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着转着,想起今早舅舅舅妈过来的事,她一拍脑袋,急急地翻过矮墙,跳进了隔壁舅舅家院子,树荫下懒洋洋栖着一群母鸡,被她吓得鸡毛倒竖,“咯咯咯”叫着四处窜逃。
鸡叫声把舅舅吸引了出来,他手上还端着碗,有些吃惊地看着她:“陈年?”
陈年也是第一次爬墙过来,没什么经验,落地时蹭了满手的尘土,她两手相互搓了搓,“舅舅,您已经把外婆接过来了?”
路吉祥说是啊,他把陈年带去主屋旁边单独隔出来的小房间,然后就回去继续吃饭了。
女儿还没放学回来,并不妨碍夫妇俩先开饭。反正剩饭剩菜路招弟已经吃惯了,她也不想和爸妈同桌吃饭,就算周末或晚上饭点凑在一块,她也会端着碗去外面吃,开始苗凤花还会说她几句,后来发现每餐能省几块肉后,就闭嘴不提了。
陈年轻手轻脚推门进去,外婆安详地睡在床上,她环顾一圈,觉得环境比想象中好一些,比较放心了。外婆先搬过来适应一下也好的,至少这段时间她还在家里,多少可以照顾得到。
陈年看完外婆出来,刚好路招弟也到家了,一踏进门口就被妈妈逮到,劈头盖脸先骂了一顿,她捏着书包带安静挨训,余光不经意瞥见陈年就站在不远处,脸一下就涨红了,难为情地把头垂得低低的。
见状,陈年赶紧从偏门出去,走出好远还听见舅妈阴阳怪气的声音:“人家就要去市一中了,听说不仅不用学费还白白拿钱的,她这可是过好日子去了,再看看你这死丫头……”
后面舅妈还说了些什么,陈年听不见了,她靠在门后,只听到自己飞快的心跳声,好像做了什么坏事一样,有些惴惴不安。
午饭她也没什么心思弄,随便用昨晚的剩饭做了蛋炒饭,吃完就拿着书包出门,继续去外婆床边守着。
直到快要上学了,外婆还是没醒,路招弟来找陈年,两人一起去学校了。
路招弟几乎沉默了一路,犹豫许久才问:“年年,你什么时候去市一中?”
陈年也不清楚:“可能等这学期结束吧。”
“这样啊……”路招弟不知道怎么接,脸上还是笑着的,心里说真好。
真羡慕你啊陈年。她鼻尖涌上一股酸涩,笑容却越发灿烂,“年年先说好啊,苟富贵,莫相忘。”
陈年莫名其妙地看着她,“我又不属狗。”
“哈哈哈哈!”路招弟反应过来后,放声大笑,顺便把酸酸的眼泪一起笑出来,“年年你真是太可爱了!”
陈年用一个小玩笑,终于把她哄得稍微开心起来,自己也笑得酒窝深深。
心想,苟富贵莫相忘,这是一定的啊。
关于什么时候去市一中的问题,陈年在下午最后一节课就得到了消息,赵主任告诉她,市一中那边要她在下周一正式报到。
而今天已经是周五了。
陈年用了几分钟才消化完这个消息,从赵主任办公室出来,她想着得先给妈妈打个电话,然而直到忙音结束,那边也没人接听。
看看时间,这会儿妈妈应该还在上班,于是她发了条微信过去。
然后,陈年就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好了,她绕着校园走了一圈,人还在这儿,可视线已经尝试着去追寻以前的身影,操场上她摔过一跤,蹭破了膝盖,那棵树,她曾经爬上去掏过鸟窝……
陈年再次转回教室时,里面已经空无一人了。
同班将近两年,最后竟没有亲自告别的机会。
她站在讲台上,在黄昏斜斜的柔光暗影中,回想每个座位对应的人和名字,然后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了一段话。
文采不佳,但情真意切。
不知不觉,整面黑板都写得密密麻麻,几乎再也写不下了,陈年把最后一句话擦掉,换成了大字号的“加油”两字,画感叹号时,粉笔在她手中断成了两截。
她想了想,又把全勤栏下的“42”擦掉,重新写上“41”。
做完这些,陈年转过身,朝着空空的教室挥挥手:“再见。”
她悄悄掩上门走了。
转眼来到了周日。
陈年吃过午饭,到隔壁陪外婆说了几句话,等外婆睡下,她也准备要出发了,路招弟送她去搭车。
赵主任临时有事,联系了自己朋友开车送陈年,他也和市一中那边打好了招呼,到时会有老师来接应。
