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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渣男要做大地主》作者:容姝姑娘
文案:
美少年宋玉安因为一场火灾毁容以后,身后的追求者纷纷弃他而去,相亲对象不是三婚带娃就是罗锅背兔子嘴。
偏他自己还是个颜狗,这一蹉跎就成了剩男。
哪里想到一朝穿越成了七零年代的同名同姓下乡知青,还有个如花似玉的追求者,全村都逼着他娶了这姑娘。
等等!这姑娘名字有点耳熟!这不是妹妹看的那本小说里被丈夫抛弃最后为了养活子女嫁给二傻子的女配吗!
内容标签: 种田文 穿书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宋玉安叶宝珠 ┃ 配角: ┃ 其它:穿越渣男
作品简评:vip强推奖章
前世出生富贵的农科院变成抛妻弃子的渣男知青,宋玉安一睁开眼就被书里女神的家人逼婚,在娶了女神以后,宋玉安利用家族绝学抱上了人人羡慕的铁饭碗,又靠着金手指大肆敛财,成为人生赢家。男人挣钱干嘛,当然是给老婆花啊,宋玉安盖学校,修公路,包鱼塘,带着全村的男女老少种果树,势要把整个家乡变成青山绿水的天堂。
本文行文轻松流畅,内容温馨语言生动,主角珍惜自己拥有的美好,对生活积极向上,创业贴近现实,在自身进步的同时不断的拉着身边的人一起进步,最后成为人人尊敬的慈善企业家,轻松甜蜜又有内涵。
第1章 穿越
六月里,西南地区进入了雨季,连阴雨淋淋漓漓的下个个把星期,昨儿个半夜里才停了。一早上阴云高挂,这会儿才有稀稀疏疏的日光露出来。
宋玉安躺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头顶的青瓦,心里乱七八糟的。
他以为自己死了,毕竟那人出手那样狠辣,一刀一刀,到到深齐刀柄,是十一刀还是十二刀,他记不清了,只记得真疼啊,导师真狠。
没想到再睁开眼,他发现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除了头晕屁,股疼以外,竟然没有别的症状!
这怎么可能!
宋玉安有伸手上上下下的摸了一遍,确实是没有伤,且后知后觉的他终于发现,这不是他的手。
宋玉安并没有惊慌失措,火灾毁容以后,很少有什么事情可以引起他的情绪波动,哪怕是一睁眼就在陌生的地方,他也没有引起外面人的注意,只支起耳朵仔细听着,想弄清这是个什么状况。
听声音人不少,吵吵闹闹的,男人女人都有,这会儿说话听声音是个中年妇女。
“宝珠啊,你听婶的话,女娃名声要紧,你这么稀罕他,现在为了救他败了名声,可不敢再纵着他,一定得叫他负责,风风光光的娶了你。”
何小梅拉着侄女儿的手,吐沫横飞,苦口婆心的劝说道,说道最后激动的地方,还踮起穿着黑布鞋的脚,用力拍了拍叶宝珠的肩膀。
她个子矮,这闺女又生得人高腿长的,可不就得掂一掂,只是她性子马大哈没注意手上的力道,这一拍,就把没什么精神的叶宝珠拍了一个趔趄,险些摔倒。
叶保国连忙扶住妹子,张口就回道,
“三婶你这说的啥话,我妹子这是为了救人,咋就坏了名声了!那小白脸要敢不负责,我揍掉他大牙!”
何小梅还没接话,坐石桌上吃石榴的大伯母刘美芳一拍桌子接口道
“哎哟傻小子喂!知道你心疼妹子,可也得看看时候。要我说啊,咱宝珠也是十里八村拔尖尖的好姑娘!可眼下是啥情况!你也不看看那是啥地方,伤口在屁,股蛋子上呢,宝珠一嘴黑血,哪个还猜不着发生啥事,要是你媳妇来上这一遭你能乐意?”
她这话声音大了些,被叶卫军瞪了一眼,刘美芳不敢再说,又垂头剥石榴去了,宝珠对这几棵石榴树可金贵了,要不是今天乱麻麻的,她还没机会摘一个。不吃也是落到了那个小白脸嘴里,干啥不吃。
旁人也知道刘美芳的脾性,懒得说她,何小梅接着又劝。
“宝珠啊,你伯娘也没说错,这世道,女人活着艰难。虽说主席说了,妇女能顶半边天,可是你看看村里头那些长舌妇,没事儿都能整出一堆闲话来。
这村里头稀罕你的小伙子是不少,可你要是嫁给了别人,时间长了那男人闲话听多了,心里一怨啊,这日子就孬了。你别觉得婶子说得不好听,男人啊,有时候心眼子比针尖子还小。”
“咳咳咳咳.......”
