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姐姐,奶茶听名字就知道是精贵玩意儿,我要是喝了再拿,都成了什么人。不过梅姐姐已经泡好的奶茶,我就不客气了。”
孙全玲从小就是家里父母娇惯着养大的,性子纯真,而且爽朗,做事做人都不错。
“行,先喝这个,阳阳,你要等一会儿再喝知道吗?”
“知道,奶奶教过,烫。”
小家伙看着摆在自己面前的奶茶,高兴的回答,他知道摆在他面前的就是他的,大姑小姑面前都有呢,才不会和他争。他心里明白的很,很是聪明。
孟红梅和孙全玲在一起闲聊,说的都是一些生活中的趣事,还有一些家里的琐碎。
小家伙摇晃着小脑袋,左边看看右边看看,嘴巴还不停,孟红梅一边说话,还一边给小家伙剥了一些西瓜子。
没有一会儿,孟红梅就喜欢上眼前淳朴的小姑娘。
接着就是小家伙一个人在炕上吃零嘴,小姐妹俩开始做饭,孙全玲打下手,一顿饭,加深了孙全玲对孟红梅的佩服,真利落,家务活做的比她还好,自己一个农村姑娘,虽然娇惯着长大,可是家务活也没有少做,可是还不如孟红梅做的好,看来不是大城市来的娇娇女。
一顿饭三菜一汤,一个红烧肉,一碗白菜,一碗清炒土豆丝,一个鸡蛋汤,主食吃的就是二合面馒头,还不错。阳阳吃的满嘴流油,锅里还温着一碗红烧肉,孙全玲也是吃的舒爽,菜的味道做的真好。
“梅姐姐,我来收拾,你带着阳阳玩会儿。”
“别,你快带着阳阳和红烧肉回去,要不赶不上家里的晚饭,明天你再带着阳阳过来玩。快走快走。”
吃完晚饭孟红梅就开始赶人,这时候家家都在做饭,还不回去等会儿,就赶不上家里的饭点。
第120章 七十年代女知青(5)
有了这次的摔伤事件, 大青沟的人都不是傻子,这些年村里的青壮年, 去山上护林多少次,也不是没人摔伤过,比佘林还轻些的伤,县城都说很严重,有的稍稍迟点就落下了残疾, 虽然不是很严重, 但是对于正常人来说这也是个打击,谁愿意一辈子是个瘸子。没有一个人愿意,小孟姑娘能救治好佘林, 这出乎他们的想像, 真的。
大青沟的人也动了心思, 要是自己村里的人能跟小孟姑娘学点这个,就是专职治跌打损伤也是不错的, 可是善良的人们不敢提出来,怕人家说他们, 刚刚前不久还救了村里的人,现在自己这些人又惦记上了这个, 不地道。
这一些孟红梅还真不知道, 也没有多想, 只是盼着求外公弄的东西赶快寄过来。
猫冬的日子是无聊的, 有孙全玲带头, 村里很多女孩都会时不时的跟着孙全玲过来玩。
一早上孙全玲提着自己平时做针线活的小篮子, 还有喝茶的杯子来到孟红梅家里,院子里面的雪已经扫的干干净净,屋顶上也是,院门大开,她径直走进去,“姐,吃早饭了没有?”
“还在吃,要一起吃一口吗?”孟红梅正坐在炕上一个人慢悠悠的吃着自己新做的红糖馒头,喝着皮蛋瘦肉粥,味道真不错。
“不了,我吃过饭再来的,你吃吧!”说话间孙全玲已经走进屋子,还坐在炕上,低头把篮子放在一边,拿出来毛线,正准备起针,可是想到什么,抬头看了一眼,对面吃的正欢的人,“姐,你等会儿帮我起个针,好不?”
“行啊,没问题。来来来,你再吃一个馒头,很好吃的,尝尝。”
孟红梅强行塞给孙全玲一个红糖馒头,孙全玲开始不是很在意,看馒头颜色,以为是二合面馒头,只是颜色还是有点出入,她没有在意,等待孟红梅吃完的时候,自己无意识的拉扯了一下手里的馒头,撕扯下一小块,塞进嘴巴巴,咀嚼几下,突然发觉,这馒头是甜味的,味道真好吃。
吃着馒头的孙全玲睁大眼睛望着孟红梅,“姐,这是用红糖做的。”
“嗯,好吃吧。”孟红梅像个小孩子一样,得意的问不知情的孙全玲。
“好吃,就是太浪费了,要是我娘知道了,还不知道怎么说。”孙全玲想起自己娘那勤俭节约的性格,还有叨叨叨的嘴,后怕的打了一个冷颤,不敢想象让她知道后,自己被叨叨叨成什么样?还有一定会过来叨叨姐,现在老娘确实很喜欢姐,真的把她当成娘家侄女一样看待,亲的很,经常在家里念叨。
“别告诉她就是,你回去的时候悄悄给阳阳带一个,嘱咐他不能告诉奶,要不然下次不给他好吃的。”
既然都已经吃上了,孙全玲也不讲究别的,干脆顺着还吃了一小碗皮蛋瘦肉粥,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味道真好,城里人真会变着法的弄吃的,都吃出花来了。
姐妹俩很快就吃完,收拾好,没有一会儿进来三个村里的姑娘,都是十四五六岁的,一个小姑娘是佘林的妹妹佘美华,十五岁了,是个大姑娘,最巧的是,佘美华的大姨就住在十几里外的山东屯
佘美华因为孟红梅救了她三哥的腿,对孟红梅印象极好,很是喜欢她,也特别护着孟红梅,不许别人说孟红梅的坏话,是个泼辣的姑娘,她一进门就巴在孟红梅身边坐下,“红梅姐,我给你做双棉鞋。”
小姑娘高小读完就没有再读书,很会做这些手工活,别看她小,做的鞋据说很好穿,很有天赋,衣服也做的不错。
“美华,不用了,你没事多休息,还是小姑娘多玩玩,别累着了。”
孟红梅看见厚厚的鞋底子就替小姑娘觉得累,真是费力气的活。
可是小姑娘大力的摇摆着脑袋,“不行,我已经开始在做,不能半途而废,你说说你喜欢什么样式的,我给你选个稍稍好看的样式。”
样式,布棉鞋还有啥样式,都是差不多的好吗?
