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李芬芳笑的十分羞涩,林佳又问道:“明华知道吗?”
李芬芳点点头,林佳也点头,她也不再说为什么最后才告诉我。看来最近她老是魂不守舍的是有点吓到家里的人了,不过这事她不懂其中的内情,还是不做什么才是最好的。
做梦就做梦吧,只要她平时少想一点,这事也就这么过去了,就是心里不舒服,那也得忍着。
“那你就好好照顾自己了,累了就休息,不舒服了就说,千万不要累到自己,不管是什么时候,身子都是最重要的。”
“哎,我知道了,娘真好,我再没有见过比娘更好的婆婆了。”
周嫣从屋里走出来,看着李芬芳的肚子笑道:“谁说不是呢!现在姐也和我一样了,真好。”
林佳拉过周嫣的手,又拍拍李芬芳的手,满意地笑了:“你们也是好媳妇,两个人都互相照应着点,生的时间差不多,以后两个孩子也能做个伴,多好啊!”
“娘……”两人都有点羞涩。
这是这么久以来最好的事情了,和两人说了一会儿话,林佳也回屋做针线去了,她针线活虽然不怎么好,但是做个帕子围兜还是可以的,她消沉了一段时间,现在又开始期待孙子孙女的到来了。
林佳正翻着未来宝宝用的东西,她小淘淘里的钱很久没用上了,现在买都专挑好的贵的买,对待孩子总是要细心一点,这时代没有的,方便拿出来的她都不会亏待了。
“娘,你在屋里吗?”高明娟敲响了林佳的房门,他们一家子都挺注重个人隐私,只要不是自己的房间,进来都先敲门,这个不是林佳教的,而是一直就这样。
“在啊,门没锁呢,自己进来!”
高明娟听见话就推门进来了,然后再把门关上,见着林佳正从柜子里翻出一些布料,还有各色毛线,都摆在炕上。
林佳抬头看了一眼高明娟,她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黑色的薄阔腿裤,样貌倒是比之前长开了点,还是一个美人。不过最近太晒,脸黑了一点,还好她年纪小,不用多长时间就能养回来。
“你有什么事吗?”
“我想跟娘拿点布,我那里的用完了,大热天的娘怎么又买毛线了?”
“现在热,以后不就冷了嘛!你两个嫂子都有孩子了,估摸着生在冷天,打毛线没做针线费眼睛,我让她们先做点小衣服小帽子预备着。”
“娘,你都不想想我,是不是有了孙子就不要我这个闺女了?”高明娟嗔道,她娘之前还多忧心的,一听说大嫂子怀孕了她就这么高兴,果然还是抱孙子重要。
“你这闺女想什么呢?我怎么就不要你了?”林佳有点疑惑地停下了动作,她一直挺疼这个孝顺又贴心的女儿,去哪里买点什么都不忘了她的那份,她最近也没说什么啊。
高明娟就坐在林佳床上不说话,林佳前一阵子就觉得她有心事,她没说她也就没强问,“明娟,你是不是心里有事?上次我问你你就没说,现在你想不想说了?”
“娘,我……”高明娟说了一个我,又抬头看了林佳一眼,还是没有说出来。
林佳倒是真不勉强,她笑了一下,叹道:“我的小娟儿长大了!”
高明娟是九月的生日,还有三个月满十五岁,这个年纪在后世还是中学生,但是在这时候,这乡下就快是大姑娘了,原主还是十六七岁嫁人的,十八岁就生娃了,不也没人说什么。
现在的婚姻讲究自由恋爱了,只要不做什么过分的事情,比如肢体接触,男女谈恋爱管的其实不怎么严,虽然乡下很多人结婚还是由媒人介绍,但是这其中大部分都是两人互相看对眼了才找的媒人,就像林丽丽那样。
“娘,我还小呢,我就想一直和娘在一起。”高明娟开始害羞了,长大了,这话的意思不就是该成家了,谁家都是这种说法。
“你喜欢就一直在家,自己的家呆一辈子也可以的。”
“娘,要是我嫁出去了,你会不会想我啊?”
“当然会了,傻丫头,不喜欢可以不嫁,但是要是真喜欢上一个人,即使前方的路布满荆棘,你也会毫不犹豫地往前走。”
林佳是过来人了,明白要是爱情来了,一个人就是再铁的心都能软了,挡也挡不了,这大概就是爱情的魅力吧!不过她已经过来了,现在对于这些东西的抵抗力肯定和以前不一样。
高明娟咬着嘴唇,低声道:“我知道别人家怎么过日子的,嫁人哪有在家里舒服啊,就是娘这么好了,两个嫂子不还是得小心翼翼的,生怕自己做错了什么。”
林佳赞同这话,女人一旦出嫁,在婆家是外人,回娘家是客人,所以她才尽量地对两个儿媳妇好,但要是高明娟嫁出去了,她能做的就是为她撑腰,过日子也只能她自己来,就是亲妈也帮不上忙。
“你这还早着呢,怎么突然开始担心这个了,不是说好的以后上学吗?怎么,心里有人了?”林佳是不反对早恋的,但是她得看着,不然也不能放心,小姑娘什么的,特别容易被骗。
高明娟听了这话,耳朵都开始发烫了,但是她没有和上次一样摇头,不过也没有点头,而是一副茫然的样子。
“我没有喜欢别人,是有个人说他喜欢我,最近在地里时不时地就看我,有时候还找我说话。”高明娟说出心事的时候都不敢看林佳,她一直就是一个乖乖女,觉得这种事挺羞耻的,就算是在亲娘面前,也是十分不好说。
林佳来了兴趣,这是哪家的孩子,竟然这么大胆,“他是谁啊?你讨厌这事吗?”
