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1977[港娱]——绿稚
时间:2018-08-25 09:48:46

  “他为什么?”陈敏娇询问。
  鲍伯里听懂了,他长长地吁了口气,“米勒他,是我的好朋友。”
  于是他开始了简短却又格外漫长的讲述。
  “但是,陈,你相信我。”鲍伯里十分真诚,“尽管这样,米勒的能力和人脉资源也是十分出众的,我可以说,在整个CAA都找不出第二个像他这样优秀的经纪人。”
  “我能先见见他吗?”
  鲍伯里:“没问题,我带你去他的办公室。”
  到了办公室,陈敏娇总算是知道这个人为什么没有当别人的经纪人了。
  地上杂七杂八地丢了一堆东西,整个房间看上去十分混乱,在他们敲门后,只是懒洋洋说了句请进。
  房间有股酒味。
  陈敏娇皱了皱眉。
  “米勒。”鲍伯里和他介绍,“这是陈,来自——”
  话还没说完,就被米勒打断。
  “够了,我说过,我不想当经纪人了。”他的声音很沙哑,和他满脸胡子胡茬有得一拼,至少在手感粗糙度上有得一拼。
  鲍伯里叹了口气,“她非常优秀,,她是个天才。”
  可米勒还是埋着头,“鲍勃,我说过不想再当经纪人了。”
  “不想还是不敢?”陈敏娇出声。她的声音很清亮,一下和整个混乱的环境拉开了差距。
  米勒的动作一僵。
  “鲍伯里已经很我说了。”陈敏娇环顾着四周,轻扯了下嘴角,“原来缔造巨星的你,不过也是个懦夫。”
  “不!”米勒抬头,他看上去实在是太憔悴了,眼底也带着血丝,像是有十天半个月都没有休息一样,“你什么都不知道。”
  “金·琼斯。”她说出这个名字,“我知道她,就够了。”
  “你!”米勒显然被激怒,“GET OUT!”
  鲍伯里十分为难,他有几分想告诉米勒,他面前站的不仅仅是个明星演员,还他妈是个老板。
  同时,作为米勒的朋友,他又怕陈敏娇说的话刺激到他。
  “你现在一蹶不振,是因为妻子出轨自杀,还是因为…...”她上前一步,两手撑着米勒的办公桌,双眼凌厉地看向他,似能够将他穿透,“还是因为,害怕自己没办法再缔造传奇?”
  金·琼斯是好莱坞六十年代有名的女星,其伟大程度可以堪比那个世界的玛丽莲·梦露。这个美丽的女人和自己经纪人坠入了爱河并且结婚生子,可不久就被爆出出轨,对象还是一个政客,再不久,她就香消玉殒了。
  而米勒,就是这个故事中的主人公。
  他把孩子交给了琼斯的姐姐收养,自己一个人生活着,至今。可鲍伯里也给陈敏娇说了,米勒早年也见过几个其他女孩。
  米勒深呼吸了一口气,他咬了下牙,反问,“你又是因为什么来对我说这些话的?”
  陈敏娇潇洒地挑眉,“不过是因为,你面前站着的,就是下一个传奇。”
  就这么简单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注1:香港大会堂。摘自百度百科。
  注2:对不起,这就是上一章作者有话说的我本人。其实天使宝贝早起的电影作品里当花瓶还是挺好看的。夸夸啦。(我说谎罚我下辈子是尔晴。
  注3:转发这个杨超越,微博中奖率提高10%(叹气,我只中过一毛钱。
  注4:胡波,作家,导演。著有《大裂》,执导电影《大象席地而坐》。《我不是药神》中的黄毛饰演该片男主。
 
 
第77章 
  七十七
  米勒最后是成为陈敏娇的经纪人的, 这件事好像也不需要再多做赘述。前者在娱乐圈摸爬滚打那么多年, 又在好莱坞拼出一些名声来,断然是有那个足够判断一个人潜力的眼光的。
  米勒选择陈敏娇,某种意义上来说,并不是相信或者肯定陈敏娇的能力,而是对于自己的眼光足够自信。
  当一个人能够毫无悔意地做出一个选择的时候,这个人必然是对自己的能力有着足够的自信的。
  选择对于一般人来说,不过是在一个坏结果或者更坏的结果之中摇摆,但对于米勒来说, 他选择的是好的未来, 或者更好的未来。
  那天之后, 陈敏娇再见到米勒, 已经是一周以后的事。
  当时她正在阿诺的片场。
  米勒穿了套西装,走起路来有几分绅士风范。不知道是不是去做了什么美容疗养或者临时补救,整个人的皮肤状态和精神状态看上去都好了很多。他那一嘴的胡茬也剃干净了, 于是变成金发碧眼美大叔,搞得陈敏娇差点没把他认出来。
  米勒搞起人情世故来那算是一个熟练。他不再是那个只会抽烟喝酒的邋遢汉, 摇身一变成了名流会中最广受欢迎的存在。
  不知道是不是陈敏娇的错觉, 她总觉得米勒来了一趟后,在剧组的盒饭都好吃了几分。
  阿诺的新戏叫《信笺》,一个听上去很文艺的名字。
  而陈敏娇这一次要扮演的,是一个女诗人,一个短发,寄居法国亲戚家, 时常过着披肩漫游在街头的女人。
  这个女人没有什么特别的,她不过就是会写几首能够在诵诗会上朗读的诗罢了,不过就是有一个笔友,而这个笔友,还是她飘洋过海的爱人。
  《信笺》的故事很简单,无非是诗人的情人,与情人的情人。
  一反常态的,阿诺在这部戏里没有探讨什么深奥的哲理,只是简单地呈现了一件事,那就是爱。
  爱和爱到不同,前者是轻盈的,后者是带着执念与私欲的,所以沉重。
  可陈敏娇演起女主朱丽叶来,却是有几分困难。
  阿诺终日拿着喇叭把她骂了个狗血淋头。
  “陈!我要的是爱,你自己看看你演的是什么?”
