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戏比较多》作者:栗久
文案:
上辈子,秦迟意叱咤商场,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到头来却孤老一生。
重生到22岁,第一件事!!!
跟压根不爱她的初恋分手!
并紧紧抱住谭书宣的大腿!
金钱?权利?什么东西?能吃吗?
我就想和你结婚恋爱生孩子!
【小剧场】:
带着驯鹿头饰的小姑娘,嘴角的酒窝清晰可见,她歪着头问身前的男人:
“好看吗?”
“好看。”
她继续追问:“那我是最好看的吗?”
“不是。”谭书宣一本正经的回答。
????我手里50米的大刀已经快要控制不住了。
他嘴角上扬,伸手轻轻刮了下她的鼻尖,语气温柔:“你是最最最最最好看的。”
上一秒还想砍人的姑娘,下一秒就腻倒在男人的怀中,
她想着:今晚约会前,谭先生一定先偷吃了一罐子蜜糖,
不然怎么可能这么甜呢?
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 情有独钟 重生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秦迟意、谭书宣 ┃ 配角:纪梵希、方钦、方如澈、黎离 ┃ 其它:
第1章 重生(修)
临城医院的vip病房里,充斥着消毒水的味道,床上的女人穿着蓝色条纹的病号服,面色苍白,眼角的皱纹和发丝间的些许微白,能够证明岁月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迹。
曾经叱咤商圈的女人,如今却只能虚弱的躺在病床上,她没有子嗣,打拼了半辈子,临死了身边却连个人都没有,也是可笑。
秦迟意戴着氧气罩,紧闭着双眼。
脑子里走马灯似的回忆过往。
那年22岁,她鼓起勇气跟自己暗恋了八年的人告白,娇羞而又激动,后来那个男人开始跟她玩暧昧,傻乎乎的小姑娘心里还暗暗窃喜着,觉得对方对自己也是有意思的。
春夏秋冬,寒来暑往,她日复一日的期待着,期待着有一日他能对她说:“嘿,秦迟意,我爱上你了,我们在一起吧。”
后来他们真的在一起了,可惜不是因为爱,秦迟意替林渊挡了车祸,没有死,伤了腿。
林渊提出在一起的那天,她高兴的简直要疯掉。直到后来,她在林渊的微博下面无意间点进了另一个人的微博。
许念,林渊的前任,秦迟意的魔障。
他们三个人年少的时候是同班同学,秦迟意自卑怯懦不敢跟林渊表达心意。
眼睁睁的看着他跟许念表白然后在一起,她还面上带笑的说了句:恭喜。
秦迟意自然知道当年林渊对许念有多好,毕竟当初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她也是真心祝福过得。
后来传来了他们分手的消息,她还有些小小的惋惜,她自知比不上许念,无论是身高样貌还是举止谈吐。
许念的最新微博动态:我爱你十年如一日沉淀,愿放手给你所有碧海蓝天。
下面第一条就是林渊的评论,他说:“我最爱的永远都是你。”
时间是秦迟意和林渊在一起的前一天。
后来秦迟意哭的撕心裂肺的去质问那个男人,为什么,为什么不爱她还在跟她在一起?
林渊沉着眼一脸平静:“你是为了救我才伤了腿,我要对你负责。”
看啊,这就是她最爱的男人啊。
思绪还在继续,一双温热的大手握住了她,秦迟意睁开眼望着来人,声音带着许久没有说过话的沙哑:
“你来啦。”
谭书宣的脸上满是疲惫,可还是柔下声来安慰她说:“你放心,我会给你找最好的医生,你一定会没事。”
“你是笨蛋吗,癌症哪有的治,别为难人家医生了。”
“胡说,连你都治不好,还算什么狗屁医生。”
秦迟意笑了笑不说话,人老了就总爱犯拧,往常总是他让着她,这次换她让他一次吧。
当初她被林渊伤透了心,决定终身未嫁,谭书宣为了等她也要终身不娶。
她叹了口气:“你等我死了…”
谭书宣眉头一皱,即便已经不再年少,可是身上该有的气势只增不减:“说什么胡话,老子还没死呢,你敢死试试。”
“你听我说。”秦迟意瞥了他一眼,谭书宣又乖乖闭了嘴。
“秦氏集团,当初是你帮我一步一步建立起来的,等我死了,你就把它接手了。前些年我也挣了不少钱,都捐了吧,希望小学,残疾儿童,福利院都捐些,用你的名字。”
