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民国——我若为书
时间:2018-07-03 09:58:30

 活在民国
作者:我若为书
 
爸爸曾经教导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不能无故杀人,不杀无辜之人,不欺凌弱小,不仗势作恶,做人要保有原则。
  
    李思末怒目瞪着这些个接二连三送上门来作死的贱人们,握爪表示,人若犯我,我必回之!
  
    人若欺我,我必欺之!人若杀我,我必杀之!李世杰扶额,闺女,咱们还能不能愉快的做淑女啦?
  
    李思末嘟嘴叉腰表示:一切能吃、能喝、能用的东西,统统都是我的!
  
    宁抢错,莫放过!某人表示,我长的好、吃的少、会打架、会挣钱、会做饭、还会暖被窝,绝对是民国六好优质男,抢我、抢我、快抢我!
  
    *******作品书群257753341
  
 
正文卷
 
一 绝望中的重生
 
  
    1931年,奉天沦陷了,随着奉天的沦陷,奉系大军撤退到了锦州城。
 
    1931年12月7日,随着章少帅与姜委员长,下达的不抵抗政策下,镇守锦州城的奉军,再次的开始紧锣密鼓的准备撤离。
 
    1931年12月10日。这日天才蒙蒙亮,锦州城中世代行医,有着良好声誉的李家,此刻正遭逢大难。
 
    好痛,头好痛!嗓子也好痛!
 
    这是李思末此刻脑海中唯一的感觉,她只觉得自己全身都像被火烧着了一般,小嘴中不停的喊着,“水……水……”
 
    低喃了半响,嘴中也没能得到水的滋润,反而整个耳边充斥着嘲笑、讥讽、踢打、愤怒的声音,这些个声音交织在一起,把昏迷中的李思末唤醒。
 
    甫一睁开双眼,才一适应周围的环境,李思末看清了眼前的一切。
 
    此刻她正躺在一张皮质沙发上,前方有个穿着灰蓝色军服的男人,头戴同色的大盖帽,肩膀上还有星星。
 
    不要问李思末为何知道,眼前的人穿的是军服,因为在末世时,只有身为基地军队的一员,才能穿得起这么好、这么正式的衣服,像她们这样的平民,能有件没有补丁的衣裳,那已经是呵呵呵了!
 
    这大盖帽的男人,约莫三十几岁的样子,左手插在裤子口袋中,右手叼着一支过滤嘴的香烟,烟雾一缕缕的往上冒着。
 
    李思末撇嘴,真奢侈,还能抽上过滤嘴的香烟,看来这人一定是基地的高层!而且肯定是大坏蛋!李思末心里吐槽着。
 
    “混蛋……”
 
    忽的,一声讥讽的骂声从下方传来,李思末便瞧见,那过滤嘴正用他那穿着黑长靴的脚,一脚踩在地上出声那人的头上蹂躏着,嘴上还残忍道。
 
    “混蛋?哈哈哈,还有力气骂人?好样的,来呀,给我狠狠的打!”
 
    过滤嘴话音刚落下,一群同样穿着青灰色衣裳,却没有过滤嘴衣服精致的一群人,纷纷围向了地上那人。
 
    莫名的,李思末的心底颤了颤,地上的那人身形是那么熟悉,跟记忆中的人是那么相似。
 
    就在李思末心颤之时,地上的那名男人,被一群人拖拽了起来,猛地,那人的脸庞映入了李思末的眼帘。
 
    是爸爸!是爸爸啊!是她的爸爸啊!
 
    她顾不得去想,在她最后失去意识前,自己的爸爸明明已经沦为了实验品,感染了尸毒,她只知道,眼前的这个人是她的爸爸,就是她的爸爸!绝对没错!
 
    特么的,这群该死的坏蛋,居然敢欺负她的爸爸!
 
    李思末嗷的吼了一声,猛的就朝着过滤嘴冲了过去!
 
    自从爸爸失踪后,四年的时间中,李思末都是靠着自己的狠劲,这才艰难的活了下来,在千千万万次与丧尸、变异兽、变异植物的战斗中,她总结出来了一个真理——擒贼先擒王!
 
