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遍男神[快穿]——斤朝
时间:2018-07-19 10:03:03

  他不能忍受自己的女人被人窥觊,哪怕一点都不可以。
  更何况唐季初还如此嚣张的向他宣战,不过最近给他找的那些麻烦,应该足够拖出他,让他抽不开身来骚扰印若了。
  印若朝沈思烨的耳朵吹气,哼道:“瞧不出来,四爷还是个醋坛子。”
  沈思烨正襟危坐:“只为你。”
  印若听到这话立即得意的笑了,她欢快的在沈思烨身上打滚儿扭来扭去,直到感受到男人身下发硬打挺,就迅速的溜下来。
  “白日不可喧yin哦。”她笑着说。
  沈思烨手里落空,他望着自己身下鼓起的帐篷,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
  她总是能变着法子的磨着他,沈思烨捂住额头。
  印若得了沈思烨的应承,开始没日没夜的练着舞蹈,她要在维纳斯□□的舞台上展露出自己最好的一面。
  这也是宿主的心愿。
  巡演的日期眨眼即至,沈思烨把国内的事物处理好,随着印若一起来到了异国的音乐之乡,维纳斯。
  无数的观众涌进大厅,翘首期盼着今晚的天鹅湖演出。
  音乐响起,朦胧的灯光中,印若飞舞着从幕后旋转而出。
  台下响起一阵惊叹。
  印若全然放任自己,凭着身体的本能去舞蹈,这是属于她的天地和世界,由着她来主宰。
  在完整的跳完一整段舞蹈之后,印若听到空间里传来的怨气值消除为零的声音,同时沈思烨和唐季初的好感度也达到了顶峰。
  她微微诧异了下,随即弯下腰,朝台下深深地鞠了个躬。
  掌声如潮水几近将她淹没。
  印若扬起脑袋,黑暗里,她看见沈思烨若隐若现的脸庞,他站在最前排,眸光如黑暗里的灯盏,映着她的身影。
  印若下台后,第一个见到的人就是沈思烨,他已经习惯时刻呆在她的身边,分享与她的喜悦。
  印若脸上闪着金粉,额上有细腻的汗珠,她伸展着手臂,朝他行了个礼。
  “我跳的好吗。”
  “好,非常好。”沈思烨摸着她的头发,毫不吝啬的夸奖她。
  印若埋着脑袋在他怀里笑了笑,沈思烨沉默了会,说:“印若,我有件事想和你说。”
  印若:“嗯。”
  沈思烨的神色复杂难测:“林媛死了,和方楚正一起。”
  林媛瞪大眼睛,自那天以后方楚正的好感度就始终停留在满分值,她便没再管他。
  原来是已经死了,难怪,也只有死人能一直维持着最高的好感度。
  沈思烨说:“警察发现的时候身体已经开始腐烂了,经过调查应该是两人在争吵的过程中,互相推搡至死的。”
  印若点点头,“是在哪里发现的?”
  沈思烨:“在林媛住过的那家孤儿院。还有,她留了一句话给你。”
  沈思烨把纸条递给印若,纸张摊开,印若看见上面留着一行字:如果可以,我希望还能再做你的姐妹,即使我知道你不愿意。
  印若沉默着不说话,她终于知道为什么宿主的怨气值全部消散了,原来是林媛主动带着方楚正一起去死了。
  这样最好,这条命本就是他们欠印若的,现在还回来,两不相欠。
  她现在已经帮原主完成了所有的心愿,攻略对象的好感度已经满了,她可以走了。
  沈思烨摸了摸印若的脸颊,担心的说:“别不开心,好吗。”
  印若摇摇头:“我没有不开心,我本来就没有家人了。但是现在,我有你了呀。这就够了。”
  她露出口洁白的贝齿,笑容甜滋滋的。
  沈思烨回抱住印若,他低声说:“你还有我,永远都别离开我,好吗?”
