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拯救人生赢家——决绝
时间:2018-09-02 08:31:36

  “是吗?”郑璃看向对方,露出一张被头发和帽子遮了大半的脸:“如果我是小鸡仔,那你就是蚯蚓了。”
  这位天可汗的眉头皱了起来,脸上浮现冷笑,郑璃这时候却是突然伸出手,在这位天可汗的肩膀上“轻轻”地拍了两下。
  然后……那位人高马大的天可汗就一个踉跄摔了出去,差点摔倒。
  “不好意思,我没把握好力道。”郑璃说着道歉的话,脸上却毫无歉意。
  那位天可汗是个能屈能伸的,他狠狠地瞪了郑璃一眼,转身就往外走去,他的手下表情讪讪的,也跟了上去。
  郑璃靠着俘虏的几千人,狠狠地发了一笔财,换来数千马匹。
  这下,她手下的人全都有马了不说,还有多余的!
  当然,现在不是得意的时候。
  如今是冬天,因此他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是照顾好那些牛羊马匹,不让它们被冻死。
  为了保护好牛羊,很多士兵直接就把自己分到的羊皮帐篷给了牛羊居住,这也就算了,他们天天出去,扒开雪地割草回来给牛羊吃,对这些牛羊比对自己还要好。
  这可是他们的未来!
  郑璃带着大部队慢慢往前走,终于来到了目的地,与此同时,草原上的雪在阳光的照耀下,慢慢融化了。
  今年的冬天并不寒冷,这是他们最大的幸运。
  大部队在沼泽地旁边安顿了下来,然后郑璃就发现了一个大问题——她人手不足。
  如今她手下的人分成能打仗的和不能打仗的两部分,而眼下,几乎所有的不能打仗的都在养马养羊,但还是看顾不过来。
  郑璃见状,干脆将自己手底下能打仗的人派了一半出去,让他们骑着马去大齐带人回来。
  边关的百姓大多生活困苦,应该能忽悠过来?
  这些人很快就离开了。
  边境的一个小村子里,村民们扛着大包小包,离开江将军守着的城市回来了。
  几个月没人住,房子里满是灰尘,辛辛苦苦开垦出来的田地里只剩下杂草……
  这些百姓叹了口气,用简陋的农具慢慢翻起土地来。
  现在地还冻着,很不好翻,但他们想要来年多种点粮食,也就只能翻!
  村民们都在劳作,几个逃兵也混在里面,和村民们一起干活。
  这天,他们干着干着,突然听到了马蹄声。
  那马蹄声并不响亮,但却让他们下意识地想要逃跑——骑马的,基本都是戎人。
  “我回来了!我回来了!”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打算逃到山里去的村民们一愣。
  “我回来了!”那人骑着马的身影,终于出现在了村里人面前。
  人群里的一个老人见状,立刻就道:“你这混小子……还不快过来!”
  “爹……”骑在马上的人听到老人的声音,声音一顿,眼眶一红。
  “小刺,之前在城里怎么没看到你,我们还以为……”那老人见状,眼眶也红了,声音还带上了哽咽。
  他儿子小刺早几年就去当兵了,之前在城里没见到小刺,他还以为儿子已经没命了,没想到今天这孩子回来了,不仅回来了,还牵着一匹马!
  这可是马啊!这臭小子是从哪里弄来的?
  小刺的父亲满心不安。
  小刺这会儿却擦了一把脸,又笑了:“爹,我好好的!爹,我这次来找你们,是来带你们去过好日子的!”
  “好日子?什么好日子?”小刺的父亲不解地问道。
  “天天吃肉的好日子!”小刺毫不犹豫地说道,然后就将郑璃做的事情大肆吹嘘了一番。
  但凡村子里的人生活过得去,他们是绝不可能听了小刺的一番说辞,就离开家乡的。
  但他们的生活,过得太苦了。
  他们很多人,现在手上还连来年要播种的种子都没有。
  一咬牙,他们最终决定跟着小刺离开,去小刺说的地方看看。
  谁不想活下去?
