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年代的小富婆[重生]——慕容歌
时间:2018-09-23 09:36:12

  “妈,吃饭了。对了,爸呢?”
  姚金梅站直身体,擦了擦 头上的汗水,指着不远处的大山说道:“本来他在拔草的。刚才你洪叔说山里有个地方塌方严重,需要几个男人去帮着清理一下,要不然以后大家都不能上山了。”
  山上还有野味。平时不忙的时候,村里的汉子们带着□□去山上打猎,偶尔也会抓到野鸡野兔什么的。
  童妍脑子里的弦断了。
  她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难道小弟躲开了劫难,童大华还是躲不开吗?
  不!现在应该来得及的。
  “妈,你先回去吃饭,我去叫爸回来吃饭。”童妍说着便跑开了。
  姚金梅在后面叫了她一声,可是她跑得太快,一眨眼便跑远了。
  “这孩子……你洪叔还能少他一顿饭吗?等会儿他们肯定要喝酒呢!”
  童妍一口气跑上山。她知道出事的地方在哪里,所以中途连歇都没有歇一下就赶到那个地方。远远看见那些男人们的身影。而此时,山上的碎石头正在往下面滑落。男人们沉溺于劳动中,根本没有发现山上的异样。
  童妍盯着那一幕,眸孔深缩。她大声尖叫:“爸爸……躲开……爸爸……”
  当时与童大华一起被埋的还有其他村民。然而其他人被救回来了,只有童大华没有救回来。
  童大华好像听见童妍的声音。他抬头看过去,果然看见童妍。见到宝贝女儿哭成这样,童大华变得紧张起来。他连忙跑向她。
  轰隆隆!从山上砸下了石头。
  那石头让原本就塌方的大山加重病情,无数石头朝那里降落下来。
  村民们因为童大华的奔跑发现了这样的情况。他们连忙扔掉手里的东西,以极快的速度逃离那里。
  童大华是最先跑的。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跑。可能是因为从来没有见过童妍哭成这样,他想过来问问她是不是被人欺负了。没想到这么一跑,居然逃过了一劫。
  再回头时,刚才的位置已经被埋了。
  因为这座山脉总是有碎石头坠落,所以有什么响动也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要不是他引起大家的注意,只怕村民们已经被埋了。
  当然,以童大华站着的位置,第一个被埋的就是他。
  “三哥,你腿被砸了?快快快,三哥腿受伤了,流了好多血。赶快送他去医院。”一个青年扶住旁边的兄弟,对着其他人喊道。
  其他人连忙把受了伤的人送去医院。而童大华顾不得问童妍有什么事,他也得帮忙抬人。
 
    
第13章 惊险
  “妍儿。”
  姚金梅刚吃完饭,正准备去菜园子拔完那些杂草,见到童妍满脸苍白的走回来,不由得叫住了她。
  童妍茫然地抬起头,看着面前的姚金梅。
  姚金梅愣住了。面前的小姑娘眼眸里满是惊恐,好像受到了极大的惊吓。她放下手里的农具,担心地看着她。
  “咋了?你别吓妈啊!有什么事情告诉妈,妈帮你作主。”
  童妍抱住姚金梅,趴在她的怀里哭了起来。
  就在刚才,爸爸的死劫终于闯过去了。他们家的磨难终于迈过去了。
  弟弟没有被拐,爸爸没有被埋,他们家还是完整的。她还是那个有爸爸疼有妈妈爱的娇娇女。
  “是不是被人欺负了?告诉妈,谁敢欺负你?”姚金梅气愤地说道。
  童妍趴在姚金梅的怀里摇摇头。
  “妈,刚才我去叫爸吃饭,正好看见山石滑坡。只差一点爸爸就被埋了。我真的好害怕。幸好没事……幸好没事。”
  “天啊!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不行,我得赶快去找你爸爸。他现在在哪里?”姚金梅一听,脸色大变。
  “三叔受伤了,爸爸和其他人正在给他找医生。我想应该快回来了。”童妍抹掉泪水。
  姚金梅这才知道童妍的异常从何而来。想必是刚才吓着了。如果是她的话,她也会吓着的。
  “你别乱想。你爸爸没事就好。快洗把脸,好好休息一下。”
  本来姚金梅早早吃完饭就是想要把农活儿干完,现在她也没有心思再干活了。她知道卫生院在哪里,匆匆赶到那里去看看情况。
  童小松正坐在桌上吃鸡蛋羹,嘴角沾了不少金黄色的蛋花。他见到童妍回来,扬起灿烂的笑容。
  “姐,我给你留了一半。”
  童妍看着乖巧的弟弟,眼眸温柔:“你喜欢吃就多吃点。姐姐不爱吃这个。”
  童小松一脸茫然地看着童妍:“那你喜欢吃什么?肉也不喜欢吃,蛋也不喜欢吃。”
  他们家的条件还很艰苦,平时炒菜连油都舍不得放,更别提肉和鸡这样的奢侈品。她当然爱吃,只是故意让给他而已。
  “你多吃点,这样记忆力才好,读书才能记得住东西。”童妍温柔地摸着童小松的脑袋。
  童小松恍然大悟:“姐姐其实是喜欢吃的对不对?因为我要读书,你就让给我吃,就为了让我读书成绩好。”
  童小松的老师说过,她教了这么多年的书,教出的学生几百个,童小松是她见过的最聪明的孩子。当年童小松被拐后,老师也很痛心。
  童妍从来就没有想过欺骗童小松。她就是想让他明白家人对他的好,让他懂得感恩,而不是做个白眼狼。她不希望童小松变成一个只知道接受别人的好,不知道为别人着想的人。
  “是这样没错。”童妍点头。
  “那我不能吃独食。”童小松将鸡蛋羹赶了一半到童妍的碗里。
  童妍想了想,便说道:“那我们给爸爸留着吧!今天爸爸遇见了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童妍将刚才发生的事情告诉了童小松。
  童小松平时顽皮,知道山里塌方会遇见什么事情。他震惊地看着童妍:“那爸爸不会有事吧?”
