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穿书女配——苏 芷/苏芷
时间:2018-08-11 09:50:36

  李玉凤想想也是,她现在算是什么也不缺了,那十四平米的房间,已经堆满了他们两人的私有财产。她目送赵国栋经过晒谷场,走过堤岸,往生产队的犄角旮旯老赵家去。
  陈招娣还在厨房洗碗,李玉凤从水井里打了干净的水进去,倒入土灶旁边的水缸里,帮着陈招娣做家务。
  这些事情她以前从来不做,但现在做起来,却也不觉得有那么困难。
  陈招娣忽然就停下了动作,看着从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闺女把她洗过的碗一个个擦干净,她的脸上露出笑来。
  “闺女……听说你和国栋住到一起去了?”他们领了结婚证,住到一起也是迟早的事情,但作为母亲,陈招娣还是有几句话想要问问李玉凤。
  闺女一回家她就看出来了,虽然李玉凤这身子骨瞧着还是一如既往的娇小,但原本白皙的脸颊却越发变的红润了几分,即使包裹着连衣裙,还能瞧得出她那凹凸有致的身材。
  但是……她那一双漂亮的杏眼下面,居然起了黑眼圈。
  看这个样子……两人肯定已经吃上禁果了。
  陈招娣心里还有些担忧呢,李玉凤瘦小,可赵国栋的身量却不是盖的,胸口两团肌肉,比正经瘦一些的姑娘还有料,这要是敞开怀了折腾,她这好好的闺女,可不得被他给折腾坏了?
  “那他……没在那方面让你受罪吧?”陈招娣忍不住开口问了一句,毕竟这事关李玉凤一身的幸福。
  “妈……”李玉凤听了一惊,险些把手里的碗给砸了,偷偷的扫了陈招娣一眼,脸颊不动声色的红到了耳根,小声道:“我们很有节制的好不好?”
  “有节制?”陈招娣冷笑了一声,叹息道:“要真有节制,你这一双熊猫眼从哪儿来的?”
 
 
第122章 
  赵国栋一早就骑车带着赵家栋起去了县城。
  据赵家栋汇报, 他这几月不在家,赵老爹连肉沫子都没给他尝过。他现在到底是长身体的时候,开始抽条, 正是饭量最大的时候,哪里就熬得住呢!
  幸好有赵阿婆心疼他,每天给他吃个新鲜鸡蛋。赵国栋不在家,家里的鸡蛋也没人挑去公社卖了,正好可以让家里人打打牙祭。
  “哥, 我想吃阿婆烧的红烧肉了, 要那种有肥有瘦的, 咬上一口, 嘴角流油!”赵家栋坐在赵国栋的老爷车上, 想象着今晚的一顿红烧肉, 口水不停的流下来。
  赵国栋骑得悠闲, 听了他的话, 笑着道:“你嫂子学校食堂的红烧肉, 那才叫好吃呢, 四毛钱一盘,咱两一顿可以吃一盘, 等你将来考上大学, 大学食堂要什么吃的没有!”
  赵家栋对大学也充满了向往,尤其是上一届县中的考试成绩很好, 录取率很高, 让很多家长开始对念书这件事情改观, 也想着自己孩子可以上大学,吃供应粮。
  “我要是也能跟嫂子一样考上大学就好了。”赵家栋想到这里,还觉得心里美滋滋的,又挺起胸膛道:“我想和玉虎哥一样考军校!”
  “你这身子骨?考军校?”赵国栋侧头扫了一眼坐在自己车后座的赵家栋,没好意思继续说。他妈生赵家栋的时候身体就不好,生下他之后奶水又不足,赵家栋从小就跟瘦猴一样。
  这句话显然戳到了赵家栋的痛处,顿时就拧起了眉心,郁闷道:“为啥咱一个妈生的,哥你就壮得跟一头牛一样,我就这么瘦……”
  赵国栋踩着自行车的腿顿了顿,眉梢似乎几不可见的皱了皱,只缓缓道:“妈生你的时候年纪大了,要不然也不能这么早就去了。”
  提起自己的母亲来,赵家栋其实已经没有多少记忆了,但这并不能阻止他对她的想念,他小声问道:“哥,妈是怎么样的人,我小时候她是不是特别疼我?”
  “那还用说,妈特别疼我们兄弟俩,有好吃的总是留给咱俩吃,她从来舍不得吃。”赵国栋开始回忆起他的母亲孙秀芳,那个善良又慈爱的母亲。
  兄弟两人在路上又闲聊了一会儿,很快就到了县城。
  赵国栋直接把赵家栋领到了大戏院胡同的黑市上去,他有小半年没过来,这里的黑市规模越来越大了。
  赵家栋却是第一次过来,看着胡同里望不到边的小摊贩,嘴巴都何不拢了。
  他虽然在县城上学,手上没钱,连供销社都很少去。
  胡同里传来悠扬的歌声,赵国栋细细的听着,才发现这居然就是李玉凤平常在厨房做饭时候常哼的歌。他转身拍了拍赵家栋的肩膀,对他道:“你想买啥就买啥,今天哥都听你的。”
  赵家栋的眼珠子都亮了起来,嘴里却道:“那哪行呢!咱爹说了,你挣的钱,要留着给咱家盖新房子用,不然总不能让你和咱嫂子光领证不圆房吧?”
