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君追妻手册——明夏一生
时间:2018-10-07 09:15:46

 《暴君追妻手册》作者:明夏一生
 
文案:
萧明珠生前风光无比,却被家人设计送入虎口。
就要被昏君入口之际,眼睁睁看着大胡子悍匪将皇城覆灭……
重生后,明珠发誓要过得更加风光无比,慢慢折腾仇人,快快买房子置地留后手,悄悄打听世家子弟中到底谁留着大胡子。
她要抱金大腿!
重生后的凌澈:追妻路上好艰难,谁知道美女小恩人癖好如此特殊,没记住他的魁梧身子俊秀脸蛋子,只记住了大胡子!
当年留胡子一时爽,重生之后悔断肠……现在留胡子,还来得及不?
 
阅读提示:
1.男女主双重生,女主大胆彪悍娇滴滴,男主暴虐心狠超乖巧,分对谁。 
2.男女主互动不是一般甜,秀恩爱能秀上天 
 
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明珠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浴火
  五月末,京城已经有流火之势,梧桐苑却感受不到一丝热意。
  深宅大院、树荫高遮,自然轻易不受暑气影响。
  “大小姐又来咱们这里了,一坐坐了一个时辰,也不抬抬腿走人。”侍女小夏对那位琳琅小姐很是不满,便忍不住开口嘟囔一句。
  小春点了点她的额头,“就你话多,且少说两句,免得咱们姑娘听了怨你多事。大小姐来这里,还不是为了凉快,又有点心甜汤的伺候着。你以为这相府里,有几个地方有咱们梧桐苑这么舒坦。”
  明珠乃府中二小姐,但却是唯一嫡出小姐,待遇自然不是那些庶出所能比。
  这相府五进大宅子,在连水都比别处金贵的京城,虽不是特别显眼,但也算是十分好了。
  这宅子,除了萧相和继室焦氏住的正院,也就明珠这里最好。且明珠还不是一个院子,而是春住芍药居,夏住梧桐苑,秋住石榴园,冬住暖晴院,日子过得不是一般逍遥。
  只因这宅子,是明珠生母明氏的嫁妆而已。
  萧丞相不到四十岁,便为一国之相,可谓春风得意。只可惜出身到底太差,家底子不是一般的薄,如今这宅子,还是当年明氏出嫁时带过来的。
  明氏出自定国公府。老定国公三子,唯有明宝儿一个女儿,简直宠到心尖尖上。当年明氏出嫁,便陪嫁了这大宅子,且地段十分好,附近皆是老牌贵族之家。倒是萧丞相这新贵成了例外。
  因这房子是明氏的嫁妆,明氏又只有明珠一女、明安一子,即使明氏早亡,这宅子也只能由着她亲生子女来挑。
  明珠姐弟名字里带着明氏之姓,可见当年萧相夫妇如何恩爱。
  只可惜,人死如灯灭,萧相一介新贵,怎可能一直不娶。后来坚持三年,便只得依着老母亲所求,娶了一位旧人的女儿。
  当然,坊间也有传言,这位焦氏非是他人,竟然是萧相青梅竹马所生之女。这关系之乱,匪夷所思。
  不过萧相名声摆在那里,大家也只当个笑话,并不当真。
  且继室焦氏虽是乡下小户出身,却极其懂礼识趣,名声倒当真不错。对明珠姐弟也十分心疼,哪里会在物质上亏了他们。为此,明珠自己便有四个小院子,也不足为奇。
  就明珠这样还是节俭,她弟弟明安那里才叫铺张浪费,光侍女小厮估计就有三十来个,还不算那些打杂的婆子之类。
  在这个家里,明珠身边春夏秋冬四个大丫头,明安那里得脸的丫头小厮,地位可不比大小姐低多少。就算低,也只是面子上,里子却好过很多。
  焦氏虽仅有二十岁出头,自己也没能怀上孩子,但为人和和气,待子女们从不苛刻。只几位庶出子女皆有自己的姨娘,是以她也不好多过问。不过,该给的份例,焦氏从来不会克扣就是。
  萧相虽是新贵,但明珠外祖家乃是定国公府,只看这封号,便知在大昌朝地位不是一般的高,一般人哪里敢惹。就连萧相,也多是要看岳家脸色。
  这时,小夏听到她们姑娘貌似翻了一个身,赶紧给小春使了一个眼色,示意不要出声。
  她自己抻着头往里看了看,明明屋子里放着几个冰盆很是凉爽,姑娘脸色却红扑扑的,貌似极热一般。
  她哪里知道,她们姑娘如今当真是做着水深火热的噩梦。
  萧明珠,不仅是萧家明珠,更是京城明珠,在皇宫也不会有人为难。
  只这一次,她总觉得路有那么长,小巧轿子里又是那样闷热。
  到了后宫,快到庶姐琳琅所住的关雎宫时,还不得不下了轿子走一段路。明明天上乌云遍布,却好像能烧的人喘不过气一般,一步一步,累得她喘息不得。
  明珠最不喜欢进宫,尤其不喜欢那个眼底湿滑眼珠乱瞄的皇上姐夫。说姐夫,其实是高抬了萧家。琳琅不过是贵妃,上有皇后,下有几百个小妃子。
  皇帝那么多女人,若家中人个个都叫他姐夫,得有多少便宜小舅子、小姨子之类的。
  只是宫中牡丹盛开,她那姐姐三次恳求,还有祖母、继母劝说,她不得不来。
  明珠虽是贵女,但并不喜欢附庸风雅。也喜欢牡丹,但牡丹和芍药她都懒得分清楚。只要美就好了,干嘛分得那样清。
  “妹妹来了?都快近午了,也不知多想想姐姐,早早来玩。”琳琅从正殿出来,迎了明珠好几步远,语气十分亲切熟稔。