  “爸爸躲过了一劫。不过,只差一点点,爸爸就被埋在下面了。我们差一点就失去他了。还有你,如果不是爸爸妈妈重视这次的事情,你就会被别人拐走。听说被拐走的孩子会经过一段时间的洗脑,让他们忘记自己的亲身父母是谁。到那时,谁也找不到你。所以小弟,以后做事情一定要三思。”
  童小松认真地点头:“嗯。我知道了。”
  姚金梅和童大华的声音从院子外传过来。
  童妍和童小松同时放下筷子,以极快的速度赶到外面。
  童大华一身灰尘,头发上也沾满了污泥。他见到一对儿女,想到刚才的惊险场面,眼里满是死里逃生的庆幸。
  “爸,洗手。”童妍给童大华打来干净的水。
  “爸,用帕子擦擦手。”童小松递来毛巾。
  “好,好,乖孩子。”童大华洗了手,擦了擦水渍。
  姚金梅看着这和睦的画面,眼里满是幸福。她在心里说道:老天爷,我不求荣华富贵,只求家人一生平安。
  “爸,三叔怎么样了?”童妍记得前世那个三叔没死,但是双腿都瘸了。
  “哎!右腿瘸了。”童大华叹息。“你三叔全靠登三轮车养活一家人。这下子做不了这个营生了。”
  “右腿?”童妍明白了。看来三叔的情况也产生了改变。
  这一个插曲只让童家众人感叹几天。童妍继续做衣服,童小松休息了几天就去上课,童大华和姚金梅夫妇在家里干农活儿。
  当童妍第二次带着衣服进城时,距离发生崩塌事件又过了半个月。这次她带了十二套衣服,每三套为一个款式。
  等她存够了钱,第一个要买的就是缝纫机。要是有缝纫机的话,每天做几套衣服都没有问题。
  集市里,童妍交了两块钱的租金给城管,找了一个摊位摆放衣服。姚金梅站在旁边,不时吆喝两句。
  “大妹子,来看看最新款的手工衣服,绝对衬你的气质和身材。”
  “哟,这年头七块钱不贵啦!你少吃两块肉就能买一套衣服了。你穿着这么漂亮的衣服出门,大家都看你呢!”
  童妍也在招呼人,只是终究还是没有姚金梅嘴甜。姚金梅说话好听,又会吹捧人,这一点童妍就做不到。
  “咦?这衣服不错啊!”一个中年女子拿起一条红裙子。“我们家闺女挑得很,很少有衣服能让她满意的。你家的裙子不错。七块钱是吧?来一条。”
  童妍连忙将裙子包装好,双手递给中年女子:“多谢阿姨照顾我的生意。以后我都会在这里做衣服。我做的衣服都是自己手工缝制的。如果你们家女儿想要特别一点的,你可以把她带来给我看,我还可以单独给她做不一样的。我还会刺绣哦!只不过加上刺绣的话价格要翻倍了。”
 
    
第14章 定制
  中年女子听了童妍的话,眼里满是意动。她接好衣服,对童妍说道:“小姑娘你先别走。我回去给我闺女说一声,问问她的意思。我闺女不缺钱。她要是愿意的话,价格好说。只要你能做出她满意的衣服。”
  “阿姨你可以先问问。到我们镇上的车只有一班,到了下午两点我是必须回家的。我可以等到你一点钟的样子。”童妍微笑。
  “好好。”
  第一笔生意顺利,后面陆陆续续又卖掉了五件衣服。总共十二件衣服,现在卖了一半,还剩下一半。而时间也不早了,大概已经到了十二点钟。
  童妍对姚金梅说道:“妈,对面有面馆,你先去吃一碗面吧!”
