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一定要留在沪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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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香莲在沪城陪了余彤几天。
她是怕余彤一个人不适应,也怕她走丈夫儿子的老路,所以才跟来的。不过跟过来之后林香莲才发现,大多数时间都是余彤在照顾她,余彤很适应城市的生活。
这让林香莲开始认真考虑留在沪城的可能性。
回县城之前,她已经决定好,回去后好好工作,努力攒钱,争取早一点来沪城。
虽然她觉得余彤说的政策改变的事没谱,但她没有缘由的愿意相信女儿。
说不定就成真了呢?
而余彤则还有一件大事要做。
她从超市拿了几件好看的裙子,打算去见林青的朋友们,林青说过,这些朋友很靠谱,都是一等一爱美的,绝对不会和美过不去。余彤被林青的说法折服了,所以她很相信这几人。
即便在沪城,她也得开展“事业”,今天就算是开场。
余彤按照林青给她的地址,去找其中一个女孩。
因为是第一次来沪城,余彤并不认路,在一片小楼里几乎绕晕了。
楼牌号呢,都在哪??
余彤停下来,刚想找个人问问,右侧的一栋楼里忽然闯出来一个男人。男人走得急,没有注意到余彤,出来后直接撞到余彤身上。余彤被他撞得一懵,下意识抬头看去,这回更懵。
撞她的男人竟然是楚杰。
楚杰自从回城后,一直没有过什么消息,原主的记忆里只有楚杰创业这段,看来楚杰就是在沪城创业的。
只是他现在……为啥从这楼里跑出来?
楚杰看清余彤的脸后,人呆了几秒。
也没了平时的阴郁模样,傻愣傻愣的,呆呆道:“你……你咋来沪城了?”
余彤看着楚杰呆傻的模样,心里倒没那么不自在了,她勾唇一笑,笑容明媚若光,“我是来上学的,噢,今天是来找朋友的,不过没找到地方。”
楚杰这些年一直为了生存奋斗。
他做过很多事,其中不乏被明令禁止的,经历过家中的变故后他明白,只有钱是实在的,其他都是虚的。只不过劳累中,楚杰偶尔还会想起余彤的影子。
说不出缘由,大概是对于几年前救过自己的仙女印象深刻。
现在楚杰见到余彤,紧张得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他以前可不是这种性格的。
楚杰也不敢看余彤,只低着头看纸条,“哦,这里啊,往前走十米,左拐,右手边第三栋楼就是……我送你过去吧?”说了半天,楚杰才想到,这地址也不远,他完全可以送余彤过去。
他到底是咋了,咋会这么简单的事都想不明白?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楚杰还不是大腿_(:з」∠)_
第68章
楚杰觉得自己八成是魔怔了。
偶尔会想到和自己八竿子打不着的余彤不说,见了面竟然还不会说话了。
大概是为自己的反应羞恼, 楚杰埋着头, 眼中又多了几分阴郁。他埋着头, 也不等余彤, 闷头往前走。
余彤还没来得及说话, 楚杰的大长腿就已经迈到了好几米之外,她纳闷地看了他半晌,最终抬腿跟上去。
咋连楚杰都变得这么奇怪了?
有楚杰指引,余彤顺利找到林青的朋友孙玉英。如林青所说, 孙玉英家庭条件相当不错, 看见余彤来,高高兴兴把她迎进屋里,还没忘顺便叫楚杰进来:“这是你哥, 还是对象?”
余彤这么大年纪, 好多都生孩子了,有个对象不奇怪。
余彤笑道:“不是, 是朋友。”
楚杰不自在地扯了扯嘴角。
他天生长了张凶脸, 笑起来也没几分温和感。他相貌不算英俊,脸上还有一道细细的疤痕, 笑时嘴角牵动疤痕,面貌更可怖了。
大约也知道自己笑起来不好看,楚杰很快放弃,他道:“余彤,你聊吧, 我有事先走了。”
余彤连忙翻找起自己的背包来。
她从包里掏出一盒中华烟,递过去:“喏,感谢你送我过来。”
“……”楚杰盯着中华看了好半晌,才道,“几步路而已,收不了这么大的谢礼。”
“还有你送的两个鸡蛋呢,”余彤笑眯眯的,“当初我妈生病了,要不是你这两个鸡蛋,我还真没地方找鸡蛋给她补身体。你别跟我客气了,一包烟而已,你要是不抽就留着送人,反正总会有用的。我留着都没什么用,我也不认识会抽烟的男人呀。”
这话纯粹是余彤瞎编的,没用她买烟干啥?
