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烟将耳机拿了下来,问道:“你写好了?”
李言蹊点点头,“嗯,番外可以等放假了再慢慢来,我和读者说好了。”
应应跑到她脚边,嘴里还叼着一只袜子。她袜子洗好晒干收进屋后忘了收起来,结果就被应应拿来当玩具了。这只差不多两个月大的小奶猫越发的顽皮,屋里就没有它不能玩的东西。
她连忙将袜子扯了下来,准备等下丢洗衣机里重新洗。她弹了弹应应的头,当做小小的惩戒。
应应直接倒在地上,一副被她打晕过去的样子。
李言蹊无语凝噎——这都是什么臭毛病,居然还学会碰瓷了它!她才不惯它这毛病,李言蹊转过头,对躺地上装死猫的应应视而不见。
谭烟歪了歪头,“嗯,那你明天周六有空对吧?”
“你想请我吃饭?”李言蹊反问道,谭烟自从赚钱了以后,就经常请李言蹊和应橙吃饭。
谭烟摇摇头,“之前说好的,等我赚钱,就给你买新衣服。”
她这么一说,李言蹊便想起了这事,只是她当时只当时谭烟开玩笑的,没想到对方还真记在心上了。
“不用了。”
谭烟对这点十分重视,“……你想让我当背信弃义的人?”
属于大小姐的气势全开,一副不容拒绝反对,只允许同意的样子。
“那好吧。”在这种情况下,李言蹊也只能点头答应了。
谭烟满意颔首道:“放心,我眼光还是不错的,不用担心我给你买那种土里土气的衣服。”
“……”不,她担心的根本就不是这个。算了,她开心就好。
“你想去哪里逛?”
“锦华广场好了,那边有几家店的衣服还能入眼。”
李言蹊无言以对,这位大小姐,是不是忘记锦华广场是她亲爸的产业了。她这时候跑过去逛街,跟自投罗网没有什么两样。
她委婉提醒她,“嗯,可以的。锦华广场是谭先生的产业,谭先生本身也有做安保这块,那边安全是没的说的。”
幸亏谭烟还没白目到听不出她这提示,脸色僵了一下。她恹恹说道:“那就去明熙广场好了,那边也勉强可以。”
这时候,她的手机也响了。李言蹊看了看,却是温乔打过来的。
“言蹊,明天有事吗?我看到你文已经完结了。”温乔永远是第一时间注意到她文情况的人。
顺利完结文章的李言蹊心情很好,“后天的话有空。”明天和谭烟约好要出门的。
“所以明天有事?”温乔永远是最能抓住重点的那个人。
“那就可惜了,我好不容易请了一天的假。”
李言蹊自从华国歌曲决赛以后,一直都没见到温乔,说不想见好友是骗人的。加上温乔现在正是上升期,不仅得出专辑,得稳固人气,还得进行培训,提升自己,忙得恨不能一分钟掰成十分钟使用。
这让她觉得,拒绝了温乔的自己简直罪无可赦,良心都在隐隐作痛。
她转头看向谭烟,大小姐微微皱起眉头,一副看在她面上勉为其难答应的样子:“那就加她一个吧。”
得到大小姐的允许后,李言蹊开心对温乔道:“我明天打算和朋友一起出去买衣服,乔乔介意和我们一起吗?”
“她现在在你家?”
温乔永远都是这么一针见血。
李言蹊咳嗽了一声,有种莫名的心虚,“她现在住我家里。”
等等,她为什么要心虚啊!
她敲了敲自己的脑袋,提醒自己千万别被网上那些关于她们两个的同人给带跑了。
幸好温乔没有在这件事上同她见怪,很快就同她约定好时间和地点。
“喵呜……”不乐意被她忽视很久的应应开始努力刷存在感。
李言蹊撸了撸它,觉得等她考完试放假,就可以带应应去打疫苗了。
……
三个千娇百媚的大美人和一个过目不忘的帅哥,构成了一只回头率百分百的队伍。
三个美女自然是李言蹊、温乔和谭烟了,无论哪个,都五官精致,气质迥异,美得令人印象深刻。至于大帅哥,则是明旌。明旌吹了吹口哨,对李言蹊竖起了大拇指。
谭烟并不认识明旌,因为对方这略显轻佻的举止而皱起了眉头。
李言蹊连忙解释道:“这是明旌,我的一个好友,她作为女孩子,在我们学校人气比男生还高。”
听到是女的,谭烟眉毛便舒展开来了,“我是谭烟。”
“谭烟啊……”明旌笑了笑,旋即意识到这名字的不对劲,笑容僵硬了一瞬。她拿出手机,噼里啪啦地打字。
李言蹊收到了她瞬发过来的微信:谭烟?谭半山的女儿?
