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香四溢,在侯书艺看来尤其美味。她食指大动,坐下来拿起筷子开始大快朵颐起来。这两天也是很奇怪,工作的强度不算大,她总感觉自己好像特别容易饿。倒是很像她那会在上学期间,总是早上没几节课,人就饿得前胸贴后背。
苏夏也跳上了桌子,和侯书艺一起吃起了午饭。
说起来,两个人好像很少有在一起吃午饭的时光。顶多就是一起吃晚饭,可苏夏却又常常不回去。
那么多菜当中侯书艺似乎尤其偏爱糖醋里脊。
酸酸甜甜的滋味,她先是小口吃了外头那层番茄酱,然后再把整块里脊肉吃掉。
苏夏见她吃得那么香,于是也跟着吃了一口自己碗里的糖醋里脊。
变成泰迪之后他的口味多少还是发生了变化,现在尤其喜欢肉类,但这种酸甜的滋味就算了。
苏夏吃得快,加上胃小,三两下就解决吃撑。反观侯书艺,还一口接着一口细嚼慢咽着。不过她现在这样子在苏夏眼里已经是十分难得了,要知道,之前她吃饭的速度慢就算了,还没有吃两口就放下筷子说自己已经饱了。简直严重影响别人食欲。
侯书艺吃完饭之后还轻声大了一个嗝,深怕别人发现,还朝苏夏做了个禁声的手势。
的确是,在侯书艺从小的家庭教育环境中,吃饭这件事要保持优雅,像这种当众打嗝的事情更是不允许发生。
可越是这样的侯书艺,越让苏夏觉得鲜活。
侯书艺放下筷子不久后,放在桌上的手机就响了,她起身去拿手机,发现是一个陌生号码,似乎还是来自座机。
她犹豫了一下,划开通话键,轻轻道:“喂,您好,请问是?”
那头道:“小书,我是琮文。”
谁????
可别以为苏夏听不到,即便是没有开免提,可苏夏那双狗耳朵可是异常灵敏!
“琮文哥。”侯书艺抱着手机站着,“你都好久没有给我打电话了。”
侯书艺和简琮文从小就是青梅竹马,互相之间都会联系。但是随着侯书艺结婚之后,她和简琮文之间也就是逢年过节打个电话嘘寒问暖一番。小时候关系好是好,可大了之后也就没有再那么要好了。
“听说,你现在在苏夏的公司上班了是吗?”简琮文问。
这种消息传得很快,尤其像简琮文缩在这种作为苏夏企业竞争对手的公司。
侯书艺在电话这头点了点头,说:“是的,昨天第一天上班。”
那头轻轻一笑,“是不是很茫然?”
难得有个人理解,侯书艺感觉分外贴心,她说:“我像是站在高高的山峰上,孤立无援。其实,我一点也不喜欢那么高。”
“小傻瓜。”
苏夏实在忍无可,汪汪大叫:【你才是个大傻瓜!】
侯书艺连忙朝地上的苏夏做了个禁声的手势,“不好意思琮文哥,这小狗狗闹腾得厉害。”
“你还是那么喜欢小动物,我还记得你小时候养了一只小白兔。”
“是的。”
继而简琮文问侯书艺:“吃过午饭了吗?”
“刚吃呢。”
“看来下次约你得提前了。”简琮文道,“那晚上你有空吗?约你吃个饭,或许,我还能当个心灵导师。”
叙个旧什么的倒是没有什么问题,况且她真的很需要排解,侯书艺想了想,说:“好的。”
一旁的苏夏可就要爆.炸了。
【不准去!!!!!!!!!!!!!!】
侯书艺不懂为什么小泰迪突然变得暴躁起来,她挂断电话之后过来抱起他,说:“怎么了宝宝?你哪里不舒服吗?”
【老子心里不舒服极了。】
咦?为什么他心里不舒服?
