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云彤翻看着秦钧写的书信,笑着道。
秦钧已经连下两城,最后的济阴不过数日也会被他收入囊中,等姜劲秋的大军赶来,秦钧便能把三城交给姜劲秋来防守,他日夜兼程赶赴蜀地。
这可真是好消息。
杜云彤笑了一下,笔尖蘸墨,给秦钧回着信。
要秦钧不要着急,战事为重,她去往蜀地的事情除了太后之外,知道的人少之又少,旁人不知道,自然不会在路上害她。
她的骑术并不精,秦钧的马又快,纵然等姜劲秋耽搁了一点时间,也会走在她前面,比她更早到蜀地。
次日清晨,杜云彤又上了去往皇城的轿撵。
只是那轿撵再回杜府时,下轿之人变成了百灵。
而原本该从轿撵里走下来的杜云彤,早就神不知鬼不觉地出了天启城。
信鸽飞向天空,带着杜云彤的话语落在秦钧桌前。
秦钧刚从战场回来,一身是血,尚未来得及梳洗。
军机繁忙,那些原本不能容忍的洁癖说不得也要忍一忍了。
秦钧拆开信件,一目十行看完,随后扔在火炉里烧为灰烬。
“姜家府兵还要几日?”
秦钧问宫七。
宫七刚洗完手进来,脸上的血水仍在往下落,他也顾不得洗,只接了亲卫递来的锦帕胡乱一擦,道:“最快也要二十日。”
“算一算时间,我们打下济阴城,姜家姑娘也就到了。”
秦钧眉头微动,道了一声知道了。
“注意王宏动向,莫让他拦截了姜姑娘。”
宫七应是,捡起一块桌上的饼塞在口中,一边吃,一边下去交代探子。
彼时被秦钧和杜云彤都挂念着的姜劲秋,正一身戎装马不停蹄往青州赶去。
蜀地在大夏的最南边,青州在大夏的北方,中间相隔着琅琊颜氏和兰陵萧氏以及中原之地,纵然日夜兼程,也要花费许多时日。
经过中原时,马逐溪早早地在驿站等候,替姜劲秋接风洗尘后,递给她一块质感温润的玉。
马逐溪道:“此玉经高士祝祷,有逢凶化吉之效,送给你,可保你凯旋而归。”
姜劲秋捏着玉,英气的眉眼里有着几分疑惑:“真有那么神奇?哪位高士?”
马逐溪一脸认真:“正是在下。”
姜劲秋:“...”
姜劲秋最终还是收下了那块玉,用根红绳穿起来,挂在了胸口。
在中原略作休整后,姜劲秋高扬马鞭,奔赴青州之地。
去往昌平的路有两条,一条是不为人知的古道,路程近,但并不好走,也容易遭遇埋伏,另一条路则是官路,路面平坦,只是比古道需要多花十日时间。
夜幕降临,姜劲秋停在三岔路口蹙眉,随行老将道:“古道太险,若王宏在古道埋伏,我军难以逃出生天。”
姜劲秋极目远望,树林葱葱郁郁,山脉连绵起伏,有几分梁州蜀地之感。
此山之后,便进入了青州地界。
青州地界上,秦钧正在浴血奋战。
姜劲秋知道秦钧百战百胜,素有杀神之称,但更知道青州兵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且兵力远在秦钧之上。
两军相交,秦钧的黑甲军未必能从青州兵手上讨得便宜,继续续写他从无败绩的传奇。
耽误一日,秦钧便多一日的危险,她不敢耽搁太久。
二叔说的不错,秦钧于大夏来讲,是栋梁之才,中流砥柱,若无秦钧,大夏群雄割据之后,便是厮杀不休,百年困于战乱的局面。
秦钧不能死在青州之地。
她要尽快赶赴青州,援助秦钧。
姜劲秋道:“点五千将士为先锋,连夜先去探路,若无埋伏,明日清晨从这里取往昌平。”
老将微惊,连声制止:“将军,若有王宏伏兵当如何?”
姜劲秋手指微微颤抖,看向老将,道:“若秦钧战死青州,又如何?”
月色微凉,如水一般倾泻在身上,沾染的身上的盔甲越发冰冷。
老将一声轻叹,道:“便依将军所言。”
五千先锋连夜进入古道。
山峰之上,王宏眼睛轻眯,道:“蜀中援军?”
蓝色大旗烈烈生威,姜字迎风飘展。
副将一手挥下,滚石与箭弩齐发。
“慢——”
已经来不及了,山间飘起了浓重的血腥味。
王宏看了一眼副将,目光骤冷,道:“只是先锋部队,应让他们过去之后,再对蜀军大部队出手。”
副将忙跪下讨饶,王宏看也不看他,翻身上马。
亲卫军手起刀落,副将的人头滚落在山崖。
“去济阴。”王宏道。
亲卫军问道:“将军,我们不阻拦蜀军了吗?”