她没有回复,而是冲着明旌微微点头。
明旌嘴角抽了抽,看着李言蹊的眼神透着几分隐隐的钦佩。
李言蹊抬头望天,“我们赶紧进去吧,别在外面吹冷风了。”
……
在接下来的购物之旅中,看起来像帅哥的明旌简直要被周围男性同胞们羡慕嫉妒恨的视线给戳穿了。左拥右抱美人,是多少男人的梦想啊。
明旌早就习以为常,还很顺手地当起了负责拎包的那个。
当李言蹊选中了一件衣服,准备结款的时候。导购员小姐笑眯眯地走向了明旌,显然是将明旌包养好几个女朋友的富二代公子哥。
明旌嘴角抽搐,帮言蹊付钱她不介意,但明显有人会介意。
谭烟大小姐十分帅气地拿出她的卡,“刷我的!”
导购员小姐诧异了一下,看向明旌的眼神越发敬佩了——同时泡这么多美人,还能让女朋友给别的女朋友结账付钱,神人也!
莫名看懂导购员眼神传递过来的信息的明旌:“……”
她不是,她没有。
……
今天的购物之旅,心累的肯定不只是明旌。
在某一家店中。
导购员小姐端着无可挑剔的笑容对李言蹊说道:“您的皮肤白,很适合这件大红色。”
谭烟说道:“浅黄色更好,可爱。”
温乔道:“我更喜欢大红色,精神好。”
两人四目相对,仿佛有电光雷鸣闪烁。
下一秒,两人同时看向李言蹊,异口同声:“言蹊,你喜欢哪个颜色?”
被两个大美女同时目光灼灼盯着,李言蹊有种无论回答哪个颜色,都会踩到雷的感觉。好、好危险!
明旌添乱道:“我觉得蓝色也挺好看的,看起来活泼,而且还耐脏。”
她这十分直男的发言引得谭烟和温乔共同怒瞪她:“闭嘴!”
最后谭烟大小姐打了个响指:“大红色和浅黄色的都包了,刷卡!”
大小姐结账的动作十分利落,不带半点的含糊。
温乔眯了眯眼,下一秒转头对李言蹊说道:“我想起你去年的生日礼物还没给你买,等下给你买两套衣服做生日礼物好了。”
李言蹊心中腹诽:她和乔乔认识的时候,生日早过了,自然不存在给生日礼物的说法。
只是面对笑意盈盈的温乔,她还能说什么呢,只能点头答应,“好。”
等到温乔和谭烟以万福莫当的气势杀向了下一家店铺时,李言蹊有点心累。
明旌凑到她身边,“真的不需要我给你一个拥抱的安慰吗?”
李言蹊想了想,最后还是抱了抱明旌充电一下。
“我挺佩服你的,真的。”
明旌十分真诚地说道。
李言蹊嘴角抽了抽,不想搭理她了。
她想起谭烟和温乔据说还是小说里应褚的女朋友,一时之间竹马在她心目中的形象直接拔高了不少。小说里的应褚,到底是怎么同时摆平那么多人的?
这两个和她只是单纯的好友,但别苗头别得让她头壳隐隐生疼了。若是爱上同一个人,那更是无法想象。
李言蹊目前心态挺好的,已经能将小说里的和她所认识的应褚分割来看,甚至还会苦中作乐。
她发了条短信给应褚:我佩服你!
收到短信的应褚:“……?”
第58章
一个早上下来,李言蹊便添置了最少六套的衣服,她连过年穿的都可以省下了。
还是她后面看不过去,以强硬的姿态,帮温乔和谭烟各自买了两套。
买完以后,她叹气看向明旌,“你真的要不买其他的吗?”
