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 气氛略微有点尴尬。
还是陆安珩反应快, 立即调整好了自己脸上不恰当的表情,挂上了一脸的笑容,对着这些个商人问道:“这些种子, 你们带了很多吗?能不能全都卖给我?”
商人们就等着陆安珩这句话呢,做生意的,带了商品可不就是用来卖的么!
经过了白送红薯的事儿,商人们这回可就没那么大方了,毕竟陆安珩转手就拿红薯和朝廷做生意去了,不知道挣了多少银子。再一想想自己等人大老远地把这宝贝粮食带来给陆安珩做人情,虽然是为了还陆安珩之前给了拍卖贸易区土地的人情,商人们的内心还是有点肉疼的。
所以这回,陆安珩就没有便宜可捡啦。商人们对自己的商品价值多少可是门儿清,光凭这种名为玉米的高产量高口感,它们在大齐朝的价值,那就是天价。
能改善民生,填饱百姓肚子,口感还好的粮食,绝对是能让各国帝王抢破头的存在。
陆安珩这会儿想将玉米种子都给包圆了,商人们看在以往的情分上,也乐意给陆安珩这个面子。但是价格方面,嗯……就十分令陆安珩肉痛了。
商人们非常敢要价,一张口就将玉米和黄金等价,开口就说一两玉米一两黄金,把陆安珩吓得差点扭头就走。
这价格,真是考验自己的心脏承受力。
不过做生意嘛,从来都讲究个坐地起价漫天还钱,陆安珩平复了一下玉米的价格给自己带来的冲击力后,理了理自己的思路,撸起袖子就开始和商人们讨价还价起来。
不得不说,陆安珩在姬玄身上学到的厚脸皮这招非常有效果,掐架水平爆表,以一敌三愣是不落下风。在经过长达一个下午的讨价还价争论赛后,陆安珩成功地干掉了这三个漫天要价的奸商,硬生生地将玉米种子的价格往下压了八倍,从原本的一两玉米一两金,变成了现在的八两玉米一两金,也就是半斤玉米一两黄金。
商人们简直被陆安珩杀价杀得懵逼了,一脸生无可恋地瞪着陆安珩,见这家伙还想往下压价,商人们顿时就摆出一副死了爹的表情,怎么着都不搭理陆安珩了。于是价格就这么定了下来。
不得不说,陆安珩这砍价水平,真是能秒杀掉一大片奸商们了。
然而即便将价格压到这个数,陆安珩心里还是万分不乐意。想想也是,后世玉米都成了烂大街的粮食了,花个两块钱就能买个香喷喷的玉米啃着吃。玉米种子更便宜,五毛一块的就能买上一两。
再一看现在的价格,一两黄金才能买半斤玉米种子,也难怪陆安珩觉得自己被当成傻多速给宰了。
商人们也委屈,这个价真的是跳楼价了,自己等人要是再不讲情面一点,跑去大齐附近的其他几个小国,分分钟赚得盆满钵满。
两边都觉得自己亏了,也是迷醉。
不过肉痛归肉痛,想到香甜软糯的玉米棒,陆安珩还是强忍着肉疼付了账。
很好很强大,商人们这回带来了差不多五十斤的玉米种子,换算一下,这么一笔生意做下来,那就是一百两黄金呐!也难怪陆安珩的心都在滴血了。
好在之前陆安珩种出红薯后,元德帝赏赐好些黄金给了他。不然就光凭陆安珩这几年做生意挣的银子,只怕是付完账后就得回到解放前了。
看着眼前这一堆几乎与黄金等价的种子,陆安珩的脑海里瞬间浮现出了玉米的各色吃法。讲道理,花了这么大的本钱,要是种不出玉米来,那陆安珩估计得哭晕。
是以陆安珩对种玉米之事非常关注,拿着玉米种子就跑到了自己的庄园中,将庄户们都叫了过来,万分严肃地把玉米种子交给了他们。
农户们拿着这黄澄澄的种子,登时面面相觑。这种子大伙儿都没见过,咋种啊?
