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凌剪梅”,新桐脸就黑了,“我哪知道,这是她的事,关我屁事。”
语气阴阳怪气,还有点嘲讽,新盛挑眉,偏头看她,“怎么了?你们吵架了。”
“跟她吵架,多拉低我档次,不要跟我提她,一个没良心的白眼狼。”
新盛笑了笑,推开大门,“在背后说人坏话可不好。”
“我就说。”新桐横眉竖眼地回瞪,在亲人面前,她从不掩饰自己的情绪。
新盛嘴角上扬,宠溺地揉她头发,“好,随你。”
将车门打开,又道:“开车小心点。”
“你什么时候下班?今晚我煮饭。”新桐坐在驾驶座上,问。言外之意是让他早点回家,但明显新盛没有get到。
“不用煮我的,我在局里吃。”
“正好我也不准备煮你的。”新桐闷闷地埋怨两句,用力地关上车门,挥手,“走了,祝你加班加到肾虚。”
新盛无奈地笑着退开身子。
缉毒支队办公室。
“诶,彬彬,盛哥去哪了?”张同走进来,问。
杨彬彬边收拾东西,边说:“送她妹妹出去了。”
“新小姐走了?”
“嗯,你有什么事?”
“哦,也没什么。”张同抓了抓头发,刚才他联系了新桐的经纪人,并没有找到她所说的姓“韩”的电修师傅。
这事原本跟监控案件无关,纯属他个人好奇,毕竟现在技术牛逼的电修师傅不多了,想找到他,交流一下,既然联系不上,那就算了。
“我走了。”
“好啊,拜,有空常来。”杨彬彬朝他挥手。
张同走后没多久,新盛就回来了。
坐在座位上,看着面前堆积如山的文件,有点头疼。
突然不想看了,他想起前几天提到的“韩野”,于是打开电脑,进入警局内部查询系统。但怎么搜索,出现的词条都不是他想要的。
“小盛,还没下班?”老李捧着保温杯,慢悠悠地走进来。
新盛起身,给领导搬了一条凳子,“老李,为什么内部网都搜不到韩野这人?”
“你要搜‘韩煦’才行。”老李坐下来,说:“他原名韩煦,后来改名韩野。”
按照他说的做,新盛很快就找到韩野的个人档案。
照片中的人很年轻,看起来二十岁上下,板寸头,五官出乎意料的硬朗,如果不说,还以为是哪个明星的证件照,他眉宇英气,剑眉又浓又黑,看起来完全不像坏人。
“没搞错吧,他就是韩野?”新盛指着照片上的人,一脸不信。
老李笑了笑,语气乐呵,“看不出来吧,我告诉你,他本人比照片还帅。”
新盛来了兴致,扳正椅子,表情认真地问:“老李,你能多跟我讲讲这人吗?”
老李抿了口热茶,杯口冉冉升起雾气,沾湿了镜片。
“韩野是烟城人,他爸爸原来是大学老师,后来下海经商了。他是一名计算机天才,黑客界首屈一指的人物。”
每个行业都有一个金字塔,韩野就是站在计算机领域,这个金字塔尖尖上的人。
说到这,老李摘下眼镜,抽了张纸,擦干镜片上的水。
“说来,他还是我国因为网络犯罪被抓捕的年龄最小的未成年了。那时他才10岁,因为入侵了XX空中防务系统,被老赵发现,队里派我前去逮捕他,也是因为这件事,我才认识老赵。”
谈及往事,老李眼眸里泛起幽深的光,“我到现在都记得当时韩野被抓的样子,很冷漠,眸子里没有一丝畏惧,根本不像一个10岁小孩子该有的反应。”
“后来呢?”
