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河蟹没什么好食的,几人随意把它甩在了板上,它慌张得很,胡乱横走几下就到了阿宓身边,一钳子夹住了阿宓裙裾。
阿宓睁大眼望着它,抖了抖裙摆没挥下去,便伸手去掰,不妨又给它夹住了手,疼得她差点掉眼泪,一时也不敢伸出另一只手去与河蟹斗争。
秦书笑起来,一步上前帮她把河蟹拿下,“离远些吧,当心掉下去了。”
早先帮阿宓扎发的人也笑话她,“小丫头就是小丫头,连只蟹都怕。”
阿宓有些不服气地看着那只蟹,她不怕它的,只是不防备被夹疼了而已。
“周大。”秦书半玩笑地叫了声,让他给小姑娘留点面子。
阿宓的手被夹红了,好在没破皮,担心她再出什么意外,秦书着人把她带回了内舱,给了她一本书打发时辰。
对着手上的《云氏游记》四字望了会儿,阿宓慢慢翻开,很快就沉浸在了里面。
《云氏游记》通俗概括就是笔者游山玩水之作,记载了他所到之处的风土人情和特色,有些生涩的字阿宓还看不懂,但不妨碍她的想象。阿宓从不知世上竟有这么多奇怪有趣的东西,如一年四季如春的山谷、足足有几十丈高的巨树、像传说中凤鸟一样拥有五彩羽翼的雀鸟……
阿宓的心跟着游记在飞,脸上的神情也十分丰富,惊叹感表露无遗,这样的她叫人着实难以想象会是某个人派来的探子。
沈慎看着手上只写了寥寥几句的信笺,上面汇报的正是对阿宓身世的查探结果,也在他意料之中,陵西并没有哪户姓洛的人家里有个这般大的女儿。
秦书犹疑,还是偏于相信阿宓的,他始终觉得这姑娘不像别有心思。
他看沈慎脸色也看不出这位在想什么,现下倒是没说任何有关阿宓的处置问题,只是让人加快了船速往游城去。
一日半后,游城就到了。
游城位于出海口,位置好占地广,商船来往便利,相较其他地方便格外热闹繁华,也因此出了好些富商。
其中最有名的富商名郝金银,光从这名儿就能知晓当初他爹娘期盼。郝金银不负众望把家业做大,成了这南来北往赫赫有名的人物,十多年前组建的游商商行也颇具规模,天下第一富商许算不上,但论生意遍布之广,绝对排得上名号。
沈慎并不认识郝金银,不过郝金银与留侯熟络,为拓广人脉做生意,他暗地与留侯勾结,借留侯的权势为两人大肆敛财,可以说留侯盖半的家产都是从郝金银这处的孝敬得来。
郝金银凭留侯的势认识了不少达官显贵,又因留侯胃口太大,每年做生意所得有七八成都要被揽去,他早就心生不满,很有脱离留侯另谋出路的想法。
留侯这等心狠手辣的人,上了他的船岂有安然下去的道理。察觉到郝金银有异心时,他就暗地和游商商行的另外几人联络了,如今已达成共识,就待把郝金银做掉弄来他的家产和账本。
沈慎此行来游城,就是要帮留侯做好这件事。
郝金银不曾见过沈慎也知道他在京里的名声,与其说是朝廷鹰犬不如说是留侯的一把好刀,做的都是见不得光的事,光看那煞气腾腾的模样就知道手下定有不少人命。
虽说起来也就是留侯派人来的一次正常交接,但这次派的人身份特殊,郝金银也打起了十二分小心。
郝金银率了管家亲自来码头接人,还没见着本尊先带三分笑意,白胖的脸颊像热腾腾的白面馒头,笑起来一双眼眯成了缝,十足的奸商架势。
“沈都督,沈大人。”他疾走几步赶上去,笑道,“百闻不如一见,沈大人果然是一表人才气度不凡啊。”
只得了个点头郝金银也不恼,转头跟在了旁边为沈慎介绍。
沈慎为人冷淡的说法也大都知道些,传言他不爱财不爱色,最常做的就是查案杀人,说是活阎王也不为过。但郝金银并不信,世上哪有没弱点的人,他走南闯北那么多年,遇见过那么多硬骨头,最后不都屈服于给出的利益之下?