说实话,陆安珩也不知道。
陆安珩小时候虽然见过外婆种地,但是毕竟是好些年前的事儿了,现在让他想,根本回忆不起来玉米到底要怎么种,只记得玉米大概就是在四五月份的时候种,十月还是十一月的样子就可以收了。
农户们对陆安珩有一种盲目的信任,主要是之前陆安珩弄来的红薯太给力,量产已经将农户们乐疯了。
并且,经过这一年多的推广,大齐朝各地的农户们基本已经都领到了红薯种子,有那些离京城较近的地方,早就已经收获了一屋子满满当当的红薯了。这样大的产量,除了交给朝廷的税收之外,剩下的足够农户们一家好几口人小半年的口粮了。
说实话,在这个做菜都舍不得放油的年代,许多百姓肚里都缺乏油水,成年的男子,干的活也多,真要敞开了来吃,一餐能吃下小半斤大米饭。然而这会儿又没有什么杂交水稻,也没有什么农药化肥,水稻的产量着实不高,交了税收后,剩下的也就能紧紧巴巴地凑合着过日子。想敞开肚子吃大米饭?不存在的。只能再吃点粗粮喝点水,让肚子能有七八分饱就够了。
所以产量高,口感好,又能饱腹的红薯一出现,农户们心中有多兴奋激动便可想而知。
在这样的一个大前提下,农户们对陆安珩的信心自然是格外充足,即便这种新粮食大家都没种过,农户们也自发的将这个新粮食和红薯划上等号了。
有那大胆的农户,还恭声问陆安珩:“陆大人,不知这种子,是否也是如同红薯一般,容易种又产量高?”
陆安珩看着农户们满是信任的目光,总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大对。不过他们的猜测也没错,玉米确实产量也比较高,和红薯一样,南方北方都能种。陆安珩还没想明白农户们对自己到底有什么误解,还在思索中。听了农户们这个问题,陆安珩便下意识地点了点头,开口道:“没错。”
农户们顿时齐声欢呼起来,眼神炙热地盯着地上箩筐中那些黄澄澄的玉米种子,恨不得立即将它们带回家种到地里去。
陆安珩总算是想明白了哪里不太对了,连忙开口打住了农户们对自己的盲目崇拜,摆摆手叠声道:“乡亲们你们先别高兴得太早啊,我的话还没说完呐,这玉米,我也不会种啊!”
农户们沉默了一瞬,而后转念一想,这话没毛病。人家好好的状元郎,怎么可能会跟自己这些庄稼汉一样,成日里和庄稼打交道,不会种地,多正常啊。说不得就是这博学多才的状元郎在哪本书上看到了关于玉米的消息,这才拜托人找了过来吧。
不过,陆安珩没办法,不代表农户们没思路啊。
虽然农户们从来没见过玉米,但是一理通百理通,农户们可是伺候庄稼伺候了大半辈子,即便没种过玉米,但是以他们丰富的种地经验,拿到硬邦邦的玉米种子后,心里便大致对玉米该怎么种有了些微猜测了。
陆安珩素来对农户们很是宽容,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从来不找农户们要补偿,脾气又好,对农户们也没什么高高在上的主人做派。是以农户们心中的顾虑不太多,一听陆安珩这话,当即便有几个须发皆白的老翁开口道:“陆大人,若是您信得过我们这几个老东西,不若给一点种子让我们来种一下试试看?我们别的本事没有,伺候庄稼还是有一手,这个玉米,我们一起想想办法,应当能种出来。若是种不成,我们再赔您这个种子钱,如何?”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就是这么处出来的,陆安珩听了这几个老农真挚的话,再看着他们极为认真的神情,心知他们是真的愿意自己花钱来做实验,将亏损都担在了他们自己身上。
陆安珩知道这几个人家里光景也不大好,他们虽然得了庄户的活计,又种了红薯,按理来说日子不应过得这么紧巴巴,只是他们家中人口众多,又有好几个正值长身子的孙子,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是以家中怎么也留不下余粮来。