许是说了太多有些吃力,秦迟意缓了缓才继续开口:“你背着我没少做坏事,当是给你积德行善了,不然你去不了天堂可怎么办。”
那我该多寂寞。
谭书宣眼眶早就红了,沉默了半天才哑着嗓子说了声:“好。”
秦迟意意识越来越模糊,感觉好多人在对她招手,去世多年的父母好像在冲着她慈祥的笑,她看了看床边眼眶通红的谭书宣,她这辈子啊,可真是欠他太多了。
她几乎用尽全身的力气,才将手微微抬起,谭书宣心领神会的将脸凑近,她抚过他的眉眼。
“你…要长命百岁啊…我…我…”
手跌落下来,最终那句话还是没有说出口,床上的人这次是真的闭上了眼睛,再也,不会睁开。
谭书宣疯了一样跌跌撞撞的去喊医生,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急急忙忙赶来,最后也只是冲他摇了摇头:“谭先生,节哀。”
秦迟意葬礼的那天来了许多商界的人,这些人或多或少的都跟秦迟意在世时打过交道。
她跟谭书宣的关系多数人也早有耳闻,当天谭书宣以秦迟意家人的身份来操办整场葬礼,也并没有遭到人们的反对。
只是在所有人走了以后,一夜之间苍老了许多的男人抱着秦迟意的照片,手指摩挲着,口中喃喃道:
“你说你祝我长命百岁,可是没了你,长命百岁跟孤独终老又有什么分别。”
________
枕头下的手机响了一遍又一遍,秦迟意皱着眉把它拿出来关掉,又翻了个身继续睡,期间连眼睛都没睁开。
清晨的阳光渐渐洒满整个房间,终于,穿着法兰绒兔子睡衣的女人起身打着哈欠伸了个懒腰。
未施粉黛的脸上满是胶原蛋白,同时嘴角那道水渍也同样让人难以忽视。
秦迟意用手指把那道水渍抹掉,盘腿坐在床上脑袋微垂,许久后传来均匀的呼吸声。
黎离敲了敲秦迟意的房门:“阿意,醒了吗?”
秦迟意迷迷糊糊应了一声随即惊醒,总算睁开了双眼,环顾了一圈房间,这房子不是她最开始跟黎离一起租的地方吗?刚才那声音?
搞什么啊!
秦迟意光着脚跑下床打开房门,黎离穿了身纯白色的秋季连衣裙正站在门前。
“才醒啊?你今天不是要去找林渊吗?”
“黎…离?”
“干嘛?”
“黎离?”
“我说你这一副见了鬼的模样是几个意思啊?!”
我现在见到活人可比见到鬼刺激多了。
秦迟意摆了摆手:“没事没事。我刚睡醒。”
“那你快洗漱吧,我出门了。”
“嗯嗯。”
黎离出门,秦迟意松了口气虚扶了下门框。
她这是重生还是穿越?
跑回房间从床上翻出手机,屏幕亮起上面显示的时间是20##年,算了一下正好是她22岁!
秦迟意坐在床上,定了定心神,从前她不信神佛,以为什么重生穿越都是胡诌的,没想到竟然真能让她给碰上。
想来每年谭书宣拉着她去烧香拜佛也不是没有什么用处,
想到谭书宣,秦迟意舌尖在后槽牙顶了顶,眼里的光芒一闪而过。
黎离出门提醒过她今天她要跟林渊约会,呵,约会,还不如说是约断腿。
洗漱完后秦迟意从衣橱里挑了件焦糖色的及踝大衣,脚上是双尖头的细高跟鞋,这双是她唯一一双高跟鞋。
因为以往她总是嫌弃走路不方便,崴过一次脚后她就再也没穿过这双鞋。
秦迟意记忆力极好,很多年前的事稍微想想就能勾出来一大串的回忆。
上辈子她去找林渊,然后路过一条施工的马路,有辆白色的汽车横冲直撞的冲他们开来,秦迟意率先下意识的就把林渊推到了一边,自己被车撞伤了腿。
既然知道会发生什么事,秦迟意就更不可能傻乎乎的还去重蹈覆辙,她给林渊打了个电话,直接约在了附近的咖啡厅见面。
咖啡厅今天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整间店就只有他们两个客人。
座位就像一个小隔间一样,头顶的小电灯制造出有些昏黄的灯光。
秦迟意低头意味不明的搅动着杯子里的咖啡,林渊一脸淡然在对面玩着手机像是在跟谁发信息。
“林渊,你跟许念还有联系吗?”
听到许念的名字,林渊下意识的扣过手机看了眼秦迟意。
“怎么,你找她?”
秦迟意笑了笑,大概也觉得兜兜转转的没什么意思:“行了,我今天找你来是想把话跟你说开的。”她抿了口咖啡,有点苦,又加几块糖。
“我放过你,也放过我自己。”
把话说完秦迟意手心里已经出了一圈密密麻麻的细汗。本来,还以为很简单的,还以为应该很轻易就能放下呢,看来还是高估了自己,低估了林渊在她22岁时心里的位置。
“你……什么意思?”