  明珠眼眸一沉,她最不喜欢琳琅一口一个妹妹。这姐姐宫里有那么多姐妹,如今也这样叫她,感觉很是怪异,还不如叫她名字来得自然。
  “嗯,昨夜睡得沉,就起得晚了。”明珠虽和琳琅不是很亲近,但伸手不打笑脸人,琳琅多年如一日讨好她,她也做不到太过拒绝。
  琳琅便笑,“都十五了,还是像小时候一样爱赖床。我在这宫里很是无聊,就盼着你来玩。”她将头转向一侧的大宫女,“你们且退下,本宫和妹妹聚一聚,没有纷纷就不用过来碍眼。”
  明珠心里一笑,她这个姐姐,对着她还是一副讨好姿势,可对下人,就一口一个“本宫”。其实,心里也是想翻身压她一头,等她恭敬称呼一声“贵妃娘娘”的吧。
  要不是皇上女人太多,琳琅还需要求着萧家,尤其是她身后的定国公府,琳琅估计也不会这样亲切待她。
  琳琅亲自给明珠倒了茶水,又上了几样外焦里□□香味十足的小点心,“你最爱这一口,我特意让人做的。这宫里,样样都讲究份例,好歹我这里还有个小厨房,多少能自己做主。”
  明珠点头不语,只拿着一块点心慢慢品,慢到一刻钟都吃不完。
  她心里明白,这是琳琅在说皇后的坏话,也是想让她给父亲传话,想多要点银子罢了。
  这宫里,若没有银子好处,谁给你随便办事表忠心。混久了的下人,比主子还要精明。
  “这春日天气正好,吃完点心咱们去外头转一转,赏赏牡丹,听听小曲可好?”琳琅商量道。
  “嗯。”来都来了,明珠也不好不给她面子,便点头同意。好在两三个月才见一次,她这还能忍。
  记得来时,祖母和继母千叮咛万嘱咐,连父亲都发了话,让她呆足一天才回。她虽并不是十分听他们的话,但这种关系萧家面子的大事,她还是会听进去。
  明珠知道,她在这个家里,多少有些特殊。但他们一向做得很好,让她挑不出一丝毛病,和平相处便是。至于亲情,哪里有那样假的亲情。
  等二人逛完牡丹园,吃了午饭,明珠便不知为何很是困,不自觉便睡了过去。
  睡意朦胧中,她听到一个男声,“睡了?”
  好似是琳琅回道:“可不,妾答应您的事,向来都办到。只不知道,这次皇上给什么好处?”
  男人□□,“好处大着呢,朕连续一个月睡在你身上可好?”
  “呸,姐妹们还不撕烂了我。再说皇上刚要了明珠,哪里舍得在妾这里睡。”琳琅娇笑道。
  明珠听到这两人无耻之语,心里很是着急,想起身躲避过去,却感觉有石头压着身子,就是动弹不来。
  她这庶姐竟然如此大胆,想将她拱手送给这个色棍!
  “娇滴滴小美人还吃醋了,朕可心疼死。你贵为贵妃,她日后最多不过一个妃嫔,还不是在你手下混日子。朕就新鲜几日,过后随你处置。这小辣娘子,当初还不愿意进宫,如今被朕破了身子,看她如何。”
  贵妃虽美,可她这妹妹娇养长大,模样更胜几分。他最初看上的是明珠,无奈最后吃到嘴里的却成了琳琅。也罢,好歹是萧相的女儿,而且软嫩嫩又乖巧,也就以妃位进了宫。
  也是歪打正着,宫里女人虽多,但会像琳琅这样放下身段玩花样的还真没有几个,为此很得帝心,不过两年便成了贵妃。
  一阵香气飘过,明珠才觉得清醒一些,只是此时那色棍已经要挨上她身。
  “强欺臣女,皇上您不怕天下悠悠众口?”明珠一边往床里退去,一边责问道。
  皇上眼眉一挑,“怎是强欺,是你家人同意送来,又是你姐姐搭桥铺路。朕可从来不喜欢强人所难。”
  他唤醒明珠,就是想看明珠反抗尖叫。反抗越激烈,叫得越尖利,他就越是喜欢。只这小小女主竟十分冷静,让他觉得略有些无趣。
  明珠虽单纯,但因从小没有亲娘,自然不是多傻的孩子,平日里也多少有些防范。
  她将头发上尖利发簪拔下,紧紧握在手中,静待机会出手。
  也不知她家人将她所卖是否属实。面上家人对她千宠万爱,高高捧在手心。即使最明晃晃不喜欢她和弟弟的祖母,也从不为难于她。
  如果这次他们当真卖了她,还真是意料中的意外。他们讨厌她却不得不哄着她,很久了吧。
  看皇上将平日伪装的好姐夫面孔撕下,明珠一阵子恶心。这男人,昏庸无能还好色,当真一无是处,如今竟干出这种强欺臣女的龌龊事情。
  明珠想着,就算死,也要把皇上拉着一起死,黄泉路上再踹他两脚,最好是踹下十八层地狱,让他永不超生。
  眼见那色棍欺身上来,明珠手中簪子便要刺去。
  只这一瞬,便听外各种尖利叫声四起。
  叫声太惨,倒把明珠从噩梦中惊醒过来。
  她吐了一口气,还好,她能重活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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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本幻言《反派绝色女[穿书]》苏爽甜,求收藏~
  文案:
  穿为出身豪门、肤白貌美、腰软身娇的大小姐,愿意不愿意?
  林娇娇:mmp 帮渣男上位,反被渣男绿,还被人唾弃骂死的豪门女,老娘才不稀罕。
  可谁让她穿进书里,咬牙也要坚持混下去。。。
  从此整死渣男,挥霍潇洒,叼个老狼浪起来~
 
