉得心很酸,她大哥有神力,这算得上是一件天赋了,他又是那么喜欢练武,而且依照他的性格,他肯定是能吃得了苦的,眼下因为家里的原因,和年纪大这两个事儿,就把他的梦想打破了,周小米觉得有点残忍。人如果都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那该多么幸福啊!
  或许,灵泉水能帮助他?
  是了,灵泉水能改变人的体质,不说别的,单说周翼文从胎里带来的弱症,林氏小产后的失血症,灵泉水都能缓解,改善,那么久服灵泉水以后,人的身体潜能是不是能发挥到极致呢?
  周小米心动了,反正也没啥损失,还能增加体质,试试也好!万一周翼虎服了灵泉水以后,真能练武,也算了了他的一桩心愿。
  得了意外收获,兄妹两个便又继续做手头上的事情了。周小米捡蘑菇,周翼虎砍柴。
  没多久,兄妹俩在山林间碰到一个熟人。
  李秋实。
  李大夫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叫李春华,小儿子叫李秋实。老大在外做生意,一年到头也不了几次家,老二在镇上的学习医术,慢慢的成了坐堂大夫,也成了家,每隔十天半个月,就会回来一次。
  没想到会在这儿碰到他。
  “李叔!”
  “李叔好。”两个孩子对李大夫感恩,对李秋实自然也表现出礼貌和热情来。
  李秋实穿着一身粗布的短打,背着一个背篓,手里拿着一个小小的药锄。
  “是虎子和小米啊!”李秋实长了一张娃娃脸,笑起来脸上还有一对梨窝,像个长不大的孩子似的。他为人和气,眼睛闪亮亮的,看着比实际年龄小很多。
  “李叔,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在家待几天?”
  李秋实只道:“我今天才回来,住两天吧!”药铺里头生意忙,他也不能多待。做为儿子,不能在爹娘身边尽孝,李秋实觉得挺惭愧的。
  “对了,我听说你们分家了?”
  这种事情,他们两个孩子,要怎么说?
  “嗯。”周翼虎点了点头,没说别的。
  李秋实也挺尴尬的,分家这事,他是听李大夫说的,老爹当时气得够呛,说就没见过这么糊涂的老人,还把事情原原本本跟李秋实讲了。李秋实听了一回,也是目瞪口呆,当爹娘的能这么狠心,也是世间少有的事儿,可怜几个孩子跟着受苦,简直是太狠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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