秦迟意扯了扯嘴角,故作从容:“就是不稀罕你了的意思呗。”
话说到这儿,林渊才算是有正经神色,他坐在对面打量了下秦迟意:“你又受什么刺激了?”
秦迟意觉得有点好笑,心里一阵刺痛,她把话说成这样了,他还以为是在开玩笑,无理取闹吗?
我他妈以前死皮赖脸的缠着你,你不在乎,我现在要放手了,你又一副舍不得的样子。
以前她可真是眼瞎了,看上了这么个东西。
“我能受什么刺激。”秦迟意懒懒散散的靠在椅子上:“说矫情点,曾经我爱你是真的,只是现在不爱了。”
林渊可能没反应过来,愣了好大一会儿。
毕竟平常秦迟意在他面前都是一副怯怯懦懦,小心翼翼的样子,今天居然突然间说出这种话,他还是有些接受不了的。
以前她对他付出的爱,填满了他内心的虚荣。他以为她是会一直爱他的。
秦迟意不想跟他浪费那么多时间,说的越多就越矫情,她现在可不想在他面前掉眼泪,不然指不定会被当成是博同情。
拎起自己的包包,起身就要往外走,林渊伸手拽住她的胳膊,秦迟意笑的有点嘲讽:
“我刚才说的话已经够清楚了吧,林渊,我们俩今天从这儿走出去就当路人吧,以后在街上见了面也不要打招呼了,我受不了的,我看见你就会想起这几年我干过的傻事,头疼。”
心更疼。
她拂开他的手,昂首的挺胸往外走,背影潇潇洒洒。
走到路的转角,确定林渊看不见她以后,那满身的铠甲瞬间崩塌,脚下一软险些摔倒,秦迟意靠在墙上捂着嘴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就算重活了一世又怎么样,22岁的秦迟意打骨子里就深爱着林渊,可是刚才也是她自己亲手在用刀子,一下一下把骨头上刻着的林渊的名字划掉,划的血肉模糊痛不欲生。
路过的人三三两两,越来越多探究的眼神落在她的身上,不过始终没有一人上来询问她怎么了。
许久秦迟意抹了把脸上的泪,前世她创业成功以后,派人查过车祸的事情,查来查去才发现那压根就不是什么单纯的酒驾事故,是林渊公司有人看不上他,找了人想装成酒驾除了他。
虽说这辈子秦迟意不想再跟他有什么纠缠,但是她也做不到狠心看着他死,
她救他一命又何尝不是放过自己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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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城属于北方,秋天萧索的厉害,落下的梧桐树叶覆盖住原本路的样子,踩在上面发出沙沙的声响,道路两边的建筑仿佛都渲染上了冷色调。
黎离这个文艺女青年在临城扎下根后,就在裕华路开了一家蛋糕店,生意还可以,虽说算不上异常火爆但每天来往的客人也不少。
秦迟意以前来过几次,每次来都能看见那么几个常客,性别,男。
至于说他们到底是被蛋糕吸引了,还是为了貌美如花的老板娘而来,那就没人知道了。
而且每次她跟黎离说起这件事来的时候,黎离都会给她吃,她最爱吃的大嘴巴子。
黎离有位异地恋的男友,在山高皇帝远的山城,这在秦迟意眼里有男朋友跟没有就没有什么区别,偏偏这位对这段感情宝贝的厉害。
一阵风吹过,瘦弱的身子瑟缩了下,皮肤上的汗毛仿佛都竖立起来。
秦迟意天性怕冷,但是想要风度就得不要温度,嫩白的手紧了紧身上的大衣,她要去吃块抹茶蛋糕好好安慰安慰自己脆弱的小心灵。
什么林渊、许念全都见鬼去吧。
蛋糕店散发出来的诱人香味逐渐浓郁,秦迟意停住脚步从包里拿出气垫给自己脸上又遮了一层,眼看着从小镜子里已经看不出哭过的痕迹,才心满意足的收了起来。
很好,现在她又是精致的猪猪女孩了。
白色的奥迪车沉默的停在路边,在一片金黄的落叶背景下格外显眼,熟悉的临城牌照让秦迟意眯了眯眼,像个野兽发现了自己感兴趣的猎物体内热血沸腾。
当然这也只是一瞬间,等冷静下来想想,这辈子毕竟跟上辈子不同了,她不再是那个背井离乡三餐不饱的小姑娘。
况且现在身上这件大衣,好像还是上个星期她高兴拉着黎离一起去商场新买的,花了好几千块钱。
本来是要穿给林渊看的,可惜那个傻货不懂得欣赏,刚才见面连仔细瞧瞧她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