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达空无一人、却在正中位置摆了张桌子的洛河桥之后,连游船者也纷纷出了舱,伸长脖子往桥上望。
楚谣忽然问:“哪一艘是贺兰家的船?”
寇凛并未指给她看,陪她在桌前站定,待段小江将祈天灯放在桌面上离开以后,才道:“我姐姐今晚约我吃饭,这些流言就是目的,是她刻意放出去的。正如你说,是为了替贺兰哲摘干净。同时,她想让我纳了贺兰茵做妾。”
楚谣猜也猜的出来,她就怕寇凛会毫无底线的让着他姐姐。
寇凛叹气:“这就是为何我不带你见她的原因,怕她会说些你不爱听的话……”
楚谣是真有些恼了:“她已经再气我了。”
“知道你气,我更气,这不是冒着被弹劾的风险反击她了么?这会儿,她怕是也看着我们呢。”寇凛将蘸了墨的笔递给她,让她在灯纸上写心愿。淡淡一笑,“我这姐姐啊,如今真是一门心思的为贺兰家着想。我这个弟弟在她眼里,远远没有我手中握着的权力重要。”
楚谣接过笔,抬头看他:“你心里难过么?”
“说不难过是自欺欺人。”寇凛眸中闪过丝丝黯然,背着手沉默良久,忽又如释重负的笑道,“但我从前一直最担心的,是她是否颠沛流离吃尽苦头,如今得知她过得很好,我这盘踞多年的心结,终是解开了。”
但愿如此,楚谣沉默半响,开始在灯纸上写字。
“人嘛,总是会变的。她现在有家有室,为夫家考虑很正常。”寇凛说话时,看着楚谣的侧脸,微黄的灯光为她皎白的容色增添了几分朦朦胧胧,“我还整天希望着你能多为我想着点儿,少帮着你爹呢。”
“我还不够帮着你?”楚谣抬头嗔他一眼,“写好了。”
寇凛移了移视线,灯纸只写了他们两个人的名字,“寇凛”在前,“楚谣”在后,调侃道:“我还以为又是一长串,什么父亲、小舅舅、哥哥、虞清……我还猜测着,我的名字会排在第几位。”
“该写的哥哥都已经写了。”楚谣微微一笑,“他写一大家,我写一小家,只你和我。”想了想,又有些羞耻的在后边添了笔很土的“一生一世”。
一生一世这四个字,真的是很土很土,说出去都会被笑话的那种。
寇凛原本就土,果然心有所动,一时兴起,卷起毛茸袖口,一副也不在意再土一点的表情:“笔给我。”
从楚谣手中接过笔以后,他在两人的名字之间挤进去一个字。
楚谣看他写出上半部分时,便知道是个“爱”字,呆滞须臾,她的心跳如擂鼓。
寇凛写完后,颇有些酣畅淋漓之感,心情亦是愉悦到极点:“来来来,放上天去,若真有神佛,便让他们知道我寇凛‘爱’楚谣。”
楚谣没有动作,只失神的盯着那个字。
寇凛唇角微勾,也没再催促她,不必垂下视线,也可以猜到她现在的表情。
他平素连“喜欢”这两个字都鲜少说出口,相比较知她兴趣爱好、送她名画名笔,他认为自己这个“爱”字重于千钧,对于一个心系自己的女人而言,比世上任何礼物都更珍贵。
当然,这个‘爱’字,寇凛只当成新年礼物送给她,目的是为了讨她开心。事实上,他并不清楚‘爱’这个字意味着什么,但‘姐姐’这个心结打开之后,楚谣俨然已成了他心尖上最在乎的一个。
他正眉飞色舞,等着楚谣感动的眼眶泛红,嘤嘤哭泣,投怀送抱,却见楚谣伸出手,指着他添上的字愁眉苦脸地道:“可是夫君,你写的这个是‘受’字,不是‘爱’字。”
笑容一刹那僵在脸上,寇凛满脑袋全是:???????
