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屋藏娇:邪王轻点宠——萧渔
时间:2018-10-08 09:35:12

    她感觉自己的太阳穴处被人狠狠扎了一针,剧痛之下她终于睁开眼,发现前面站着一个鹤发童颜的老头,竟然是莫老。
    大毛二毛两只小白团都各自趴在他的两肩上,见她醒了,都睁着乌溜溜的眼睛兴奋地“吱吱”直叫。
    莫老递给她一颗白色的药丸让她吞下,一边埋怨道:“既受不得伤,就不要随便跟人打架。若不是遇到了老夫,你早就流血而亡变成一具干尸了!”
    容晓因去劫法场时为了将云小七支开就指引她去找莫老,现在看到莫老竟还有些心虚。她乖乖地将莫老递给自己的药丸吞下,却一下觉得全身燥热无比,让她一下从床上坐起来,浑身的血管好像都要爆开一样。
    最近她遇到的黑化的人实在是太多。此情此景,让她不由怀疑这莫老是不是哪个带了人皮面具的歹人易容所致。
    “你给我吃的是什么?”
    莫老嘿嘿一笑,“自然是好东西。”
    他还静静观赏了在痛苦中挣扎的容晓一会,“不错,全身已经红得都跟只煮熟了的虾子似的,差不多可以开始了。”
    说着他抓着容晓的两只手,拿出一把刀子,不顾她的挣扎,快准狠的对着她的两个手腕处分别割出一道口子。
    莫老还给捋了捋身上的大毛二毛的毛茸茸的白毛,“去吧,这可是比珍珠还要好吃的东西。”
    大毛二毛兴奋地各自跳到容晓的手腕处,对着那不断流血的伤口用力一吸。容晓觉得一阵刺骨的剧痛,克制不住的发出尖叫,还把大毛二毛从手上甩出去。
    一起跟着甩出去的,还有两条已经发育的极为壮观的血虫子。
    那血虫子在一瘫血水中蠕动着,已经有大拇指粗大小,看起来又是瘆人又是恶心。
    但对二毛来说,却是极其美味的佳肴。它们一只叼起一条,很快就各自将一条血虫吞入腹中,津津有味的吃了下去。
    容晓发现自己手腕上的两道伤口也不会像往日一般只要受了点小伤就血流不止,见莫老还“纡尊降贵”得帮她包扎伤口,不由问道:“刚这两条血虫就是我身体里的血蛊?”
    莫老竟还用绷带给她两只手腕都各自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才道:“幸好你早些遇到了老夫,若是这两条血虫再长大一些,连长得个头比大毛二毛大时,那你就连神仙都救不了,只有等死的命。”
    想到自己的身体里竟然钻进了这么两条恶心的虫子,容晓还是觉得一阵害怕,“那是莫老救了我们么?”
    莫老哼道:“老夫云游四海,在外面潇洒着呢,哪有心思管你们这些斗来斗去的无聊事,是有人硬把你们塞给老夫的。”
    “那是谁救了我们?”
    “不知道,是老夫睡醒之后,发现有人用匕首将一张字条钉在床柱上,说你和阿楚那小子有性命之忧,现在被安置在一个农庄里,让老夫过来救你们的小命。”
    这么说,在九龙台是有高手救了她和南宫楚,这人如果不是莫老,那谁还有本事做到?
    容晓观察了四周,发现自己躺得房间跟她刚穿越过来时的那个茅草屋破败程度有的一拼,“那王爷呢?”
    莫老伸出手往外面一指:“那小子的膝盖骨都被人剜掉了,流的血不比你少,现在正躺在外面,只剩下一口气呢。”
    容晓连忙跑出去,发现南宫楚竟浑身血淋淋地躺在一堆稻草上,脸色苍白如纸,都不知还有没有气。
    他竟然就这样被扔在了稻草堆上,连张床都不给他躺一下。
    容晓愤怒道:“莫老,我已经知道了,他可是你的亲孙子!”
    莫老在一张破凳子上坐了下来,“老夫的亲孙子多得是,但自从老夫离开那皇宫之后,这些儿子孙子就跟老夫没关系,老夫最疼的,还是老夫的大毛二毛。”
    容晓被他这话堵得话都说不出来,这心狠的老头不跟那魔头云小七凑成一对还真是可惜了。
    求人不如求己,她不顾身子还有些疲软没有恢复力气,挣扎着将南宫楚扶起来,背在身上,一步一步踉踉跄跄地,才把他背到了床上。
    她把他扶好,看到这个破屋子里连块毛巾都没有,干脆将自己的袖子撕下来,帮他慢慢擦掉脸上的汗。
    莫老在一边看着啧啧叹道:“老夫年轻的时候咋就没遇到过你这么一个贤惠靠谱的媳妇,若是遇到了,老夫才不会想不开去做那坑人的皇帝。”
    容晓暗道即使你遇到了也会马上被云小七给一刀杀了。
    “为何只有我和王爷两个人,其他人呢?”