“后来他偷渡到A国,就一直没回来。”
“他为什么要去A国?”新盛问。
“好像是因为家里的事,我也不清楚,这方面老赵知道的多。”因为都搞技术,赵声对韩野一直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最近几年对他一直都有关注。
新盛抿唇,视线落回屏幕,照片中的韩野目光深邃,瞳孔幽黑,流露出与年龄极不相符的沉稳。
“再后来呢?”他又问。
“再后来他就被A国全球通缉了,最近一次知道他踪迹的就是他回烟城,参与了毒品案信息泄露事件。”
老李说完,见时间不早,拿着保温杯起身,同时不忘叮嘱:“小盛,以后行动一定要做好保密措施。”
“嗯,我会的。”新盛点头,起身送他。
第4章
新港码头。
西风吹过,顽皮的乌云遮住弯弯的月亮,偶尔点点星光透过薄薄的云层照在海面上。
堤坝处时不时传来“啪啪”的潮水声,伴随着轮船悠扬婉转的鸣笛,给这片古老的海湾增添几分韵味。
韩野一袭黑色风衣,凭栏而立,面前是浩瀚辽阔的大海,偶尔可见几只海鸥,越过海面飞向天空。
一道刺眼的车灯照过来,他眯了眯眼,没有动。
待到灯光熄灭,他才转身,就看到从车上走下三人,为首的那人白衬衫黑西裤,衬衣一角松松垮垮地垂在一边,高高瘦瘦,圆寸头,左耳戴着一个红色钻石耳钉,眉线狭长,丹凤眼轻佻,浑身透着一股邪魅劲。
“元烈。”他自我介绍,而后走到栏杆处。
两人并肩而立,元烈掏出一包烟,递过。
韩野摇头。
“放心没掺毒。”
“我不抽烟。”韩野再一次拒绝。
见状,元烈不再劝说,拿出一根烟,点燃,深吸口,吐出来。
淡淡的尼古丁味道很快就充斥在两人之间。
待烟燃了半截后,他朝手下招手,手下会意,递上一个黑色方形保险箱。
元烈叼着烟,痞里痞气道:“这里有300万,是上次的报酬。”
上次指的是9月30日晚的毒品交易,韩野为他们提供警方的行动,才使他们提前逃脱。
韩野接过,没有清点,转身要走。
“哥们。”元烈喊住他,抛出橄榄枝,“要不要加入我们?”
“以后有粥喝粥,有肉吃肉,绝不少你。”
“不了。”韩野想都没想拒绝。
“考虑考虑呗。”元烈走过来,动作自然地勾住他脖颈,“我们老板是大方之人,入伙后,绝不会亏待你。”
韩野抖掉他的手,干脆利落地拒绝。
欣长高大的身影渐渐隐匿于月色中,元烈看着他的背影,嘴角往上轻勾。
离开新港码头后,韩野来到一家地下酒吧。
酒吧位于街头一角,外面安静的只剩路灯,里面却灯红酒绿,歌舞喧嚣。
隔着一扇门,两个世界。
躁动的鼓点冲击人们的耳膜,韩野穿过层层人群,来到吧台。
“怎么现在才来?”等候多时的项明生给他递了一杯酒。
项明生,项氏传媒总裁,娱乐圈数一数二的传媒公司,他本人也是圈内出名的花花公子,爱玩能玩敢玩,这家地下酒吧就是他的私人产业。
他与韩野相识于国外,两人兴趣相投,于是成为好友。后来他接任项氏传媒,第一部 投资制作的科幻大片,被黑客泄露片源,多亏韩野帮忙,才挽回损失。
“有事耽搁了。”韩野坐在旁边,接过对方递来的酒。
“舍得回国了?”项明生调侃,他曾多次叫他回国,他都不愿意回来。
韩野不置可否,轻轻抿了口酒,突然提到:“知道新桐吗?”
“知道啊,华宇传媒的艺人,好像还是黎嘉铭的女朋友。”
“前女朋友。”韩野语气微沉。
项明生吃惊地挑眉,眼神狡黠地看着他,“怎么?看上人家了?”
韩野撇他一眼,岔开话题:“有件事要你帮忙,新桐和黎嘉铭分手了,她要和华宇传媒解约,我要你签她。”
项明生八卦心起,凑过来,勾肩搭背地问:“小野,跟哥哥说,你是不是看上新桐了?”
“多事。”韩野白他,言语中淡淡的笑意也间接承认了。
项明生笑咪咪地摸鼻子,脸露喜色,比自己有女朋友还开心。
“放心,我一定会祝你一臂之力。”
“别帮倒忙。”
“怎么会。”项明生边说,边掏出手机,让助理把新桐的资料发过来。
那边动作很快,一下子就回信息。
“新桐的合约还有两年到期,你想要我怎么做?”
“我要你现在签。”
“违约金五千万呢?”项明生挑眉提醒。
韩野将保险箱递过去,轻描淡写地说:“这里有300万,余款我会直接打给你。”
项明生轻笑:“得嘞,有钱你是大爷。”
两人喝了会酒,项明生想到某事,好奇地问:“对了,你到底做了什么事,惹的A国通缉你?”
