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捞出来能吃的鱼虾每种大概能有一两斤左右,季明珠就停手了,家里就只有几个人,捞够吃一顿的就行了。
毕竟现在这天气热,又没有冰箱,家里连井也没有,炒好的菜若第一顿吃不完,第二顿就会臭掉,根本不能吃,那样的话就太浪费了。
捞完鱼虾后,季明珠又在溪水里捡了不少螺狮,这条溪里的螺狮居然还是山坑骡,山坑骡味道鲜美,特别是爆炒,季明珠觉得它的味道能和小龙虾有一比,既然遇见了这种美味,季明珠当然不会放过。
溪里的山坑骡也不少,不过十来分钟,季明珠就捡了不少,回去的时候,季明珠还挖了一些野葱,山上的野葱味道可比家养的小葱好,或炒或凉拌甚至煮汤都很好吃,因为有了它,可以说安山大队甚至周围的村子都没啥人会种小葱。
到了家里,季明珠就把山坑骡倒进木盆里,加上清水,再倒点盐进去,山坑骡里的泥沙有不少,必须等它吐干净才能吃,而盐,能加快山坑骡吐泥沙的速度。
山里的溪水里的鱼虾的确很小,即使季明珠是挑最大的,那小鱼也只比季明珠的中拇指长一点,小虾更不用说了,最大的也只有季明珠的小拇指长。
这么大一点的鱼虾,处理都很麻烦,不过季明珠最近不缺时间,她就拿着一个板凳坐在院子里,慢慢的把小虾抽筋扒皮,把小鱼刮鳞去鳃,开膛破肚。
鱼清洗干净之后,季明珠就把小鱼用盐腌制十分钟,然后放进调好的面粉里裹上一圈,再放进油锅里炸。
这其实就是香酥炸鱼,做这道菜,特别费油,季明珠把鱼炸好,好几两油就没了,要不是今年季明珠种了一些菜籽,收了十几斤,能出好几斤油,她才舍不得这么浪费呢。
小鱼炸好后,季明珠尝了一下,发现这鱼特别酥,又香又脆,一口下去,嚼得咯嘣咯嘣的响,而且这小鱼鱼刺不多,炸得也酥,根本不用剔出来,直接就能嚼碎。
这道菜季明珠特别喜欢,一口一条,三五下她就吃掉了四五条,想到弟弟们都还没吃过,季明珠不得不遗憾的控制住了自己的嘴。
小虾季明珠已经全部剥成了虾仁,季家人都比较喜欢吃辣,季明珠就做了个爆炒虾仁。
又煮了一锅鸡蛋丝瓜汤,还有一个凉拌萝卜丝,就差不多了。
季明珠煮饭是算好了时间的,她刚把饭菜做好,季明宇他们就回来了,就连秦毅,也来了。
秦毅是来给季明珠送枕巾的,过不了多久就是季红结婚的日子,在安山大队,女孩结婚好友都会为其添妆,季明珠以前和季红不熟,可自从上次季明丰他们结婚后,两人就慢慢熟悉了起来,可以说,季红就是季明珠唯一的闺蜜加堂姐,结婚是好事,在这个时候,季明珠自然不会吝啬。
秦毅送来的这对枕巾,就是季明珠拜托秦毅做中间人,请知青的父母从大城市里买来寄过来的,当然,价格也贵,季明珠用了一只母鸡才换到的。
这只母鸡已经养了快两年了,因为平时吃得好,养得那是膘肥体壮的,足有六七斤,季明珠可舍不得了。
不过等秦毅把枕巾递给季明珠,季明珠翻开一看,发现这对枕巾是大红色,上面还绣着鸳鸯戏水,现在大红色的鸳鸯戏水枕巾可不好买,可以说在安阳县季明珠根本没见过,估计有了也是内部消化了,再加上这对枕巾做工精细,寓意也好,季明珠也就不怎么心疼她是母鸡了。
爱不释手的抱着枕巾,季明珠说:“秦大哥,真是麻烦你了。”
“有啥麻烦的,出钱的是你,我只是一个中间人而已。”
“不管怎么说,为了这对枕巾,你已经来来回回的跑了好几趟了,而且若没有你,这对枕巾我想拿到估计还没那么容易,”毕竟物以稀为贵。
“刚好家里的饭好了,秦大哥你赶紧坐下来吃一点吧!”季明珠说完,就赶紧招呼秦毅坐。
“不用了,”秦毅连忙摆摆手要走,他其实还挺尴尬的,刚来就碰上季明珠家吃饭,这要是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特地选这个时间来蹭饭的呢。
可实际上,秦毅真的挺冤枉的,因为季明珠急着要,刚拿到枕巾他就忙着给季明珠送过来了,而且现在天色其实还早,他那知道季明珠会这么早煮晚饭?
