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穿书女配——苏 芷/苏芷
时间:2018-08-11 09:50:36

  人一旦赚到了第一桶金之后,胃口就会变大,徐二狗以前的手下就三四十人,大多数都是他的徒弟,但这次纺织厂工程之后,队伍一下子扩大到了六十人,这样徐二狗一下子有了一种包工头的感觉,而他也渐渐发现,想要赚更多的钱,就必须要扩大规模。
  等徐二狗走了之后,赵国栋才打开了他给的那个信封,里面是一叠崭新的十元钞票,刚从银行取出来的那种,凑上去还能闻到上面那令人心旷神怡的油墨味。
  这是一种钱所特有的味道,有人管它叫铜臭,有人却觉得它香喷喷的。
  赵国栋这辈子都没瞧见过这么多的钱,那一瞬间他兴奋的指尖都颤了。
  但很快,他就从这种惊喜中回过了神,表情肃然的把钱抽出来,食指在唇边沾了沾口水,一张张的清点了起来。
  总共有十五张,还不包括明天他还能拿到的学徒工钱,这样算下来,他这半年竟然能赚到近三百块钱。
  赵国栋心潮起伏,从里面抽了两张出来,把其他的又收到了信封里,放在他绿军包的隔层中。
  他特意没有跟着徐二狗他们的车一起回大队,因为他要去买点东西回家。
  过年了……也该给辛苦了一整年的家里人,置办一些年货回去了。
  ……
  等待录取通知书的日子是漫长的,但李玉凤她们早有了心理准备。
  冯志刚打了电话去县委的招生办,确认他们三人的成绩都已经出来,至于能不能被所填报的学校录取,那就要等年后的通知了。
  恢复高考的第一届,很多事情都在紧张和忙碌中慢慢步入正规,李玉凤也在极度的无聊中,跟着马秀珍学习了新技能——织毛线。
  可为什么是织毛线而不是织毛衣呢?这个问题也困扰了李玉凤很久,虽然她已经学得很认真了,但织毛线和织毛衣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中间却隔着星辰大海的距离。
  从一开始想为赵国栋织上一件毛衣,变成想为他织上一件毛背心,到最后决定给他织一条围巾,李玉凤只花了一天的时间。
  那个时代造就了无所不能的女人,可她究竟不是那个时代的人。
  算算日子,她对象这两天就该回家了,可她手里的围巾,却还只有短短的一截。
  “三嫂……”
  李玉凤看着马秀珍手底下已经成了行的开司米毛线衣,羡慕的都要留口水了。
  这些毛线是陈招娣托肖艳从省城寄回来的,家里兄弟几个,隔年才能轮到一回,今年正巧轮到李三虎和李玉虎。
  李三虎如今也有了媳妇儿,这织毛衣的事情,自然就落在了马秀珍的肩上。
  天气太冷,她们两个窝在灶膛跟前织毛线,手脚也暖和些。陈招娣从门外进来,掸了掸身上的雪花,看见李玉凤手里那一条又细又长的围巾,眉心都皱了起来。
  这傻闺女,要咋办呢?连个围巾也织不好?幸好她早有准备。
  李玉凤看见陈招娣盯着自己的围巾看,也有些不好意思,偷偷的卷了起来,用手比划了一下,也不知道这么长,够不够把赵国栋的脖子围起来。