他连忙朝灯纸上望去,认真分辨。
有时候盯着一个字看久了,会发现这个字越看越不认识。许久才确定,自己真的少写了几笔……但这个字本身是他强加进去的,字体很小,缺少的几笔很难再添上去了。
场面一度尴尬到窒息,寇凛讪讪笑着:“哈哈,这两个字挺像的,哈哈哈。”
换做平时楚谣是不会戳破他自尊心的,但除夕夜的孔明灯乃是祈福所用,楚谣是个信徒,格外在意这些。
知道这灯一定很贵,他心疼钱,她也一样心疼钱,还是忍不住道:“咱们再买一盏吧。”
“我感觉还能再拯救一下。”这灯是花十两金买来的,寇凛哪里舍得浪费,收起尴尬,皱着眉头冥思苦想,忽地灵光一闪,再伸手,“笔给我。”
楚谣不给,想让他重新写一个“爱”字:“还是再买一盏吧夫君,大不了我往后少吃点儿饭,省出这灯钱。”
瞧她嘟起嘴带着些撒娇的意味儿,寇凛差点儿就要投降:买买买,莫说买一盏,买一百盏都行!
但他忍住了,劝道:“你先容我补救一下,若你不满意咱在买盏新的,好不好?”
楚谣这才将笔递给他。
见他捏针般捏着毛笔,在“寇凛”和写错的 “爱”之间那狭窄的空隙里,塞进去一个小小的“愿”字,询问道:“‘愿’,写的对不对?”
楚谣猜不出他准备写什么:“对。”
寇凛挪动脚步,接着在“楚谣”和“一生一世”之间,又硬塞进去两个字——还先将其中一个难写的字先写在手心上,给楚谣看过以后再誊抄上去。
写好后,寇凛扶灯歪头:“怎么样啊夫人,可还满意?”
只见楚谣眸光璀璨,胜过这漫天飘着的孔明灯:“恩,本夫人很满意。”
“满意就好,那放了吧?”
“好。”
省下十两金子又讨了媳妇欢心的寇凛深感自己是个天才,不免喜笑颜开,与同样合不拢嘴的楚谣合力将手里的祈天灯撑开,点燃。待灯内热气膨胀后,再合力朝上方托举。
当那盏又大又气派的祈天灯自桥上缓缓升入半空,河岸两侧的游人纷纷仰头。
离得近些的,瞧见灯纸上写着这样一行字迹古怪的祈福语——“寇凛愿受楚谣差遣一生一世”。
第92章 斗计
贺兰家的船距离洛河桥并不远, 寇璇站在甲板上, 远远看着桥上两个模糊的人影。
贺兰哲拿着件大氅从舱内走出来, 为她披上:“阿璇, 外面冷,你小心身子。”
寇璇依然目不斜视的看着桥上。
贺兰哲也随她看了一眼:“瞧见了么,他已不是当年那个对你言听计从的小孩子了。”
寇璇无所谓地道:“我将他给气着了, 他也只能以这种途径抗争一下,连在我面前说声重话都不敢, 足见我在他心目中的分量。”
“他不是不敢, 是重情重义。”贺兰哲劝她, “见好就收吧,念着你从前养他的恩情,他往后定会帮扶咱们家,没必要非得将阿茵……”
“你懂什么?”寇璇睨他一眼, “我不能明着与他相认,不结个亲, 找个理由, 你往后怎么打着他的旗号?他不是别的官儿,他可是恶名震天下的锦衣卫指挥使, 这亲一结,北六省商会往后还不是你说的算?”
“阿璇, 我们贺兰家用不着帮扶, 偏居一隅安稳做个小生意足够了。若遇大事, 再求他帮忙就行。”贺兰哲不懂她哪来那么大野心, “而且,我怕还没得好处,先得罪了楚尚书。”
寇璇冷笑道:“我弟弟又不是真的入赘,以他的权势,除了圣上谁不得看他脸色?洛王身为皇室中人,不也一样说杀就杀?楚尚书再厉害,还能管得了女婿纳妾?”
“那我心疼我女儿……”
“放心,他娶的那位夫人常年养在深闺里,不是阿茵的对手。”
*
放完祈天灯,寇凛揽着楚谣临桥赏景,说起明日出发前往福建的事儿:“咱们下扬州,再经浙江入福建吧?”
楚谣被他哄的开心,自然他说什么都好:“你想去一趟台州?”