他是个老谋深算的商人,此时不急着讨好,只细细观察。
阿宓听嘱咐就跟沈慎身边,亦步亦趋,她戴着帷帽身形娇小,一看就知道是个姑娘家。郝金银有些好奇她身份,不过因沈慎未表露过什么,便也暂时放下了。
等到了这游城鼎鼎有名的郝府,众人当即就被晃花了眼。
只看气派和门楣大小,说这是城主府也有人信。跨过门槛,富丽堂皇四字都不足以形容,雕檐飞柱、长廊壁挂无不精致珍稀,连用来盖内墙的瓦都是上好的青白瓷,可见郝金银富贵到了何种地步。
他背靠留侯,即使做了这明显不符合商户规制的府邸也没人来查,每每看到客人惊叹的目光都叫他心中自得。
口中仍道:“寒舍粗鄙,委屈沈大人了。”
沈慎沉沉看了他一眼,郝金银一愣,回头与管家琢磨道:“这位沈都督着实不易讨好,寻常财帛怕是难以打动。”
管家道:“留侯权势富贵滔天,这位大人想必见惯了,老爷前些日子不是买了个戏班子,里面有对双生姊妹花……”
不为财动便用色,这是他们用惯的伎俩。可先前被沈慎的气势眼神,郝金银仍有踟蹰不敢轻举妄动,“不好,还是再看看罢,不然献好不成反结仇就不美。”
管家应了,转身去做郝金银吩咐的其他事。
阿宓被一同带到了给他们这行贵客准备的院子里,说是院子,其实比寻常人家的府邸还要大些,里面池子花圃一个不少,另备了十余个美婢,对众人齐齐福身揖首,“奴婢们见过各位大人。”
香风扑面,婢子们个个面貌姣美体态婀娜,按说哪个男子都要忍不住多瞧几眼,可领路的仆从仔细看了,这行人中竟没有一个移了视线的,气势依旧骇人。
这情境下他也不敢再把管家交待的话儿问出口,等秦书让他把这些婢子全都带走时更是不敢置喙,转身就领着人全都回了。
只剩自己人时秦书才玩笑般道:“瞧我都忘了,适才该给洛姑娘留个婢子服侍才对。”
阿宓听到自己名字,收回凝在花木的视线,好奇来望了望,谁的目光也没对上,人都进屋或被沈慎叫去议事了。
阿宓也得了选屋子的权利,这间院子太大了,如果他们想选,几乎可以每个人都隔开。但他们本就是别有目的来的郝府,当然不会分开,最后阿宓选在了他们中间那块儿,离沈慎秦书很近。
回绝了郝府的仆从,意味着所有人的寻常起居都要自己打理。照理来说并不难,他们要什么都会有人送来,只是不服侍罢了,对这群人来说根本就是小问题,可对阿宓不同。
阿宓在洛府再不受宠爱,也有翠姨不离不弃地服侍她,帮她料理一切,更别说那两年在别庄的日子,她差点连用饭食都无需自己动手。
天□□晚,待会儿主人家要宴请贵客,阿宓房里也被送来了香汤和衣裳。她在桶里昏昏得泡了好一会儿,在破庙过了一夜的寒气被祛除,出来时就有些没章法了。
她用干巾随便擦了擦湿漉漉的发,任它们散在身后,又去穿里衣,穿好里衣后就对着郝府送来的华裳皱起小脸。
太复杂了,她不会穿。
湿发被短暂拭干后开始滴答渗水,把座下铺了软垫的绣凳淋成深红,阿宓顾不了它,摸索着终于勉强把这几件按照顺序给套了上去。耳边听到隔壁开门的声音,以为是要走了,便急急走到门前去。
刚打开门的沈慎对上阿宓的目光,动作暂时顿在了那儿。
阿宓刚泡了澡,双颊浮着微微红晕,眸光像夜色下的湖水,唇瓣看上去如花瓣柔软湿润,缎发随意散在肩颈背部,濡湿了颈前的衣裳,露出雪白的脖颈和锁骨。望见只有他一人时不安地颤了眼睫抿唇,那汪湖水也起了涟漪。
即使她年纪尚小,也着实有了引诱人的资本。或者说,有时正是因为这青涩的风|情,才愈发使人沉醉。
沈慎没有避开,他目光沉静地把阿宓从头看到脚,除了那明显湿淋淋的头发,也没有忽略她略为凌乱的衣衫,“不会穿衣?”