  马秀珍动作娴熟,连看都不用看,就可以轻轻松松的织出花样来,她低头扫了眼李玉凤手上的围巾,终于忍不住道:“玉凤,你把毛线放下吧,等我把你三哥这件织完了,帮你也织一件。”
  姑娘家一旦有了心上人,心里想一眼就能看出来,李玉凤确实是个聪明人,可在织毛线上头,实在没有什么天赋。
  陈招娣听见马秀珍这么说,才开口道:“不用你织了,我这都已经织好了。”
  陈招娣早就把给赵国栋的毛线衣织好了,她是那种一旦把对方看成是自家人,就会掏心掏肺对他好的。所以今年特意让肖艳多寄了一斤半毛线回来,趁着李玉凤在县中备考的时候,就把毛线衣给织好了。
  赵国栋的娘没了有十来年了,别说毛线衣了,寻常逢年过节的,连一件新衣服也没瞧见他穿过,陈招娣这些都看在眼里。
  她先前之所以没有拿出来,也是想看看李玉凤到底有没有这个定性,能学会织毛衣这件事情。
  但事实证明,闺女是自己生的没错,可很多东西未必能遗传到位的,就比如心灵手巧这件事情,和李玉凤是没啥关系了。
 
 
第100章 
  毛线是深灰色的开司米, 是现在市场上可以用工业券买来的最高档的毛线了,相当于现在的羊绒, 摸在手里就软绵绵的。
  这样一件开司米的毛线衣,少说也要用到一斤的线,赵国栋的身材在那里,又要织得暖和,难免会费一些料子。
  李玉凤看见陈招娣把衣服铺在了床上, 心里实在有些不好意思。即便她知道多年以后,赵国栋有发家致富的那天, 但对于陈招娣现在的付出,李玉凤除了感动, 不知道还能说出什么话来。
  “今年你舅妈寄了三斤半的开司米回来, 正巧去年你大哥二哥还有你爸一人有了一件, 我就寻思着给国栋也织一件,这深灰的颜色,女孩子穿也不好看,再说你也不缺毛线衣。”
  陈招娣怕李玉凤不好意思,故意这样说, 她知道男人重脸面,不想让赵国栋有心理压力。年轻人能知道上进是最好的了,谁也不能一口气吃成胖子,也不会一下子掉下一座金山银山来让你花, 最关键是看将来长不长进。
  “妈, 我知道的。”李玉凤弯了弯眉眼, 伸手摸了摸那软绵绵暖和和的毛线衣,勾着唇角道:“我替国栋谢谢你。”她转过身来,抱着陈招娣,把头靠在她的肩膀上,眼眶一下子就红了起来。
  现在是她喜欢赵国栋,她愿意陪他一步步走向成功,但还让家里人这样上心,她就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哟哟,瞧你,还掉金豆豆了?替他谢我啥呀?”陈招娣拍拍李玉凤的后背,安慰她道:“你从小到大,吃我那么多、穿我那么多,也没见你谢过我一句,果真是女大不中留呀?这对象才定下来,就把自己当老赵家的人了。”
  这话说的李玉凤都不好意思了,好容易酝酿的一些感慨,好像一下子全没了,忍不住笑了起来道:“妈,人跟你说正经的,你就不能让我感动感动吗?”
  李玉凤擦了擦眼泪,重新把毛线衣叠好了,抱在怀里道:“那等他回来,我就把这毛衣给他了?”
  陈招娣跟着笑,又道:“给他吧,就说是你织的。”
  “那不行!”李玉凤一下子又怂了,急忙道:“万一他当真了,每年都指望我给他织一件,岂不是让妈您受累了?”