即便如此,几人还想着为陆安珩分担一下烦恼,打算自己扛一部分风险。虽然那些风险在陆安珩看来不值一提,却有可能是他们一家一年的口粮。
这样的淳朴,足以让陆安珩动容。
看着这群农户们脸上的满足与期冀,陆安珩有一瞬间的恍惚。和淳朴的人在一起,似乎总能被人性中最质朴的那一部分所感染,让人浮躁的心逐渐安定下来。
陆安珩忍不住沉下心来回想了一下自己这段时间的所作所为,蓦然发现,自己已经偏离了原本的轨道,正在往一条歧路而去。
在扬州的陆安珩意志坚定,一门心思为科举而努力,初入京城的陆安珩找到了更深层的人生方向,想要为正在苦苦挣扎求生的普通百姓做一点点贡献。翰林院修撰的陆安珩也做得极好,沉稳地朝着目标努力。
然而当上了中书舍人和肥团子们夫子的陆安珩却迷失了自己,在周围人的纵容宠爱之下,逐渐有了熊孩子的影子,虽然心性依旧良善,气性却大了不少。这样的发展,在官场而言,绝对是致命的。
想到元德帝恨铁不成钢的眼神,再回想了一下姜锦修意味深长的脸色,陆安珩顿时觉得脸上烧得慌。原来长辈们早就看出了自己的变化,只是出于爱护之心,并未下狠手敲打自己。
陆安珩想明白后,自然是羞愧难当,想着自己之前还和元德帝顶嘴,更觉得自己蠢得天怒人怨,将别人的好心当做驴肝肺。
既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陆安珩面壁思过了好几天,便耷拉着脑袋滚去姜锦修面前挨喷去了。
出乎意料,素来一言不合就喷人的姜锦修这回竟然没有爆发,反而是用一种极为欣慰的眼神看向陆安珩。
冷不丁受到这种特殊待遇的陆安珩还有点小慌张,生怕姜锦修正暗搓搓地给自己憋了一个大招。
这回陆安珩倒真是误会姜锦修了,姜锦修这会儿是真心实意地感到了欣慰,看着陆安珩既羞愧又忐忑的神情,姜锦修的眼神柔和了不少,含笑点头道:“说实话,你能这么快就意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倒是比我预计的时间还早了上了不少。”
陆安珩傻眼,愣愣地看着姜锦修,疑惑道:“合着您这是等着我自己自省不足呢?”
“那是自然,”姜锦修优雅地翻了个白眼,接着道,“你都已经在官场待了一年多了,若是事事还要我来提点,那和废物点心有何区别?”
废物点心陆安珩受教,也好奇,“依师父你的脾气,竟然没在第一时间将弟子喷得狗血淋头,您这段时间,忍得挺辛苦的吧?”
姜锦修斜睨了陆安珩一眼,轻嗤道:“我又不是将所有精力都放在你身上,做什么会忍得辛苦?所谓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你若是实在太废,我再怎么耳提面命都没用呐!现在看来,我的眼光不错,挑中一个出类拔萃的弟子。”
陆安珩被臊的脸都红了,心说自己要是早几天听到这话,估摸着还能瞎乐一会儿,毕竟自己干的事情着实不少。然而认清自己的错误后,再一听姜锦修这话,陆安珩只觉得两辈子的脸皮加在一起都不够用了,实在是没有脸面受此称赞。
姜锦修却是真心实意地夸奖陆安珩,见陆安珩脸上的羞赧之色,姜锦修更是满意,再次耐心教徒弟,沉声道:“你可知,你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陆安珩点头,恭敬地答道:“知道,心思太浮,在诸位前辈们的爱护之下,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几斤几两了。”
没成想姜锦修却摇了摇头,叹道:“这并不是根本。我且问你,你可知,你这嫡长子的身份,意味着什么?”