韩野沉默,低头看着手里的酒杯,里面棕红色的液体晶莹剔透,表面泛着闪闪的光。
沉默一会,他才打哑谜道:“这是一个不能说的秘密。”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更。
题外话:本文结局he,不虐。
第5章
新桐出生于一个普通家庭,父亲是烟大教授,母亲是公务员,一家人住在爸爸单位分配的房子。
烟大花园位于烟大南门外,是专门为教职员工提供住宿的居民小区,新桐一家就住在该小区九栋五楼。
单位房格局简单,三室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客厅里有个大大书柜,里面有很多书,整个房子充满书香气息,处处透着“家”的温馨。
晚饭过后,新桐回卧室,自经济独立后,她就独自生活,偶尔才会回来住。
房间依旧整洁干净,不染一丝尘埃,她躺在床上,闭目养神一会后,翻了个身,余光瞥见书架上的相框,照片是她和凌剪梅的合影,想到什么,眉头嫌弃地皱起。
她跟凌剪梅的恩怨就像农夫与蛇,四年前她去山区拍戏,意外救了晕倒在地的凌剪梅,因为见其走投无路,而自己身边正好需要一名助理,于是将其带回了烟城。
四年里,新桐自觉没亏待过她,给她工作,给她买衣服,教她城市生存之道。每年过年,知道她无家可归,还会叫她来家里一起过年。
但新桐做梦都想不到,凌梅笑最后会捅她一刀。
那天,为了给黎嘉铭惊喜,她提前结束工作从外地赶回来,就看到自己的男朋友和凌剪梅睡在床上。
如果不是亲眼见到,杀了她都不敢相信。
遭遇双重背叛,新桐很伤心,当即跟黎嘉铭提出分手,开除凌剪梅。
黎嘉铭不愿分手,百般解释,但不管他怎么纠缠道歉,新桐都没有回头。
只是没想到,黎嘉铭为逼她复合,采用“雪藏”的方式。
她是华宇传媒签约艺人,签了8年合同,已经过去6年,还剩2年。被雪藏了,也就意味着两年都没有工作。对于艺人,没有曝光度,很快就会被淹没在“长江后浪”中。
新桐想向华宇传媒提出解约,却被索要天价违约金——五千万。关于这事主要怪她当年签合同没注意,被文字游戏坑了。
违约金五千万,想想就心疼。虽然出道六年,有些积蓄,但是早两年买了别墅和车,所剩无几。她不想向人借,怕家人担心。
一方不妥协,另一方也不让步,于是造成现在这个局面——她被雪藏赋闲在家。
收回思绪,新桐叹了口气,拿起相框,将里面的照片撕了丢进垃圾筐。
突然觉得房间有些闷,她起身出门,见母亲在客厅收拾东西,走过来帮忙。
“诶,这张照片什么时候拍的?”在一堆陈旧的相册里找到张很陌生的照片,新桐好奇地问。
照片上面一共有五人,除了自己和妈妈外,其他三人她一点印象都没有,而且照片中的自己很小,大概四岁左右,穿着一件红色棉袄,脸蛋圆圆的。
新母长相清秀,但气质类似于“办公室主任”,比较严肃清冷,新盛的性格很大部分遗传于母亲。
她拿过照片,精明的眸子里闪过一丝迷茫,缓了会,才想起,“这好像是二十年前拍的。你还记得以前我们隔壁住着一户姓韩的人家吗?”
“我们隔壁不是千树家?”新桐眨了眨眼睛,回答。
“千树家是后来搬来的,最早住的是一户姓韩的人家。”记忆渐渐明晰,新母指着照片中站在大人前面,和新桐并肩而立的小男孩,“这个男孩你还记得吗?当年你还把人家手给咬了。”
顺势望去,新桐看着照片中的男孩,他穿着全黑连帽衫,手握成拳头揪住衣摆,脸又小又白,嘴角下弯,眉头微皱,表情好像别人欠了他八百万似的。
可以看出拍这张照片,他很不情愿。
想了想,摇头:“不记得了。”她有记忆以来,就记得隔壁住着千树家,再早的都没印象。小孩子记忆淡薄,对于不上心的事,都很难记住。
“怎么会不记得?”新母继续提醒:“当年你最爱跟他玩,人家不愿意跟你玩,你就哭。有一次,你看中他家的游戏机,要玩,他不给,你就要把人家手咬出血了。”
“我那有这么野蛮。”新桐尴尬地扯嘴角,赶紧转移话题,“后来他们为什么搬走了?”
“他爸爸辞职,下海经商,早几年我们还有联系,后来就断了。”新母回忆往事,颇为可惜地叹了口气。
新桐视线落回照片,巴掌大的照片边角已经泛黄,二十年前的拍照技术不高,像素偏低,但依稀可以看出里面的小男孩长相俊秀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