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林小姐,但是我...”
林程珠并没有看她。她抬头看向霍钊,嘴唇动了动,在触及那双眼睛的时候却顿住。
“我,我先走了,”她声音又有点哽咽,却努力克制住,“总之,我,我很对不起。”
林程珠没再说话,匆匆的转身走了。她没兴趣和一个下人计较,她也相信,按照现在的霍钊,是不可能允许这个下人把看见的事情说出去的。
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单方面判了死刑的林念还在发愣。
“霍钊少爷,那我也先离开了。”林念对着霍钊微微颔首,勉强没ooc的过分。撞上这种大型修罗场显然不是让人愉快的事,她还是先跑吧。
霍钊用一种复杂的眼神看着她。
顿了顿,才轻声说:“你刚才听见了什么?”
“我什么都没听见。”略微有几分做贼心虚,林念一脸正直,想了想又自行加戏,“我对这个也不感兴趣。”
她微微扬着下巴,神色骄矜,自以为气势很足。眼睛却乱转着,透着几分小心翼翼。
霍钊略略沉吟。他似乎在想什么,好一会儿,才找出合适的词语,语气复杂。
“没见过你这么...蠢的。”
林念:...???前方警告!大佬你怎么能人身攻击我!
霍钊波澜不惊,语气仍旧很轻:“我突然想起一个童话故事。”
“曾经有一只孔雀,骄傲漂亮。她有一个玩伴,是很不起眼的灰狼。孔雀说,她喜欢聪明强壮,能够保护她的动物。”
“孔雀找啊找,她后来真的找到了那种动物。结果却并不愉快。”
林念吞了吞口水。她突然意识到自己好像在作死的边缘挣扎。
霍大佬绝对不是无缘无故会讲这个故事,他也不像是会把往事讲出来的人。
霍钊微笑起来,眼底一片深沉。
“在孔雀丧失了高傲的时候,兔子却恰巧从旁经过。她想,决不能留下这只兔子。”
林念抖了抖肩膀。霍大佬的比喻太明显了,正常人都知道他指代的都是谁。
可是为什么林大小姐是孔雀,她就应该是兔子?真的歧视。
“但是兔子也不是故意的,”林念试图据理力争,“她也不是自己想路过的,而且,而且孔雀这么好看,就不要和兔子计较了吧。”
霍钊点头,出人意料道:“你说得对,我也是这么想的。”
“兔子这么可爱,我们怎么可以吃她。你说对吗?”
霍钊笑起来,唇角弧度上扬,笑得很好看。
林程珠想让他对这只兔子出手,也不想想他舍得么?
林念有点懵又有点明白,点点头。“嗯。”
想了想,她脑子一抽,又补充道:“这只兔子也不是很蠢,她也有机灵的时候。”
林念活了这么久,到哪都是“小公主”“聪慧”“可爱”换着来,谁敢骂她蠢她哥肯定第一个撸袖子上去。
霍钊对上她认真的眼神,一时间语塞。
不想跟人计较这种问题,他有几分敷衍道:“勉强算是吧。”
【黑化值:95%】
第12章
【统啊,你是跟我有仇吗?】
陪霍钊在花园里散步了好一会儿,林念才被大佬允许离开。
没办法,大佬就是大佬,讲个童话故事都能让人瑟瑟发抖的那种。
一回到房间,林念就忍不住找系统算账。
【恭喜宿主顺利完成任务~\(≧▽≦)/~获得黑化值最高降低10%的成就!】
【...你也知道说不过去,还懂得用颜表情掩饰啊。】
【如果宿主愿意,可以开启此项设定。】
【谢谢,麻烦下次有类似的事情的时候和我说明白,现在这样会影响我的判断。】
【(づ ̄3 ̄)づ好的宿主】
林念蔫蔫的从床上爬起来,去浴室把脸上的妆洗干净。也多亏身体的底子好,整天浓妆艳抹,对皮肤也没有伤害到几分。
“往好处想,一下子下降了10%呢,”林念安慰自己,“虽然有趁大佬不开心的时候趁火打劫的成分,以后多来几次就能回家了。”
林念不知道霍钊为什么这次会给这么多拯救值,想来想去也只有男主刚受情伤,自己趁人之危(并不)的时候触动了大佬的情绪吧。
虽然她猜测的情况和真相相差十万八千里就是了。
林程珠来的事情并没能在霍家掀起多大的风浪,她和霍钊那天的事情也的确只有林念一个人看见了。林念当然不会嘴碎的说出去。
为了这点违背人设的地方,她也被系统警告了两次,但是林念坚决没同意这么做。
【系统,我是要拯救男主,不是要和他结仇的。】
【触怒大佬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又要维持人设,也就只有抽空祈祷大佬变成抖m,才能维持得了生活这样子。】
系统表示并不是很想和皮皮虾说话。
霍钊身体也修养的差不多,马上就要返校。林念在花房碰见过他好几次,对方也会毫无芥蒂的和她聊天。
“马上就要回学校了,”霍钊修剪着花枝,笑道,“不能每天和小念聊天也觉得很遗憾。”
他最近穿家居服的时间少了,更多的是一身素白的长衫,越发显得君子如玉。温和病弱的模样也更深入人心。
至少在林念看到的,家里的佣人都没怎么把他当回事。像是霍钊在花房这样呆一上午,没人来送茶点也没人来管,只有林念还会来几次。
明面上的理由林念也有,她还是保姆,当然要站稳脚跟。
“少爷还是以学业为主最好。”林念把托盘放在矮桌上,语气冷冰冰的。
霍钊垂眸,认真的把手上刚开花苞的白色玫瑰修剪好,又问她:“小念现在该读什么书呢?”