三婶这话一出,旁边坐着抽烟的几个老爷们直接被烟给呛着了,三婶瞥了一眼,没理会,继续拉着侄女的手劝说。
“再说了,村里谁不知道你稀罕他,又是帮说话,又是帮干活,有点什么稀罕吃食还眼巴巴的送过去。戏文里都说了,救命之恩,以身相许。你救了他,他这条命就是你的,但凡有点儿良心,也该娶了你一辈子好好对你。再说了,你可是有八个哥哥的人,他哪里敢对你不好。”
三婶何小梅端起石桌子上的竹杯喝了口水,这一早上的,嘴皮子都说干了,也不知道这闺女是中了啥邪!平日里眼睛就黏在那小白脸上,差点没把人当祖宗供起来,这会儿救了人了,还是这种情况救的,那就是说破天,那小白脸也得娶了。不然整个湖东村的乡亲们可饶不过他,偏偏侄女自己犯轴了,说不嫁。
叶宝珠咬着嘴唇坐在石凳子上,低垂着头。这一开口,忍了许久的眼泪就像泄闸的洪水,止都止不住。
“三婶儿,他想回城,不想娶农村媳妇,都说强扭的瓜不甜,我不想逼他。”
“回城哪那么容易,这些年来了多少知青了,能回去的有几个!”
“三婶儿,她不喜欢我,娶了我过不到一处去。”悲从心来,这话是说得闻着伤心见者流泪。
何小梅看了委屈巴巴的侄女一眼,恨恨的骂了声
“瞎了那崽子的狗眼!”
叶宝珠十七岁,正是姑娘家最好的年华,身材修长,该大到底地方大,该细的地方细。虽说这年头姑娘家会因为上身大自卑,走路巴不得弓腰驼背,可像他们这样结了婚的妇人才晓得,大了才好,招自家男人稀罕。那些说三道四的妇人不过是眼红,要么就是怕儿媳妇太招儿子稀罕娶了媳妇忘了娘。
除了身形,那脸蛋也是一等一的,鹅蛋脸远山眉,一双大眼睛就像阳光下熟透了的葡萄,又黑又亮。鼻梁挺嘴巴小,比画上的人儿还好瞧。更别说她打小娇惯着长大,又和二嫂一样天生晒不黑,皮肤不似旁人一样蜡黄,嫩生生的白里透着粉红,就是镇上的姑娘,也没这么白的。
大嫂子那句拔尖尖是真没瞎说,何小梅活了几十来年,这样的颜色,甭说十里八乡的村里大姑娘小媳妇,就是下乡来的知青,除了姚婉茹可以勉强打个平手,谁能赶得上!
那小白脸长得是俊,但配宝珠,也就勉勉强强了。
作为老叶家唯一的闺女,在叶家人眼里,叶宝珠那就是天上的小仙女。能看上那宋玉安,是他的福气。
“行了行了,大嫂你去看看大哥醒了没,保国家的煮饭去吧,多煮些,今晚请你三叔三婶过来。宝珠啊,你跟爹进来。”叶卫军把烟锅往磨盘上磕磕,沉着脸说。
虽说三房分出去了,但两家关系好,何小梅也没矫情,撸撸袖子去帮侄儿媳妇做饭。
外面说话的声音渐渐安静下来。
宋玉安,湖东村,宝珠,叶保国,蛇咬屁股,吸,毒,知青,回城。这些话里的重点在宋玉安心里掀起来惊涛巨浪!
谁能想到,有一天,他会遇到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情!
似曾相识的地点,人物,变了样子的身体,一切都在无声的诉说着一个事实。
如果记忆没有出错,这就是妹妹拿给他看的那本小说里的人物剧情吧!
他穿越了,穿越到了一本书里,成了一个和他同名同姓没多少戏份的男配。
嗯,还是个抛妻弃子最终晚景凄凉的渣男!
饶是宋玉安性子再淡定,也忍不住在心中飙出一长串国骂来。
他这辈子是招谁惹谁了!所有的亲人都没了,自己被火灾毁了容貌,家产被亲戚逼的全捐了,研究成果被抢了,人也被暗杀了。连死了都不安生,就不能让他好好投个胎吗?把他扔到这七十年代来做个渣男是什么意思!嫌上辈子把他虐得不够这辈子接着虐?
“宋同志,你醒了啊?”
门吱呀一声推开,打断了宋玉安越来越癫狂的思维,抬头就见门口进来一个姑娘,一张明艳的小脸,黛眉杏眼,两腮粉扑扑的,比他去年培植出来那株上了国际新闻的牡丹花还要漂亮。只是大眼睛红鼓鼓的,不知道掉了不少眼泪。惹人心疼得很!这就是刚刚院子里的事件中心人物,叶宝珠。
人都是视觉动物,不管同性异性,外表出色总会令人侧目,更何况宋玉安还是一个颜狗。当初妹妹让他看小说的时候,他对叶宝珠的人设就很喜欢。
这会儿见了真人,直觉比书上形容的还要美上三分。宋玉安的耳根,一下子就红了。不过再看看小姑娘那红润润的眼睛,想想剧情,不由暗叹一声造孽!