  副导演有时候在心里嘀咕,也有时候会直说出来,“导演,我觉得她这段表演得已经很不错了。”
  当他直说出来以后,他必然要经受狗头被敲打的体验。
  阿诺的火气就会转向他,问他知不知道什么叫精益求精。
  阿诺不在片场的时候很是温和,可是当他一屁股坐上那导演椅,就立刻化身化旧时代的暴君,说话十足火爆,且十分不给人面子。
  “就你还拿威尼斯影后?”阿诺哧笑,“评委瞎了吧。”
  这一段戏是陈敏娇的独角戏,她一个人在家中阳台上写信,门外突然传来狗叫,是她隔壁的邻居。那是个老人,养了一条老狗。老狗爱咬老人,老人爱打老狗,每天都这样吵吵闹闹。可今天好像有几分不同,往日会叫十多分钟的狗,只叫了一分半。朱丽叶有些疑惑,还没等她好奇心发作开门去看,门就被敲响了。
  敲门的是那老狗的主人。
  他说他的狗跑掉了。
  “你总是打它,它跑掉你不开心吗?”朱丽叶疑惑。
  老人叹了口气,“可我只有它了。”
  他请求朱丽叶帮助他寻找这一条老狗。
  第二天老狗被发现了,它僵硬的尸体就在住所小楼外街道的拐角,一个垃圾桶旁,它的身上充满了被殴打后的淤青,是新鲜的淤青,它的眼珠甚至有一种快要即刻掉落出来的冲劲,叫人见了很是惊骇。
  所有人都一动不动,唯独老人上前把尸体抱住,又打了它一下。可它已经是尸体了,不会叫了。
  它会不会后悔昨夜从老人那里逃跑呢?
  众人还在喧闹,朱丽叶裹紧了披肩,转身离开,但是又回眸了一瞬,和老人对视。
  问题就出在这里。
  阿诺总觉得陈敏娇的眼神中欠缺了一点什么。
  她演一个在法国独居的亚洲女人,身上带着法国女人的情调,又有着亚洲女人的风韵,她很美,可她这种时候的回眸,总是不够让阿诺满意。
  阿诺叹了口气,“陈,我问你,你有爱的人吗?”
  “爱的人?”
  “是的,过去的,现在的,未来的,都好。你有吗?”
  有一个身影模模糊糊地出现,但陈敏娇却不能给出一个准确的答案。她如果说出这个名字,那么又该怎么办呢?她爱他,究竟是因为他,还是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她已经没有别人好爱了?
  阿诺自然能够捕捉到她的犹疑,于是拍了拍她的肩膀,开口:“你是个好演员,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明白什么呢?
  朱丽叶和情人的关系跟那老人与狗很是相似,她虽不是金丝雀,却是情人眼底的小黄莺,纵然她一身气质特别,在二元性别的宇宙中游离似一颗孤独璀璨的星辰,但因为过分的偏执的爱,她依旧只能是一只小黄莺。
  黄莺靠着信笺与遥远的爱人通信,可回信的不过是另外一只黄莺。
  情人的情人,爱上了诗人。
  这是一种很隐晦的情绪,也是一种无法直说的情绪,这种女子和女子之间的爱,介于情爱与友谊之间,更像是一个人对自己的自我怜悯与歆羡。
  情人爱上诗人,不过是因为她也是另一个情人。
  爱是这部电影最为重要的东西,同样的,也是陈敏娇目前最为游移不定的东西。
  她的表演已经够好,比起别的演员,她遭受的骂算得上少,但只要阿诺对她不够满意,觉得她还没有达到理想的状态,那么陈敏娇就得毫无怨言地继续挨骂。
  阿诺给她放假,说让她找找灵感。
  阿诺一点也不急,他有耐心打磨剧本和影像表达好几年,就有这个耐心等陈敏娇。
  其实她现在表演算是勉强合格,但那种关于爱的表达总是浮于表面,阿诺对自己的作品有要求,所以不愿意将就。
  于是鹤庆年发现,陈敏娇不再每天出门去片场,反而是一早起来,就坐在酒店的花园里发呆,有时候她还会给自己泡上一杯茶,闲得要命。
  鹤庆年刚来美国的时候轻松了几天,但后面就开始到处跑,因着陈敏娇拍片的时间不定,两个人时常只是打了一个对面,或者有时候连面见不着,现在这种能够静静观看她的机会,对于鹤庆年来说实在是不多。
  “怎么了?”他问她。
  陈敏娇自然是不能和他多说什么,于是只是睨了他一眼,她看着他的眼睛,忽然有些心血来潮。
  “你下午有事吗?”