陈年上车前,从书包里拿出一张纸递给路招弟,上面写了有关外婆的各个注意事项,事无巨细,她还不放心地交待:“每周五一定要记得去卫生院中医室拿药,外婆犯糊涂时要顺着她的话说,最好不要让她一个人待着,有时间多陪陪她……”
“外婆,就拜托你了。”
话声一落,两人同时红了眼眶。
“我知道。”路招弟连着重复了几遍,“我知道的。”
陈年摸摸她的脸:“那……我走了。”
路招弟用力抱住她,哽咽得说不出话。
一会儿后,陈年坐在车里,觉得胸口腰后都隐隐生疼,路招弟抱得太用力了,她不由得笑了笑,偏头从后视镜望过去。
路招弟的身影变得越来越小,变成了一个小黑点。
陈年的双眼也渐渐朦胧,车子往前走,她的目光把桃源河丢了,把水仙桥丢了,最后连桃源镇也丢掉了。
她不知道自己以后还会丢掉什么。
陈年心里关于离别的感伤在抵达市一中时,稍稍被忐忑茫然等其他情绪冲淡了,跟司机道过谢后,接应的女老师带她先去熟悉了校园环境,然后就把她带到学生宿舍。
陈年把自己的床收拾好,时间来到四点半,宿舍里的其他人还没回来,她打算先出去买点生活用品。女老师走之前,给她留了一张学校周边的小地图。
她带着地图,搭了两站公车来到一家超市,买好所需物品后,就准备回去了。
可陈年的方向感向来不好,一不小心就搭了反方向的公车,连着过了两个站还没到市一中站点,她就知道事情不妙了,赶紧下车。
周围来去匆匆都是陌生的面孔,目之所及也全是陌生的景物,被挑出来独自丢到陌生环境里的陈年,前所未有地想念妈妈外婆和桃源镇。
她抱紧书包,微微无措地四处张望,正要过马路时,听到身后传来喇叭声,连忙又退了回去。
喇叭声又响了一次,接着,一辆黑色的车子缓缓在路边停了下来。
陈年疑惑地看去,正好车窗降下来,男人英俊的侧脸出现在眼前。
四目相对。
她那双隐约浮着水光的眸子瞬间染上欢喜,变得又黑又亮,“机长!”
作者有话要说:
你会不会突然地出现,在S市的某条街边?小年糕市一中都来了,和程先生的距离又拉近咯
第11章 第十一缕凉风
怪不得古人说“他乡遇故知”是人生四大乐事之一,虽然S市不算他乡,程遇风也不能算是故知,但却是陈年在这个陌生地方唯一认识的人。
陈年此时的心情,就像在夜间海上失去航向的小舟,漫无边际地随波飘荡,不经意间就撞见了明亮的灯塔。
她和程遇风隔着下午五点多还有些耀眼的阳光对看着,轻轻地眨了下眼睛,白净小脸上满是开心又腼腆的笑容。
这一瞬间像慢镜头,很缓很地拉过去,几乎每秒钟的流逝都能听得到回声。
实际上也只过了十几秒而已。
车里的程遇风不知说了什么,刚好有对年轻情侣大声吵着架从陈年身后走过,她没听清,不过依稀感觉他是让她上车的意思,她再确认一遍他的眼神,拉开车门爬了上去。
她的感觉是对的。
程遇风和叶明远刚去了一趟警察局,回医院的路上,程遇风观察路况时,偶然间发现了一个徘徊在站牌下的熟悉身影,小姑娘抱着书包,眼神带着迷茫,四处张望。
他记得她说过会来市一中上学,没想到会是这么快,又看她神色微微不安,猜想可能是迷路了,初来乍到,人生路不熟的,也是在所难免。
程遇风几乎都没怎么考虑,就产生了把她送回学校的念头。
陈年坐在副驾上,刚想和程遇风说话,猛地发现后面还坐了一个人,更让陈年吃惊的是,这男人她是认识的,在飞机上她曾经紧紧握过他的手,报纸上也见过,他是昭远航空公司的总裁,不过她记不得名字了,只记得是姓叶。
“叶……伯伯。”
叶明远当然也记得她,紧皱的眉头松了松,眼纹浮现出来:“真巧啊小姑娘,我们又见面了。”
陈年看到他那双仿佛看尽一切沧桑、和年龄极不相符的眼睛,不知怎么又想到他那个三岁就失踪的女儿,紧接着连他在飞机剧烈颠簸时,说“我在想,我的女儿”的温柔神情也好像历历在目……
“陈年,”一道低沉的声音打断她的失神,“系好安全带。”
“哦哦好。”
陈年手忙脚乱去扯安全带,不过她以前并没有什么机会坐私人汽车,极度缺乏系安全带的经验,所以安全带长度没拉够,怎么也扣不上,急得鼻尖冒汗。
倏地,有一股陌生的温热气息靠过来,夹杂着淡淡的清香,陈年一动不动,任他的气息在离自己很近的地方飘,最后却汇集到一处,烫红了她耳朵。
闻着不像香水,那么,是沐浴露的香气,还是他衣服上的?
