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遇风难以置信这样的巧合。
S市桃源镇,路姓夫妇?
此时的桃源镇,依然有着像往常一样的月升日落,枝头挂着一缕黄昏余光,秃了屁股毛的公鸡栖在树上,脑袋耷拉着,还是那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路吉祥和苗凤花的房门紧锁,两人关在里面不知密谋什么大事。
“这样做,不太好吧?”路吉祥的声音扬了起来,嘴巴立刻被苗凤花捂住,她瞪圆了眼睛,凶光毕现,“你还想不想生儿子了?!”
路吉祥又嗫嚅道,“可是,做这么缺德的事,将来要被天打雷劈的吧。”
他虽然性子窝囊,但如果要让他做这种违背良知的事,也没那个胆子去做。
死脑筋!
苗凤花长长地吐出一口浊气,态度慢慢软化下来,“老公你想啊,现在鉴定结果清清楚楚地表明陈年就是那位叶总的千金,好了,我们做了好事送她去和家人相认,他们是一家团圆了,可我们能捞着什么好处?”
话也不是这么说啊,多少感谢费肯定是有的,人家又不差这点钱。
路吉祥还是觉得这样做很不妥,不过苗凤花并没有给他说出口的机会:“可是如果换了是招弟呢,我们十几年来含辛茹苦地把她养大,光是这份养育之恩……”
她做了个数钱的动作,语气充满了贪婪,“到时还不怕财源滚滚来?”
送陈年回去相认,就算能拿到什么好处那也是有限的好处,可如果是自己的女儿,那可就是一棵摇钱树了!
何况这样的事别人又不是没有做过,要真说天打雷劈,那些拉着亲生女儿去现场验DNA的蠢物下雨天不是更得躲着走?
苗凤花觉得是命运冥冥之中引导自己走上了这条虽要冒险但却充满巨大诱惑的路:她现在手上有一份完美的DNA鉴定报告,其他两个有可能会知道真相的人,一个横死他乡,另一个又老年痴呆,一个疯婆子的胡言乱语谁会相信?
接下来,她只需要说服路吉祥就可以了。
“将来等我们有钱了,可以去市里买一套大房子,你不是一直想生儿子吗?我们还可以去做试管婴儿,想生多少个就生多少个……”
路吉祥被她说得隐隐有些心动。
苗凤花看他还没有彻底下定决心,又下了一副猛药,趴在床上哭了起来,“当初老豆腐西施说我连个蛋都生不出来,这话真是戳心戳肺哪,一个生不出儿子的女人活在这世上还有什么用啊?还不如死了算了!”
还不为所动?
她拼命挤出几滴眼泪:“现在好不容易有个能生儿子的机会,你又不要,后半辈子吃香的喝辣的好生活,你也不要,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
在老婆的软硬兼施下,路吉祥一咬牙,干脆豁出去了:“好吧!”
苗凤花这才破涕为笑:“那我待会去找招弟谈谈。”
半个小时后,路招弟苍白着脸双腿发颤地从爸妈房间出来,她回到自己房间,关上门,直接就坐在地上了。
她脑中一片空白。
正前方有一面缺了个角的镜子,路招弟茫然地盯着镜里的人,还是那张圆圆的脸,常年泛黄的短发和黝黑的皮肤,可她觉得那么陌生。
“你是谁?”
路招弟不知道在私人日记里写过多少次,她怀疑自己并不是爸妈的亲生孩子,甚至还罗列过充分的证据,但每次都觉得自己是异想天开。
然而,就在刚刚,妈妈告诉她……
“可能你觉得难以接受,但这就是事实,招弟,你是我以前在外边捡回来的孩子,现在,你的亲生父母找上来了,他们要把你带回去……”
路招弟心里好害怕。
生活了十几年的家不是真正的家,朝夕相处的爸爸妈妈也不是真的爸爸妈妈,她也不是真的她。
一切都是假的。
路招弟脑子涨得快要炸开了,纤小的身影渐渐在黑暗中缩成一小团,整个人看起来困惑又无助。
这漫长一晚,对两个家庭来说都是难眠之夜。
次日早上九点多,陈年回到桃源镇,她刚到镇口就听到了一个全镇上下都传得沸沸扬扬的消息。
“路家那个女儿要飞上枝头当凤凰啦!”
镇上只有一个路家,路家女儿,招弟?
陈年一头雾水地往家里走,几乎所有人都在津津乐道这件稀罕事,可每个人的说法都不一样,有的人说路招弟小小年纪就攀了高枝,不久后要嫁入豪门啦!有的说,路招弟救了一个富商的命,现在人家报恩来了,要认她当干女儿,带到城里去享福了。
不过大部分人都在传,路招弟小时候被人贩子拐走,阴差阳错之下被路家夫妇收养,现在她那有钱有势的亲生父母找上门来认女儿了。
“路吉祥到底走了什么狗屎运,他家祖坟这会儿都冒青烟了吧?”