  陈招娣已经坐下来给小宝儿缝棉裤了,听了这话横了李玉凤一眼,幽幽叹道:“我还真没看出来,我闺女原来这么孝顺呢……”
  ……
  赵国栋吧纺织厂的宿舍打扫了一遍,又把钥匙交给了保卫处,这才推着徐二狗借他的那辆老爷车出门。
  这老爷车是徐二狗放在工程队的,寻常有个跑腿的事情,大家都可以用。今天他们火星大队的人坐着拖拉机全回去了,这车就留给了赵国栋。
  赵国栋没有去供销社买东西,年底去供销社买东西的人太多,他这时候都快下午了,再去就迟了。
  不过……如今除了供销社,他还知道一个别的地方,县城的人管那叫“黑市”,不是每天都有,但最近因为要过年,所以开的比较勤。
  现在这个点,正是老城区,戏院大胡同开黑市的时间。
  赵国栋是在来县城做工程之后,才知道有黑市这个地方的。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一切都是计划经济,所有的私下买卖都是投机倒把,是要接受批评教育的,情节严重还要被抓去吃牢饭。
  但是……人们为了生存,总会有人铤而走险。
  戏院大胡同的黑市,如今已经颇有规模,那里原本是一个老戏院,荒废之后就没有什么人去了,后来渐渐的成了这些倒爷们的根据地。
  一开始被派出所疯狂的扫荡过……但现在,有些扫荡成员都成了这里的常客。
  赵国栋觉得,这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趋势,总有一天,这些被压制的、不可见光的事情,会正大光明的被放到台面上,他不知道这一天会不会很远,但心里却是满怀希望的。
  下午两点刚到,黑市里的摊位已经摆了出来,很多在供销社没排上队伍的人也纷纷转道来这里看看。
  这儿有新鲜的猪肉、热腾腾的年糕、攒了很久的鸡蛋鸭蛋、还有从更大的城市里贩卖回来的二手单车、二手缝纫机……
  赵国栋走到一个卖铁锅铁铲的摊位跟前,跟摆摊的老头子打了个招呼,蹲下来问他道:“我要的东西,你帮我弄好了没有?”
  老头子眯着朦胧的眸子,看见赵国栋还愣了一下,这才道:“弄好了,”他接着又道:“我都是半夜起来弄的,你得多算我一些炭火钱,大白天让人看见了不好。”
  赵国栋点了点头,从他那珍爱的黑色皮夹子里掏钱,就听那老头子继续道:“你这小伙子也是好玩,现在结婚哪里还兴这个,抱两只肥鸡大鸭去就成了,这要是被人瞧见了,又要说你家资本主义尾巴没割干净了。”
  赵国栋就听着他啰嗦,也不说话,数了五块钱给那老头子。
  这老头是以前他们济春堂隔壁的老邻居,以前家里是开银楼的,被割了资本主义尾巴之后,就只能偶尔打打铁器做营生。
  两个月前赵国栋跟着工程队来县城,赵阿婆就把她珍藏了好多年的一对耳环给了赵国栋,让他融了打一枚金戒指,拿着去向李玉凤求亲。
  老李家可不是那种一穷二白的人家,嫁闺女也不可能白白就嫁了。赵国栋靠什么去娶李玉凤呢?不可能空着两手,全凭一句话,就把人俏生生的闺女给娶回家的。
  “有些习俗,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哪能说变就变呢!”
  赵国栋从他的手里接了一个红色的丝绒荷包过来,把那金戒指倒出来看了一眼,虽然是十分普通的款式,但上面打了一些祥云的花纹,中间还掐了一朵五瓣的梅花,看上去倒也很精巧。
  “金叔,你这手艺倒是没退步啊,这么些年没打了,我还以为你做不出来呢!”赵国栋非常满意,摊在掌心看着,爱不释手。
  被喊做金叔的人却叹了一口气道:“你不是说了吗,老祖宗传下的手艺,哪能说忘就忘了,只是不知道,我这手艺,将来能不能再传下去咯。”
  赵国栋把戒指收回了荷包里,安慰了金叔几句,又去看别的东西。
  黑市上的猪肉比供销社的大块很多,因为没有肉票的限制,大家可以多买一点。
