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的不会的,我保证……”
韩启政急急的绕到她面前,举手起誓,又来了一句保证。
这是他习惯性哄她的招数。
芳华不觉涩笑,很无奈的轻轻摇头:
“问题是,你的保证,有用吗?
“你说,你不会再喝酒喝个烂醉的,可这段日子,你接二连三的喝。要不是你喝酒,会生出这摊烂事来吗?
“你说,你会相信我,不会怀疑我的,结果,我只要和谁走近点,你就神经兮兮的找我麻烦。
“你说你会摆平你家里人的,可差一点,你就被你家里人摆平了……
“你说你这辈子只会和我做男女之间那个事,但你做到了吗?
“没有,你没有一个保证是落到实处的,你说,你让我怎么信你?”
反驳是铿锵有力的,且句句扎在他的痛点上。
韩启政无言以对,因为细想一下,他是真的没做到。
芳华再笑,却流露出了无尽的苦楚:
“你就像一个爱惹祸的小孩子,一惹祸就来向我道歉,却从来不问我能不能永远这么一味的包容你。
“阿政,我不是你妈——做妈的可以永远包容自己的孩子做错事。我会累的,你知不知道。
“在我想依靠你的时候,你不在。在我刚把麻烦解决掉时,你又来给我添乱……你说,你让我拿你怎么办?
“什么时候你能真正成熟起来,少让我担忧,给我多几分安全感?
“现在的你,带给我的只有担惊受怕。长此以往,你觉得我能承认得住吗?”
说到这里,她靠着窗,深吸了一口气,双手抱臂,以手捏眉,沉默的考虑了一下,终于下了一个决定:
“要不,这样吧,我们分开一段时间,你回去北市好好在你母亲面前行孝,我留在这里……接下去这段日子,我们好好冷静一下,仔细想想往后头,我们该何去何从?
“你也不用再多说什么了,现在我情绪很坏,多说无益,阿政,请你给我一点时间,一个相对安静的空间,算我求你了,好吗?”
韩启政好几次想要开口打断她,却被她的手势,以及语气给强行阻止。
看着她一身的疲倦,他再思及自己所做过的事,亏心在前,他又有什么立场说不呢?
给她时间原谅,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
另外,北市那边,父亲震怒,他若再不回去,问题只会越发严重。
也许,他们分开一阵子是当前唯一的办法。
“好,我这就走,你好好想想。我会等你原谅我的,会一直等一直等。芳华,这辈子,我只想娶你做我的老婆。”
韩启政同意了,同时,更表明了自己的意志以及决心,语气是坚定不移的。
可芳华根本听不进去,也开心不起来。
她直直的去给他开了门,示意他离开。
最终,他黯然神伤的去了。
那一刻,芳华泪如雨下,免不得又伤心了一番。
她实在不明白:自己在感情这条路上,为什么走得就这么的艰难这么的累呢?
正文 097,秦九洲:不想成人之美;芳华,越挫就要越勇
韩启政去找秦九洲,一进他公司的办公室,就往地板上栽了去。
秦九洲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个侄儿在自己面前摔了一个结实,急忙扔下手上正在看的文件,过去将人扶去,却发现他在发高烧,身上烫得不得了,心里不由得一惊。
这小子之所以从小会被惯着,主要原因,他是早产儿。
是的,阿政从刚刚一生下来身体就不怎么好,几次险些夭折了去,一次次的发高烧回回能把家里人闹一个鸡飞狗跳。
为了保住这小子的命,家里没少花心思在这上头。
他呀,七八岁的时候还在时不时发烧,身体娇贵的不得了。这万一不顺心了,一哭一闹,体温就能闹腾上来。
为了能让他好好养病,家里对他的处理方式是:散养,不逼着,凡事顺着,就盼着等他发育了,将身体里的毛病全给带了去。
所以,他是家里最无法无天的二世祖,每个人都让着他。
后来,随着慢慢长大,发病的频率渐渐就小了,这些年,他已经很少听到他高烧不退的消息。
“怎么把自己折腾成这样了?身上还这么烫,不行,得去医院让大夫瞧瞧。”
秦九洲想打电话把阿中叫来。
可韩启政把手机抢了,摇头,虚弱的拒绝:“不去。”
“为什么?”
