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养家记——北佚
时间:2018-07-13 09:16:43

  是夜,一道闪电划过半个天际,伴随着轰隆一声惊雷,哗啦一声倾盆大雨倾泻而下。
  彼时,村里人大多都入了睡。一道雷鸣如吼,惊起整个村落。
  甜宝被吓得哇哇大哭,苏玉秀醒来,连忙把甜宝搂进怀里安慰,
  “不怕不怕,妈妈在呢,妈妈在呢,妈妈陪着我们甜宝呢。”
  温朝阳没被雷声吵醒,反而被甜宝的哭声惊起。
  他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妈妈――”
  “睡吧,只是打雷了而已。”
  苏玉秀轻声道。
  温向平一个翻身爬起来,摸起衣裳就要往身上套。
  苏玉秀被他的反应一惊,连忙拽住他,
  “你要干什么?”
  “我不放心粮仓里头的麦子,去看看。”温向平回答。
  苏玉秀摇摇头,
  “不用去,粮仓当时建的时候就是专门针对暴雨建的,地面离台子有半米高,顶子也结实,不会有事儿的。”
  “原来如此…”
  听苏玉秀这么一说,温向平就放下心来,看见两个孩子都被雷声炸醒,轻声哄道,
  “甜宝别哭,爸爸和妈妈都在,要是有坏蛋来,爸爸就把他打跑!”
  “朝阳来和爸爸睡好不好,爸爸抱着你睡行么?”
  温朝阳摇了摇头,拉起被子盖到脖子背对着他,本来睡眼惺忪,渐渐又熟睡过去。屋子里只剩下甜宝抽抽嗒嗒的和苏玉秀温柔安慰的声音。
  外面轰隆可怖,屋内温情脉脉,温向平心软的一塌糊涂,女儿抽抽噎噎不睡,温向平索性也不睡了,轻声道,
  “我来给你们讲一个故事吧,一个关于坏蛋和他的女儿的故事……”
  “从前,有三个可怜的小女孩,她们没有父母,每天靠出去卖小饼干来换得在孤儿院寄宿的资格。有一天她们来到了一户人家,最年长的姐姐敲了敲门说,
  “你好,请问需要甜甜的小饼干吗?”
  但三个小女孩不知道的是,屋子的主人是一个从小就立志要成为世界上最坏的大坏蛋的坏蛋……”
  甜宝的抽噎声渐渐停了,取而代之的是竖着小耳朵,专心致志的听故事。
  温向平的声音虽然不高,但在静谧的房间里却足够听得清楚,加上他起伏错落的语调,不只是甜宝,连苏玉秀都听得入了迷。
  “鲁平最终败在了三个可爱小女孩的恳求下,同意去看她们表演的舞蹈。女孩们高兴极了,鲁平看着女孩儿们开心的笑脸也很快乐,于是带着她们来到了游乐场。”
  温向平的声音随着情节起伏,从大坏蛋为了偷缩小激光枪而领养卖小饼干的三个小女孩,一直讲到大坏蛋决定把三个小女孩送回孤儿院,最后后悔自己的决定,重新领养回了三个女儿并且去看了她们的舞蹈表演。
  讲到后来,天色实在是太晚了,温向平可不想让苏玉秀和甜宝熬一晚上夜,于是加快了节奏跳了情节,紧赶慢赶总算是讲完了结局。
  甜宝只好不情不愿的睡觉,临睡前还呢喃着玛戈和独角兽。
  苏玉秀心底软软的,亲吻了女儿的额头。
  温向平看的眼热,
  “哪天孩子们也愿意让我亲一下就好了。”
  苏玉秀怔然,这种话是原来的温向平从不会说的话,他只会高傲冷漠的嘲讽着他的孩子“土坷垃”、“没出息”、“穷酸样”,何曾有过这样的想法。
  想到这阵子他的勤劳认真,温和体贴,眼睛里的温柔是藏不住也骗不了人的,就仿佛之前七八年的尖酸刻薄、冷漠不屑都只是她的臆想。
  他是真的,真的要好好过日子,真的肯疼爱他的孩子,真的肯爱这个家了么?
  那她是不是可以祈求,祈求他会一直这个样子,永远不改变?