“要不你帮我选一个,不过美华,真的不需要给我做的,我不缺鞋子穿。”
十五岁的姑娘正是花骨朵,含苞待放的年龄,现在因为环境,并没有享受到这个年龄该有的肆意打闹。整日在家里忙碌着,大青沟的姑娘还好一点,家里条件都还行,日子过得不是最苦的,当然姑娘家的日子就好过一些。
“行,我帮你做主选一个。我过些天去山东屯,你要去吗?”
“去,赶集是吗?”
“嗯,山东屯有个大草坪子,是个赶集的好地方,年前在哪儿有两次赶集,这个是第一次。”
“我去,我换点东西回来。”
孟红梅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去山东屯瞧瞧,她早就想去看看卞凯是怎么在山东屯作死的,自己也可以见机行事,烧上一把旺火,到时要是张国斌和周一扬不上山,约着一起去。
几个女孩子叽叽喳喳的聊天,说起一些好玩的事情,孟红梅和她们也有话题聊,几个人打趣佘美华,说她被孙全玲二哥给看上了,大家嘻嘻哈哈的。
可是人家不觉得害羞,还理直气壮的很,“看上就看上了,咋的啦?哼!”
“没有啥,只是你比玲玲还小,以后她叫你嫂子,哈哈哈。”
“那有啥,我不怕。”
“看来是恨嫁了,难怪孙全康十八岁了还不找,原来是等你啊?”
孟红梅不知道十四五六岁的小姑娘,私下说起这个事,很放的开。
董美娟带着阳阳进来的时候,一群疯姑娘已经笑的东倒西歪,她手里还提着一篮子,“梅子,娘让我给你送点酸菜过来。”
“嫂子,坐吧,我把篮子腾出来先。”
“行,我看看你们这群疯姑娘都做了一些什么?”
阳阳已经不需要人招呼,自己先爬上炕,不过还是需要人帮助的,坐在一边自己先拿炕桌上的小零嘴开始吃起来,一点也不见外,
小嘴叭叭的吃。
大家已经都习惯了,这孩子好带,还聪明,听的进大人说的话。
孟红梅每天早晚都要去佘美华家里一趟,看看病人的腿,伤筋动骨一百天,可不是闹着玩的,不想瘸就得老老实实,到了能稍稍动动的时候,还是能让他动的。
下午吃晚饭前,大家各自散去,孟红梅锁好大门,跟随佘美华一起去了她家,“佘叔,佘婶。”
“红梅啊,快进来。”佘斗金看见孟红梅和闺女一起回来的,高兴的呵呵直乐,小孟是个不错的姑娘,自己闺女和她在一起,他还是愿意的,多学点人家身上的长处。
以后出门子以后也能受益不少,他是从战争年代走过来的人,虽然现在外边天天喊着这不许那不许,就连文化人都遭罪,可是他知道一个国家不能没有老师和医生,这两种先生没有了,一个国家也就真的到头了。他的心里没有别的弯弯道道,只有对人生的感悟。
以后肯定会拨乱反正的,只要是这两种人一样还是有社会地位,受人尊敬的。
小孟姑娘的医术一看见就比县城的那些医生还高明,不是一般医生教出来的,这样的人以后肯定不会长期留守在大青沟,他是个明白人。
“佘叔,一起去看看林子哥的腿。”
“哎!”
佘斗金把烟杆插进腰上,背着双手,跟随孟红梅一起去到三儿住的房间,佘美华也跟着进去,这样的天气,佘林只是穿了一个特意做的大裤衩,然后盖着被子,开始他还害羞,不过看着孟红梅一脸正气,目不斜视的盯着自己的伤口,没有任何一点的不好意思,他才堪堪的觉得自己想多了。人家是学这个,怎么可能多想。
“美华,你帮我一下。”
“嗯!”