楚杰正要拒绝,余彤两步走上前,将烟塞到他手里。
走近时,余彤才发现,楚杰的手糙的可怕,看起来是经常干粗活。
余彤这才想到,虽然在原主的记忆中,楚杰日后出人头地了,但想必他创业的过程也是艰辛的。毕竟他出身不好,又是白手起家,肯定吃过不少苦头。
这么想着,余彤倒是更欣赏楚杰不少。
她会想给楚杰点好东西,因为为此。
懂得努力的人总是招人喜欢的。
余彤推搡着楚杰离开,“好了,你回去休息吧,我要和朋友谈事情了。”
楚杰无柰,只好先走。
走之前,他回头道:“我住在吴西路339号,如果你有事需要帮忙,尽管来找我。”
他声音沙哑低沉,阴沉沉的目光看起来不是什么好人,说的却永远都是贴心的话。
余彤笑着点点头。
送走楚杰,余彤才转身和孙玉英商量衣服的事。
此刻孙玉英家里没人,她神神秘秘地招呼余彤进门,左顾右盼确认没人后才关上门。孙玉英家条件不错,房子比余彤县城租的房子宽敞多了,客厅里还有一个大木头桌子。
孙玉英指了指卧室的房门,低声道:“进去吧,大家都等着呢。”
余彤被“大家”二字吓了一跳。
什么大家,今天不是她单独和孙玉英见面吗?
不等余彤说什么,孙玉英便推着余彤进去了,“别担心,大家都是一起的,我们经常干这种事情,都习惯了,谁不知道谁呀。”
余彤半信半疑走进去。
进了门,她更呆了。
不为别的,就为床上坐着的这四个穿着时髦的姑娘。
统一的白衬衫和牛仔喇叭裤,发型倒是各不相同,有的扎着麻花辫,有的是齐肩短发,更有甚者还涂了口红。总之,一个比一个漂亮。
余彤眼前一亮,这简直就是她的目标客户啊!
“你就是余彤?我听林青提过你,你卖的裙子真漂亮,我相中很久了,快,拿出来看看吧。”
“对啊对啊,有啥新款式没?我想好好挑挑,明天要去见我未婚夫呢。”
“啧,又去见你未婚夫?天天都见面,也不觉得腻?”
“她能腻?她和未婚夫分开一小时都会如隔三秋呢!”
被怼的女生面红耳赤,也不好意思怼回去。
毕竟她和她的未婚夫……是真的挺腻歪,只不过不会当着大家的面做什么过分的事而已。
余彤看着眼前的景象,忽然有了种大家都在享受生活的感觉。
虽然这个年代说这种话不好,但余彤也确实更喜欢这样的生活。
她微微笑了笑,将包里的衣服一一拿出来,“我都放在床上,你们挑挑吧,随便挑,我便宜卖给你们,都是林青的朋友嘛。”
“那感情好。”
余彤衣服拿到最后,还剩几件白色衬衫,衬衫都是她自己画的,她想了想,又收了回去。
第69章
余彤在每件衬衫上都画了红色的花,大花, 后世有一段时间十分流行这种花。当然, 人家是刺绣, 余彤不会刺绣, 只能动手画了。
她原本只是随便画画, 练习练习罢了,因为拿衣服的时候太匆忙,才不小心一起塞进包里。她不想把这种穿不了几次的衣服卖给林青的朋友,虽然有“艺术价值”, 但实在不耐穿。
有点坑人。
然而不等余彤完全收回去, 一个眼尖的女生手疾眼快抢走,“哇,这衬衫上还有花呢!这花真好看, 好精致, 是咋弄上去的啊?”
余彤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她解释道:“这个是我画上去的, 不是卖的, 这种衣服用水洗洗画就会染了。”
“可是……”女生恋恋不舍,“真的很好看啊, 我只穿过白衬衫,还没穿过这种呢。”
孙玉英正兴致勃勃地挑连衣裙,听到女生的话,白了她一眼,“你钱还够吗?这个月的工资都快花完了吧, 省省吧,别再被你爸骂了。”
女生正是先前说要去见未婚夫的女生,她在粮油店工作,工作很不错,只不过因为家里比较富裕,习惯过好生活了,她工作这段时间也没能攒下钱,为此被父亲骂了好几次。
说她都是要结婚的人了,还大手大脚不知道珍惜。
女生叹口气:“唉,你说的对,我还是挑个连衣裙吧,这种衣服不经穿……”
放下之后,还一步三回头地看。
余彤歪头看了半晌,在女生即将完全放弃时,忽然开口道:“你明天是要去见未婚夫吧?那就穿着这件去吧,配上牛仔裤,肯定很好看。不过我是刚进城的,不太确定能不能在城里穿这种带花的。”
在余彤的心目中,这个年代的各种规则可都是很严格的。
女生叹息着摇头:“玉英说的对,我马上就结婚了,不能再任性了。还是买一件耐穿的连衣裙吧,穿着去都一样的。”
“没关系,”余彤微笑道,“这件衣服借给你好了,反正我只是练练手,花早晚会掉光,还不如趁着没掉的时候让你穿着美一美。”
女生眼前一亮:“真的可以吗?”