  温向平没等到回答,只以为苏玉秀睡了,于是也就噤了声,渐渐沉睡过去。
 
 
第6章 
  大雨一连下了三天,地上的积水足以没到成年男人的小腿肚,好在家家户户的门前都修成了斜坡,屋顶也是专门加固过的,这才免了家里被淹的事故。
  雨势时而会小些如春日细雨,时而会短暂停止,但不一会儿又铺天盖地席卷而来。
  房檐上雨水噼里啪啦坠落,形成天然的水帘,阻挡了人们出门的脚步。
  既然不用出门上工,李红枝母女就搬了个小马扎坐在门口就着天光纳鞋底,温朝阳也带着甜宝在堂屋里头玩。
  苏承祖坐在门槛边,拧眉看着外面连缀不断的雨势。
  这雨,再这么下下去,只怕就不好了。
  “唉――”苏承祖长叹一口气。
  而如他一般叹息忧心的人在村子里不知有多少。
  赵家。
  “这样下去恐怕不行。”赵建国吧嗒吧嗒抽着一杆旱烟,看着天色满心忧愁。
  “爸,万一要是下太久,咱们就该早做准备了。”赵爱党站在他身后说道。
  并城常年夏日这么下雨,他们自然有一套应对措施。只是赵建国还是悬着颗心。
  他今年也是五十好几的人了,村里像他这么大的,早些年都经历过几次洪涝,也就是这十来年风调雨顺,有时下几场暴雨,可来的快去的也快,对庄稼没什么大影响,加上大队里的排水系统一代一代做的好了,大家伙儿的日子才能过得自在轻松。
  只是,今年这样子不对劲,这三天雨势几乎片刻未停,而且看这一泄如注的样子,只怕这雨一时半会儿还停不了。
  这样下去,粮仓里的麦子受潮不说,只怕地里刚下的红薯秧子也受不了。
  越想越愁眉紧锁,赵建国索性吩咐儿子,
  “爱党,去把你苏叔、刘叔、李叔、张叔他们都叫咱家来。”总得大家讨论出来个对策才行。
  赵爱党还没应声,刘翠英心疼儿子,连忙拦住不让走,
  “这么大的雨,谁愿意出门儿啊,他们要是不来,到时候咱俩爱党不是白淋一身水嘛。”
  眼见赵建国又拉下脸来,刘翠英赶忙改口,
  “再说了,万一明天,甚至今天晚上这雨就停了,你不是白叫人冒雨跑一趟嘛。”
  赵建国摇摇头,
  “宁可现在做的准备用不上,也不能叫出事儿的时候咱一点准备都没有。”
  说完瞅了赵爱党一眼,赵爱党知道他爸这是主意定了,也没废话,抄起斗笠就冲进了大雨里。
  刘翠英埋怨的捶他,
  “你不心疼儿子我可心疼,万一着了凉落下病根我可跟你没完。”
  赵建国说,
  “这关系到整个大队这么多人的吃饭问题,别说让他跑这一趟,就是让他再跑十趟百趟都是应该的。再说了,人家老苏老刘他们一个个年龄都大了还能冒雨前来,我儿子怎么就不行。”
  刘翠英啐他,
  “你就知道人家会来?”
  赵建国睨了他一眼,刘翠英讪讪的闭了嘴。
  “行了,去烧个热水,别一会儿人家来了没口水喝。”
  刘翠英只好掩了心思钻进火房。
  ……
  大人有大人的烦恼,孩子有孩子的担忧。
  这会儿村里还没通电,更遑论电视机之类的消遣品,至于半导体啥的也是贵的要死,还得有票才能买得着,就更是稀罕物事了,整个大河村也就只有赵队长家有一个,还是人家在镇上工厂上班的大儿子给买的。
  温朝阳带着甜宝把跳房子翻花绳什么的全玩了好几遍,时间也还没过去多久,只能坐在堂屋看苏玉秀和李红枝纳鞋底。
  李红枝见两个乖宝无聊,于是说,
  “去屋里看看你爸在干什么呢,下雨天屋子里闷的慌,来堂屋这儿坐会儿。”
  苏玉秀看了眼李红枝,到底没出声阻拦。
  温朝阳没得到他妈的支持,虽然有些不愿意,但还是带着甜宝进了屋。
  一进屋,就看见他爸拿着根笔坐在桌前冥思苦想着什么。
  正逢大雨,不用出去上工,温向平终于有时间好好盘算心里徘徊已久的想法。
  虽然他只干了短短半个月的活计,却也旁敲侧击打听出了一些消息。
  比如说,他们一家累死累活干上一年,透支上身体的健康所挣来的工分,只刚刚够一家人吃饭,还不敢吃的太饱,肉什么的就更是稀罕。其他人家或许比他们好一些,却也不到衣食无忧的地步。
  这么一看,高投入低收入,自然是笔不划算的买卖。
  更何况,原主和大队里头的知青既然能参加高考,还是恢复后的第一届,想必十年浩劫已经过去,教育问题自然要被提上日程。而一个完全依靠土地的家庭,想要供两个孩子一路上到大学是相当困难的。
  再加上,改革开放的浪潮马上要到来,温向平虽然没什么经济天分,也不打算从商,却也不甘心一辈子待在土地里而放过这次机会。
  所以自然而然,温向平又萌生出了重操旧业的打算,只是这要写点什么却难倒了他。
  他又从抽屉里摸出一根铅笔,拿小刀削尖笔头,随手在纸上记下灵光一现的想法,只是铅笔不甚好用,写几下笔尖钝了,就要再重新削。
  不是他不想用钢笔,实在是这年头的钢笔不仅贵的要命,还要票,他去哪儿弄这么个稀罕物事回来。