经常都是佘美华给孟红梅打下手,这家里当然是她最适合。
两人已经有了小小的默契,做起事来还是很快,孟红梅检查过后,换药,还有让佘美华给佘林腿部别的地方,轻轻按捏,放松肌肉,还有舒缓。
佘美华现在做的有模有样,还是不错的,“美华,学的不错啊。”
“嘻嘻,那还不是你教的好,才有我学的好。”
“那是,不过明天给我按按,我感受感受。”
“行,保准把你按的舒舒服服的,我最近经常给我三哥和我娘按,都说我按的不错。”
“我期待着。”
孟红梅心里隐约有了想法,只是还没有想好,再仔细想想,想好了以后再说吧。
她不是敝帚自珍的人,不过前期可以教一些基础之类的东西,自己问过外公以后,看看有些东西能不能教,如果不行,她最近一直在私下学习,以前几世也受了不少古籍,里面就有关于中医的,自己可以一边学一边教,反正古籍里面的东西都是后期教的。
第121章 七十年代女知青(6)
有了想法孟红梅很快和孙大有说了这件事, 孙大有当然愿意,村里适龄的孩子只要愿意学的,随她挑选, 而且孙大有有个更好的想法,就是向上面申请一个大队医务室, 自己村里有人, 也不需要他们派人下来, 只是进药品的时候有个名义, 以后孟红梅就不需要到山上去护林做饭, 专门待在大队医务室就可以,这样也有工分。
说干就干,孙大有不顾大雪天气, 带着大队会计一起为这事奔波,好在他们这里是个三不管地带, 民风彪悍, 还有半农半工, 两人在外面还有几分薄面,事情办理的很快, 当时就办了下来, 还批下来一批药,事情进展的很顺利。
只是盖医务室要等到年后,现在冰天雪地的, 确实不是好时候。
最近几天雪停了下来, 还露出日头, 不少人又开始相互走动起来,有本大队走动的,也有跨大队之间亲朋好友相互走动的。
孟红梅收拾好东西,自己最近做出来的一种断续膏,试过小兔子,效果还不错,给佘林去试试,他的腿现在基本长好,只是不能使劲,不能走动,至少年前是不能随意走动的。
给他试试,也许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这是按照古籍上的方子做出来的,孟红梅只能找佘林做做实验体,即使没有多少效果,对他也没有任何危害,所以孟红梅才敢让他试。
到了佘家,一家人慌忙站起身来让坐,孟红梅只是摆摆手,自己又不是第一次来,客气啥,招呼两位长辈之后,带着佘美华一起进到佘林的房间,给他换药,“佘林,我今天给你用一种新药,以前缺药材,现在才凑齐,今天给你敷上。有任何问题随时让妹妹去通知我,知道吗?这个药敷上去冰冰凉凉的,很舒服,但是药效一开始就有点痒,这个不要紧是好事,痒过之后就会发热,也是好事。除了这两种情况,如果还有别的情况,立即让你妹妹去告诉我,知道吗?”
“嗯,记住了。”
孟红梅制作的断续膏像是一种后面出的烫伤药绿药膏,至少看着表面像,但是药效可不像。
麻利的换好药,佘美华麻利的端来洗手的温水,让孟红梅洗好手。这是她观察所知,红梅姐每次拿完药都要洗洗手,吃饭前也是,她知道这是城里人讲究,她也跟着学,有时候她大哥他们还笑她臭讲究,可是也只是私下笑笑,还是很认同她跟着红梅姐学的,就是她爹也是这么想的,至少跟人家学个眼眉高低,察言观色。
村里的路面上积雪早就扫的干干净净,每天早上主要走路的道上,都有村民们轮流打扫积雪,不用人大队干部提醒,这已经是积年的老规矩,从下雪开始,从一小队开始,只要不上山的男人都出来扫雪,一扫就是一个星期,下次轮到二小队,以此类推。根本不需要人说,大家自觉的很。
孟红梅回到家里,才开始一天的生活,做饭,打毛衣,制药。
吃完早饭,孟红梅住的外边响起说话声,应该是隔壁队里的人来窜门,问这里住的是谁。
看着好几年不开门的小院子院门大开,有点好奇,就问了身边都人。
金小宝是隔壁大队的混子,他的大姑嫁到大青沟,知道大姑家里条件不错,家里一月能吃几次肉,早就馋肉吃,可是大雪天,路上走路麻烦,眼看停了几天雪,出来溜溜,一溜就溜到大青沟来了,家里人也不知道,还以为他出去鬼混,到了大青沟直奔大姑家里,到了大青沟从孟红梅家门前过,看着开着门,随意问了一句身边路过的小子,知道是个女知青住的,心里不仅嘿嘿起来:真是天佑我也,一个人住的女知青,这不是便宜自己是什么,晚上不回去,爬进屋,亲香亲香,以后就是自己的人,看哪个说自己讨不上媳妇儿,这次自己就争口气,讨个城里来的姑娘。
自己大队忒没劲,让一群男女知青住在一起,虽然是分隔的两个院子,可是离的忒近,还有女知青们也不落单,都是睡在一起的,上工出门都是一起的,自己也找不到机会下手,想不到这次来大姑家里,找到机会。真是老天都开眼,愿意帮他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