“路招弟那个女娃子啊,我一看面相就知道她是个富贵命……”
“你就吹吧你,马后炮!”
舅舅家近在眼前了,陈年拨开看热闹的人群挤进去,刚好里面有人走出来,她差点撞上去,幸好被那人扶住。
“没事吧。”
她听到熟悉的低沉声音,抬头一看,“机长,你怎么在这儿?”
程遇风是特地陪叶明远夫妇来桃源镇接人的。
陈年目光往里屋看,意外发现叶伯伯和他夫人也在,她心底的疑惑更大了,“机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程遇风把她拉到一边,言简意赅地解释道:“叶叔的女儿找到了。”
“真的!?”
陈年激动得快要原地跳起来,“这真是太好了!”看来之前她的祝福很有用呢,叶伯伯真的把他女儿找回来了!
她联想到大街小巷的传言,杏眸睁得老大,“该不会,叶伯伯的女儿是……”
还没来得及把那个名字说出口,陈年就看到路招弟从房间出来了,这个角度只能看到她的背影,又见叶伯伯迎上去,那位眉间总带着愁绪的、笑容温婉的叶夫人抱着路招弟失声痛哭……
陈年都隐隐觉得自己眼眶发热,擦了擦眼角,湿润润的,虽然不清楚路招弟为什么突然变成了叶伯伯的女儿,但这种一家团圆的画面真是太令人感动了。
程遇风抬手摸了摸陈年的头发,把她带到阴凉处去,陈年因他这摸头的动作懵了一瞬,回过神时脸上溢满笑容。
她没想到这么快就能见到他,感觉就像赚到了一样。
程遇风是和人换了航班过来的,看这情形,估计还得给路招弟一些适应时间,至少今天是走不开的。
陈年想问他关于路招弟的事,余光看到外婆从偏院的房间走出来,她连忙走过去,“外婆。”
外婆讶异地看了陈年一眼,像是刚认出来她是谁,用力握住她的手,语气一下变得急切起来,“年年你怎么还在这儿啊,你爸爸妈妈来接你了!”
第25章 第二十五坛花雕
“年年你怎么还在这儿啊, 你爸爸妈妈来接你了!”
闻言,程遇风微怔。
陈年则是笑眯眯地说:“外婆, 是招弟爸爸妈妈来接她回家了。”
“招弟?”外婆皱起眉,似乎在回想这个名字对应的人,对上了, 眉头一松, 眼角笑出深深的褶子来, “对,招弟, 是招弟。”
“是啊。”陈年把外婆扶回房间,其实她也觉得招弟不是舅舅舅妈的亲生女儿这件事挺不可思议的,但一想到,叶伯伯和他夫人十几年来的苦苦寻找, 又发自内心地替他们一家三口终于得以团圆感到开心。
外婆坐在椅子上,枯瘦的双手扶着椅背, 脸上又浮现担忧:“年年, 那你爸妈什么时候才来接你啊?”
陈年对此已经习惯了, 她耐心又温柔地哄外婆说:“他们忙着呢,没这么快过来。”
“你爸妈怎么能这样?!”外婆语气很不满,“再忙也得来把你接回去啊。”
陈年不知道该怎么往下接话了, 下意识去看站在门外的程遇风。
程遇风走进去, 外婆看到他, 像和熟人打招呼似的笑着点点头, “你来了, 吃饭了没啊?”
她这次倒是没把程遇风错认是女婿陈烨了。
程遇风摇摇头:“还没。”
“我也吃过了。”外婆很开心地接上去说,“吃的是炖茄子和番茄炒蛋,还不错,你呢,吃了吗?”