  “怎么?”
  对于陈敏娇说过的话,他心中总是多多少少记得一些。
  在他的记忆里,陈敏娇很少会这样问他,所以鹤庆年有些惊讶。
  “你先回答我。”
  “无事啊。”
  的确也没什么大事,一些小会议,小案子,秘书部和下面的人也能解决。
  “我们去约会吧!”她说这话的时候扬起了笑容,在光下看,很是美。
  鹤庆年觉得自己像是中了蛊,他说好。
  在美国的约会要比在香港轻松许多,至少陈敏娇现在于美国还没有什么名声,走在大街上便是一个有些好看的亚洲人,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她演的电影在美国上映过,却不是人人都认识她的。或许这和美国人认知亚洲人的长相问题有一些联系。
  整个下午他们都过得十分礼貌,大家都拿捏住了分寸感,没有人往前一步。只不过黄昏之后有什么变了样,也许是因为黄昏就是逢魔时刻,而人的心魔也总是在这时候涌出。
  他们走到了一家爵士乐的演唱厅,那是一个很小的酒吧,众人坐在小桌旁,一个高一点的平台上有人在演唱,唱出的调子婉转,像是能勾魂。
  陈敏娇小酌了几杯,鹤庆年劝她不过,只好跟着喝。他的酒量不错,这么多年,还没遇见能把他喝醉的人。
  有一个人能让他醉,但醉的却不是脑子,而是心。
  “演戏遇到问题了?”吹小号的人在鼓着劲往气口呼气,鹤庆年轻笑,问她。
  陈敏娇点了点头。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喝醉,她的脸上终于出现了少有的委屈。
  “他说我不配拿奖。”她打了一个嗝,“他说我演得不好。”
  就像是背着小书包上学的女孩被老师训了一顿以后回家给家长告状一般。
  陈敏娇歪着脑袋,不懂,“他说我不知道什么是爱。”
  可谁又知道什么是爱?
  鹤庆年饮了一口酒,那是一杯绿色的特调,美艳的法国店主女郎特意送他的,杯口还卡着一半的柠檬。酒入口,有几分苦。
  鹤庆年拍了拍她的脑袋,“你已经很好了。”
  陈敏娇拽住他的手腕,她不想问出那个问题,觉得太俗,可是女人总是一样的俗。
  “你爱我?”
  鹤庆年没说话,只是替她把黏在唇边的碎发挂到耳后。他不是一个擅长说情话的人,也不想在这个时候回答她。他如果说我爱你,那一定是因为那一刻,他再也无法抑制心中的爱意。而不是现在,在喧闹的时分,只为了给她一个答案,让她安静下来。
  其实让她安静下来还有一个办法。
  他倾身,在她的唇间落下一吻。他的指尖在她的耳垂处流连。气氛恰到好处,就连乐队都变了小调,唱起了抒情歌曲。酒吧里拥吻的人很多,不差他们一个。
  陈敏娇被吻得晕乎乎的。鹤庆年放开她,她却是伸手拽住人的领带,把人又拉了回来,桌面上的陈设被这冲撞地叮叮当当。陈敏娇不在乎,她看着鹤庆年,“你吻我。”
  “你也吻过我。”鹤庆年像是个睚呲必报的小人,提醒她,“烟花下。”
  陈敏娇点了点头,眨了眨眼,冲他笑,“那我算是占了便宜。”
  “我愿意一辈子被你占便宜。”
  鹤庆年说出这话,他自己都有几分惊讶。一辈子这个期限实在是太长,而他又是一个一言九鼎的男人。他看着陈敏娇,发现居然有一种少年气的紧张。
  “你想和我恋爱吗?”陈敏娇问,“你对我这样好,你想和我恋爱吗?”
  鹤庆年拽住陈敏娇的手腕,没有说话。
  他只是不想轻易开始,开始就意味着一定会有结束。他和陈敏娇这几年,日子照样过,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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