阿宓迟疑地点了点头,随即又拼命摇头,她可以学。
但沈慎已经转过了身,随手招来属下,让他为阿宓带了一个婢子。
作者有话要说:
阿宓现在会偏安静胆小,以后胆子会慢慢变大哒,毕竟是要骑♂上某人头顶的
还有嗓子的事也不能急~总要遇到契机才能恢复
第9章 宴会
婢子心灵手巧,很快帮阿宓打理好了湿发并为她重新选了套衣裳,对她笑道:“贵人肤白,夜里穿这套衣裳更好看。”
被管家交待了要好好服侍这行贵客,婢子不知阿宓姓名,连“姑娘”都不敢称呼,也只敢小心捡些好听的话。过了会儿见阿宓着实好伺候,虽然不说话,可基本说什么都能应,就大着胆子问了句,“贵人是那位大人的妹妹?”
阿宓摇头,她又问,“那是甚么?”
这下没回答了,婢子细观她神色也看不出来,怕问多了客人会恼,就暂时收在心底琢磨。她见那些大人对这位姑娘能说照顾,但也不亲近,偏偏这住的位置却同地位最高的那位大人这么近,思来想去,她都不知要怎么和管家答。
由于年纪小,婢子就没给阿宓上妆,只给她摘来一朵粉芙蓉插在发上。夜色融融,灯火下粉芙蓉不曾夺去阿宓半点容光,反倒衬得她愈发鲜妍娇嫩,添了一丝艳色。
婢子心中感叹这位贵人容貌,边把人领去了宴会。
两世加起来的十几年里,阿宓也不曾参加过这种的宴会。洛府的家宴不会让她去,公子更不会带她去参宴,所以她显得格外安静。
以阿宓的年纪来论,这个时候的小姑娘就像含苞欲放的花儿,可在大部分的姑娘还是个花骨朵时,阿宓却已经缓缓绽开了小半,露出微粉的花蕊,娇妍而不自知,连香气也是似有若无,最勾|引人心。
有人喜欢繁花盛放后的艳丽风情,自然也有人钟爱青涩难言似绽非绽的花儿,郝金银的独子就有此癖好。
一道灼热堪称是垂涎的目光从阿宓走出林子时就跟着她,让阿宓不适地蹙眉,直到她落座后才微微收敛。
秦书示意婢子把阿宓的座位安排在了他们后面,有这群人齐刷刷一挡,除了那道最初就注意到她的视线外,没有几人会格外关注她。
沈慎与他们不同,他被安排在尊位。纵使有主客之别,郝金银也不敢坐在他的上面,是以弃了上首,所有人都在同一阶,除郝府的人外,游商商行的许多大商人也被请了过来。
郝金银的妻妾儿女都在似有若无地打量这行人,他们个个一张冷面,气势骇人,浑身气质与商户截然不同。在沈慎还没到时,郝金银就有过对他的担忧。
沈慎为留侯办的都是杀人的事,他不得不多想一些,为此还给府里添了好些护卫,甚至把一条密道的出入口告诉了嫡妻和唯一的儿子。
狡兔三窟,郝金银家大业大,当然要时刻提高警惕,备好生路。
当官之人摆宴,多少要注意规格用度,一不小心被人弹劾越制或贪污就不美。但郝金银因为种种缘由,并没有这种顾忌,这场宴会也就显得无比奢华。
阿宓对那些歌舞和珍奇的宝贝不感兴趣,唯独呈上来的件件吃食让她移不开眼。先是半桌寒具,阿宓每样都尝了一口,味道都很好,虽然就是炸面食放了不同的料,但她一点都不介意,待要大快朵颐时被婢子制住,“贵人饿了吗?寒具可不能当主食,很快就上菜羹了。”