“哒”一声,程遇风准确无误地帮她扣好了安全带,又重新坐直身体,陈年这才注意到他系安全带时,眼睛还是专注看着前面的,好像他很顺手很自然就做了这么一件事。
没有揭开她的窘迫,也不曾发觉这不经意的举动,在她心底掠起了怎样的波澜。
陈年小声说:“谢谢。”
程遇风听见了,勾起唇角算是回应。
“陈年?”后座的叶明远问,“陈年往事?”
陈年点点头:“是的。”
叶明远说:“这名字不错。”
他心里有太多翻晒不得的陈年往事,藏在最深的角落,用一根微弱的线串连着,现在这根线断了,心也如荒野,杂草丛生。
叶明远看着小姑娘如初春般生机勃勃的面孔,仿佛透过这张鲜活的脸看到了另一个人,蹒跚学步的小女孩,踉跄着摔进他怀里,奶声奶气地喊他爸爸……
他的目光越发黯淡。
这时,陈年回过头,“叶伯伯,那次在飞机上,真的非常感谢您。”如果不是他的安慰,还和她握着手,她当时肯定就心理崩溃了。
叶明远笑笑,也回想起来当时的一幕幕,“我也要谢谢你,你非常勇敢。”
甚至那时他觉得,就算要死了,握着那样温暖的体温死去,幻想着好像女儿又回到了身边一样,14年前他没有紧握住她的手,在那生死相依的一刻,他用另一种方式如愿以偿,弥补上了生命中的一处缺憾。
陈年摸着头笑了。
程遇风又问她:“吃饭了吗?”
陈年从车内后视镜上飞快扫了一眼,叶明远正用手揉着眉心,看起来疲倦不堪,她感觉他非常需要休息,于是摇摇头说:“我和同学约好一起去饭堂吃。”
程遇风也意识到了,她正值和同学培养关系的关键时期,小女生间感情纯粹,一起吃饭、逛街很容易就能融成一片。
“也好。你在学校还适应吗?”
陈年没有正面回答:“慢慢来就好了。”
程遇风淡淡“嗯”一声,把车稳稳停在了路边。
陈年这才后知后觉,市一中到了,她解开安全带,把东西拿好,打开车门下车。
“叶伯伯,机长,谢谢你们送我回来。”她笑着挥挥手,“再见。”
此时,太阳将落,暮色还只是很薄的一层,校门口聚了一堆返校的学生,欢声笑语,很是热闹,陈年朝他们走过去,就算不回头,她也知道身后有两道目光在送自己,晚风凉凉,吹得全身都舒展开了,她的步伐变得轻快许多,坚定地朝着未知的未来走去。
等她的身影消失在视野中,程遇风这才启动车子,往学校左侧的林荫小路开去,开了十分钟左右,车子在江边停了下来。
两人下车,沿着江边走。
容昭的病情才刚有起色,医生反复叮嘱千万不能让她再受刺激,因而他们这次去警察局也是瞒着她的。
这几天陪在妻子身边,叶明远一直压抑着自己的情绪,连夜里都不敢入睡,一闭眼就浮现女儿发着高烧奄奄一息的样子……
根据警方那边了解的消息,方德平信誓旦旦称当初丢弃的就是叶慕昭,因为这个小女孩他印象太深刻了,粉雕玉琢的,模样顶好,是最上等的“货”,说来那次真是连天都帮着他,恰逢六一儿童节,海洋公园里人山人海,他趁保姆不注意,借着拥挤的人流就把孩子弄出来了。
方德平自认为这是生涯中干得最漂亮最利落的一笔,却想不到,没过多久,通缉令贴得到处都是。
叶慕昭就是被他带着慌忙逃窜的过程中发了高烧的,那时车里还有另一个小男孩,也是他拐来的孩子,在他屡次拳打脚踢下温顺得像一条小狗。
男孩哭哭啼啼地说:“妹妹的头好烫。”
“妹妹喝不进水了。”
“妹妹没气了。”
一点好处没捞着不说,还惹了满城的通缉令,现在人也没了,真是晦气!方德平就随便在S市找了个偏僻的地方,把不省人事的叶慕昭丢掉了。
自那以后,他隐没了一段时间,直到换了另一张脸另一个新身份……
“只要还有一丝希望,”江畔人家陆续亮起了灯火,叶明远微佝偻着腰,姿态看起来万分落寞,“我也一定要把我的小叶子找回来。”
不管最后找回来的是什么,不管她变成了什么样子。
程遇风点了点头。
尽管他清醒地知道,按照方德平的描述,小叶子还活着的几率不大,但又怎么忍心去戳破叶叔仅剩的渺茫希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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