秦九洲皱眉,摸他的额头,焦烫焦烫的,他是好些年没遇上他这样了,心时不免起了担忧:
“都烧成这样子了,你还想闹什么别扭?韩启政,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可他还是一径摇头,态度很坚决:
“小叔叔,我要是一进医院,家里头的人肯定都得惊动。这要是万一让我爸妈知道我在宁市闯了这么大一个祸,那么,我和芳华的事,真的就悬之又悬了。
“小叔叔,就让我在这里睡一睡吧!你自己不就是一个现成的大夫么?直接给我配点药吃吃就好。没事的,我现在已经不比小时候了。只要烧一退,我就回北市。
“芳华说要冷静,那我就给她时间冷静。爸妈那边,我得去安抚好。再不能生半点事出来了。我要好好的熬过这一年。
“我要娶她的,一定要娶到她。小叔叔,你不知道我有多爱她,我多害怕失去她……”
这小子,也不知怎么的,抓着他的手,一再的陈述他爱芳华,还哭了,稀哩哗啦的,泪流满面的,就像一个还没长大的孩子。
唉,他还和小时候一样。
那时他但凡有得不到什么东西时,就跑来和他哭诉,装可怜,搏他同情,哄他帮着想办法,然后,他坐享其成。
秦九洲听着,看着,心里挺不是滋味的,昨儿个,芳华在他面前哭,今天换这小子哭,真是要折磨死他了。
在这些个侄女侄儿当中,他是最惯着阿政的,他总觉得这小子活得比他舒服多了,因为身体问题,谁也不敢欺负他,什么情绪都写在脸上,不用藏着掖着装着。
他呢,他不一样。
从家族方面来说,他是家里最小的长辈,得有长辈的样子,不能和晚辈一般见识,得处处让着他们,管着他们。
从个人生活学习能力上面来讲,他的脑子比别人活,智商比别人高。
是的,读书对于他来说,实在是太容易,而生活中没有值得他太过期待的人和事,可令他做事有冲劲。人生的每一步都按着他预先设计好的方向在走,平淡的生活,没有大惊大喜大的起伏,他觉得特别的没成就感,渐渐的,就少年老成了。
可这种滋味并不好,太寂寞。
人有七情六欲,就该高兴的时候笑,不高兴的时候发脾气,遇到挫折时会失落迷茫,受到惊吓时会害怕……人就该拥有各种情绪。可他没有,总是表现的异常冷静。
哦,不,最近,他的情绪波动比较大,也出现了某些焦躁与不安——因为芳华,那个女孩,能扰乱他的心境,挑动他的欲念,让他控制不住的去想她,牵挂她。
而这个女孩,也正是让阿政现在在他面前痛哭流泣的主因。
说真的,他真见不得这小子哭,大约是因为长辈意识太强了,又和他走的最近,但凡他遇事,他都会帮忙。
他看得出来,他对芳华是真的用情很深。
古人云:君子当有成人之美。
可他都已经忍着不去有所作为了,还想让他怎么样?
难不成,他该精心策划一件事情,直接让这俩孩子把证领了,硬是将这生米煮成熟饭吗?
倒也不是不可能,只要他愿意去做,还是有法子的。
问题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再说了,这小子这脾性,要是不好好改改,就算把人娶进来了,又能怎么样?
整不好,婚内还会鸡飞蛋打,到时,难道还要让他去收拾烂摊子?
婚姻的是自己的,得靠自己去经营,别人根本使不上力的。
恋爱也是自己的,怎么维系两个人的感情,只能凭自己的本事来。
所以,他不会再同情他。
结婚不是小事,得担起作为一个男人必须要担的责任,不是哭哭闹闹就能把问题丢给别人,让别人来操心的,只要他一日没完全长大,就一日没资格娶人家。
他不想芳华活活被他糟踏了。
因为,他会心疼的。
是的,在阿政和芳华之间,他的心,偏向芳华。
*
因为遇上一点事,就自暴自弃,从来不是芳华的作风。
从小到大,她接受的教育是:越挫,就要越勇,哪里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生活可以负我,我不能为难自己。
这种性格,是打小养成的。
芳华小的时候,因为一场事故,眼睛差点瞎掉。
那时,她曾一度什么东西都看不清楚。
看了多个医生,最终的结论是:“得换眼角膜……”
那是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从她有记忆开始,就带给了她各种鲜艳的色彩享受,每个人见到小芳华,都会叹赞:
“哎哟,这眼睛,真大,真黑,乌溜溜的,灵性十足的……真是太漂亮了……”
就是这样一双眼睛,因为那个事故,看不到这个精彩纷呈的世界了。
是的,那时候,她望出去的人和物,永远只看到一个模糊的灰朦朦的轮廓,且是每况愈下。
如果不好好治,还有可能永远陷在黑暗当中,从此成为脸孔上一对没什么用处的装饰品。
这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一旦失去眼睛,她就成了一个没用的残废,会成为家里最大的负担,她的人生也会就此惨淡无光。
家里人都希望可以把她的眼睛治好。
可是在这个器官捐献还这么保守的年代当中,普通人想要换眼角膜,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那时,爸爸愁,妈妈愁,哥哥愁,妹妹也愁,不仅愁眼角膜,更愁手术费——那绝不是一笔小数目,与他们这样一个普通家庭来说,不管治还是不治,压力都是巨大的。
芳华是一个很乖巧美好的孩子,不想家里人担忧,小小的她想了又想,最后抱着妈妈爸爸冷静的表示要放弃治疗:
“爸爸,妈妈,咱不做手术了。看不见没关系的,我还能听你们说话,一样的不是吗?眼角膜这种东西,得到的机率太小。我们不要为了这小机率,折腾的全家上下没好日子过。我认命。我真的认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