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眨了眨眼,开始翻阅自己的记忆,她果真将自己的意识抽离出了一大部分,伴随着自己一起穿越了,但是即便如此,她还是丢失了一部分记忆。
不过残缺的记忆并不会影响她的人格,现在的情况比起以前来说实在是好太多了。
可是意识穿越的弊端也很明显,就是林夕对自己这具壳子的身份一无所知,很容易在原本亲近的人们面前露出马脚。
林夕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四周的景象,她需要以最快的速度融入周围的环境,也搞清楚自己的身份。这大概是在一处适合赏景的红枫林里,林夕并不是孤独一人,四周有很多三人成组喧嚣的人群。他们都背着背包,穿着旅行时该穿的服饰,看起来像是一个出来组团旅游的公司。
林夕低头打量自己的衣着,不动声色地抚摸着自己的脸,最终确定了自己大概是穿越成了一个二十五岁左右的成年女人,身材中等,容貌大概不算难看。林夕自己也背着一个沉重的背包,穿着做旧的牛仔裤,一头漆黑柔顺的长发像丝绸缎子,看着还挺赏心悦目的。
林夕决定静观其变,如果这具身体的主人拥有同伴,那么他们应该很快就会找上门来。
林夕并没有等很久,很快就有一男一女远远地朝着自己跑了过来,还十分配合地喊出了林夕现在的名字:“莉拉!你怎么还愣在那里啊?快过来啊!”
林夕很早就察觉到自己穿越之后的语言问题,不管什么语言落进她的耳朵里都会自动变成中文,曾经给她造成了不小的困扰。她很谨慎地站在原地仔细估量了一番,才判断出对方的语言是英语,为了得到更多的信息,林夕努力挪动嘴角,勾出一个略带歉意的笑。
可是,不等林夕说话,对面的那两个人就跟看到了怪物一样被定在原地,甚至于那看上去也是亚洲人种的女孩震惊万分地倒退了一小步。
林夕有些困惑地收敛了笑,下意识地丢过去一个疑惑的眼神,谁知道那女孩立刻转身抓住身后那高大白人青年的衣服,十分兴奋地拉拽着,动作间不自觉地带着几分娇俏:“天啊,哈里森!你看到了吗?莉拉居然笑了!她居然笑了?!我跟她认识了四年,她第一次对我笑啊上帝!”
林夕的眼神立刻就死了,好吧,弄巧成拙莫过于此,这个“莉拉”居然跟她一样是个面瘫,亏得她还那么努力地想要表现出友善的一面呢。
面对着兴奋过度的女孩,名叫“哈里森”的白人男子显然有些无奈,他伸出健壮的手臂护住上蹿下跳蹦跶个不停的姑娘,语气带着三分宠溺地哄道:“莉拉的性格本来就内向,你又不是不知道?看你开心的,不知道的还以为莉拉平时对你态度有多糟糕呢。”
“我不管!”女孩娇嗔地睨了哈里森一眼,面上满满的少女情态,让林夕能勉强判断出这两人之间的关系八成是情侣,“她平时就跟个木头人一样,别说对我笑了,跟我好好说几句话都少!别说我了,她平时对兰斯居然也是这个模样!看得我急得不行,哪有情侣像他们这样相处的?”
林夕被女孩话语中透露出来的信息镇在原地,整个人都有些懵逼。那女孩却娇笑地跑上前来搂她的手臂,眉宇带着三分促狭地说道:“兰斯呢?他怎么没有陪着你?就让你一个人在这里干站着?这个男朋友不合格!这样子我可不甘心你跟他跑了哦!”
林夕眼神失焦,双目放空,下意识地重复了一句:“……男朋友?”
女孩立刻眉开眼笑:“呀!你还害羞了不成?我就说你性格也太保守了,好不容易告白了,怎么还那么拘谨!这次旅行一定要把握好机会让他迷上你啊!”
林夕面无表情地听着女孩叽叽喳喳地给她科普“追男神七十二招”,整个人就像雕塑一样,只差一道雷光,立刻就能从头到尾裂成两半。
有没有搞错啊!我是来求婚的啊!还打算求婚不成就踩着七彩的祥云像个盖世英雄一样去强娶心怡的大佬的啊!神特么的哪里来的男 .朋 .友 .啊!
不!苍天负我!我七彩的祥云和金箍棒呢?!