寇凛感慨道:“虽说英雄不问出身,但也想尝试问一问自己的来处,不然总觉得这人生缺了点什么。”
楚谣不想泼他冷水:“可你也说了,姐姐似乎有意瞒你,说你们祖籍台州指不定是假的。甚至连你姐弟的姓都是假的。”
“姓寇绝对假不了。”这一处,寇凛极为笃定,“先帝在位时天灾人祸不断,大梁已有崩坏之兆,但真正天下大乱,是以先帝驾崩、淮王谋反开始拉开序幕,在此之前,往来出入某些城市,依然是需要路引的。而淮王谋反时,我已两三岁,姐姐有路引,我看不懂路引里写了些什么,但名字那处写的是‘寇’字。”
后来世道越来越乱,路引逐渐没用,百姓大量迁移,也不入户籍,到处是失踪人口。
又说了会儿话,段小江上来小声道:“大人,贺兰夫人想请夫人上船一见。”
寇凛直接拒绝:“就说夫人吹风久了身体不适,我们准备回去了。”
楚谣朝着河面上的船楼扫了几眼,看样子小江也知道此事,便没有遮掩:“她是你姐姐,躲得了一时,总不能一辈子不见。”
寇凛沉着脸,楚谣这性子,即使受委屈也都憋在心里。何况还是他姐姐,为了不使他为难,一定会无底线的忍耐。
楚谣笑着道:“没事的,说些我不爱听的,我不听就是,还能吃了我不成?”
“可你总会听进心里去,我虽不想承认,但我姐姐她现在有些……小人得志的感觉,仗着有我这个靠山,谁都不放在眼里去了。”寇凛见她拿定了主意,也不再拦她,揽着她下桥,低声道,“只记着一点,欠她之人是我,不是你。”
“恩。”楚谣点头。
……
寇凛陪着她先上了条小船,等小船至河中央时,弃小船上了贺兰府的大船。
贺兰哲在正厅里招待寇凛,楚谣则随寇璇去了花厅。
寇璇让出主位来给楚谣,但楚谣却坐去了左侧。
寇璇也没去主位,只在她身边坐下。
离得近了些,楚谣嗅到她身上有着浓郁的苏和香味儿。苏和香有提神醒脑的作用,一般只混在其他香料中,单独拿来当熏香的贵妇人极少。
这味道,令她忍不住想起了另一个人……
屏退了侍女之后,寇璇笑着道:“我弟弟虽是入赘,但听他之意,这入赘不过是个仪式,弟妹还是我寇家的媳妇。”
楚谣乖巧颔首:“那是自然。”
“我们姐弟俩父母双亡,人说长姐如母,我得替我寇家送个礼物给新妇。”寇璇摘下手腕上的镯子递给楚谣,“弟妹乃是尚书千金,莫要嫌弃才是。”
楚谣并不推辞,直接将这镯子收下。
她对珠宝首饰之类了解并不多,但见这镯子种水饱满,颜色鲜艳亮丽,必定价值连城。寇璇肯拿出来送给自己,肯定也不是因为看重自己。
戴在手腕上之后,垂目欣赏了许久,楚谣笑着道:“哪里会嫌弃,姐姐赠的是份大礼,即使在京城,我也没见几家夫人戴过。”
寇璇谦虚道:“弟妹说笑了,京中遍地权贵,怕是看不上这类凡品才不戴。”
“哪里会。”楚谣坐姿优雅,轻声细语,“明年开春去参加琼花琳琅宴,戴着姐姐送的镯子,定会出尽风头。”
寇璇随口道:“弟妹虽不曾从家中嫁出去,但也是出阁,这相亲的琼花宴是去不了了。”
楚谣稍稍一怔,若有所思:“我险些忘记了。”
静了一瞬,寇璇打量着她:“瞧瞧,哪怕穿着男子的宽松长衫,依然遮不住这好身段,弟妹果真是难得一见的绝色,难怪将这么多男人勾的连魂都没了。”
这话听着是夸赞,但入了楚谣耳中,别是一番滋味。
寇璇见她不语,自顾自地道:“我也听说,弟妹幼年丧母,因为左腿残疾,平素都不怎么出门。令尊没续弦也没妾室,你连个姐妹也没有?”
楚谣终于点头:“是的。”
寇璇惋惜:“似弟妹这般蜜罐里泡大的世家小姐,多半不谙世事,天真懵懂,阿凛选择入赘,怕也是认为你这朵娇贵的牡丹,离了家会水土不服吧。”
楚谣微微垂眼,她能感觉到,寇璇似乎对她颇有敌意。
她在心里估揣着,寇璇年长寇凛将近二十岁,说是姐姐,其实和母亲差不多,见“儿子”竟然入赘,所以才敌视她?
楚谣忍着,不与她计较。
彩云易散,人心易变,可不管她如今变成什么模样,没有她就没有寇凛,这是不能抹杀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