  既然要写,就要写个能挣钱的,毕竟温向平的写文的初衷可不是为了成就一代文豪。
  诗歌散文倒是都能写,但是受众面相对狭窄,想要有丰厚的收入,首先要建立在名气的基础上。而想要名气,总得需要名人文豪对他的作品予以正面的评价,先不说他一介无名小卒如何引起他们的注意,就是一鸣惊人了,之后也需要一系列漫长的周期来提高自己的文坛地位,从而扩展经济来源。
  想想一双连饭也不敢放开了吃的儿女,温向平在这条想法上划了两道横线表示否定。
  旅游及美食类的杂文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只是这种东西没有亲身经历过,仅是从书中总结的话,很难写好。
  他倒是去过不少地方,尝过不少东西,可“温向平”没有啊,到时候惹人疑窦反倒不美。
  温向平只能遗憾的把“旅游美食杂文”几个字划掉。
  他还是很喜欢写这类文章的。
  剩下的温向平最属意的其实是小说。
  小说不像诗歌那般阳春白雪,被高高的供奉在殿堂,它的受众面广不说――下到平民百姓,上到大佬文豪都能接受,相对而言也更易打出名气为之后的作品造势。
  倘若要能连载出版,那更是创造一条可持续发展的生钱之道。
  只是,这小说写些什么却难住了温向平。
  既要有天马行空的创意,又不能惊世骇俗。既要抓得住读者眼球,又不能引起他们的反感。
  温向平一时陷入困顿,索性放下笔,写作,还是需要灵感哪。
  一起身,看见温朝阳正拉着甜宝进来,温向平立马喜笑颜开。
  “朝阳和甜宝是来找爸爸的吗?”
  温朝阳不情不愿的点了个头,
  “是姥姥――”
  话还没说完,身后的甜宝已经大着胆子上前,
  “爸爸,我还想听故事。”
  恩?
  温朝阳立马看向甜宝,甜宝一天到晚都跟他待在一起,他爸什么时候给她讲故事了?不是就唱过歌儿吗?
  在怀疑的同时,内心还隐隐有点委屈。只不过太过微弱,没有被主人注意到罢了。
  女儿好不容易跟自己提个要求,温向平怎会不答应。乐呵呵的把甜宝抱上炕,见甜宝乖巧的任他抱,心里更是软的一塌糊涂。
  “朝阳也上来。”
  温朝阳低垂了眼没有动,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有点不高兴。
  温向平于是如法炮制也把儿子抱上炕。
  “我不要――”话是这么说,被抱起来的时候温朝阳也乖顺的没有挣扎。
  儿子女儿排排坐等着听他讲故事,温向平感觉从来没有这么好过。
  不再磨叽,拖过来椅子在炕前,温向平跟两个孩子面对面大眼瞪小眼。
  可是,讲什么呢?
  窗外的雨噼里啪啦如玉珠坠地,天色阴沉不已,温向平心里有了个主意。
  “从前有一位有钱人家的少爷,他的父亲安排他和一个贵族家的小姐结婚。这个贵族家里已经没落,没落就是他们的地位没有以前的高,也没有钱能维持生活,所以贵族才答应了有钱人的提亲……”
  “维克跑到了一个森林,这里阴暗可怖,令人害怕,可是维克为了锻炼自己还是没有走。他在这里一遍遍的练习婚礼的流程,有一次,他将戒指无意间戴在了一根枯木树枝上。令他没有想到的是,随即一个死去的少女出现了。原来,那截树枝是她的骷髅手指……”
  故事中难免有一些词语和习俗是孩子们听不懂的,甚至连名字也是从未接触过的,可温向平从不避讳它们,反是解释紧跟其后,他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扩展孩子们的视野以及思维。
  屋外雨声大作,衬得屋内越发安静,只有温向平起伏错落的声音流淌。
  甜宝和朝阳都听的入迷,紧紧盯着温向平,待他讲到“地下钻出了死去的少女”时,齐齐一声惊呼。
  甜宝扑到哥哥的怀里,
  “哥哥,我怕。”
  温朝阳也怕,可他是哥哥,必须不能怕。
  温向平见状,赶忙道,
  “不要害怕,这位死去的少女是个可怜的小姐,咱们先接着往下面听。”
  “这个叫丽丽的死去少女是被她的未婚夫杀害的。丽丽也是位有钱人家的小姐,她的未婚夫为了抢夺她的家产,假装跟她相爱……”
  甜宝和朝阳起初还缩在一起相互依偎,越往后听,却越是义愤填膺,也不再害怕了。
  “大坏蛋!”甜宝凶凶的挥了挥拳头。
  温朝阳跟着点头,丽丽实在是太可怜了,被她心爱的未婚夫杀了,家里的财产也被未婚夫侵占了。如果他当时在场,一定会阻止丽丽跟未婚夫私奔的!
  不着痕迹的灌输了一把“私奔没好结果”的思想,温向平也算提前做了一把“爱情教育”,这点倒是和苏玉秀不谋而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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