  印若笑着搂住他,却没有回复他。
  印若开始全世界各地的跑,为了天鹅湖的巡演。
  她每演出一场,空间里的好感度就疯狂的往上窜。
  有了好感度的加持,印若跳起舞来更是乐此不疲。
  在巡演的第三场之后,唐季初摆脱掉国内的麻烦事儿,开始一同陪着印若巡演。
  印若每到一处,鲜花锦簇,夹道相迎。
  唐季初追起女人来,必定是喧天锣鼓,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他喜欢印若。
  沈思烨也不逞多让。
  两人你来我往,一路上争风吃醋,给印若的巡演之路惹出了不少绯色新闻。
  情况一直持续到印若巡演结束。
  两人伴着印若一路从国外吵回国内,按道理来说,沈思烨生性沉稳不该如此莽撞的和小伙子一样。
  可是一对上印若,他的理智和风度就全丢到脑后了。
  他们两人每天见面就跟仇人似得,分外眼红。
  印若被他们吵着吵着也就习惯了,有时候还能搬个小板凳,边嗑瓜子边听他们吵。
  听的不亦乐乎。
  有时候沈思烨和唐季初也会和平相处一段时间,可惜时间维持不了三天,就会原形毕露。
  唐季初脑子里满满地风花雪月,总是能翻出新花样讨印若开心,这点沈思烨如何赶也赶不上,因此他的醋意越发的严重。
  经常弄地印若下不来床。
  在被沈思烨狠狠地弄过一番之后,印若决定快速的离开这个世界,再不走,她怕是要被沈思烨这个醋坛子艹死在床上了。
  毕竟她身体娇软还爱哭,这么个不光彩的死法,实在太有损她的颜面。
  唐季初早早的来到沈家大宅,沈思烨不让他进门,他就坐在门外边,有时候是弹唱,有时候是念诗,说笑话。
  这个角度刚好能让印若看见,也能让沈思烨糟心。
  有唐老爷子在,沈思烨不会对他下狠手,他也不怕在沈思烨手上吃亏栽跟头。
  这个男人手段有多少有多狠,他是知道的,要是有天沈思烨没给他苦头吃了,他才要觉得奇怪。
  今天唐季初坐在屋子下面唱了一整日的情歌。
  他长的好看,这样每天到沈家大宅门口唱情歌,一坐就是一整天,早就出名了。
  周围一圈儿的人都认识唐季初,也都等着看沈思烨今天会怎么整唐季初。
  这两人每天跟耍活宝似得,给周围的人舔了不少的趣事和八卦。
  放眼望去,整个燕城谁不知道沈四爷家有位小娇妻,惹得唐季初和沈思烨两个男人为她神魂颠倒。
  可惜的是直到夕阳西下,沈家大宅都没有动静。
  唐季初清了清嗓子,准备继续唱的时候,沈家的管家走了出来,恭敬的请他进去。
  唐季初得意的摸了摸自己的发型,大摇大摆的走进去。
  沈思烨会请他进门?他一根毛都不信,肯定是印若被他的诚信所感动了,请他进来一叙。
  唐季初走进大厅,整间屋子静的可怕。
  唐季初熟门熟路的摸到了印若的房间,整间屋子死沉沉的,他按下心头浮起的空虚感,走进去。
  印若双手合十安放在胸前,面容恬静安宁。
  沈思烨半跪在床前,垂首看着印若,仿佛他的世界只剩下她一个人。
  唐季初注意到桌子上摊放着张纸,那是印若的笔迹,“今生的愿望已经完成,我要去天堂舞蹈啦。不要太想我哦,不然我会难过的。”
  *
  酒精足以麻痹女人大部分的神经,她晃荡着酒杯中的酒液,苦笑着一饮而尽。
  四肢传来的痛楚让女人痉挛,抽搐,她吐出白沫,□□让她的喉咙肌肉缩紧,稀缺的空气迅速的剥夺着女人的生机。
  女人双目无神的盯着天花板,她裂开嘴,露出一个扭曲惨淡的笑。
  真好,真好,她解脱了。
  印若刚醒来,脑海里就闪回上面的片段,她晃了晃脑袋,身体滚烫的如同热锅上的蚂蚁。
  身体里又痛又麻,让她想找个东西慰藉自己。
  印若低低的骂了句,叫道:“系统,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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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若已经等不了那么久,她周身都是喝大了的男男女女,已经在沙发上,地上行着苟且之事。
  空气里漂浮着令人作呕的气息。
  如果印若不进入这具身体,再过几分钟,她就会和这屋子里的其他人一样,沉溺在欲-望之中,直到药效散尽。
  印若骂了句,扭着身体走了两步,身下更是难受。
  有人企图拉上她,被印若狠狠地踩了两脚。
  她扶着墙走出门,新鲜的空气涌入肺腑,眼前一片五光十色,劲爆的音乐从楼下传来。
  药性弥漫过全身,印若眼眸迷离,身体软的如同一汪水。
  情况不妙。
  她走了两步,撞到在一个陌生的男人的怀里。
  鼻尖弥漫着烟草和古龙水的香气。
  印若手指点点,柔弱无骨的缠绕上去。
  质感极好的西服下是极具男性荷尔蒙的男人的躯体。
  不错,是个不错的解火的道具。