季明宇已经和秦毅很熟了,他看秦毅犹犹豫豫的,就一把把秦毅拉过来坐在桌子上,说:“秦大哥,赶紧吃吧!今天我姐可是做了好东西,闻着可香了,不吃你绝对要后悔。”
季明安也说:“秦大哥,赶紧动手吧!”说完他自己就直接伸手了。
别说,刚坐上,秦毅就有些忍不住了,酥炸小鱼的味道扑面而来,爆炒虾仁的味道也香得不行,闻着就口水泛滥。
算了,都在季家吃了那么多次了,再多吃一次好像也没什么了,反正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
风卷残云之后,桌子上一片狼藉,季明安撑着腰,挺着肚子说:“姐,今天的菜味道可真好。”
季明宇也在一直抿着嘴,回味着刚才嘴里的美味。
“既然你们喜欢,那我等几天再做吧!”弟弟喜欢,季明珠自然要满足,再说她也很喜欢。
“还是算了吧!”季明宇摇摇头,菜虽然好吃,可实在太费油了,季明宇今天已经抽空看了一下,就做了两道菜,家里的一斤装的油瓶子就少了一小截,若真是经常吃,那点油哪里够。
“姐,干脆晚上我们去捉泥鳅吧!”现在稻田里的稻子已经割掉了,鱼也早抓了,就剩下深深的泥土里的泥鳅。
泥鳅这东西,肉多,味道鲜甜,只要做的好,就是加点蒜泥清蒸也很好吃,不费油又能吃到很多肉,简直不要太划算。
不过就因为泥鳅味道还不错,大队里也有不少人会去抓,即使有人的不会做,做出来的泥鳅有股土腥味,不好吃,可看着肉的份上,人们也能勉强接收,毕竟再差那也是肉啊。
季明珠也喜欢吃泥鳅,听季明宇说起来,她也挺有兴趣的,秦毅一看,也说:“那我也去吧!”找肉这种事情,怎么能随便错过。
不过,等到了晚上出门之后,季明珠就发现,秦毅一直吞吞吐吐的看着她,好像想说什么又说不出口。
季明珠也不好问,她虽然已经和秦毅挺熟的了,可也不好意思什么都问,于是她就装自己没看见。
今晚大队里也有不少人拿着火把捉泥鳅,不过大队田地多,季明珠他们不想和别人搅和,就选了一个没啥人的地方。
要捉泥鳅,那就必须下田,光站在田边上,那能捉到几条?
等季明珠开始脱鞋挽裤脚后,秦毅终于忍不住,说:“明珠,你就别下田了吧!”
“为啥?”季明珠问。
秦毅不太说得出口,他其实真想使劲敲敲季明珠的脑袋,问问她作为一个女孩子,怎么不知道爱护自己?
现在可是深秋,水田里的温度估计只有七八度左右,伸手进去已经能感觉很冷了,季明珠一个女孩子,光着脚在冷水里走来走去,那身体能受得了?