余彤点头。
说起来她真不是一个称职的生意人,一想到对方是林青的朋友,加上她又是真心实意喜欢余彤的衣服,余彤就忍不住白莲心泛滥了。不过这其实也没什么,反正这件衣服成本并不高,就是她画画时,消耗的时间多了点,
借给女生,全当交个朋友了,反正女人每个季节都缺衣服,还怕日后没得赚吗?
孙玉英见余彤大方又开朗,很是喜欢,果然林青推荐的人准是没错的。
她笑道:“彤彤,你可别被她骗了,她又不是偶尔才见未婚夫,她是经常要和未婚夫幽会呢!几乎每天都见面,穿啥好看的衣服?浪费!”
女生红着脸:“人家就是想打扮得好看一点嘛。”
另一人道:“女为悦己者容是没错,但是……你俩都确定关系几年了,还这么腻歪?你说都有点想让我追求真爱了,本来我还觉得我父母给我安排的结婚对象挺好的呢。”
余彤听着她们聊天,才恍然发现,对方明明和自己差不多大,却都已经谈婚论嫁了。
而她一如既往的母胎单身。
不管是后世,还是在70年代,这一点她始终如一没有变过。
多么专一的人啊。
最终,余彤卖掉了6件连衣裙。
她每件连衣裙卖5块,一共赚了30块。
30块听着不多,但放在这时候能买好多东西,所以余彤并不觉得亏。
卖完东西,余彤才回到招待所,拎着行李去宿舍。
马上就要开学,大学宿舍已经开放,余彤走进建筑古朴却不失庄严的沪城大学,想到它曾因战火被校内教室带领辗转多地,顿时起了敬畏心。
也有了一种自己也是知识分子的感觉。
她从前上的虽然985大学,但后世的大学总给人大市场的感觉,人人都是大学生。
余彤微微挺胸,信心满满的往宿舍走。
沪城大学的宿舍条件很不错,三层小楼,每层楼有十几间宿舍,每间宿舍塞了8个人。虽然没有独立卫生间,余彤却十分幸运的分到了有阳台的宿舍,以后不愁晾衣服了。
进了宿舍,已经有两名家远的同学到了。
余彤一一和她们打过招呼,然后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家乡特产分给她们。小姑娘们的脾气都挺好,也拿了自己家乡的特产出来,很快,大家都不收拾东西了,围着宿舍中间的长桌子开始吃东西。
吃到一半,宿舍门忽然被人用力推开。
进门的是一个看起来20冒头的姑娘。
余彤在所有学生中算是年龄小的,这一届高考时间紧,多大岁数的人都有,所以大家也并不觉得惊讶。可女生看了一眼屋内的人,却像看到什么瘟神似的,匆匆扭开头。
她一言不发地走进去,看了看周围,似乎是想选个合适的床位。
最终,她目光落到靠窗的下铺。
靠窗的下铺只有两个位置,那里靠近窗户光线足,确实很招人喜欢。不过女生来的有点晚,那两个位置已经被占了,其中一个就是余彤的床铺。
女生盯着床铺看了好半晌,又有意无意看向余彤几人。
原本这也没什么,可等她发现没人搭理她后,她忽然重重地叹了一口气,转身去靠近门的下铺了。余彤几人被她这一声叹气叹得莫名其妙。
啥意思?难道她原本打算等余彤和另一个女生把床铺让出来?
自以为什么人都见识过了的余彤有点懵。
看来还是她大学时期的宿舍太和谐了,原来还真有抢床位的啊。
不过女生没说话,余彤也没吭声,她才没傻到让出床位来。
到了晚上,宿舍的八人陆陆续续到齐。
余彤学的是英语专业,这专业现在有点儿尴尬,不过却很适合余彤。她是想留校当老师的,所有科目中英语最好,所以选了英语。再说了,以后会英语的不是很吃香吗?她这四年好好学,说不定还能带领她的小超市与国际接轨呢。
梦总是要有的,万一见鬼了呢?
所有人都互相打了招呼,唯独于颖,也就是先前态度不好的女生,始终不和余彤几人亲近。
她自顾自地吃了自己准备的晚饭,然后开始收拾橱子,能看的出来,于颖应该来自较为偏远的地方。她的物品十分破旧,看着像是用了几年,尤其是脚上的鞋,一看就是经常走山路的,鞋跟都快磨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