“十七岁…嗯,也快到要在帝城入学的年龄了吧,小念有考虑过学业,考试吗?”
林念心情复杂的看向他。她前世今生两辈子都没读过书,之前是身体不好病房专业户,之后是原主太喜欢混社会,很早就辍学了。
“没有考虑过,现在的生活已经很好,别的不需要。”
“说的也是,不过也可以有别的想法,”霍钊抬起头,笑了笑,“你想来帝城读书吗?”
林念果断拒绝,“不用了,霍钊少爷,现在能找到这份工作我就很满意了,别的不敢奢求什么。”
拒绝是该拒绝,按照原主厌恶学校的程度答应就是重度ooc了,林念却不那么确定。
剧情大多都发生在学校和别的场合,霍钊也要返校读书,自己如果去的话,相处机会才会多一些吧?而且,她也很想去上学,这是完全没有体验过的事情。
霍钊也没强求她。总归时间还早,他的确现在也没多少精力。
把手上的玫瑰折下一枝,霍钊递到小姑娘面前。莹白如玉的手指衬着尚且沾有雨露的白色玫瑰。
“送给你,这点是不需要的部分。放在房间里,也会有好心情的,对吧?”
林念受宠若惊。尽管大佬说了这是他不需要的部分,但是亲手递给她的可是霍钊!
而且这玫瑰是挺好看的,虽然她并不懂玫瑰的品种。
心里已经很想要了,表面上却要表现的勉为其难。
林念飞快的伸手,拿过霍钊递过来的玫瑰,“既然你这么说的话,那我就收下吧。谢谢。”
为了多出的“谢谢”两个字,她又付出了ooc5分的代价。
对她的恶劣态度霍钊并不以为意。把袖子抚平,他放下手里的修剪工具,“这倒没什么,只希望小念你看在这支玫瑰的份上,以后也多照顾照顾我。”
“像是照顾哥哥们那样,对我也多关心一点吧。”
【黑化值:89%】
咦?自己又戳中了什么点吗?
林念眨眨眼,谨慎的考虑片刻。
“这是当然的,霍钊少爷。”
【黑化值:94%】
…男主这是故意的还是抖m啊!他!真的!过!分!(╯‵□′)╯︵┻━┻
林念忍不住愤愤的瞪着霍钊。虽然不是他的错,但是被耍了还是非常生气。
都是系统的错。
霍钊轻笑出声:“怎么了?不开心吗?”
情绪都写在脸上了。猫似的,伸出爪子挠来挠去,却造不成任何实际伤害,反而让人想摸摸头。
“开心,我可开心。”林念把玫瑰花拿在手里,平复心情,“那么,我先走了,霍钊少爷。”
她说这,眼角的余光却注意到霍钊的长衫下摆有些反光。
林念没来得及仔细看。霍钊朝她挥挥手,微笑道:“再见。”
她没多想,抱着玫瑰走了。往好处想,1%拯救值也不错,还顺来一支玫瑰呢。
等到林念走后,霍钊脸上的笑才收敛起来。他扫了眼身上的长衫,嗤笑一声。
毫不客气的评价道:“真的蠢。”
衣摆绣着绵密的暗纹,低调而不失华丽,却并不显眼,只是走动间偶尔能窥见一二。
如果林念能更仔细更清楚的去看的话,她大概能认出来,也能意识到更多。
那是祥龙瑞云的图案。
……
林念把玫瑰养在房间里,管家还细心的替她找了花瓶定期换水。
“谢谢你,麻烦你了。”林念冲管家道谢,又忍不住拨弄着玫瑰花苞,不自觉地弯起眼睛。
“没关系,林小姐很喜欢花吗?”