高明娟摇摇头,又点点头,停了一下才愤愤道:“有一点讨厌,本来是不讨厌的,但是几天前他抢了我头上的蕾丝发卡,我跟他要他不给,我就讨厌他了。”
林佳差点没笑出来,这可真是好玩了,居然还抢姑娘的发卡,难道这个年纪的男孩子追女孩子都是这样?虽然她是高明娟的母亲,但是这事听起来还是好笑。
“一个发卡而已,不要就行了,要是讨厌他,就跟他说你不喜欢他,以后看见他躲着就行。”林佳只能这样建议,她这年纪已经不懂少年少女的想法了。
“我都已经说了,但是他就是不会听,老是看我!”高明娟的脸上是满满地羞囧,和不会听话的人说话特别累。
“他没对你做什么过分的事情吧,你走路不是都跟着小伙伴或者嫂子吗?怎么他还有时间抢你发卡?”林佳觉得她有必要问清楚了,向喜欢的女孩子表达喜欢是可以的,但要是一直纠缠,那就是骚扰了,再过分一点会动手动脚的,那就该揍一顿警告了,无论什么时候,女孩子的名声都是很重要的。
“除了那个发卡,他倒是没有碰过我,也没说什么过分的话,就是喜欢看我,在地里偶尔还扔个土块过来……”
林佳放心了一点,没有骚扰就好,“你要是实在讨厌,就告诉你哥,警告一下他就老实了,你还没告诉我是哪家的孩子呢!”
“他……他是杨永和……”
杨永和,林佳记忆里还真有印象,他家在村南面,家里有三个儿子三个闺女,他是最小的一个,比明娟他们大一岁,以前读书的时候和这两个孩子在一个班。
十几年了,林佳肯定见过杨永和不少次,是学习成绩好,长得也挺好看的一个小伙子,比她家三个孩子都帅,虽然没相处过,但听说脾气也不错。
综合来说,如果听说的都对,那这个小伙子还是不错的,就是家里不太富裕,而且兄弟姐妹太多了,要是相处的不和睦,公公婆婆加两个妯娌还有三个大姑子,那日子肯定过不了啊!
不行不行,这绝对不行,穷倒是不怕,现在谁家也不富裕,但人多是非就多,就高明娟这软和性子,要是婆家人极品一点,她能被吞得渣都不剩。
高明娟当然不会知道林佳光凭她说的一个名字就想了这么多,她好不容易说出来,现在还在低着头,林佳几秒钟就想了个清楚,幸好高明娟没说什么,这事就是有苗头也得给她掐死了。
“你没理过他,以后也不要理他了,一个随便拿姑娘发卡的能是什么好小伙,一点也不踏实。”林佳义正言辞地跟高明娟说,她现在一点都不觉得幼稚好玩了,这还是要严肃一点好。
“我知道的,但是那发卡怎么办?”高明娟有点为难,其实那东西她拿回来也不会再戴了,肯定会嫌膈应的,但要是不拿回来,一直留在杨永和那里也不好。
“这事简单,我让你三哥给你拿去,我就不信他还敢不给。”
“娘,你说那人怎么那么厚脸皮啊,他到底喜欢我什么啊,胆子这么大!”
这话说的,多聪明一个女儿,现在怎么傻了,林佳被她说又觉得想笑了,“喜欢一个人有时候是不需要理由的,不过你们现在这个年纪,可能就只是一时的冲动吧,可能她就是觉得我闺女太好了,然后就想先下手为强了!”
“哦!”高明娟又低下了头,这事可真是够烦的,要是被别人知道了多不好。
林佳拍拍她的肩膀,这种事想多了还可能把自己绕晕了,有时候就容易乱想,“好了,不喜欢我们就不管他了,你不是来拿布的吗?又想做什么了?”
高明娟也丢开了这件事,又看着摆在炕上的各色布料,“我那双鞋子做好了,现在帮娘做一双,你喜欢什么颜色的?”