  “听谁胡说呢!”赵国栋一巴掌拍在赵家栋的脑门上,麦色的脸颊顿时就红了起来,可他总不能告诉他这老实弟弟,他和李玉凤已经……那个啥了……
  “你特么以后少跟着咱爹胡说八道!”赵国栋狠狠的教训赵家栋道。
  “我可没胡说八道,咱爹就是这样说的!”赵家栋表示不服。
  赵国栋也不再说他什么,领着他在一排排的小摊贩前买东西。
  白色汗衫背心、白色的确良面料、蓝色白条纹运动套装,回力军鞋,这些都是赵家栋上学必备的。
  买好了这些,剩下的就是一些吃的,赵国栋一口气买了两斤白糖、十斤富强粉、五斤肋条肉。又给阿婆买了钙片、给赵满仓买了两瓶酒、一条烟。
  他们拎着东西在小摊子跟前穿行,很快就来到一个卖唱片的摊子跟前。小型的唱片机里面正播着优美的旋律,赵国栋停下了脚步,问那个老板道:“老板,这歌什么名字?这么好听……”
  “小伙子识货啊,这歌是邓丽君唱的,叫什么《月亮代表我的心》,要不要来一张?我算你便宜点。”老板一脸热情的招待着赵国栋。
  原来这老板以前是在省城做唱片生意的,后来因为家里老人在广安,所以就回来了,可谁知道这广安县的老百姓不爱听唱片,他原先偷偷从那边弄进来的这些唱片,就变成压箱底的了。
  像邓丽君的这种唱片,要是在省城的大学门口,用不着一晚上就能被抢得精光的,可他现在在这黑市上摆了几天,不但没人要,连问的人都很少,今天好不容易有个人问的,他能不激动吗?
  “这个邓丽君是不是唱过很多歌?”赵国栋现在总算知道李玉凤平常哼哼的是什么歌了,这大概是她在学校里听来的,也难为她听得少,哼得却都在调子上。
  “那是当然,我这里好几张唱片都是她的歌,年轻人……你感兴趣?”老板今天总算要开张了,还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本来他都觉得,这东西在广安县里,算是卖不出去了。
  “她的歌很好听,每样给我来一张吧。”省城也有卖这种唱片的地方,但都是一有就被人抢光了,哪里能轮到他们的份。
  “您这识货了!”老板兴奋的眼睛都冒光了,笑着道:“我就算你个成本价,一块五一张,你知道我背回来不容易,我哪知道咱县里人如今还不兴听这个。”
  赵国栋点点头,从钱包里数了钱给老板,从他手里接过了包好的唱片,笑着道:“老板,您放心,这邓丽君的歌好听,早晚咱广安人也会喜欢的!”
  赵家栋就看着他哥以昂贵的价格买下了几张对于他来说,完全属于浪费物资的唱片,往他的怀里一塞。他呆呆的抱在了手中,又听赵国栋道:“好好拿着,别弄坏了,这是给你嫂子的。”
  “……”赵家栋只好乖乖的点头,忽然想起了什么来,开口问道:“哥,咱家又没那个唱片机,你就算买了这个,也没法播出来啊?”
  “你嫂子宿舍邻居家有。”赵国栋想也没想道。
  广安的黑市,经过这一年多的发展,已经能算上应有尽有了,现在连公安局的治安队也都懒得来了。
  黑市让老百姓从拮据的票据中解脱了出来,可以自由买卖,社会的发展阻挡不了这种进步。
  赵家栋抱着给他嫂子的唱片,到邻近的一个书摊上去看看。赵国栋还想多逛逛,推着老爷车,一边走一边看,忽然有人叫住了他。
  “小赵,咋那么久没来?”喊他的人正是上次给李玉凤打金戒指的老金,他看见赵国栋,脸上堆起笑来,露出一层层的褶子:“上回你那金戒指,送出去了没有?”
  赵国栋脸上露出了笑意,腼腆的点点头,停下了看他摊子上卖的东西。主要还是一些铜铁打造的锅和勺,老金的那些看家本事还不敢露出来。
  “金叔,现在风声没那么紧了,你可以卖些别的。”赵国栋对他道,省城的国营银楼里面,也是有很多珠宝首饰的,只是老百姓买不起而已,所以一些原先的老金店,就偷偷的开张了起来。像老金这样有手艺的,要是可以重操旧业,生意一定不会太差的。
  老金听了这话,却没像往常一样拧起了眉心,而是偷偷的把他身上穿着的一件坎肩褂子一掀,露出里面挂着的五花八门的首饰来。
  有金戒指、银戒指、还有金耳环,笑着对赵国栋道:“要不要,再给你媳妇儿来一副金耳环?”