  “哪有当闺女的饿着,当妈的去吃饭的?我不去。等那个大姐来了,我们再一起去。”姚金梅摆手说道。
  童妍还想再劝,可是姚金梅是个固执的人。只要是她决定的事情,就算是有十头牛也拉不过她。她无奈,只有随便她了。
  不过他们也没有饿太久。在童妍做好被人放鸽子的准备时,中年女子带着一个娇俏的美貌女子来了。那女子看上去二十出头,一身打扮非常的艳丽。不过这样的艳丽没有风尘气,反而有种女强人的干练气息。
  那女子看了一眼童妍的衣服,说道:“我妈说你可以根据我的要求做衣服?”
  “对。”童妍点头:“姐姐怎么称呼?”
  “我叫唐娇娇。”唐娇娇说道:“你这里的衣服挺不错的。这样吧!我最近需要一件旗袍。你知道旗袍很考究人的技术。如果你能做出让我喜欢的旗袍,我给你一百块。”
  童妍做过旗袍。正如她所说,那是非常考较人的细致活儿。而且,做旗袍的布料也非常讲究。
  不过,一百块在这个年代不是小数目。为什么不做呢?再看这女子眼眸极正,虽然打扮很好,却也没有瞧不起她的样子。想必不会为难她。
  “我叫童妍。不知道姐姐什么时候要货?”童妍微笑道。
  “十天可以吗?我急着要。如果你能帮我赶出来,这十天赚一百块也不错了。而且,只要你让我满意,我还可以给你介绍其他生意。我认识的人都是付得起钱的。”
  “我可以先给你画设计图,你要是喜欢我再做。明天的这个时候我拿着设计图来找你。不知道在哪里能够找到你?”童妍建议道。
  “嗯?你倒是小心。不过这样也好。”唐娇娇想了想,说道:“玫瑰剧院知道吗?”
  “剧院?”童妍听着这个名字,再回想着前世听说过的风云人物。原来这位唐姐姐是演员。难怪长得这样好看。
  前世她死的时候,玫瑰剧院非常有名。这是第一家私人建立的剧院,而不是像其他剧院那样由国家举办。玫瑰剧院的由来是因为这是几个话剧女演员一起举办的。这几个女子是闺密,又全是美人,所以被称为玫瑰剧院。
  “从这条街穿过去走到尽头,再往左转,看见一个鞋铺的时候又穿过那条小巷子,里面就是玫瑰剧院了。”唐娇娇详细地解说着路线。
  “好的。那我明天就拿到玫瑰剧院给你。”
  唐娇娇点头,又指了指剩下的衣服:“这几件我全要了。”
  “好。多谢唐姐照顾我的生意。”正如唐娇娇所说,只要她做得好,她就能给她介绍更多的生意。
  剧院里不缺美人,而美人一般都喜欢穿漂亮的衣服。这可是一笔大单子。为了这笔大单子,她得把吃奶的力气都用上。
  送走了唐娇娇和唐母,童妍和姚金梅整理着摊子上的东西。从旁边几个小摊上传来羡慕和嫉妒的目光。毕竟一件衣服七块钱,十二件衣服就是八十四块。就算除去两块钱的摊位费,车费以及材料费,那也能剩下不少。在这个年代,一个月能赚二三十块就被人当作大佬供起来,更别说十来天就赚个几十块。
  特别是刚才那笔大单子。十天就能赚一百块,除掉材料费,那也能剩下不少。这样算下来,一个月能赚一两百块呢!
  只要再干两个月,就可以买一件缝纫机。有了缝纫机,除了那些高级定制衣服,普通衣服做起来就能快很多。
  “妈,我们去吃东西。饿坏了。”童妍抱着姚金梅的手臂,带着她走向对面的面馆。
  如果是以前的话,姚金梅是不愿意浪费钱的。反正他们也要回家了,还不如再撑一段时间回家再吃饭。可是今天童妍赚了钱,她看着也高兴,不想扫女儿的兴。
  “哎,可惜是厂里的。”在面馆里,姚金梅挑着面条,有些伤感地说道。
  童妍吃面的动作停顿了一下。她很想告诉姚金梅实情,可是这个地方不是说话的地方。她决定回家的时候给爸妈老实交代了。
  夜晚。童妍摆放好两荤一素一汤,又给家人盛好白米饭。
  童大华和童小松闻着香喷喷的味道,看着香喷喷的饭菜,嘴里的液体蔓延开来。
  “今天过年吗?好丰盛。”童小松激动的扑向鸡腿。
  啪!姚金梅用筷子头敲了一下他的手背,脸上满是怒意:“洗手了吗?毒不死你。”
  童小松见到大鸡腿心情好,也不和姚金梅顶嘴,吐了吐舌头跑到了厨房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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