作者有话要说: 对林夕来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
所以她决定直接跳过谈恋爱的过程走向婚姻的殿堂。
……好吧,你们期待已久的强娶大概就在下一章。
想要补更一章的但是感觉自己时间很紧迫啊悲催!如果没法补更,我会把每一章的字数都提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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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骨瓷小镇(2)
穿越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它可能让你一下子从人生巅峰掉到世界低谷,也可能让一个母胎单身二十多年的solo突然多出一个男朋友。
虽然扬言要强娶大佬,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多少跟异性亲密接触经历的林夕突然方了。
林夕遵循着自己的人设保持着沉默,好在身边的妹子是个话痨,在适当的引导之下很快就竹筒倒豆子一样噼里啪啦地将林夕需要的信息给倒腾了出来,其中就包括那所谓的男朋友,兰斯的基本信息。妹子的名字叫艾薇,在英文里的含义是常春藤,一个很适合她活泼开朗个性的名字。
而林夕旁敲侧击了半天才知道,他们居然是三对情侣一起出来旅游,说是什么中奖得了情侣票,于是组团一起出来玩。
这个设定一听就让人心生不好的预感,那股子浓重的阴谋的味道简直是扑面而来,无法掩盖。
哈里森和艾薇,莉拉和兰斯,另一对情侣则是泽维尔和阿玛拉,这三对情侣彼此都认识,关系也还算不错。虽然莉拉的性格内向不善交际,但是因为艾薇和阿玛拉的关系很好,所以便也拉近了莉拉和阿玛拉的关系,不说多亲昵,但是总归也是能说得上话的朋友。
在这六人小队里,莉拉和艾薇是纯种的亚洲人,哈里森、泽维尔以及阿玛拉都是欧美人士,唯有兰斯是一个混血儿。
在艾薇热情的帮助下,林夕也很快探听到了想要的消息,不动声色地融入了队伍。阿玛拉是个金发碧眼的性感美女,身材火辣得让人一眼就想到了尤物,唇色红艳如火,笑起来时简直靓丽得有些刺眼。而泽维尔也是金发蓝眼的英俊男子,风趣幽默,彬彬有礼,那双被艾薇盛赞为“如同爱琴海般深邃美丽”的蓝色眼眸在注视着别人时总给人带来一种仿佛被深爱的错觉,两个人站在一起就是俊男美女,天造地设,赏心悦目到了极点。
林夕跟着艾薇找到这两人时,阿玛拉大大方方地走上前来给了林夕一个贴面吻,笑道:“好吧我的小淘气,艾薇先找到你了,真可惜。”
林夕顶着口红印顿时汗颜,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礼貌性地回个贴面吻,艾薇却已经娇笑着推搡着阿玛拉,说道:“少来!莉拉性格容易较真,你别老是调戏她!人家已经有主了,不是你能欺负的了,以后自己注意着点,小心兰斯给你穿小鞋。”
阿玛拉无所谓地耸了耸肩,一只手搭在自家男朋友的肩膀上,半带调侃地道:“亲爱的,艾薇说兰斯想脱我的鞋——”
泽维尔上去就直接以吻封口,堵住了她接下来恼人的话:“没有兰斯,亲爱的,你身上的一切都只有我能脱。”
含蓄内敛的东方人士、母胎单身前前后后加起来将近五十多年的林夕看到这一幕差点没绷住自己的表情。她性格严谨保守,实在不能适应欧美人士的开放和洒脱。有些尴尬地想要移开视线,却冷不丁地撞上了一道令人惊艳的风景。
一身白衣黑裤的男子背着漆黑的背包越众而来,他有着亚洲人最为推崇的清俊雅致的容貌,但是五官却比亚洲人深邃三分,更显英俊出众。他向着他们的方向走来,踩着一地红枫,步履从容,神情平淡。浑身冷冽的气息因为微微垂下的眼眸而化为了清疏的淡漠,整个人就像拭去云翳的宝石一样华光璀璨。
林夕一时间看得有些愣怔,不等她回神,艾薇已经小跑到她的身边朝着那美青年高声呼喊道:“兰斯!这里!这里!”
听见艾薇的呼喊,男子微微抬起眼帘朝着她们扫来一眼,眼角一丝锋锐利气竟让林夕头皮发麻,本能地察觉到了想要逃离的危险。但是没心没肺的艾薇还一只手拽着她一只手朝着兰斯不听地招呼,兰斯很快就再次垂下了眼,迈开步子朝他们走了过来。
“天啊,兰斯,我突然发现你真是帅呆了,真不愧是混血儿!”艾薇的眼底还有一丝没有褪去的惊艳,她揶揄地想着猛地一推还在懵逼的林夕的背,直接将人推得一个踉跄,撞进了兰斯的怀里,“来来来,莉拉就转交给你了,我要离你远一点,不然我就要屈服于美色,背叛我心爱的哈里森和小莉拉了。”
艾薇说完就言出必行地跑了,留下林夕捂着被撞得发酸的鼻梁退后了几步,下意识地抬头,就直接撞进了一双漆黑深邃的眼眸里。
眼前的人有着一双漆黑得让人心生羡慕的眼睛,瞳孔的边缘微微发蓝,漂亮得像是深海中的黑珍珠。
虽然被美色惊艳了一瞬,但是恍惚的情绪过去之后铺天盖地而来的就是无法控制的交流障碍和社交恐惧,让林夕几乎是下意识地想跑。但是根据她穿越以来的规律来看,这个兰斯有很大的可能便是大佬,于是林夕凭借着过人的毅力与坚持狠狠地刹住了脚步。
“……叶青!”