反正秦毅记得在梦里,他们插队的地方就有一个女知青为了省柴火,大冬天的用冷水洗脚,到了那几天的时候疼的下不了地,可惨了。
开始他还不明白,后来秦毅就听村子里的妇女说就是因为那知青不注意碰了冷水,才会受这种罪,所以即使在梦里,秦毅那也是记忆深刻。
“秦大哥,你到底要说什么?”看秦毅一直欲言又止,说不出话来,季明珠就忍不住问了。
“呃~”摸了摸鼻子,秦毅有些尴尬的转过头,小声的说,“水太冷了,对你的身体不好。”
作为一个女的,若连这点都听不懂,季明珠觉得那就不是女人了,可是,这,这特喵的要她怎么回答啊?
心里抓狂,季明珠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但是,她感觉自己的脸好烫,估计放块肉上去都能烫熟了。
秦毅的脸也很红,他估计要是在白天,他这脸能比得上红纸的颜色,也幸好现在是在晚上,没人看得见。
默默的站在田坎上,季明珠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决定沉默以对,而秦毅说过那句话之后,也赶紧下田去了。
再待在哪里,两个人都会很尴尬。
季明珠干脆把季明安也喊住了,现在天气的确冷了,季明安的体质还不太好,季明珠可不会为了一点泥鳅让弟弟冒着感冒的风险。
虽然知道姐姐是为了自己好,可季明安还是好郁闷,来都来了,居然不能亲自动手,好扫兴。
刚开始时,季明宇和秦毅都没啥经验,好一会儿都没啥收获。
过了不少时间,季明宇终于捉了一条泥鳅出来,他大喊,“姐,快拿桶来。”
季明宇站的位置离田坎边挺近的,季明珠抓起木桶,争分夺秒的朝他跑了过去,毕竟泥鳅可是滑不溜秋的,要是慢一点,让泥鳅掉进田里,说不定泥鳅就能跑了。
季明安也赶紧跟上,等泥鳅进了木桶之后,他就忍不住伸手抓了,不能进田里抓,他就只能在木桶里抓着过过瘾了。
之后,秦毅也有了收获,慢慢的,水桶里的泥鳅越来越多。
后面,看时间已经不早了,木桶里的泥鳅大概也有好几斤了,季明珠就叫季明宇和秦毅收手了。
木桶里的泥鳅已经够吃一顿的了,季明珠也不想季明宇他们一直待在田里,怕他们感冒了。
第二天,季明珠把泥鳅全部杀了和蒜泥蒸熟,吐干净泥沙的山坑骡也被她洗干净,剪了尾巴,和辣椒爆炒了。
这次即使季明珠早早交待秦毅来吃饭,他也没来,泥鳅主要可是秦毅帮忙捉的,秦毅不来,季明珠也不好意思全部吃了,于是她就叫季明宇给秦毅送了一些过去。
之后,就轮到季明珠他们品尝美味了。
第28章
农历十月, 是季红结婚的日子。
早早的,季明珠就起来把自己收拾好, 拿着准备好的枕巾去了季三栓家。
到了季家,王大春果然也如同上次季明丰他们结婚时一样早早起来了, 也同样把家里人指挥得团团转。
今天心爱的孙女结婚,王大春把自己压箱底的衣服都穿上了, 看见季明珠, 她笑得红光满面的, 说:“明珠来了。”
“嗯,”季明珠才回答了一声,王大春就接着说, “来了正好,你季红姐今天有点紧张,你去帮我陪陪她。”
“行, 没问题,”新娘子紧张,很正常。
进了季红的房间,季明珠发现, 屋子里摆着季红的一堆嫁妆, 小件的有棉被,瓷盆之类的,大件的就有一辆自行车以及一个三门橱和一个五斗橱。
当然, 其中最贵的自行车, 肯定不是季家陪嫁的, 而是男方出的聘礼,只是季三栓并没有要,而是原封不动的给了季红做嫁妆。
这些嫁妆季明珠早就知道了,所以她只是随意扫了一眼,值得她注意的,是季红今天还穿上了一套草绿色的军装。