  这样的事情,在很多村子里发生了。
  之后,这些村子里的人,就收拾了东西,纷纷朝着郑璃所在的地方而来。
  而郑璃,她这时候却是带着蛋蛋,在自己的“驻地”附近巡视,然后将过来查探的戎人全都抓起来。
  那位天可汗在跟她做过“生意”之后,就想要弄死她,派了不少人过来查探,然后……那些人全都有来无回了。
  就因为这样,这位天可汗一直不敢派兵攻打郑璃。
  郑璃乐得如此。
  到了晚上,郑璃带着今天的收获,一只被捆起来的黄羊和一些被捆起来的戎人,回到了自己的营地里。
  她的营地里,已经盖起了很多房子,这些房子都是聂宣带人盖的,而其中最好的一栋房子,就是她的。
  她和她的手下,会在这里慢慢发展起来。
 
 
第64章 状元边关做伙夫(12)
  郑璃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一开始想的,只是要怎么活命。
  直到现在安定下来之后,她才有空去琢磨这个世界的任务要怎么做。
  她在这个世界的任务,是要让聂宣当状元,要让聂宣成为名满天下的大儒。
  聂宣本身很有才华,这看似不难,但……在大齐,身体有残缺是不能参加科考的!
  聂宣想要当状元,除非当今圣上破格录取。
  但这太难了,那位圣上,凭什么破格录取聂宣?
  就算他们立下大功,比如灭了戎人,那位圣上也不见得愿意让聂宣当状元,指不定还反过来要防备他们!
  郑璃琢磨着,与其想办法去讨好那位圣上,还不如……他们自己加把劲建个小国家?
  聂宣要当状元,但不一定要当大齐的状元,不是吗?
  当然,这事不急。
  一来,是他们现在前有大齐后有戎人,肯定要缓称王广积粮,二来……做任务那么着急做什么?她还不想死呢!
  现在最要紧的,是要好好梳洗一番……郑璃实在受不了自己身上的味道了。
  郑璃让人从边关拉来的百姓里面,有会打铁的。
  郑璃找到他,让他用银子给自己打了个面具,然后……她终于可以把脸洗得干干净净,把头发梳地整整齐齐的了。
  郑璃换了好几桶水,把自己整个刷洗干净,然后涂上从京城传来的脂膏……
  磨得非常平整的铜镜将她的容貌清晰地照了出来,就是颜色不太对,显得有点暗沉。
  有机会一定要把玻璃镜子给做出来!
  镜子里的女人的模样,放到京城,放到江南只能算一般,但放在边关,绝对称得上是一个大美女了。
  原主的母亲长得很好看,原主的底子自然也不差,她之前当大夫当军医,还没怎么日晒雨淋,皮肤跟其他人一比,可以说极为不错了,若是好好保养,以后应该还会越来越好。
  郑璃对自己现在的相貌还是挺满意的,可惜她不能露出来,必须遮着。
  带上银面具,郑璃离开了自己的住处。
  “你是什么人?”在郑璃住处门口站岗的士兵看到带着面具郑璃,想也不想就问,不过他刚问出口,就反应过来了:“顾将军!”
  “嗯。”郑璃朝着他点了点头。
  那人抬头挺胸站得笔直,整个人顿时就精神了。
  郑璃出去晃了一圈之后,营地里的人就都接受了她全新的装扮。
  他们其实也是有点疑惑的,不明白郑璃好好的为什么要戴面具,但顾将军这么做肯定有他的理由……
  “顾将军带上面具,看起来特别威严!”
  “顾将军的面具,指不定是什么宝贝!”
  “戎人看到顾将军这样子,一定被吓得屁滚尿流!”
  ……
  这些人议论纷纷,看着郑璃的时候,眼里虽有不解,但更多的是崇拜。
  郑璃还挺喜欢他们的眼神的,然后,她就顶着周围人这样的目光,去找聂宣了。
  聂宣这人跟郑璃之前遇到过的唐谨南等人,又有所不同。
  大概是承受了太多苦难的缘故,他现在虽然只有二十多岁,但已经完全没有年轻人的朝气,整个人看着还有点阴沉可怖。
  他总是把郑璃交代的工作完成地很好,但却并不和郑璃有太多接触,郑璃这些日子,都不怎么看得到他。
  这让郑璃有些不适应。
  闲下来的她,其实很想和聂宣亲近一下,偏偏聂宣总是用审视的目光看着她,和她保持距离……
  郑璃都忍不住琢磨,想着是不是要告诉聂宣自己的性别了。
  郑璃过去的时候,聂宣正在教人写字。
  边关的读书人特别少,识字的就更少了,他们现在最缺的就是读书人,聂宣无奈之下,只能亲自下场,教人认字。
  看到郑璃进来,聂宣一愣,随即站起身来:“顾将军。”
  聂宣看到郑璃,整个人就紧绷了。
  他这些日子,确实一直在避开郑璃。
  他发现自己对郑璃的感觉,很不对劲。
  他莫名地喜欢郑璃,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喜欢郑璃。
  这人身上有诸多秘密,并不是他能掌控的,还是个身强力壮的男人……他怎么就喜欢这样一个人?