“林夕。”
两人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内喊出了对方的名字,话音刚落,林夕眼睛一亮,叶青却是瞳孔一深。
“真的是你?!”林夕罕见地露出了一个笑,高兴得不知道如何是好,“我这次好不容易保留了记忆跟你一起穿越,我有很多话想跟你说!”
“嗯。”叶青伸出手轻轻地拉起她一只手腕,黑黝黝的眼睛一瞬不瞬地凝视着她,以一种带着力度的视线,“你说,我听着。”
林夕不疑有他,非常欢快地省略了叙旧的环节,直奔主题,一针见血地道:“每次穿越的记忆我都保留着,我喜欢你很久了,虽然这么说大概有点草率和荒谬,但是我怕自己的时间不够我去浪费——我想和你缔结灵魂的契约,哪怕只是精神上的伴侣,所以请你嫁——”给我。
“咔擦——”
一声突兀的金属声响止住了林夕的话头,她一脸懵逼地低头,却看到自己的手腕上多出了一个漂亮的银环,银环的一角连着青绿色的细线,牵连在另一个扣在叶青手腕上的银环。做工精美的银环有着天底下最无可媲美的亮色,纵观林夕一生,她都不曾见到这么色泽丰润的银,就像汇聚了所有璀璨的星。
但是这一对手环再怎么好看,也无法忽视一个事实——与其说是手环,倒不如说是手铐,还是用来关押身份高贵的女性囚犯的那种。
林夕那还未说出口的求婚台词就被求婚对象的这一神来之笔狠狠地堵在了喉咙口,伴随着一声叹息浩浩荡荡地往肚子里咽,气氛一时间僵冷得吓人。
林夕看了看手腕上的手铐,又抬头看了看叶青没有情绪波动的脸,然后她又低头看了看手铐,觉得这操作实在有些窒息。
她抬起手,扯了扯扣在两人手腕上的镣铐,忍不住问道:“……为什么?”
面对着她的质问,叶青下意识地垂了垂眼,平静地道:“这是逮捕时空罪犯的特殊手铐,可以锁定一个人的脑电波以及意识体,宇宙中不同的时间线会延伸出无数不同的位面,想要找到你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只要你戴上了这个手铐,不管你跑到哪里,我都可以锁定你,找到你。”
他的语气就如一潭没有波澜的死水,平静得令人心生不详,仿佛并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哪里不对。
林夕倒抽一口冷气,心想,如果叶青就是零,那么这个孩子八成是被她教坏了。
她其实有些生气,但是又很快丢掉了生气的力气,就好像面对曾经的零一样。因为她心里清楚他是个人格残缺的人,所以不管他做出什么事,林夕都无法对他发脾气,顶多会觉得无力。就像面对着一个稚嫩的孩童,他犯的错都可以原谅,因为他什么都不懂,所以才需要别人的帮助以及教导。
林夕有些丧气地拉扯了一下手铐,她这才发现那条青绿色的细线不是实物,而是某种光,让林夕想到叶青当初从额头里抽出的虚拟的丝。
这个手铐并不会束缚她的行动,只是会锁定她的方位以及存在而已。
林夕看着自己的手腕,突然想到了什么,立刻干脆利落地伸出手将面前的人往自己怀里一搂。虽然因为身高差而导致这充满男友力的一抱没有成功,但是两人的距离瞬间被拉近为零,远远看上去就是一个深情的拥抱:“零。”
叶青微微一顿,但是很快,他就抬起手轻轻环住了林夕的后背,垂眸看她:“……我在。”
“欸,没想到你真的是啊?”林夕觉得心里五味参杂,也说不清楚是喜是悲,但是更多的大概是一种惆怅,“你为什么要改名叫叶青啊?我都认不住出你了。不是答应过我要好好活下去,当一个健康快乐的人吗?为什么我觉得你越活越压抑了?”
“……”叶青更用力地回抱她,沉默了许久,才轻声说道,“……因为林夕不在。”
——如果之后的每一次旅行都是梦境,那这些充满黑暗色调的世界对他而言都是美梦。
——因为她还在他的身边。
“你说过,花有很多颜色,但是叶子基本都是青绿色的。”他面无表情地陈述着林夕没有见证的那一段岁月,“所以我拜托了老师,给我取名为叶青。”
“你说过要去看很多的风景,所以我开始了时空旅行。”
“你说要尊重生命,要努力活着。没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除了比生命更重要的人,其他的都能舍弃。”
“我都有做到,林夕。”
那个没有梦的过去里,他的一生都染满了林夕的颜色,融进了林夕的回忆,于是思念就成了毒/药,化为了附骨之冝。
“所有人都说我在做梦,我看到的那些人都不是你。”叶青漆黑的眼眸微微放空,空落落的眼底是自己都不能理解的寂寞,“所有人都在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