 
第2章 重生
  明珠望着床顶幔帐,天青底粉嫩枝丫,是她夏日里最爱用的一种床幔料子。
  她缓缓吐出一口气息,还好,一切都过去了,好好往前看,只当前世是一场噩梦就好。
  不过,欠了她的,她两辈子都忘不了。
  那一日,火光漫天,叛匪杀入皇城,血水流到胭脂河里,倒让清清河水真成了红色胭脂。
  别人眼中叛匪,在明珠眼中就是大英雄真汉子。身为丞相之女,她自然知道大昌朝气数已尽。连年天灾,又遇上无道昏君,为了一己之私横征暴敛,百姓早已被逼得没了活路,造反之势自然一日烈似一日。
  只是她也太也不知是运气太好,还是不够好,就在被欺凌前一瞬间看到英雄出场。
  只可惜,画本子里都是骗人的,她没遇上英雄救美,却反而在混乱中被那昏君皇上当做人质抹了脖子。
  明珠也是郁闷,明明英雄都答应昏君一切要求,那昏君竟然吓得尿了裤子手抖将她杀了。
  简直没有天理,明珠自觉死得太冤。
  就因为太冤枉,魂魄竟然在皇宫里饶了一个月方才离去。
  为此,明珠知道了一些身后之事,也留下一些迷茫之处。
  她最惊讶,为何那一脸大胡子的英雄会因她死而悲痛,还为她守足七天灵才正式登基为帝。
  不止如此,竟然力排众议,将她追封为皇后。
  明珠心里叹气,想她十岁那年路上遇到过一个神棍,说她是天生凤命,差点吓死她。
  不过,那神棍得了她十两封口费,转头便逮着别的女子说天生凤命。恨的她差点要亲自追回那个大骗子,要回那十两银子。
  现在看来,那人也不算骗子。死凤凰也是凤凰。
  只是,大胡子新皇是疯子吧,无缘无故为何要封她为后?
  有人以为这是新皇讨好旧臣,用死人换取太平。谁料皇后下葬之后,新皇便大开杀戒。
  杀了贵妃一宫人不说,萧相家里也满门抄斩,只留萧相一人被关在小屋子里受尽屈辱,却求死不得。
  满朝文武得出结论,新皇就是个疯子,全凭心意做事,大家还是小心为好。
  看到萧家众人下场如此凄惨,明珠就放心得重新投胎去了。只是胎没投成,竟然重活一世。
  既然有幸再来,明珠发誓,第一要好好保护好弟弟,再不让他意外身亡。
  第二再不能好吃懒做,定要好好偷摸发家致富,在南边置地买宅子,京城乃至北方大乱之前,带着弟弟逃到南方继续过富足日子。
  再者就是弄清楚大胡子新皇到底是谁,恕她记性不好,当真没记得二人有什么瓜葛。但若没有瓜葛,新皇何至于此。每天夜里看棺材那眼神可骗不了人,何况一般人谁敢闲着没事撩棺材玩。
  最后,才是要慢慢和萧家众人磨着玩。
  重活一辈子,复仇只是人生一小部分,顺带手解决罢了,最重要还是过得好。
  计划太多,总得一步一步来。至少现在,该如何享受就如何享受,谁知道下一步走到哪里去呢。
  明珠躺在床上,懒洋洋开口道:“小夏。”
  小夏别看爱吃人胖,但手脚十分麻利,听见姑娘叫,顺手就捧着一杯温水送上。
  “姑娘,多少喝两口,刚刚看您脸有些红,别上了火。”
  小春慢了半拍,忍不住心里骂道:小夏这丫头能吃就算了,还这样能拍马屁,当真是讨厌。好在,小夏长相一般,圆盘子脸一个,哪里有她样子娇俏。为此,小春也不和她计较,由着她做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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