“继承家业,孝顺父母,友善兄弟姐妹?”
姜锦修继续叹气,“你只说中了一个继承家业,其他的这些都是为人子者该做的。身为嫡长子,继承了绝大多数家业同时,自然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尤其是你陆家正值上升之时,以你平时的行径,大家都能断定,你便是那个能带领家族走向辉煌的人。然而现在,你扪心自问,真要将整个家族的担子扛在肩上,你扛得动吗?你要明白,不是你父亲随便说一句将陆家交给你,你就是陆家的顶梁柱了。真正的顶梁柱,是能沉稳地安排好家族未来的走向,给家族之人提供强大的庇佑,你能做到吗?”
当然做不到,自己还在无意识地挖坑埋全家呢!
陆安珩怔住了,忍不住想到了当初自己考中状元之时,陆昌兴曾兴奋地开口说了一大串话,其中便提到过,要把整个陆家都交在自己手里,现在想想,原来自己亲爹是这个意思吗?
陆安珩顿时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重了不少,心情莫名沉重了起来。深觉自己对不住陆昌兴,竟然需要别人点醒才能意识到这一点,这么想想,自己真是废物本废了。
见陆安珩蔫头蔫脑的样子,姜锦修不由发出一声长叹,目光柔和地看着陆安珩,温声道:“从理智上来说,我将你点醒是最正确的选择,能让你更稳重,稳稳地扛下陆家这副重担。然而出于长辈对晚辈的疼爱,我私心却是想着宁愿你永远不会明白这一点。就这么简单快乐的过一辈子,谁又能说这不是一种幸福呢?”
姜锦修自己便随心所欲地过了一辈子,这样的生活的确畅快。如果可能,姜锦修也希望自己将之视如亲子的陆安珩也能这么无忧无虑地过上一辈子。然而姜锦修的心里也清楚,自己的潇洒随性,都是建立在有个强大家族庇佑的前提下才能做到的,陆安珩的情况和自己完全相反,他是要成为庇护一个家族的人,那么,就只能狠心让他认清现实,逼迫他成长起来。
陆安珩倒是接受良好,认真地思索了好一会儿,这才沉声道:“这些时日是我胡闹了,是我太过骄傲自满,我定然会好好改正!只是,要如何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家族顶梁柱,还请师父教我。”
姜锦修轻笑,忽而挑眉看向陆安珩,饶有趣味地道:“你师父我可是在家族的庇佑之下混吃等死的,现在你问我,要怎么成为家族的顶梁柱,是不是问错人了?”
陆安珩无语。
姜锦修见状,起身走到了陆安珩身边,拍了拍陆他的肩膀,温声道:“你问我的话,不如多看看平日里我堂伯是如何为人处世的,他能成为内阁首辅,上得圣意下掌百官,到了他那个境界,治国犹如吃饭喝水一般,掌一家族自然是不在话下。其实你也有这个潜力,只不过少年得志,路走得太顺,松懈了罢了。不然,早些时日,圣上将你那破玩具厂收上去之时,你早就该为着他这一片苦心感恩戴德了。”
陆安珩挠头,实在不好意思说,当初自己还是反应过来元德帝的意思了,只是觉得自己有点亏,莫名其妙就因为莫须有的罪名就损失了一家玩具厂,所以忍不住想在元德帝面前作会儿妖。
说白了,这就是元德帝宠出来的贱皮子,结果反过来坑了元德帝一回。
姜锦修对陆安珩的心思门儿清,忍不住戏谑地看了陆安珩一眼,对元德帝半点同情都没有。反而对着陆安珩道:“我早已为你取好了一个字,本想着在你的弱冠礼上才告诉你,不过看你如今这样子,我便提前告诉你吧。大俗即大雅,我为你取的字,便是‘慎行’,谨言慎行,望你铭记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