  “不用了,她没耳洞。”赵国栋笑了笑,见老金也开窍了,也就不说什么了,他正要回去书摊找赵家栋,却又被那个老金给拉住了道:“前一阵子,我听我婆娘说,有人去你们老房子那边找过你爹。”他顿了顿,脸上露出一丝神神叨叨的表情,继续道:“听说那人还拿着你小时候的照片,你说奇不奇怪?”
  赵国栋脸色微沉,眉心顿时就拧了起来,掏出了一直随身带着的黑色皮夹子,从他和李玉凤的照片后面,摸出一张小小的黑白照片来,递给老金道:“金叔,是这张照片吗?”
  “就是这张!”老金点头道:“我婆娘那时候喜欢去你家串门,看见过你这张照片,你妈说,这是你满月时候照的……也不知道那些人找你家做什么,我婆娘心里害怕,就说……不知道你家现在搬哪儿去了,反正我们也是真的不知道。”
  “金婶说的对,大概又是以前那些抄家的人。”赵国栋有些机械的开口,把他那张旧的黑白照片放回钱包,脸上的神色却是从未有过的冷厉。
 
 
第123章 
  晌午,李玉凤陪着马秀珍一起在晒谷场那边给生产队的孩子上课。
  自从李家一口气出了三个大学生, 整个卫星大队都疯了, 人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上大学, 就连陈阿呆的爹妈都把他送到了马秀珍的暑期补习班来。
  孩子们上午在这里上两小时课, 下午就回家干农活, 一时学习改变命运的想法, 在农村人的心目中生根发芽。
  “阿呆学的怎么样啊?”李玉凤看着孩子们背着绿军书包蹦蹦跳跳的从晒谷场离开,转头问马秀珍。
  “阿呆有听力, 就是语言能力比较差, 虽然学得不怎样, 但是很乖。”想让一个智力低下的孩子和正常的孩子一样学习生活, 本来就是很困难的,但是……这样至少可以让他看起来和正常的小孩差不多。
  后世的医学虽然发达,但是在治疗这些先天或者后天的智障儿童方面,成就依然非常有限。人类不断的征服自然、却依旧无法克服本身的病痛、衰老和死亡。
  姑嫂两人从晒谷场回去, 陈招娣已经做好了中饭。
  小宝儿一岁两个月了, 已经会摇摇晃晃的走路,在院子里赶着鸡跑来跑去,看见李玉凤她们回来, 高兴的手舞足蹈,一个劲的喊着:“嘟妈……婶凉……”
  她刚刚能分得清谁是姑妈, 谁是婶娘, 然而话却还说不明白, 李玉凤耐着性子教了她一整天, 最后还是放弃了。
  “嘟妈抱抱。”她蹲下来,学着小宝儿的童声,朝她拍拍手,张开双臂等着她跑过来。
  可谁知道小宝儿摇到半道上的时候,忽然就往马秀珍那里扑了过去,奶声奶气的抱着她的大腿道:“婶凉抱抱。”
  “忘恩负义的小东西,你那么小的时候,都是我抱的。”这实在让李玉凤痛心疾首,假装生气的叉着腰,把小宝儿吓的捂住眼睛,拱到马秀珍的怀里。
  “你一个暑假没回来,二嫂怀了娃也带不了她了,她就跟着我了。”马秀珍拍拍小宝儿,喜欢得不得了,可是她现在和李三虎还没办法要一个孩子,时机还不成熟。
  “三嫂,你毕业了,会回广安来吗?”李玉凤随口问了一句,毕竟按照原书中的剧情,马秀珍是回到了广安来的。但现在情况不同了,这一世马秀珍考上的省城师范大学的英语专业,在接下来的改革开放的大潮中,这个专业在城市里会有更大的发展,如果她回到广安来,那么她的成就,也顶多和原书中一样。
  这是一个让李玉凤都觉得很纠结的选择。
  马秀珍顿了片刻,脸上神色淡然,但眼神却很严肃,李玉凤随口发问,但这个问题她却不能随便回答,她……想了很久,也有了答案。
  “我会回来。”马秀珍转头看着李玉凤,坦然道,“也许在这个暑假之前,我对回到这里还抱有一丝丝的犹豫,但现在……看着这些孩子渴望知识的眼神,看着他们努力上进的模样,我觉得我应该回到这里,人的理想有大有小,未必谁比谁的更高尚,重要的是明白自己想要什么,并且能为此不懈努力。”
  马秀珍说这一番话的时候很平静,但李玉凤却从看见了她眼底的光芒,并且从中汲取了无尽的力量,理想不分贵贱,重要的是努力去把它完成。
  吃过了午饭,陈招娣带着小宝儿去睡午觉,李玉凤跟着马秀珍在房里整理行李。
  两个月的暑假既漫长又短暂,她们马上就要重回校园。
  李玉凤才回来两天,压根没带什么行李,倒是马秀珍带得东西不少。除了行李,她们还要带上田里种出来的玉米、花生、大豆……这些东西陈建军一家都很喜欢。
  马秀珍把带回来的书一本本放回行李箱,李玉凤拿起书桌上的一个档案袋,随手抽出来看了一眼,里面放着一张一寸的婴儿照片,底下的信纸上写了几行字,字迹潦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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