苏夏开始陷入了沉思当中。
抱了一会儿侯书艺见小泰迪不闹腾了,也就放下了它。午休时间还有一个小时,她想着趁这个时间去休息一下。
一直以来她都有午休的习惯,一到时间点了就会有些困意。昨天她是在沙发上睡了一会儿,不想起来的时候腰酸背痛的。今天继续打算在沙发上眯一会儿的她不经意地看到了苏夏的那个套间。
她犹豫了一下,起身,朝那里走去。
= = =
侯书艺在这间办公室工作了两天,但一直未进去这个套间。虽然柴巫也一直说只要夫人有需要尽管去里面休息便是,但是侯书艺却一直很排斥。因为于她而言,正因为这个套间的存在,才让苏夏夜不归宿。
可工作了两天,侯书艺却意识到,有一个可以休息的私人空间是多么的重要。
柴巫说过,这个套间一般都是苏夏自己打扫的,他不太喜欢别人进入他的私人领地。
侯书艺开始在犹豫,她在他的心目中到底算不算是别人?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你们阅读
☆、第 23 章
她的手握在套间门的门把上, 思索了片刻, 终于还是扭动了门把。
随着房门开启, 很快套间里所有的陈列进入侯书艺的视线中。
其实就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卧室模样,里面有床, 有衣柜, 也有卫生间, 一目了然。不过这套间的装修风格区别于外面的办公室,虽然只有一墙之隔, 但一看就是两个不同的区域。
侯书艺走了进去。
似乎一进这个门, 里面就是苏夏的气息。
苏夏其实是没有用香水的习惯的, 但不知为何, 他的身上总是会有一股淡淡的香味。是非常清新的薄荷味,不刺鼻, 会让人感觉非常舒服。
侯书艺还记得苏夏第一次抱她的时候, 她整个人似乎都被他的气息给包围住,密不透风。那时候两个人还没有结婚, 只是在外约会吃晚饭。那天苏夏喝了一点点的红酒,两个人坐在后座上,愈发靠近,最后他伸手揽住了她, 再将她拥进了怀里。
虽然他了喝酒, 但不会难闻,身上反而有一股淡淡的酒香味。酒香味混合着薄荷味,似乎也让侯书艺沉醉了。
在侯书艺的印象中, 苏夏好像从来没有在她面前出现过醉态。就连结婚那天他喝了一斤半的白酒,整个人也没有胡言乱语,他只是目光灼灼,看着她微微笑。他的双眼本就长得好看勾人,看得她浑身发烫,那晚上亦是他们两个第一次最亲密的接触。
侯书艺和苏夏结婚以来,其实一直也不知道苏夏的私人领地会是什么样的。
苏夏在烽市的房产虽然有好几处,但结婚的时候还是特别准备了新房,也就是现在侯书艺居住的沅园苑。之前苏夏单身时候也没有住在苏宅,只是自己在外居住。
于是乎,这应该算是侯书艺第一次到苏夏的卧室了吧。
苏夏的忙碌是经常泡在公司里就是没日没夜,他甚至可以好几天不出这栋大楼。这点侯书艺丝毫没有怀疑,毕竟苏鹛曾经干过把公司里监控调出来偷窥她哥到底在搞什么名堂的事情。
侯书艺想到好友周慧对自己说过的话:“其实你老公已经很好啦,你看他不搞外遇也没有花边的新闻,生意做得那么大,还不是为了这个家。”
她是不是该庆幸,苏夏不会在外面乱来?
干净整洁的房间,就连床上的被子都是叠得整整齐齐的。
侯书艺走到衣柜前推开衣柜,就见齐刷刷挂起的衣服,有西装,也有休闲装,有衬衫,也有T恤。他的衣服也算是各种款式都有了,毕竟他是衣架子,穿什么都好看。
家里其实也有苏夏的专属衣柜,里面也是各式各样的衣服摆放地整整齐齐,但他一直都没有怎么穿。看样子,倒是这里的衣服他穿得次数要多一些。
再往下看,就是一排鞋子。纯手工的鞋子一看就是苏夏的风格,好像带着点雅痞。
苏夏这个人对生活品质的追求不算高,但有时候确是非什么不可。
侯书艺就听婆婆穆文霞讲过,说苏夏从小到大非名牌衣服不穿,他倒也不是什么攀比的人,但就是这样。而且他只穿几个牌子的衣服,其他的牌子无论再怎么贵,他都不穿。
关上衣柜之后,侯书艺走到了床边。
这就是苏夏经常睡的床了。
床单被罩是深色系的,不似家里的粉色系。侯书艺一直喜欢粉色系的东西,从卧室和她的个人用品就能看出来。她还是十足的少女心,见到可爱的东西就欲罢不能。
侯书艺小心翼翼地坐在了床上,接着再躺了下去。
侧躺着,枕头上都是苏夏的味道。
这里苏夏的气息实在太浓烈了,眼下她躺在上面,似乎就能够感觉到苏夏。甚至,她都能够想象苏夏是如何的睡姿。
说起来,苏夏的睡相还是挺不好的。大概是他一个人睡习惯了,他睡觉的时候翻来覆去的总是不会顾及到她。
侯书艺想起自己第一次被苏夏挤下床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想要笑。怎么都看不出来,他平时那么严肃的人,睡觉的时候像个孩子。
正想着,原本在外头的小泰迪跑了进来,跳到了床上。
苏夏在外头可是想了好久,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心里不舒服了。
他的老婆晚上要和别的男人去约会,他头上都有一道绿光了,还能开心得起来吗?
本来在外头还信誓旦旦要过来好好和侯书艺理论一番的苏夏,在看到老婆躺在床上以后,什么理智都跑到烟消云外去了。
他快速地蹦跶到了床上,然后钻到了侯书艺的怀里。
侯书艺欣然接受这一切,这几天她都默认让小泰迪睡在自己的床上,这会儿自然也不会赶它。她抱着他摸了摸他身上茸茸的毛发,突然想到什么,说:“苏夏应该不会喜欢你躺在他的床上吧?”