    跟狼崽子一样,李思末不顾一切的冲向了过滤嘴。
 
    可是,她高估了眼下自己的实力,才五岁身子的李思末,还没到这过滤嘴的大腿高,冲到过滤嘴的面前后,身为小矮子的她,根本不能给对方造成威胁。
 
    可是在末世混迹了多年的李思末,能就这么善罢甘休么?那必不可能!
 
    本着就是打不死你,也要狠狠的把你咬下一块肉来的原则,李思末张嘴,死死的就咬住了过滤嘴那叼着香烟的右手。
 
    哪怕是那正燃烧着的滚烫烟灰落在了身上,李思末都没有松开紧咬着对方手的嘴。
 
    过滤嘴吃痛,不停的甩动着右手,这动作连带着把咬住不放的李思末一起,脚跟带离了地面,末末被带到空中并来回的甩动着。
 
    过滤嘴见这样都不能甩掉,这个咬住自己的小崽子,他掏出左手,恶狠狠的就朝着李思末稚嫩的小脸上甩巴掌。
 
    啪啪声响起,李思末白嫩的小脸,立刻映出了红彤彤的巴掌印,由此可见,过滤嘴使了多大的力气。
 
    可即便是这样,李思末都没有松开牙齿,只是如狼崽子一般,凶狠的瞪着过滤嘴,眼中的仇恨显而易见。
 
    此刻李思末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让你打我爸爸!让你打我爸爸!我咬死你,咬死你!
 
    看到女儿被虐打,被众人打的奄奄一息的李世杰,在过滤嘴再次下巴掌时,怒喊出声:“别打我女儿,不然我李世杰就是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别打我女儿……”
 
    可他的威胁却并不奏效,女儿还是被这恶人给打了,李世杰此刻心疼无比,比落在自己身上的伤痛更疼!
 
    他的小末末,此刻还在发着高热啊!
 
    门外那女人,对孩子无视,不闻不问也就罢了,为何还能眼睁睁的看着,那奸夫责打自己的亲生骨肉?
 
    李世杰愤恨不甘的,看向一直躲避在门外的身影,朝着那一大一小两道身影愤慨的喊道。
 
    “周锦绣,周锦绣,末末也是你的亲生女儿,此刻她正发着高烧,你怎么就忍心?你怎么就忍心?”
 
    许是李世杰的喊声起了作用,许是门外的人终于有了一丝良知,外头那一直避而不见的人,最终还是发出声音,可这话语明显的就是对着那过滤嘴喊的。
 
    “成哥!”
 
    听到门外这一声娇软的女声响起,这过滤嘴抿嘴阴笑:“呵呵,既然是我的女人发话了,我便放过这小崽子吧!”
 
    说完左手狠心的揪起李思末的头发,狠狠一拉。
 
    可怜的李思末,刚刚被连续打了几个巴掌,加上这具身体正在发着高烧,再被这么一扯头发之下,浑身再也没有了力气,小嘴巴不由的有些松动。
 
    就这么一松动,给这叫成哥的家伙得到了机会,他无情的拎起末末的头发,把李思末拎到眼前,冷冷的瞄了她一眼,而后如丢垃圾一般的,把幼小的李思末丢了出去。
 
    就这么巧合的,被丢出去的李思末,头正巧就撞到了沙发旁的茶机尖角上,李思末顿时被这一撞击震晕了。
 
    就在晕过去的那一刹那,李思末看到了爸爸那张焦急担忧的脸孔,李思末微笑,再次见到了爸爸,真好!
 
    李世杰看到小女儿,居然被妻子的奸夫给丢了出去,造成了昏迷,李世杰当场差点没疯掉!
 
    他好恨,好恨当自己留学归来时,受到母亲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威胁,明明自己不喜欢表妹周锦绣,却还是屈服于母命,娶了这个女人。
 
    因为娶了她,父亲郁结于胸恼恨的离世,母亲愧疚不已,也追随了父亲而去。
 
    碍于母命,他哪怕再不喜表妹,但还是尽力的照顾她,与她相敬如宾。
 
    婚后不到一个月,表妹便爆出了喜讯,父母去世不久后,他迎来了大女儿李思未,说起大女儿的名字,那还是她周锦绣取的。
 
    三年孝期满后,他又有了小儿女李思末。
 
    本以为日子会这么平淡的过一辈子,可另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从小女儿出生后,妻子不仅一点都不喜欢小女儿,对孩子不闻不问也就罢了,反而还变本加厉的夜不归宿,如今居然还勾结奸夫上门来洗劫他李家!
 