“嗯,挺喜欢的,这种灿烂鲜活的生命总是让人心生欢喜,可惜这只有一支,徐先生,我下次可以去花房搬一盆回来养吗?”
徐铉抽了抽嘴角。他没忍心告诉林念这一盆花接近千万的价格,只得说,“花房是小少爷的地方,我也不能做主,林小姐可以去问问小少爷。”
“好吧,”提及霍钊,林念果断想起这是她的金主爸爸,不过她又想起来,“徐先生,这周末我可能需要出去,可以吗?”
林念没忘记周浩的生日。虽然这些天没收到这个人的短信,从收到的别的短信来看,包括林语和林莉莉谩骂的消息中透露出的,林念都能得知这个人绝对不好相与。
有什么办法,刀山火海不也只能闯一闯。
活了这么多年,林念唯一感觉良好的就是心境。她不怎么生气,也不怎么动怒,生气伤身,不值得。
这大概也是,在实力严重不对等的情况下,她还是比较乐观的原因吧。
徐铉没多问就答应了。
“当然可以,林小姐可以让司机送你过去,”顿了顿,他似乎有些犹豫的补充道,“注意安全,有任何事情都可以打我电话。”
“管家先生,我不记得教过你说最后一句话。”
霍钊坐在书房,翻看着文件,袖口处的暗纹在阳光下宛若流动的祥辉金龙。他垂眸,快速的批阅着手头的资料。
徐铉弯下腰,隐藏起神色。
“我只是想着,少爷您或许会有这个想法,才提出来的,更何况…”
“什么?”
“更何况,小姐人也不坏,”徐铉道,“如果少爷有别的指示,那我再做修改便是。”
霍钊把看完的一叠文件放在一旁,示意他过来拿。
“不用,就这样吧,顺便的,”他顿了顿,想起什么,“你尽量鼓励她,让她好好学习,尽快补上落下的课程,暗示她还是有机会进学校的。”
徐铉愣住,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少爷说的是?”
霍钊没有理会他的猜测。尽管是用得上的人,他也没有把自己的心思说出来的习惯。只是自言自语似的。
“我倒是能够开点后门送她进去,前提是,她也不能考的太难看啊。”
......
丝毫不知道大佬已经在为自己铺路的林念正打开着行李箱,在里面挑选着合适的衣服。
要艳丽,要高高在上,要一眼看过去就不好惹。
林念性子是比较随意,但是那也要看什么场合。对那群社会小混混只能比他们更强硬,才能压得下来。
紧抿着唇,她露出一个笑来。要去砸场子,当然要穿的好看啊。
第13章
林念被司机送到被告知的地点,也是s市最出名的酒吧之一。
她仰头看向这家坐落在繁华地区的酒吧,上头的q.a标志很显眼。
这也是原主曾经最喜欢去的酒吧。尽管拥有的记忆很少,林念也隐约能看见记忆里的原主多次出入这个酒吧。
向司机道过谢,林念踩着细高跟鞋,提着手包朝酒吧走去。她今天还是画的浓妆,在车上却稍微修饰了一些,至少没有在霍家那么艳丽。
一身张扬的红裙,是上次和林语她们碰见的时候买的,气场很正,就算她仍旧画着大浓妆,也是自然而然的睥睨着旁人。
林念是怂。她也就在神经病面前怂。在正常人面前,谁怕谁啊。
推开酒吧的门,林念扫视着里头人来人往的大厅,有几分茫然。她没来过这种地方,也不懂构造。
酒吧内的音乐声很大,林念一边往里面走一边皱着眉,她能察觉到身体有几分不适,她从未在这种环境里呆过,适应不来。
也不知道原主是怎么一边嗑药一边在酒吧里嗨的。
“哟,这不是我们念姐嘛!”还没走到吧台旁,肩膀就被人搭住了。
林念下意识的往旁站了站,躲过触碰,这才转过身。
站在面前的男生看起来比她大不了多少,头发染成白金色,左耳上戴着三枚红钻耳钉,年轻帅气的模样有几分不羁。
没在意林念躲避的动作,他挑起眉,吹了一声口哨,笑嘻嘻道:“念姐多久没来了?感觉如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