苏夏:【我就是苏夏我会说?】
转念侯书艺又道:“算了,他可能都不会喜欢我躺在这张床上。可是,管他呢。”
带着一点小任性和小俏皮,侯书艺说完之后抱着小泰迪蹭了蹭,说:“我们睡一觉,醒来之后接着再战!”
苏夏也知道自己嗷嗷侯书艺也听不懂,索性就闭嘴了。
他对这个房间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情,就是拿来休息用的。所以他根本不知道侯书艺前前后后想了那么多乱七八糟有的没的。
午睡的时间不用太长,却足够让人神采奕奕。侯书艺给自己定了一个闹钟,只休息半个小时。她倒是很快入眠,闹铃响起来的时候她还有些恍惚,清醒过来了之后才知道身在何处。
一旁的苏夏也跟着醒了,一起来就忍不住舔了舔侯书艺的手。
= = =
下午上班后侯书艺让柴巫召集了相关人员,就VM的项目再进行一番了解。
这一了解过后,侯书艺发现这件事远没有自己想得那么简单。可以说,从一个项目上,侯书艺就几乎可以知道整个模具中心的工作状态。
看似所有人好像都十分努力,但是工作效率却非常低。
加工中心的经理方博后来单独留了下来对侯书艺说:“以加工中心的能力来说,十分的有限,根本无法消化同时期的模具加工。”
可是根据侯书艺的了解,加工中心如果努力赶制,这些模具应该是不难完成的,因为在几年前的同期也不是没有出现过类似的情况。
侯书艺提出疑问后,方博解释:“如今对加工的技术越来越高,关键尺寸的精准度也越来越高,零件容易报废是一个原因外,现在的年轻人和以前也不一样了。所以根本不能再拿以前同期的数据做对比”
十年前甚至二十年前,年轻人有一门手艺吃饭就没日没夜地干。但现在不同,所有人的生活水平都很高,没有人会挨饿,肯吃苦的人也越来越少了。
方博的话让侯书艺陷入了沉思,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如何作答。这些问题侯书艺当然没有想过,甚至也不会想到。
这个简短的会议结束之后,侯书艺看着自己笔记本上记录的密密麻麻的字,再一次不知所措。她又开始自我怀疑,像自己这种什么都不懂的人,如何来领导一个企业?
正在自我反思的侯书艺脑海里突然想起一个人,简琮文。
以前的侯书艺从不关心简琮文是干什么的,但中午那通电话却意外地出现在她的脑海里。因为她知道,简琮文就从事相关的工作,而他又是苏夏的商业竞争对手,当初更是合作伙伴。所以他应该会懂很多吧。作为邻家大哥哥,他应该不会拒绝她的求教吧?
这样想着,侯书艺倒是隐约有些期待今晚这顿晚饭。
正想着,柴巫敲门进来,说:“上午汽车电子那边和VM接洽过了,等会儿方辉会过来见您的。”
该来的还是会来,侯书艺对柴巫点点头,说:“我知道了。”
其实侯书艺的心里并不是害怕什么,她甚至想尽快地解决这些问题,不想一拖再拖。可眼下最大的问题是,她根本不知道如何解决。柴巫虽然是个很好的助手,但在企业管理一块,显然还是薄弱。
侯书艺甚至开始怀疑,苏夏在企业管理这一方面是不是也存在缺陷?都说聪明的领导人善于运用人才,她从未见哪个集团的领导人那么忙碌的。
等待方辉的这会儿功夫,侯书艺继续那些未签完的字。
在她的努力下,这些乱七八糟的审批和报销她终于要签完了。这两天她感觉自己手前所有未的酸疼,这似乎比她在上学那会儿写的字还要多了,而且还是一成不变写自己的名字。
侯书艺终于签完最后一份文件的时候,有人敲了敲办公室的门。她吸了口气,说了句请进。
是方辉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
☆、第 24 章
柴巫带着方辉进来。
这不是侯书艺第一次见方辉, 事实上, 三年前她和苏夏的婚礼上就见过方辉这个人。当时苏夏还特地和她介绍了一下方辉, 算起来,方辉要比苏夏年长几岁。当初苏夏拉着方辉一起入股, 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因为方辉十分专业。
侯书艺对方辉的印象也就只有这些了。
不过三年不见, 方辉似乎横向发展了一些, 人胖了,脸也圆润了不少。
以为来者是个凶神恶煞的家伙, 不料方辉看到侯书艺的时候面带微笑, 说:“嫂子, 昨天我再外面出差, 你刚来这里还适应吗?”
都是知道侯书艺是接替苏夏来打理公司的,方辉有必要也寒暄一下, 毕竟昨天侯书艺刚到任, 他还没有亲自来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