“不用了,你两个嫂子又各给我做了一双,我鞋子都要穿不完了,要不你帮你三哥做一双吧,你两个哥哥都有人帮着做了。”这段日子空闲时间多,衣服都够穿,家里又有缝纫机,林佳现在已经收到四双儿媳妇做的布鞋了,她说了让她们别太辛苦,她们也给自己做,现在才开始做自己的。
高明娟点点头,一家人,做给谁都是一样的,“这样也好,那就要黑色的吧!娘这里的布料真好看,以前好像没这么多。”
“这些都是新料子……”林佳给高明娟挑了一块墨绿色的灯芯绒料子,高明义的是黑色的灯芯绒,现在这个布料很流行,穿起来也好看。
“我要做到什么时候啊!”高明娟拿着布料叹了一句,鞋面子倒是好做,剪好了缝一下就行,但是鞋底子不好做,那太费力气了。
“以前你姥姥说了给我纳鞋底,我有时间去拿,你先别做,看看鞋底再剪鞋面,要是做的累了就休息,家里又不是没穿的了。”林佳也不爱纳鞋底,不常做的人做起来手疼的厉害,做惯了的倒是觉得很好了,又能打发时间又能干活,林老太太就是这样想的,说了太累不需要,她还是要做。
高明娟说好,然后视线就看向了那几团毛线团子,林佳看见她的动作,心里有几分明白她的想法,含笑提议道:“要不你也打毛线吧,这没针线费眼睛,长袖和围巾都有了,可以给自己做个小外套。”
“会不会不够啊?”高明娟自然是心动的,但林佳说过这个留着做小衣服,她还是犹豫,虽然有点醋,但知道怎么做才是对的。
“不会,多着呢,到时候我教你啊!”
“那好!”高明娟开心极了,她自己挑了浅灰色和大红色的线,林佳说要教她织两股的。后世的毛线开衫有段时间很流行的,趁着现在有时间,林佳准备也给自己织一件。
时间还早着,林佳和高明娟一起拿着针线篮子去了正屋,李芬芳和周嫣都坐在炕上,见着人了,她们往里坐了一点,把放着的东西挪开。
“娘这是要织什么?”周嫣看着篮子里的东西。
林佳一边坐上去一边说出她的想法,两人自然是开心的了,其实做小孩的毛线衣帽有点浪费,不过后面穿不着了可以拆了重新织成别的,孩子是自己的,就是费时间她们也愿意做。
几个人在家里忙活开了,高明华他们就在山上捡柴火,现在枯的不多,大部分都要砍那种低矮的灌木,回去晒干了再烧。
没事做的时候女人做针线活,男人就上山砍柴捡柴,因此今天山上的人还不止高家兄弟几人,当然了,懒的也不是没有,不过一般那种人也讨不着好媳妇。
“二哥,你说我们咋再也没找到野鸡了呢?”高明义一边劈着去灌木的叶子一边问。捡柴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怎么就只遇见过一次野鸡呢!
高明军白了他一眼,想起以前那顿肥肥的鸡肉他都想流口水,后来家里有肉也是少的,不敢那么吃了,“你以为我不想啊,那么肥的鸡我做梦都想再来两只,可惜再也找不着了。”
“野鸡是不是都灭绝了,还是往深山里去了?”
“这个有可能,村里不是有人偶尔到深山里去,不过谁知道有没有找到什么。”
山里的东西也是集体的,但是自己找到的谁想分了,还不是藏得紧紧的,要不是亲眼见到谁也不能说什么。
高明义停下了动作,指着更上面的山,蠢蠢欲动:“要不,我们去一趟,反正现在时间还早着,上面就是路难走点,又没什么厉害的东西。”
“不行吧!”高明军还没说话,在更远一点的高明华就一副不赞同的样子。
“有什么不行的,以前又不是没去过,以后我们都没机会了,再去一次呗!碰碰运气就下来。”
高明军和高明义都是想去的,反正山上没什么危险,高明华想想就点头了,但是本职工作不能忘,他们先加快速度把柴火弄好了,才一起往上走去。
第77章 天价宝贝
要是野东西那么好找, 这就不是吃不饱的年代了。兄弟三个一边进深山一边使劲找,也没见着什么野鸡野兔的影子,估计就是本来有也被人给找到吃光了。
别说是这些好东西了,就是有些人抓着老鼠都能烤烤吃了的,高明军他们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只是被之前的那两只野鸡给馋着了,想再碰碰运气, 虽然以前捡柴的时候就碰过无数次都没碰到,但要是有个万一不就赚大发了。
高明华本来就是不太想来的, 但架不住两个弟弟一直怂恿, 现在走了一会儿就打退堂鼓了,“要不我们下去吧,走半天才找到的几个鸟蛋,加起来还没两个鸡蛋大,不划算啊!”
“别啊, 再走一段吧, 时间还早着, 鸟蛋也是吃的,还多好的。”高明军以前是在山上也惯了, 就爱上树掏这玩意儿,他熟得很,就是因为这些被打的次数也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