  赵国栋把肉案上最大的一块猪后腿肉买了下来,绑在自行车的后面,又买了两袋富强粉、两包糖、一罐麦乳精、一件大军袄、还有几块鞋垫。
  他看着天色不早了,抬腿骑上了老爷车,往生产队赶。
  ……
  大队里这几天也够忙的,昨天刚把今年的年底分红发了,今天又要让各家各户去鱼塘边领鱼。生产队弄了个鱼塘,养了一整年的鱼,到了过年的时候,才算敲开了冰面,一口气捕了几百斤,每家都可以分上好几十斤。
  小鱼直接红烧或者煲汤都很好吃,大鱼可以腌制成咸鱼,或者切成块,放在油锅里炸一下,做成熏鱼,撒上一些盐巴,就是最好吃的了。
  分鱼的时候,李玉凤和马秀珍都去帮忙了。
  李玉凤虽然不喜欢这熏天的鱼腥味,但是看着这热火朝天的场面,还是让人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激动。
  过年,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是一年辛勤劳动的终点、是也新一年生活的起点;是孩子们可以放开肚子吃饱的日子,是大人们可以彻底放松,不用想着赚公分的日子。
  在后世,已经很难感受到这种对过年的狂热期盼了。
  李三虎把鱼过秤,马秀珍登记斤两,夫妻两个配合的天衣无缝。李玉凤只要把领过鱼的社员家庭打勾标注就行了。
  她翻了翻记录,老赵家今天还没有人来领鱼。通知是一早发的,按说要是听见了广播,应该一早就到了,况且这鱼刚从鱼塘里捞出来的时候都是活蹦乱跳的,大家伙都排着队,恨不得能早早拿到新鲜的鱼。
  自从赵国栋跟着徐二狗学瓦匠之后,老赵家就成了生产队的落后分子了。
  鱼是按人头分的,家中十岁以上的成员每人五斤,赵家四个人,可以分到二十斤鱼。
  李玉凤让李三虎把鱼秤好了,用一个蛇皮袋装起来,打算亲自把鱼送过去。
  二十斤的米面也许没什么,可二十斤活蹦乱跳的鱼,装在蛇皮袋里还拱来拱去的,瞧着还挺吓人。
  “玉凤,你行不行啊?要不等我这里忙完了,我帮你送过去?”李三虎看看自己这活鱼都没杀过一条的妹子,有些担心。
  “不用了,我行!”织毛衣已经不行了,送个鱼也不至于不行的吧?李玉凤可不想当废材流的穿越女主。
  她把鱼背到了背上,深吸一口气,往老赵家那边去了。
 
 
第101章 
  这两天刚下了一场雪, 地上还有些打滑。
  李三虎是非常实在的人,特意给老赵家挑了一条大鱼,估摸着有十来斤重,其他几条略小一些, 但力气却不小, 几条鱼就跟在蛇皮袋里打群架一样, 在李玉凤的后拱来拱去。
  幸好天气冷, 李玉凤又穿得厚实, 所以只感觉到后背有东西在不停的挠, 倒也还能忍受。
  鱼塘离老赵家有点距离, 李玉凤走了一段,已经有些累了,她又紧了紧带着毛手套的手掌,忽然发现背上的鱼轻了?
  李玉凤瞬间觉得有些不对劲, 转过头来,看见她走过的田埂上, 稀稀拉拉的掉了几条小鱼,一条只耳朵都竖起来的黄狗就跟在她的身后, 正用鼻子嗅着地上的鱼。
  而那条最大的鱼, 因为被蛇皮袋的缝给卡住了,不断在李玉凤的背上甩来甩去,最后哗啦一下, 终于也从蛇皮袋里突围了。
  看着满地活奔乱跳的鱼和来势汹汹的大黄狗, 李玉凤急得都要跺脚了。
  那狗应该还是有些怕人的, 看见李玉凤看着它,也不敢直接上去叼鱼,仍旧神情自若的在鱼身上嗅来嗅去,仿佛也知道偷吃别人家东西是不对的事情,不想当这人的面犯错。
  李玉凤有些怕狗,农村的草狗,也没有打过疫苗什么,看着精瘦精瘦,万一给自己来一口,那可不好受。
  而那条十来斤的大鱼,还在地上不停的扑腾着。
  幸好现在是冬天,田埂两边的水渠都是干的,要不然这鱼往那水渠里一翻,谁还能找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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