原主不能说是个坏人,但他满脑子塞满了回城的念头,哪怕对小姑娘有那么几分旖旎心思。但他不是蠢笨之人,叶家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真要娶了叶宝珠,哪里还脱身得了。
为了彻底杜绝叶宝珠的心思,原主那些话着实不好听,小姑娘要脸面,哪能不伤心。又遇上了之后的事情,也是够造孽的了。
可现在原主死了,要他来善后了,宋玉安再次在心里骂了一声,就不能让他好好投个胎到未来享受享受高科技么。
心中思绪万分,虽然也就是几分钟的事情,但这房间里就两人,忽然的沉默也不由得叶宝珠不多想。
见他板着脸不说话,以为是听到了刚刚他们的谈话不开心了。
“你放心,既然你已经和我说清楚了不会娶我,我也不会仗着这次的事情逼你,等你好了,就回知青点吧。陈中华同志和李小玲同志先前来看过你了。”
她低着头,语速飞快的说完,就怕说慢了一句,自己会反悔。
怎么会不伤心呢,她至今还记得他初来的那天,她跟着哥哥们去看热闹,一群人里,她第一眼就瞧见了他。眉目俊朗,别人都对这农村充满了或是鄙夷或是嫌弃,只有他,侧目看着青山面无表情。就像一轮金光闪耀的太阳,一丝丝的阳光填满了她的心,她的眼。
她想,她喜欢的人,就该是这个样子的。
第2章 闲话
叶宝珠后来她才知道,他不是嫌弃不嫌弃湖东村,只是没有表露出来罢了。但那个时候,她的一颗心,早就落在了他身上。
可他的心太坚硬,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她努力了,争取了,既然他还是不喜欢她,干脆就放手吧。
叶宝珠安静的低着头,没有抽噎也没有颤抖,只有一滴滴落在地上的水迹告诉宋玉安,她在难过。
宋玉安霎时头疼起来,情窦初开的小姑娘,为了原主,把自个儿放进了尘埃里。想到书里原主后来做的那些事,他都想把人拖出来揍一顿。但眼下这个摊子还得他来收拾。
“李小玲是不是又挤兑你了?她那人就那样,你别理她。”
关于叶宝珠刚才说的话,宋玉安关注的点却完全不一样。
李小玲,听见这名字就是一股生理性的厌恶。说起来这李小玲也不是什么大恶人,她是和原主同一批的知青,以前是初中同学,一直喜欢原主,被拒绝了无数次也不放弃。
可是这喜欢和叶宝珠是不一样的,叶宝珠追着原主只在乎原主,李小玲却是在背地里为难每一个喜欢原主,接近原主的女人。有些手段实在过分,书里叶宝珠没少在她手上吃闷亏。
“她也没说啥,我爸我哥哥他们都在呢。”
宋玉安放下心来,有人在的时候,李小玲还会收敛些。毕竟她占的也就是宝珠不爱告状。
“这事咱们慢慢说,有吃的吗?”
他有些羞怯的询问,毕竟和女孩子要吃的这种事情,多少都是有些不适的。但他实在是太饿了,这屋子里不安全,他也不敢拿东西出来吃。
“有有,灶上疙瘩汤还热着呢,我去给你端。”
叶宝珠端来一碗甜汤,白糯糯的面疙瘩飘在甜滋滋的红糖水里,是叶卫军特地叫儿媳妇给闺女做的,这一遭受的罪不小,得补补。
考虑到女儿以往的性子,虽不甘愿,到底也是做了两人的份,这不,果然一大半进了宋玉安嘴里。
“谢谢。”
吃饱喝足了,宋玉安昏沉沉的脑袋终于好受了一些。开始思索接下来要怎么做。
其实也没有什么可以思索的,原主解不开的难题,他也解不了。
今天这事,是原主去山上挖野菜,叶宝珠特意跟上去表白。据书里所说,叶宝珠已经做好了失败就放弃,好好挑个本地人过日子的念头。
只是,拒绝倒是拒绝了,刚刚叶宝珠这话书里也说过。之后叶家确实是寄信给叶宝珠的两个哥哥,叶卫军的意思,当兵的娃才是最好的。
可没两个月,原主自己又求娶叶宝珠了。不娶没办法啊,他已经走投无路了!这村里喜欢他的不少,麻烦的除了叶宝珠还有个牛招娣呢!
前者是娇花,后者是霸王花!
说到牛招娣,就得说说这牛家,说一说湖东村的事儿。牛是个大姓,牛招娣家在村子里不说一手遮天,那也是惹不起的存在!
牛招娣喜欢原主长得俊,牛家就是看中了知青的补贴。牛爱国兄弟俩以前就是家徒四壁的混子。国家乱起来以后,牛爱国巴结上了革委会的一个小头目,做到了湖东村的大队长,整日里领着一群“红小兵”挑以前的富户抄家砸户。
牛爱党国是真小人,他当大队长的时候无恶不作!后来因为强,暴女知青在七三年严打的时候枪,毙了!但牛爱党平时在村里名声很好,他哥枪毙前替靠山背了锅,死后这大队长的位子又落在了他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