“官道无险可依,驻守济阴方为上策。”
月落星沉,东方亮起鱼肚白,启明星在云层明明暗暗,仿佛在指引着路人前行。
哨兵一身是血奔赴蜀军,五千先锋全军覆没。
姜劲秋良久无语,紧咬着牙关,老将沉声劝道:“将军,失败乃兵家常事。”
战马嘶鸣,姜劲秋闭眼再睁开,眼底一片清明,道:“日夜兼程,赶赴济阴!”
姜劲秋折损五千先锋军的消息传到各处,李晃笑眯眯说着青州多文士,名将唯宏,王将军实乃上将之才,屈居齐家之下委实可惜了。
李易眼圈红了又红,让人从自己好不容易攒起来的私库里拨出大半银两,送往蜀地,以慰烈士遗孤,聊表心意。
秦钧收到消息,眉头动了动,打开地图,与宫七计算着王宏从古道赶往济阴最快需要多久。
古道离济阴更近,王宏必然比姜劲秋先到,此时的济阴有将近二十万的兵力,王宏更有二十万之众,他彼时能作战的兵力不足十五万,且分布在阳谷和昌平两城。
驻守阳谷城的兵力是不能动的,兵力分散的情况下,也就代表着他只有七万兵力能够调动。
他没时间去感慨,也没时间去伤怀,他要思考的是,如何以七万兵力,战胜青州军的四十万大军。
在王宏大军到来之前,他需要部署好一切。
秦钧剑眉微蹙,左手食指点着济阴城池。
山雨欲来风满楼。
乔装打扮的杜云彤一路南下,在经过颜家的势力范围内,被一个身着水色长袍,外罩着玉色轻纱的锦衣男子拦下了。
男子摇着泼墨山河的扇子,道:“在下周自恒,在此等候姑娘多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秦钧:是时候表演真正的实力了
第112章
杜云彤敏锐地觉察到周自恒对她称呼的不同。
周自恒唤她姑娘, 便是不愿声张的意义, 若是不然, 完全可以在这里唤她一声翁主。
既然不愿意声张,想来是周自恒找她是周自恒自己的意思, 而并非颜家的意思。
杜云彤听过周自恒的大名, 又或者说, 普天之下,但凡关注点经济局势的人,都听过周自恒的名号。
关于周自恒, 不过是一个再俗套不过的天之骄女和凤凰男的故事。
世家之女多是循规蹈矩, 遵循礼法的,可这位世家女, 偏偏不。
她爱上了家徒四壁的穷小子, 周自恒, 就是她与穷小子的爱情结晶。
爱情在最开始的时候, 都是美好纯真的,愿意为它冲破一切的枷锁。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激.情褪.去,暴露出来的眼界与三观,足以摧毁似水晶般剔透,却也似水晶般易碎的爱情。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人整日在田间劳作,手里磨得血泡一个接一个,饶是如此, 也没能种得好庄稼。
你博览群书,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不是为了过今年的粮食能打多少担,够不够一家人果腹的。
他自幼在田间长大,敦厚老实,也过不了商场上尔虞我诈的日子。
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努力强行融入,也不过落个两败俱伤的下场。
过了一段错位的日子之后,天之骄女把年幼的周自恒放到颜家大门前,看仆人把周自恒领走后,回到周家上吊自杀。
穷小子见此,也一头撞死结束了自己短暂的生命。
颜家虽然气恼女儿做下的糊涂事,可毕竟血浓于水割舍不断,便把周自恒养在家里,与自家孙儿一般看待。
数十年过去,周自恒成了颜家小一辈最为出色的人物,颜家家主力排众议,交给他许多家业让他来打理,他也没有辜负家主的期望,将家业打理得蒸蒸日上,提起颜家,便绕不过他去。
周自恒成了琅琊一代最有影响力的人物,又背靠颜家,按理讲,这样的家世能力,不难娶一个世家女为妻。
事情偏偏相反,世家大族,最看重的便是门第。
琅琊有头有脸的人物,嘴上说着公子前程似锦,心里却并不这样想,暗地里仍以野小子来称呼他,更别提与周自恒结亲了。
颜家虽然护着周自恒,看也无济于事,姻亲之事从来是结两家之好,旁人不愿意,还能按着别人的头让他们愿意吗?
显然是不能。
以至于周自恒年逾二十,仍然孑然一身,不曾婚配。
在大夏朝,十五六不结婚便是非常大龄的了,更别提二十岁了。
杜云彤上下打量着周自恒,手指指腹轻轻摩挲着的茶杯。
周自恒与她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世家大族最注重脸面了,尤其是像颜家这般雄踞一方的豪族,必然是比普通世家更注重嫡庶尊卑的。
奔着为妾,又是无媒苟合生下来的孩子,在这个世道上,是注定备受冷眼的,颜家虽然心疼外孙,可颜家女多的是,生的外孙又多如牛毛,能对一个抹黑自己脸面的外孙有几分真心呢?