    莫老拿起腰间别着的酒壶猛灌了一口,“老夫被那张字条叫过来时,就只看到你们两个半死不活地躺在这破茅屋里。”
    容晓心中一沉,沉烨染风,天山七兄弟,以及左家庄的神枪队,可千万不要出什么事才好。
    莫老喝饱了酒还心满意足的打了个嗝,“既然你们都没死,那老夫就先告辞回去补个回笼觉去。”
    容晓忙拉住他,“你都解了我身上的血蛊,不能帮忙治好王爷身上的伤么?”
    莫老眼一瞪,“他这是被人剜去了膝盖骨,除非是找到一副活人的膝盖骨给他换上,否则怎么治?”
    容晓咬牙,坚定道:“那莫老就把我的膝盖骨剜掉给王爷换上吧。”
    莫老愣了一下,马上嗤道:“蠢丫头,你是女人,他是男人。即使你把你两条腿完全砍下来,也对他没用。他这个臭小子,一直都顺风顺水,自以为无人为敌,才会被栽了这么一大跟头。眼下让他吃点苦头也是好的,将他的心性打磨一下,对他以后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他说着还扔了一根金哨子给容晓,“你收好这个哨子,若是这小子扛不住要断气了,你吹响这个哨子,运气好的话老夫就过来了。记住,一定要快断气了才能吹这个哨子,老夫最恨睡觉睡到一半被人吵醒。”
    见他一边逗着大毛二毛一边悠哉悠哉往外走的样子,容晓只能在心里画个圈圈诅咒这个没心没肺之人出门就遇到云小七。
    她赌气得朝他大喊道:“走吧,再见,不,最好是再也不见。”
    莫老之后,这个茅草屋就只剩下了她和南宫楚两个人。南宫楚还一直是昏迷不醒的状态,容晓看了一会他,便想出去看看外面的情况。
    她发现这茅草屋周围是一片荒废的农田,前面则是树林子。农田上面都全部长满了杂草,而周边就只有这么一见茅屋。想来是这茅屋原本住的人家搬走了,把田地也给荒废了。
    看这天色,还是上午时分。也就是说距离她劫法场的时候,最少已经过去了一天。那到底是谁救了她和南宫楚,并把他们带到了这里?
    她肚子已经有些饿了,但这边上一片荒芜什么吃的都找不到。那林子又有些远,她不放心将南宫楚一个人呆在这茅草屋中。她调息了片刻,准备等南宫楚力气好些之后,就带着他离开这儿。
    那张床上只是用几块木板搭成的,连被子都没有。容晓担心南宫楚受了重伤之后寒疾发作,正想抱一些稻草勉强先给他盖上。等她将稻草抱起来,发现原来在稻草下面还埋着一个包袱。
    她将包袱打开,发现里面东西还不少。有两套干净的寻常百姓穿的衣服,一套男装,一套女装,还有十几个馒头,几瓶伤药和包扎伤口的纱布,一袋碎银子。
    她以为这是莫老留下的,看来那老头还是个嘴硬心软的。却见里面还有一封信,她将信拆开,看到了完全陌生的字迹。
    “若想活命,暂居此地至少三日。沉烨染风三日后自会与尔等会和。”
    虽猜不出这写信之人是谁,但容晓还是松了一口气,既救了他们,还给他们留下这么多保命的东西,说明这人就是友非敌,而且让她知道沉烨和染风他们还活着。
    容晓正准备将包袱重新收拾好,忽听里面发出一声痛楚的呻吟,原来是南宫楚醒了。
    ------题外话------
    王爷:无良作者,竟敢剜去本王的膝盖骨,本王定要将你凌迟以报此恨。
    瑟瑟发抖的作者君:王爷饶命,王爷有强大的男主光环,一定会重新站起来滴。不经历风雨,怎么能让晓晓对您患难见真情,生死相依,不离不弃?
 
  ☆、008 我们什么时候造娃(三更)
 
容晓忙跑过去,南宫楚缓缓睁开了眼睛,一看到是她,苍白的脸上还扯出一缕笑容,“你这丫头,果真来跟本王殉情来了?”
    容晓看他变成这般样子,本来一直想哭的,听到他这没正经的话,却忍不住笑出来,“殉什么情,我和王爷都是福大命大之人,死不了。”
    南宫楚挣扎着要起身,容晓忙扶他坐起来,南宫楚看着自己那变得血淋淋的膝盖,“我如今已是个判了死罪的废人,你以后也不必叫我王爷了,就直接喊我名字吧。”
    看来不管他性格如何坚毅,遭遇这样的重创,还是给他造成的打击很大。容晓握住他的手,“那宣判你死罪的圣旨不过是太子假传的,作不得数,你依旧是大胤的楚王。”
    南宫楚看了一眼四周,“这里是哪儿?”