桌上很快呈了乳糖、樱桃煎、旋索粉、桃圈、召白藕等小点心,又有海鲜时果、三脆羹、烤鸭、煎鱼、查条等开胃小食,令人目不暇接,阿宓面前的桌案都快摆满了,另一头从园子里端盘走出来的仆从还排着长队。
灯火遥遥,奇制桌椅和那些女眷的首饰映射出令人炫目的宝光,园子里的乐师在合声弹奏,舞伶在堂中转着妖娆身姿。每个人脸上都写着不以为然和漫不经心,他们对这种程度的享受已经习以为常了,并不觉得有什么。
这种阵仗在京城倒是不少见,更大的也有,只是在游城一个商人的府中也能见到,不由让秦书等人更深刻了解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句诗的含义。
婢子捡上点心,帮阿宓抹好樱桃煎再递去,并道:“咱们游城地段好,这些海鲜时果最多,贵人不妨多尝尝。”
怀城偏南且偏内陆,这些确实少见,阿宓被伺候着这个尝一下那个喝一口,菜才上了大半的时候,她就饱了。她打了个小小的嗝,然后极快地掩唇,好像有些不好意思。
婢子忍不住笑了,她没想到客人这么实诚,每道菜都要吃一点,递去红枣查汤,“这汤消食的,贵人喝些吧。”
阿宓点头,接过刚把碗沿抵在唇边,“砰”得震天一声拍桌吓得她手抖,汤汁瞬间洒在了嘴角和前襟,好在不多,只是显得有些狼狈。
所有人顺着声响望去,那是坐得很近的郝金银和沈慎。两人不知说了什么,郝金银大怒拍桌而起,嘴里高声斥了些阿宓听不懂的方言,紧接着那五六个商行的人也跟着拍桌站起,气势汹汹看着沈慎。
众多不善的目光下,沈慎不慌不忙,手指抵在玉一样的白瓷杯上转了两圈,惯来不喜不怒的他唇角有了浅浅的弧度,像是别有含意的冷笑。
满堂寂静,舞伶乐伶被吓得停了动作,缩在一旁轻轻颤抖。
沈慎把酒杯放下,“咄”得一声轻响,他没有站起,只是漫不经心地把手搭在了腰间,那里是一柄锋利无比的长剑。
明明在俯视对方,这种居高临下的姿势却并没有给郝金银带来多少成就感和气势,扑面而来的杀气让他呼吸一窒,方才骂出许多污言秽语的嘴闭得很紧,十分忌惮地望着眼前男子。
随着沈慎放下酒杯的,还有这边三十多个依旧穿着青袍腰配长剑的青年,黑漆漆的眼齐齐望向场内之人,手一同放在了腰间。
郝金银手心渗出了汗意。
他不相信沈慎会直接杀了自己,但他知道除此之外他们绝不会客气。他本该忍住的,可郝金银忍不住,沈慎刚才带来的留侯的话实在太过分,居然想要他所有生意的九成利润,除此之外还开口就要商行的副行长一位,这简直是让郝金银直接帮他做白工的意思。就算是当初没有借留侯势的时候,郝金银所得钱财也绝对不止这剩下的一成。
留侯的胃口未免太大,也太贪了。
郝金银还站在那儿,可随他起来的另外几个商人在沈慎的目光下已经坚持不住,不知不觉中就软回了座位,口中道:“有话好好说,沈大人莫要动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