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莫黎黎应了声,低头看他的手。
真的好暖和啊,林故的手总是这么热。
“其实我体质好,天生血旺,冬天根本不怕冷。”林故拉起她的手,贴住自己的脸,“你可以摸摸,我全身都是热的。”
“咦?”接触到的皮肤确实很暖。林故皮肤光滑细腻,比每天敷面膜的自己脸部触感好多了。莫黎黎忍不住多摸了两下,眼睛惊喜的凉起,“真的很热啊!好羡慕,我体寒,每年冬天都觉得冷。”
“以后我给你暖。”林故顺着她的话接了句,暗想小姐姐怎么抓不到重点呢?他凑过去任莫黎黎揉捏,无奈地提醒,“我的意思是,你不用给我买衣服了。”
“那不行,该穿还是要穿的。”怕冷星人莫黎黎一本正经的教育,“你现在年轻不觉得,要是落下病根,过几年怎么办?”
捂了几天、已经快长出痱子的林故觉得心很累。他原本打算以此事作为契机,抽丝剥茧选择性坦白。结果小姐姐对自己太信任,压根没察觉之前自己的话是骗她呢。
早知道脱马甲这么难,当初就不捂那么紧了。照这么下去,怎么坦白才能让莫黎黎相信,并且接受。林故长到二十岁,终于在顺风顺水的人生中体会到进退两难的感觉。
旁边的F4不约而同的翻了个白眼,内心丝毫不同情的林故。
当初你自己作的死,现在遭到报应了,真是活该。
吃完饭,张乐蔫蔫的问,“下午怎么安排啊?还在宿舍打游戏吗?”
食堂的小馄饨是挺好吃,可比起他们平常的伙食比肯定差远了。张乐是个吃货,一顿没吃好脑心挠肺的难受。
见他们无端端露出不情愿的意思,莫黎黎思考了几秒,才说,“素材我差不多已经收集到了,下午不麻烦你们了。我想在学校和周围随便转转,还有林故的衣服脏了,我给他买件新的。”
“阿黎姐,你不用…”努力洗白中的林故想要拒绝。
转念想她这个提议,四舍五入等于两个人校内约会。认识这么久,莫黎黎工作一直忙,他们还没有约会呢。
于是话锋一转答应下来,“行,我带你到学校里参观,你们几个回去吧。”
忘恩负义的林故用完就扔,毫不留情的打发走他们四个,带莫黎黎往宿舍反方向走。
F4对他此番行为进行了一致的谴责和鄙视。
薛义忍下朝林大佬竖中指的冲动,“我以前觉得林故聪明、优秀,跟我不是一路人呢,没想到他无耻起来真他妈可恶。”
“何止是可恶啊,简直灭绝人性!”郑之岚见他把人家姑娘骗得团团转,愤怒咬着牙痛骂,“现在开始,林故在我这里的人设彻底崩塌了!”
张乐配合的骂了几声,顿了会问,“哎,你们有没有觉得,林故现在跟咱们几个关系亲近挺多的。我说得不是像以前那种…反正感觉变了。”
这话说到重点了。以前林故跟他们混,可明显感觉没有玩到一起。现在他变得苛刻、无耻又事逼,倒有了朋友之间的感觉。
“应该说…”姜子期转过去,看林故牵着莫黎黎的背影,高深莫测的说,“他终于变得像个人了。”
...
“…喏,南大最好的三座楼。”莫黎黎要参观南大学校,林故当真带她走在校园内,尽职尽责的把各个地方指给她看,“教学楼,行政楼,图书馆。”
莫黎黎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图书馆好大啊,看上去人真的好多。果然,你们学校都是刻苦的学霸。”
“平常没有这么多人,因为现在到考试周了。”林故解释。
原来他们也要在考试周之前临时抱佛脚啊?莫黎黎本来还想进图书馆看看,见这么多人围在里面,她灰溜溜缩回林故身边。
“你不复习吗?”莫黎黎抬起头,费力的仰视比她高很多的林故。
有了周围的学生对比,莫黎黎发现林故长得真的很年轻。没有少年白,发际线也很安全,根本不像二十二岁该有的样子。
“我只剩两课考试了,不用复习也能过。”林故回答。
每学期刚开始,他早早把要读的书和资料提前预习完,连可有可无的引申材料都不放过。因此即使天天翘课,该学到的东西已经学过了,考试成绩总能稳住专业第一。
林故以前是名副其实的优等生,刻苦律己是自幼养成的习惯。即使高中后期放松了,原来的学习方式方法还延续至今。
“哇!”莫黎黎弯起圆杏眼,抬手搓了搓自己的脸,不好意思的说,“我大学时特别蠢,偶尔还翘课。除了几门专业课,其它考试都是考前突击的。”
听她讲大学的事,林故脑补大大的图书馆里,抱着一堆厚重的书,藏在书山后连夜苦读的莫黎黎。
“学人家悬梁,头上绑着用卫生纸扎成的带子,上面写着挂科胖十斤,现在想想真是不吉利啊。”莫黎黎鼓起腮帮子追忆往昔,没忍住把自己都逗笑了,“结果那科还是差点就挂了。”
“这算是立flag。”林故带她慢悠悠绕着学校走,顺便继续没营养的话题,“你后来胖十斤了吗?”