    容晓把从他们去法场救他,再到他们被神秘人所救,莫老还出现给她解了血蛊一五一十跟他讲了一边,末了她还忍不住气愤道:“阿楚你好歹是莫老的亲孙子,他竟然就把你扔在这儿不管不问,还真是铁石心肠。”
    南宫楚倒是不在意,只是淡淡笑道:“他若真是铁石心肠,就不会帮你解去你的蛊毒了。”说着他突然意识到自己错过什么,问道:“你方才喊我什么?”
    容晓红了脸,但还是将他的手握得更紧,“你既然让我叫你的名字,以后我便就只叫你的名字,不管以后你是王爷,还是做了皇帝。我都只叫你名字,只盼着你以后不要治我一个大不敬之罪才好。”
    南宫楚苦笑,“你认为我还能做皇帝吗?”
    容晓坚定的点头,“那是自然,谁还比你更有资格做皇帝的?”
    南宫楚将她搂在怀中,“经过太子皇兄这件事情,我倒是突然打消了做皇帝的念头。倒不如就这样跟晓晓做一对寻常夫妻,过着简简单单的快乐日子。”
    容晓乖巧的将下巴枕在他的肩膀上,“他那样对你,你还叫他皇兄?”
    南宫楚叹口气,“小时候我因为母亲的关系,总会被其他皇兄欺负,他总是会第一时间站出来保护我。所以我从小就喜欢跟在他身后,各种黏着他,后来也是真心想辅佐他,看他身子不好,我还为他遍寻天下名医,想让他的身子好起来。谁想,这是一场从我出生起就开始酝酿的骗局。我最敬重的人,却是这天底下最恨我的人。”
    容晓伸出手拥住他,这一次大变故,他不仅失去了他的地位,失去了双腿,对他来说,最痛心的应该就是失去了自己敬重的兄长和最好的朋友吧。信赖的人竟连同起来背叛了他,若是她,定会发疯不可。
    她在心里发誓,不管别人怎么对他,她要成为他最信赖的人,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容晓为南宫楚换上干净的衣裳,又给他包扎好双膝处的伤口,看着他两个血肉模糊的膝盖,容晓还是会忍不住掉下眼泪来。南宫楚竟还有兴趣打趣道:“都说患难见真情,果真是不错的。晓晓,若是我就这样瘫了,你可愿意养我一辈子?”
    容晓转悲为无语,抹去眼泪道:“那好,以后我在外赚钱养家,你就在家绣花,带娃。”
    南宫楚竟还一脸向往起来,“那我倒愿意我的腿永远站不起来了。那我们什么时候造娃?”
    容晓:“……”
    那写信的神秘人让他们呆在这个茅屋三日,却只是留给他们十几个馒头,连口水都没得喝。尤其是啃了几个干馒头之后,就更渴了。
    南宫楚连馒头都不肯吃,只是皱眉道:“那人还不知是敌还是友?若是我们在这呆三日,等来的却是太子的人那就不妙。何况让我睡这样的木板床三天,吃这硬邦邦的馒头,我宁愿现在就被太子的人一刀给杀了。”
    容晓忘了,这厮是最娇生惯养的,在吃喝用度上哪一方面都吃不得亏,连被关在天牢的时候都有能耐把牢笼整成个五星级酒店。难怪他出事之后别人会拿他那楚王府说事,想来还是有那么一丝丝罪有应得的。
    “那我们不呆在这,要去哪?”
    “自然是离开这。”
    “可是你的腿?”
    南宫楚无限幽怨得看着她,“我已成为残废,自然要拜托晓晓背为夫一程。”
    容晓口中的馒头一下喷出来,“你一个堂堂男子汉,难道肯让一个女人背着?”
    南宫楚叹口气,“今时不如往日,谁让我已变成了一个废人呢?”
    容晓咬牙,若不是真的亲眼看到了他那血肉模糊的伤口,看这厮一脸的无赖模样,她定要以为他是装出来的。
    莫老还说让他吃点苦磨磨心性,她看明明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吧。
    容晓道:“要我背你也可以。但我们要换下装束。你扮成女的,我扮成男的。”
    南宫楚讶道:“为何?”
    容晓继续咬牙,“因为你不要脸面,我还要脸面。”
    在南宫楚被迫换上女装之后,容晓发现这厮扮起女人来还真是一个俊俏。虽然只是普通的村妇衣裳,套在他身上也穿出了婀娜多姿之感。尤其是加上他受了重伤之后,脸色苍白,看上去好一个楚楚动人,我见犹怜的病西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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