  印若主动吻上去,嘴唇薄而干燥,有烟草的味道。
  她舔了舔,媚眼如丝。
  梁丰煜不躲不避,他抓住女人纤细的手腕骨,眉眼锐利深沉,“放开我——”
  印若已经长驱直入抓住了他的下面。
  她手指灵活,只不过几下,梁丰煜就已经起了反应。
  梁丰煜眉心一折,神色在灯光中看的模糊不清。
  梁丰煜握着印若的手松懈了些,他冷眼瞧着印若,身体硬的像块岩石。
  印若蹭了会儿,看梁丰煜无动于衷,推了他一把,烦躁道:“你到底做不做,不做滚蛋,别妨碍老娘找别人。”
  梁丰煜冷笑一声,主动拖住她的tun,踹开一扇门,把印若定在墙上索吻起来。
 
 
第40章 
  他的名字叫思烨。
  烨,有光明灿烂的意思。
  这个名字承载着父母对他全部的希望,愿他一生都如太阳般光辉明亮。
  他有一个快乐的童年,住在小小的庭院里,每日要做的事情就是坐在小木马上和母亲一起等着父亲归来。
  可是在他六岁那一年,父亲没有再回来,紧接着母亲也去了。
  当时他还小,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他被沈老爷子接回了沈家大宅,那里很大,很明亮,也很冰冷。
  他再也没有了父母,吃不到母亲可口的饭菜,也感受不到父亲温暖粗糙的手掌抚拍在他背上的感觉。
  他问祖父,父亲母亲去哪里了。
  祖父笑着拍他的脑袋,并没有回答他。
  他很聪慧,问过一次的事情没有回应,他便知道,他不可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了。
  这世上有些事情,本身就是没有答案的。
  这件事情渐渐地成为他心里的一道疤痕。
  他不去触碰,不去回忆。
  只留待者日后再一一清算。
  在沈老爷子的辟护下,他平安的活到十六岁。
  日子已经度过十个年头,他孤独的成长着,同时也学会了如何伪装自己。
  沈老爷子经常对着他感叹,小小年纪已经有了如此超乎寻常的心智与成熟,将来必成大器。
  他淡笑不语,以为沈家不过是他掌心的一块肉,随意揉捏了。
  可笑命运从来都不懂什么叫慈悲,他喝下沈老爷子递来的一碗汤,醒来后便成了残废。
  双腿麻痹,肌肉萎缩,医生告诉他,他这辈子都无法再站起来行走了。
  沈思烨拿起到用力的扎进自己的肉里,如同扎烂棉花一般,他果真再也没有知觉。
  残废了的沈思烨根本不具备任何的威胁力,他甚至连自己起身自理都做不到。
  昔日沈家最有力的继承人变成了丧门犬,沈思烨被赶出了沈家大宅。
  那一日,他眼里流着的是血。
  是他的心头血,是他埋藏在骨子里日久天长的怨恨。
  他甚至恨起了父母,恨他们跨越门第的相爱,恨他们早早的丢下自己,放任他在这世上受尽折磨。
  思烨,思烨。
  他疯狂的大笑,在他短暂的生命中不可能再出现光明。
  他就想黑暗里的尘螨,卑微的思念着生命里短暂出现过的光明。
  真是一语成戳。
  沈思烨想,这样卑微而残缺的活着,不如去死。
  他用刀刃扎进了自己的大腿,刺破了动脉,血液飞溅而出。
  本就麻木的下身变得轻飘飘的,沈思烨神识恍惚,他知道自己即将结束短暂而可悲的一生。
  一切都结束了,他解脱了。
  这次上天再度给他开了个大玩笑,他没死成。
  唐季初救了他。
  十一二岁的小破孩儿也胆敢装作大人教训他,但不管怎样,他活了过来。
  沈思烨望着自己被捅了个稀巴烂的腿,冷漠的想:既然没死成,那他就要好好的活着,活着把那些害过他的人统统拉下地狱。
  他早已身在无间。
  沈思烨在暗处谋划蛰伏了十年之久,当他再度踏进沈家大宅的时候,沈老爷子还剩一口气吊着。
  沈思烨推动着轮椅来到床前,看着这个世上他仅剩的唯一的亲人。
  他曾经信任过,最后恨之入骨与杀之而后快的亲人。
  风烛残年的老人干枯的像张皮,瘫在床上,他睁开浑浊的眼,呼吸急促的犹如残破的风箱,眼珠里透露出恐惧。
  沈思烨摸着手上的翡翠扳指,笑的阴寒:“老爷子,放心的去吧。我会好好地处理沈家这些杂碎的。”
  彼时他已将沈家人逼进绝路,沈家公司的股票跌停,只等着宣布破产清算了。
  百年家族,一夕之间全部散尽。
  沈老爷子喉咙里发出咯咯的声响,“你……你这个不孝……”
  沈思烨面沉如水,他摸着自己的腿,道:“不孝?对了,按辈分我该称你一声爷爷。”
  他笑着,笑意却不达眼底:“我亲爱的爷爷。可惜你不能亲眼看见了,我是如何把你沈家人,赶、尽、杀、绝。”
  话音刚落,沈老爷子便去了。
  沈思烨重新入主沈家大宅,这次,他是以主人的身份和姿态回来。
  整个燕城,都无人再能阻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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