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孩子,必然是行事小心,谨慎卑谦的。
但当见了周自恒后,杜云彤发觉自己错得有些离谱。
玉色与水色,本事最淡泊素雅的颜色,再配上画有泼墨山河的折扇,很容易便让人联想到淡泊名利,飘飘欲仙的世外高人。
可当这种衣服,这把扇子装备到周自恒身上时,杜云彤发自内心地觉得,她还是第一次见,能把这么淡雅的颜色穿得这么张扬嚣张的人。
与衣服不相配,倒与他的名字配得很——周自恒,舟自横。
杜云彤慢慢抿着茶,不说话,只是淡淡地看着周自恒。
他既然是私下来的,周围络绎不绝的行人想来也不是他身边的人,他若是有要事找她,必然会让她跟他去一个隐秘的地方,而不是在茶楼上。
果不其然,周自恒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姑娘若是无事,便随我到一个好去处。”
琅琊之地依山傍水,翠色环绕,茶叶瓷器皆是一绝。
这里的茶虽不是她最为喜欢的甘萝叶,但也颇为香甜,后味是淡淡的花香,让人饮了又想饮。
千雁见杜云彤喜欢,又给杜云彤续上一杯。
扮作随侍小厮的寻羽双手环胸,漫不经心地看着周自恒,黑漆漆的眼睛里满是探究之意。
杜云彤又喝了一杯茶,抬起眉,笑了一下,道:“要是本姑娘有事呢?”
开什么玩笑,周自恒让她去,她就必须去?
她不怕闹大,怕闹大的应该是周自恒才是。
她赶赴蜀地的事情,周自恒应该还没有把消息报到颜家,若是报到了颜家,今日来找她的,就不应该只有周自恒主仆几人了,周自恒也不会这般小心地与她说话。
想让她过去,必须拿出能说服她的筹码来。
姜度深入蛮夷的事情这么紧迫,她才没有多余的时间来应付别人呢。
周自恒合上了扇子,白晃晃的日头下,他的鼻梁略显得有些尖,不似琅琊水乡男子的温润儒雅,反倒是带了几分杀伐果断的压迫感。
“在下也是替姑娘着想。”
周自恒看着杜云彤,慢悠悠道:“若在下在这说了,被人听了去,对姑娘的二叔反倒不好。”
杜云彤握着茶杯的手指微微收紧,杯中茶水荡起圈圈涟波。
秋老虎的季节,日头比夏日还要毒辣几分,茶馆里虽有冰块祛暑,可汗水还是顺着人的衣襟往下淌,不知觉间,便湿了衣物。
往来的行人匆匆,声音噪杂,扰得人的心都跟着浮躁起来。
杜云彤看了眼一旁环胸而立的寻羽,寻羽微不可查地点点头。
她不知道寻羽的武功有多高,但既然寻羽点头,想来是能保她全身而退。
杜云彤放下了茶杯,道:“公子既然有好茶招待,我还喝这里的茶水做什么?公子前方带路便是。”
周自恒眼底漫上笑意,道:“姑娘果然是聪慧之人。”
杜云彤双手拢在衣袖里,浅浅一笑,声音微凉:“可若是公子的茶不如我的意,那我说不得要打翻公子的茶楼,与公子闹上一闹了。”
人总是有软肋的,姜度便是她的软肋,她在大夏朝的亲人,也是她想想便觉得心安的人。
她不允许任何人用姜度来威胁她,同样,她也不敢用姜度去冒险。
周自恒的确抓到了她的软肋,有让她跟他走的资本。
周自恒眸中闪过一缕精光,道:“自然。”
“包姑娘尽兴而归。”
周自恒的小厮付过银钱,杜云彤跟着周自恒出了茶楼。
琅琊之地多水,四处都是蜿蜒的河流,案边停着各式的船只,有世家的华美精致,也有民家的小巧舒适。
杜云彤跟着周自恒上了船。
船只是掩人耳目的普通船只,但走进一瞧,里面的装饰是一点也掩人耳目,随处可见的红宝石点缀着黄的晃眼的黄金饰品,云锦与蜀绣不要钱似的铺在地上。
燃着的天罗香有宁神静心的作用,丝丝缕缕地从黄橙橙的炉子里冒出来。
这些东西,让人想忽视都难。
杜云彤下意识地觉得,船里面的东西,倒是与周自恒更为相衬。
他就适合穿那种张扬色调的衣服,宝石翡翠缀满身,配上一柄黄金扇,周围再来几个貌美的小侍女,这才像他的风格——人傻钱多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