“没有啊,教授给我加了两分,真是非常感谢他了。那位教授给我带过两年课,大一和大三…”说到这里,莫黎黎忽然想起他还没问过林故学习状况,“对了,你现在大几?算年龄,应该大四或者读研了吧?”
在莫黎黎的认知中,林故今年应该22岁。
悔不当初的林故同学跳过自己挖的坑,老老实实回答,“大三。”
“大三吗?”莫黎黎低头掰手指重新算了下。
她自己读大三的时候,才二十岁,班里年纪小的刚十九岁,再大点也就二十一,还是因为复读一年。
难道林故复读两年,才当上南大学霸?
复读两年才考上南大,那还是学霸吗?
她的想法实在太容易猜测,林故光看表情,就知道了。
正好两个人走出校门,他停下步子带莫黎黎坐进旁边的饮品店,要来两杯热奶茶。付钱的时候,顺便从钱夹里抽出身份证摆在莫黎黎眼前。
处于职业本能,莫黎黎对数字类的信息很敏感,心算能力超强。她注意到林故的出生日期,半秒后知道他真实年龄。
原来资助的大学生才20啊,真嫩,还不够法定结婚年纪呢。
还好我很安分,没动过什么歪念头,否则真祸害祖国栋梁了,莫黎黎庆幸的想着,又有点难以言说的郁闷。她接过林故递来的奶茶,眼神飘来飘去转移注意力。
“你身份证照片真好看。”莫黎黎多看了两眼。
众所周知,身份证照片往往会成为公民最想抹去的黑历史。莫黎黎拍身份证照时,因为要求露出额头要她把刘海鬓角全部撩上去,结果照出来脸圆圆的,像个滚滚的包子。
林故以为她没注意到,手指敲了敲个人信息那边,“你看这里。”
莫黎黎顺着看过去,注意到他修剪整齐的圆润指节,健康的半月牙弧度特别漂亮。她有轻度手控属性,见到他完美的手形,很想扑过去舔舔。
冷静!冷静!人家才二十岁,不要做那么变态的事情。
莫黎黎拉回自己理智,漫不经心的扫了眼他指的信息,“原来你是首都本地的户口啊,我还以为你是外地过来的呢。”
在林故面前,莫黎黎智商从来没在线,出于本能的不怀疑‘林故说谎’的可能性。
所以压根没想一个首都户口价值多少万,还在傻白甜的捧着热乎乎的奶茶,叼着吸管憋住气,努力想把卡在里面的椰果粒吸出来。
“嗯。”林故没有唐突地强调他户籍地址在市中心,怕掉得太快兜不住。他手指挪开些,试图让莫黎黎注意到重点,“我是97年尾的,刚过完二十岁生日。”
幸好幸好,没有复读两年,是枚纯种学霸。莫黎黎以为他想强调这个,点点头把身份证推回去,“我知道啦。”
你知道什么了?林故警惕地望着她,横竖没瞅出她看出什么了。
莫黎黎两只胳膊都放在桌上,半个身体趴着,叼着吸管随着饮品店内的音乐摇头晃脑。
店里的椅子都是酒吧常见的高脚椅,她坐上去脚挨不到地,垂在半空中一晃一晃的,两条马尾辫随着她的动作小幅度飘摇,看上去活泼明快。
而且幼稚、蠢。
要被你蠢哭了。
“那个,我是说我二十岁。”林故再次提醒,甚至翻出之前黑历史,“我上次告诉你二十二岁。”
“哦!”莫黎黎恍然大悟,坐直身体看着林故,虚心求教,“你老家这边是怎么算虚岁的啊?我们那里都多一岁,你们怎么多两岁啊?”
“……”林故准备好的说辞讲不出来,噎在喉间,憋得他想吐血。
见鬼的虚岁!