季明珠还挺惊讶的,没想到季红居然还弄了一套军装,她说:“季红姐,你可真厉害,居然弄了一套军装来。”
要知道,现在的军装可不好弄,基本只有家里有当兵的人,才有可能弄到一套军装。
季红有些爱惜的摸了下衣服,才说:“这军装只是借的,还是要还的。”
虽然只是借的,但可能是因为军装的缘故,平时腼腆的季红今天的语气里居然有一丝骄傲。
也是,自从主席穿上绿军装登上报纸之后,军装便火了起来,人们皆是以拥有一套军装为荣,谁家要是有一套军装,那简直能当成传家宝供起来。
所以想要借一套军装也不容易,再加上安阳县当兵的人并不多,季红身上这一套军装,估计费了很大的力才借到,也难怪她会如此骄傲。
季红说的话比较谦虚,季明珠也不会傻得当真,她装作羡慕的说:“管它是借的还是怎么的,能在大喜的日子穿上一套军装,我觉得就能知足了。”
是啊!季红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她才放下面子,和同学借了军服,就是不想在大喜的日子留下遗憾。
把手里的枕巾递给季红,季明珠真诚的说:“姐,祝你和姐夫新婚快乐,永远辛福。”
季红接过季明珠手里的枕巾,羞得面若桃花的说:“你个死妮子,乱喊什么姐夫啊?”
“今天过后不就是了嘛!”
“再说我打你了。”
为了避免季红恼羞成怒,季明珠果断闭了嘴,笑闹过后,季红终于有些担心的问:“明珠,你也见过杨卫国,你觉得他人怎么样?”
呃~季明珠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虽然季红可能是紧张了才会这么问,可是姐姐啊!我和杨卫国不熟啊,你这么问我该怎么回答啊?
即将和季红结婚的杨卫国就是当初来安山大队修公路的工程队队员,虽然那次修路的时间足有一两个月,可是季明珠只是个煮饭的,杨卫国每天又忙着修路干活,两个人连话都没说两句,问季明珠她也不知道啊?
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季明珠想了想,干脆说:“季红姐,你该相信三爷爷的眼光。”
因为那次修路,季三栓和杨卫国熟悉了起来,后来不知道是怎么发展的,反正等季明珠听到消息时,季红已经和杨卫国谈婚论嫁了。
都说人老成精,季三栓既然看上了杨卫国做孙女婿,那一定是杨卫国人不错,毕竟季三栓可不是什么狠心的人,即使杨卫国是农村人最想当的城里人,季三栓也不会为了利益把孙女推进火坑。
“唉!”季红靠在桌子上撑着下巴,叹气说:“我也知道他人不错,我就是怕,他家里嫌弃我是一个农村人,特别是婆婆。”
在大队里,季红见多了婆婆是如何磋磨儿媳妇的,就是她家,王大春也会看媳妇不顺眼,这还是两家都是农村人,属于门当户对的婚姻,像季红嫁到了城里,就属于高嫁了,她感觉心里好没底气。
从古至今,婆媳如何和睦相处,那就是一个大问题,而且这个大问题估计就是伟人也解决不了,季明珠就更没办法了。
不过季明珠认为,你若敬我一尺,我便敬你一丈,便是婆婆又如何,我只是嫁到你家,又不是卖身到你家,凭什么要受你的磋磨。
当然,季明珠知道这话她是不能说出口的,现在讲究的是嫁到婆家就是婆家的人了,作为婆家的人,婆婆做什么你都要受着,不然怎么会有媳妇熬成婆的说法。
最后,季明珠只能参考后世的方法,说:“季红姐,你高中毕业之后就在城里当工人了,每个月也有了工资,发工资的时候你最好自己留着,那样若你家婆婆真的过分,你手里有钱也不必怕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