明旌今天也买了衣服,只是买的都是衬衣、西装一类十分中性化的衣服。她都想在心中吐槽:明旌穿上以后,都可以直接去当伴郎了。
明旌满不在乎道:“不了,我不习惯穿裙子,也一点都不想尝试。”
她在这方面态度十分坚决,李言蹊也不是会强迫好友意愿的人,她点点头,笑道:“那我们先找个地方吃饭好了。”
温乔拉了拉大大的帽檐稍微遮挡住自己那张显眼的脸,“找个人少的地方。”
今天买衣服过程中,她还被自己的粉丝给认了出来,不得不签名合影,对这方面可谓是心有余悸。只是想要当明星,自然得付出时刻可能暴露在镁光灯下的代价。
谭烟大小姐逛了一个早上,精神气也被磨掉了大半,有气无力地点头,“找个有地方坐的,我想喝草莓牛奶。”
大小姐最爱的果汁就是草莓牛奶。
四个人最后选了一家人不多的西餐店解决午饭。这家的蘑菇汤十分浓郁鲜美,李言蹊十分喜欢,忍不住多喝了几口。她还询问了一下主厨大致的做法,准备回去尝试一下。
反正她要是做的不好吃,还有应褚呢。
谭烟若有所思,“你喜欢喝这个啊,那我回去也试试好了。”
李言蹊想起厨房里时常出现的不明物体,一股寒意沿着脊梁骨往上窜,她摇摇头,“不用了,万一烫到你的手就不好了。”
她补充了一句,“你的粉丝还等着你呢,你现在的手很金贵的。”
大小姐性格就跟猫一样,只要顺毛抚摸就很好相处。
谭烟想了想,赞同地点头,“那就外卖吧。”
当谭大小姐兴致勃勃地跑去询问外卖电话时,店员客气地回复:“抱歉,本店目前没有外卖业务。”
谭烟那仿佛被雷给劈了的表情让李言蹊差点喷笑出声来。
真是太可爱了。
谭烟离开那店的时候,依旧带着几分的气恼,“都这个年代了,居然没有外送服务,一点都不懂得与时俱进。”
温乔漫不经心道:“这是老板的自由,别人无法干涉,除非你成为了老板才能做他们的主。”
谭烟听了这话,不但没有反驳,反而露出了若有所思的表情。
李言蹊感到有些不妙,等等!谭烟不会因为这事就想要把店买下来吧?
她只能安慰自己,这位大小姐的注意力十分容易被转移,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忘记这事了。
她们该买的东西都已经买齐全了,便打算回去。李言蹊建议可以去温乔那边听她弹钢琴。
温乔对于这点可有可无,笑睨了李言蹊一眼,“我这段时间将很久没拉的小提前重新上手,不如听我弹小提琴如何?有一首插曲更适合小提琴。你整天听我弹钢琴,估计都腻了。”
李言蹊反驳道:“不会腻的,我很喜欢乔乔的钢琴,听一辈子也不会腻。”
“那我把那版本的钢琴和小提琴都演奏给你听。”温乔说道。
明旌眼神微妙地看着李言蹊,忽的像是想起了什么,吃吃地笑了起来,笑容透着几分的幸灾乐祸。
她偶尔会抽风,李言蹊早就习惯了。
她们四人边聊天,边准备打的去温乔那边。
这几日雪已经化了,天气比下雪时还要来的冻,尤其是这寒意混合着湿气,侵入骨髓,让人浑身都受不了。每当这时候,李言蹊就很庆幸自己生活在北方这边,好歹还有暖气,不然还不知道要怎么熬过去呢。
她们等车的地方,还有一个看着六十来岁的老伯伯,虽然其貌不扬,自有一种淡然的气度,身上穿的西装剪裁合体,不像是普通人出身。
李言蹊扫过他西装上的扣子,将视线若无其事收了回来。
老伯伯拿出了一瓶药,准备旋开药瓶。
忽的他身子一个颤抖,药瓶直接滚落到了地上,老爷子身子一歪,狠狠摘倒在地上,价格不菲的西装上沾染上了尘土,“药,药……”
他整个人看起来是真的很难受,几乎说不出完整的话语,眼神充满了渴望。
除非是铁石心肠的人,不然见到这一幕都无法无动于衷。
看老爷子这情况,像是病发了。
李言蹊见药瓶滚到马路中间,连忙小跑着将药瓶捡起来,准备还给老伯伯。只是举手之劳,却能救人一命。
她将药瓶捡了起来,走回原位。
等服用了药以后,老爷子很快就恢复了正常,在明旌的搀扶下,从地上爬了起来。
“多谢小姑娘了,要不是你的话,我这条命就搁这里了。”老人家感慨道。
李言蹊摇摇头,并不居功,“就算是别人,看到这事也会顺手帮忙的。”
老人家拿出自己的一张名片,“这是我的联络方式,小姑娘你们若是有事的话,可以打电话给我。”
李言蹊收下名片,礼貌地笑笑。她还不至于会因为捡了瓶药,就真的蹭鼻子上脸,收下名片也就是让老人家安心而已。
一辆的士过来,李言蹊示意让老伯伯先上去,老伯伯摇摇头,“我孙子等下就要来接我了。”他提起自己的孙子时,脸上是骄傲的笑意。
她冲他微微点头,便上了的士。透过车的后视镜,她看到一辆法拉利车在老伯伯面前停了下来,司机恭恭敬敬地将老伯伯请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