第24章
从南大侧门右拐, 往前走五十米外有条卖平价衣服饰品的小胡同,胡同里有零星几间门面房。巷子里空下的地方, 围满了密密麻麻摆摊的人, 在冬天的冷气中, 裹紧军大衣挥舞小手绢朝过路人吆喝。
廉价胡同街没有丁点贵族气质, 林故近水楼台, 可从来没在这里捞过月。倒是吃土青年莫黎黎经常来淘宝贝,对这片地方相当熟悉。
大冬天的,胡同里人来人往热热闹闹, 大家不觉得怎么冷。莫黎黎拉上林故, 挨个服装摊转过去, 给他挑过冬的衣服。
“这里衣服好多啊,我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风格…”
平常工作累成狗, 莫黎黎连逛街给自己买衣服的时间都没有。
程序员不配谈恋爱这话不是说假的, 她从来没交过男朋友,也没有来往密切的男闺蜜, 更不用提给异性选棉装了。
早知道就带许哆鱼来了,她有经验。莫黎黎走了好几个摊,看得眼花缭乱,又不能随便选一件糟蹋林故,把他弄得像村头老王家的小伙子。
“要不, 你自己选?”莫黎黎揪住他衣角轻轻晃了晃, 抬头小心翼翼的问。
即使用最毁颜值的仰角看, 林故的脸依旧无可挑剔, 下颚线流畅漂亮。要他真是自己男朋友,这脸就够舔一辈子的,莫黎黎脑袋里忽然冒出个念头。
要是他穿东北大花袄,会是怎么样的效果?应该也很高级吧,把东北大花袄传出乡土风格的国际范。
想归想,莫黎黎可不敢付诸行动,真买件东北大花袄给林故。否则传出去,以后他的女朋友会嫌弃的。
他以后会有真正的、学历好、并且互相喜欢的小女朋友啊。
“…我宿舍里还有两件外套,没必要买了。阿黎姐,我是真的不热。”再捂就真的要长痱子了。
弄脏的那件是林故唯一的厚外套,原本买来忽悠莫黎黎的。往常冬天再冷,他穿单衣照样活蹦乱跳,横行霸道。
林故正准备解释,转头扫了眼,发现莫黎黎埋头用发旋冲着自己,头顶的乌亮细软的黑发看上去很好摸。
不知道摸上去怎么样。
他是个行动派,思维还没彻底到位,手已经摸上去摸了两把。经过大半天的折腾,原本梳顺服帖的头发乱了点,蓬松顺滑,触感比想的还要好。
像是养了只可爱的小动物。宠物女友,想想真是萌。
林故多揉了两把,声音都随着她发梢的触感柔和了,“想什么呢。”
“呀,不要摸我的头。”莫黎黎傻乎乎让他顺了一会毛,本来就下线的智商跌倒负数。
她脑电波忽然短路,没想到往旁边跑躲得远远的,而是原地蹲下,拉起披风外套上带着的帽子,低头两只胳膊牢牢护住脑袋,免得他跟撸猫似的摸自己。
林故低头,看她把自己缩成小小一团,蹲在当街原地转圈圈。
忍了会,林故偏过头。
“噗——哈哈哈!”
“你笑什么啊…”莫黎黎也发现这个举动傻气幼稚,臊得脸上发热。
她慢吞吞的收回胳膊,抱住膝盖。脸埋在两腿中间蹭了蹭,侧过脸用一只眼睛偷看林故。
他还在笑,太讨厌了。
我都二十四了,怎么能随便让小弟弟摸头啊。
这个动作太亲密了,他又不是真的男朋友。真是过分…
“乖,大街上呢,别这么可爱。”林故笑够了,把她拉起来扯下帽子,帮莫黎黎整理好头发,顺势又摸了两把。
小姐姐有多可爱,只有我知道就好了。
在莫黎黎炸毛之前,林故识相的收回犯罪的魔爪,牵起她的手沿着胡同往里走。
胡同街除了卖衣服,就是卖首饰文具的。饰品摊的小玩意很多,发箍、发夹、手链、耳钉什么都有。
莫黎黎典型小女生性格,天生喜欢仙女风花里胡哨的小饰品。
买回家即使不用,拿来收藏也很开心。她今天用来扎双马尾的皮筋,就是大学时买的收藏品,两只很可爱的小兔子。
莫黎黎走过三个摊,看到同一款银色点缀着浅金叶脉的藤蔓发夹,忍不住停下来拿起藤蔓发夹问摊主。
“姐姐,这个怎么卖啊?”
摊主热情的回答,“128,你诚心想要,给120就行。”
“哦…”莫黎黎放下发夹,遗憾的多看了两眼,转身跟林故说,“走吧。”
“你不要吗?”林故沿途都在观察小姐姐,她经过三个摊位,来来回回盯着同样款式的发夹看了几十次,心里明明很想要。
“太贵了,我还要给你买衣服。”说完,莫黎黎不想让林故有负担,补充说,“而且我年龄带这种饰品已经不合适了,就算买了,那么花哨也不敢在公司带,很浪费。”
“这样啊。”林故跟莫黎黎继续往前走。
其实莫黎黎眼光挺好,刚才那个发夹,她带上一定像小仙女。
小姐姐去上班时总穿很土气显老的颜色,化故作成熟的妆。她长了减龄的娃娃脸,眼镜后的一双杏眼很漂亮,明明淡妆会好看很多。不好好打扮,真是暴殄天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