  聂宣控制着自己的感情,尽量不表现出异样来,同时对郑璃又有了防备——他这样子的感情,来的有点邪乎了!
  聂宣的心里闪过各种想法,但面上什么都没有表现出来,完美地扮演好了一个对郑璃非常崇拜,愿意肝脑涂地的军师。
  郑璃:“……”又是白光!
  郑璃来的时候,还想着干脆和聂宣坦白算了,但现在……
  “顾将军过来,是有什么事情?”聂宣问道。
  “没什么事情。”郑璃转了一圈,又离开了。
  她最近很忙,坦白这事还是以后再说吧!
  聂宣看到她离开,深吸一口气又回去教学生去了,
  郑璃回过头,就发现聂宣身上的白光已经消失了:“……”
  冬天很快过去,春天来了。
  郑璃让人用牛羊换来很多粮种,春天一来,就让老农开始耕种。
  营地里的人全都热火朝天地干着农活,郑璃这时候,却在练兵。
  当初她没空练兵,现在却有时间了,郑璃每天上午带了人进行体能训练,下午就让他们做她以前军训时做的事情,训练他们的团队精神,还教他们一些字。
  她要培养的,是一群精兵,而不是一群炮灰!
  这些士兵的进步都非常大,不过其中进步最大的,是郑璃自己。
  原主的身体是有些亏空的,因此就算喝了大力药水,最初的时候郑璃的耐力也很差,战斗时间一长就会受不了。
  但现在她天天吃好睡好,还坚持锻炼……
  郑璃的耐力越来越好,力气也越来越大!
  而有郑璃这个榜样在,她手底下的士兵一个个就跟打了鸡血一样努力锻炼,不过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他们的身体就强壮很多,很多人还长高了一些。
  二十来岁的人还能长高……郑璃叹为观止,也有点郁闷。
  原主的个子不高,她现在比她手底下的很多人都要来的矮!
  在训练之余,郑璃还做了其他的一些事情,比如说抄书。
  蛋蛋在之前那几个世界,是扫描了很多书籍的,其中还有不少工具书……这会儿,郑璃就找来很多本子和笔,一一抄录。
  这是一个浩大的工程。
  一来是因为郑璃很多繁体字不会写,二来……这时候连钢笔都没有,只能拿着毛笔抄书,这真的是跟自己过不去!
  但她只能抄……
  郑璃白天训练晚上抄书,一时间都没空去理会聂宣了。
  而等郑璃终于抄好一部分合用的书,把那书给了聂宣的时候,已经入夏了。
  这里地处北方,又有一大片沼泽在,夏天并不如何炎热,但也不会凉快。当夏天来临,军营里的很多男人就开始打赤膊了。
  这让营地里的女人们非常害羞。
  “见多识广”的郑璃倒是一点不害羞,坦然地看着这些男人,还特别羡慕他们。
  原主的手因为暴晒和干活,瞧着粗糙的很,就算露出来也没什么,但她的一身皮肉一直捂在衣服里,又白又嫩,以至于郑璃就连把袖子卷起来都不行。
  别人看到她的胳膊那么白,一定会很奇怪!
  郑璃只能天天戴着面具穿着厚实的衣服在军营里训练,差点捂出一身痱子。
  军营里每十天休息一天,转眼,就又到了休息的日子。
  以往这样的休息日子,郑璃都是用来抄书的,但今天她没这个心情。
  她前几天大姨妈又来了,这边没有卫生巾,她晚上的睡姿又不太好,以至于裤子上床单上,多多少少沾染了一些血迹。
  这些东西都要洗干净才行,但又不能像她的外衣一样,交给下面的人去洗。
  郑璃用床单把脏衣服包在一起,骑着马就离开了营地。
  营地里的人满脸崇拜地目送她离开。
  “顾将军又要去打猎了?”
  “不知道这次顾将军会不会打到黄羊……黄羊肉真好吃!”
  “说不定顾将军会打到狼……狼肉就很难吃了……”
  “大白鹅的味道最好!”
  ……
  郑璃并没有听到他们的议论,这会儿,她正往这些人嘴里的“大白鹅”栖息的湖泊而去。
  嗯……那些其实不是大白鹅,而是天鹅。
  郑璃刚发现天鹅的时候,可稀奇了,结果她手下的人抓了天鹅就烤了……
  味道……还挺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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