“嗯,”程遇风换了个说法,“我吃的是清炒苦瓜和白灼菜心,也还不错。”
“年轻人不要吃这么清淡,”外婆看起来很有聊天的兴致,“不过苦瓜好,多吃对身体有益。”
“不像我家年年,从小到大一点苦瓜都吃不得。”
“是吗?”程遇风意味深长地看陈年一眼,两人心照不宣地想起了在金叶酒店那回,他给她舀的两碗苦瓜汤,陈年摸摸鼻尖,躲开了他的视线。
外婆又问:“外面怎么这么热闹啊?”她自言自语起来,“今天天气不错,是个好日子。”
陈年想到外婆平时大多数时间都在床上昏睡,老闷在房间里,长期以往,精神只会越来越差,难得天气好,她建议道:“外婆,我们出去走走吧。”
外婆以前身体好的时候,总是喜欢里里外外地忙碌,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她本就是闲不住的性子,要不是顽疾缠身,估计还能背着背篓上山打草采药。
陈年找来一把大伞,带着外婆出门。
程遇风估摸着叶叔那边没这么快结束,于是也陪着她们一起去。
上午十点的阳光还比较嫩,不过也只是照了一小段路而已,三人往后山的方向去,走了几分钟,眼前就出现一条林荫小路。
桃源镇上的大部分树木都有着悠久的历史,很少人为因素干预的缘故,还保持着原生态的面貌,向阳处枝繁叶茂,背阴处略微稀疏,如同两只合拢的手臂,罩在小路上方,连透下来的阳光都被筛得细软如银线。
空气也格外清新,伴着悠悠鸟鸣、汩汩水声,时间仿佛也变得慢了下来,很是惬意,说是世外桃源也不为过。
不远处是小溪。溪水清澈,青石、落叶和游鱼怡然自得地栖息其中。
小时候的陈年是这片水域所有可食用生物的最大天敌,不管是虾、螃蟹,还是鱼和螺蛳,只要落入她的手中,当晚就会成为餐桌上的一道美食。
记得前年夏天,陈年每天放学回家就带个小网兜过来,最后几乎把溪里的螺蛳都吃绝种了,反正去年确实连一个螺蛳的踪影都见不着,所以此刻看到卧在石头上的螺蛳,她有一种久违的、像和故人重逢的兴奋感。
她又想起了那件好玩的事,自己先忍不住笑了出来。
程遇风见她乐不可支的模样,唇角也跟着扬起来,“怎么?”
“我以前有一次在这里摸螺蛳,”陈年脸上泛着热气熏出来的红晕,红扑扑的很是好看,她俏皮地歪着头问,“机长,你应该知道什么是螺蛳吧?”
程遇风轻哼一声:“小看我?”
“……不敢不敢。”
陈年继续说:“我正摸着螺蛳,忽然间看到前面游过一条黄鳝,这个家伙很有营养的,当时我想都没想就伸手抓住它的尾巴,它立刻回过头,瞪了我一眼,你别笑,真的是瞪,它眼睛都睁大了,好像生气了一样,我哪里管得上这么多啊,直接就把它提起来甩背篓里去了。”
那会儿她就跟捡到宝似的连鞋子都顾不上穿就跑回家了,结果外婆一看,吓了一跳,“年年这哪里是黄鳝啊,这是水蛇,还好没毒的,不然被它咬到可怎么办哟!”
外婆也听得很入神,嘴里跟着念叨:“可怎么办哟!”
陈年笑嘻嘻的:“对啊,怎么办呢?”
“赶紧把它丢掉啊。”外婆急了。
“好的好的,”陈年做了个丢东西的动作,给她看空空如也的双手,“丢掉了。”
外婆这才放下心来。
“黄鳝的表皮是光滑的,水蛇的则是会更粗糙。”程遇风曲指在她脑门上轻轻弹了一下,戏谑道,“生物课一定没好好听吧?”
陈年无辜地捂住额头,其实暗地里心花怒放,语气却带着一丝委屈:“人家那时候只是个七八岁大的孩子,还没有上过生物课。”
七八岁时候的陈年,在一群小伙伴中已经混出一定的名声了,上山掏鸟窝找蝉壳,下山摸螺蛳捉鱼,样样业务都精通,袖子一捋就化身女侠,最辉煌的一笔是把巷口林大妈家那位老是欺负路招弟的林小胖揍得哇哇大哭,弄得人家后来一看到她身影就绕地跑。
有时候,还真怀念那段无忧无虑的时光啊。
日光渐渐变密了,外婆也有些昏昏欲睡,三人开始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
路家今天有天大的好事,陈年也难得可以过去蹭吃蹭喝,大概真的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她觉得今天舅妈脸上的笑容比过去十年都要多,对她也是热情如火,弄得她都有些受宠若惊了。
奇怪的是,舅舅看起来就没有那么欢喜,反而是一杯接一杯地喝酒,不过也是,人心都是肉做的,到底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现在路招弟要离开家了,他心里肯定多少会难过。
路招弟也很少说话,和陈年目光对上,她也只是笑笑。
陈年心想,她此时心里估计还大乱着呢,将心比心,要是相同的事落到自己身上,肯定一时间也无法接受。
饭桌上,苗凤花说起把路招弟捡回来那会儿的事,“当时她身上烧得滚烫,小小的一个人儿趴在我怀里,手指还轻轻地勾着我的……”
说到动情处,她两行眼泪流下来:“我那时就想,这孩子跟我有缘啊!”
容昭听得热泪盈眶,叶明远低声安慰她,夫妻俩心里都对苗凤花充满了感激。
他们哪里知道,这些话是苗凤花事先就打好腹稿的,为了不露馅,她很快就把话题转移到自己是怎么衣不解带地辛苦照顾烧得奄奄一息的路招弟上,添油加醋说了一通,又感慨说好在上天垂怜,最后让她从阎王爷手上抢回一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