    直到今日他才恍然大悟,才想起了大女儿的名字,想起这个名字,李世杰才知道,自己头上的帽子有多绿!
 
    李思未不就是李思卫么?眼前这嚣张的男人,不正是姓卫名成么?
  
  
  
二 沉睡记忆的苏醒
 
  
    不要睡,她不要睡,刚刚她明明已经见到了爸爸,见到了活生生的爸爸呀!她不要睡!
 
    头好疼!前方仿佛有人在说话,可是,是谁在说话呢?
 
    哦,听声音很熟悉,那是爸爸的声音呀!
 
    爸爸说:“末末,我们有一个很牛掰很牛掰的家族,你还有一个很牛掰很牛掰的爷爷,他叫李清明。”
 
    在李思末幼小的心灵中认定,爸爸说的这所有的牛掰,其实都不及她爸爸的牛掰。
 
    因为,她的爸爸李世杰,不仅是这个很牛掰很牛掰家族的继承者,爸爸还把很牛掰很牛掰的爷爷的本事,全部都学会了,并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当然,这些还不是最牛掰最牛掰的,最牛掰的是,她的爸爸,还是从海的那一边游过来的一只龟,行的是救死扶伤的伟大义举。
 
    当然年幼的李思末并不明白,这救死扶伤到底是什么鬼!但这并不妨碍,她打心底崇拜、喜欢自己这个,很牛掰很牛掰的爸爸!
 
    对啊,这个声音是爸爸的呀!可爸爸你到底在哪呢?
 
    李思末迈着小短腿,吭哧吭哧的穿过迷雾,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跑去,忽然,眼前豁然开朗。
 
    入目的是一个三居室的精装公寓,豪华的客厅中,有一个小小的身影趴在阳台上往下看,她的怀中抱着一只泰迪熊,满含期待的双眼,一直盯着小区入口的方向,盼望着爸爸的出现。
 
    可惜,这个跟自己的爸爸长的一模一样的家伙,人却不如自己的爸爸那样温柔慈爱,小家伙的爸爸一直在工作,每天很晚才回家,每每回到家来,对着这个孩子,也从未露出过笑脸。
 
    这个幼小的家伙,莫名的让李思末觉得心痛,她觉得仿佛自己就是这个小孩。
 
    末末如同打开了上帝的视角一般,一直都徘徊在这个孩子身边,看着她的喜怒哀乐,她感同身受。
 
    这样的时光一直过了很久,直到有一天,孩子的爸爸不再像以前那样,把孩子独自一人关在家中自己去工作,孩子的爸爸突然跟换了个人似的,很喜爱、宠溺这个孩子,便是连去医院上班,他都带着这个孩子形影不离。
 
    末末本来以为,这对父女可以一直这么幸福的生活下去,可突然有一天,天地都变了颜色,这个世界变成了人吃人的世界。
 
    爸爸带着年幼的女儿,开始了逃忙的路途。
 
    在逃亡途中,年幼的女儿幸运的觉醒了异能,而且还是有着强大修复能力的木系,与稀少的空间系。
 
    初到基地,父女两相依为命,本来以为女儿有了异能,不管怎么说,都能在基地中安稳的渡过余生。
 
    可让人始料未及的是,孩子的双系异能与他人不同,孩子的两个异能必须同时升级,这样也加大了修炼的难度。
 
    在基地,什么都要用晶核,生活过的异常艰难,爸爸也不愿意年幼的女儿出门做任务,怕孩子遇到危险,所以父女二人只能靠着基地的补给,和爸爸的医术求生存。
 
    待到孩子六岁那年,孩子的异能终于突破了零级,进入到了一级,异能晋级了,爸爸便想了办法,在基地给女儿找了个后勤种菜的活计。
 
    时间过的很快,一眨眼孩子就八岁了,虽然孩子在为基地工作,每个月也有收入,但是毕竟不多,只够糊口罢了。
 
    高大的父亲骨瘦如柴,年幼的女儿身高也没增长多少,即使日子过的艰难,但也比基地棚户区的人过的好太多,起码他们不曾饿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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