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女神算——一溪砂
时间:2019-01-11 10:22:16

  以宋大明的个性三观他是不相信的。
  “有钱能使鬼推磨”。他们不肯,肯定是钱给的还不够的关系,只要钱给的多,还怕他们不肯帮忙吗?
  这些华国古时候神神秘秘的本事反正宋大明是相信的。区别就在于人,有些人是有真本事的。
  但是有些人没什么真本事。
  “大师,这不能吧,要不这样,如果你让我生一个儿子,我给你二十万?”
  宋大明颇有些无赖的说道。
  “三十万!不能再多了!”宋大明一咬牙,钱还能挣,但是儿子没了自己这辈子的奋斗意义在哪里?
  所以钱虽然有点高,可如果能求一个儿子,这钱花的也就值得了。但是让宋大明没想到的是,两人压根就不在意的笑了笑。
  宋大明也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既然如此,他也不可能赖着不走,他就不相信了,这华国能人异士那么多,怎么可能会找不到人让他有孩子呢?
  宋大明走了,他这人表面上看像是一个大老粗,可是实际上心机深沉,苏挽月其实一眼就看出他心里不满,可是他半点都没表现出来。
  “师父,三十万……”
  “怎么?你心疼钱?”
  黄仙姑被苏挽月看得有些心虚,“不,不是,我不心疼。这种钱,咱们,咱们不稀罕……”黄仙姑想起三十万还是觉得心肝抽疼,不过想想宋大明这样的人,她又觉得,不帮忙是应该的。
  宋大明的那个儿子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是报应。
  “不是我不帮忙,这个宋大明平素不干人事,况且他命中只有一个儿子,就算给他弄个孩子出来也活不成,或是,根本就不是他的。”
  黄仙姑的面色有些莫名。如果忽略自家师父的本事,只看她的外表的话,肯定会被她说出来的话雷到的。
  不知道为什么,黄仙姑现在对宋大明莫名的有些同情……
  苏爱华和洪智勇还是和好了,苏爱华原本的确不打算原谅洪智勇,她现在已经不再是以前的苏爱华了,以前她在家里不得宠,妈妈也常年被奶奶指使,作为女孩儿,苏爱华活的一点自尊都没有。
  只是她怎么都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们在一起明明没发生什么争执,也没有任何矛盾,洪智勇说背叛就背叛了。可是因为那天洪智勇对方秀琴的话让苏爱华下定了决心,再给他一次机会。为了自己,也为了孩子。
  十分抱歉,我昨晚的存稿记录可以作证,我的确是码了不一样的两章,可能是因为有读者给我指出了几个错别字,然后我一改,就把章节贴错了,汗……不会让大家白买的,已经替换了,还多送了一些字。我今天一天在路上,趁着国庆走亲戚去了,一天没开过电脑,刚回到家,我说今天怎么那么多留言,吓了一跳。其实我回复留言不多,但是基本上都会看一下。再次抱歉!
 
 
第290章 徐娘半老
 
  苏爱华自己都原谅了,苏梅花当然也不会说什么。苏梅花一直害怕自己的原因让自己的女儿恐惧婚姻,当初女儿和洪智勇在一起的时候,苏梅花自己也曾在背后帮忙,希望女儿能获得幸福。
  苏梅花只是普通的乡下女人,这个时代的华国女性的幸福,大多数都是家庭的美满和睦。
  虽然苏爱华和洪智勇和好了,但是苏爱华还是住在了娘家。
  方秀琴给洪智勇下咒的时间还短,两人并没有发生什么实质性的关系,可光是想到自己的丈夫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人要跟自己离婚,苏爱华就被恶心的不行。
  虽然不打算离婚,可夫妇两人还是开始冷战了。
  当然是单方面的冷战。
  苏爱华依然住在娘家,并没有去洪家住,这一住就是一年多。洪智勇倒是殷勤的不得了,一会儿给苏爱华和孩子买了衣服奶粉尿布还有玩具送过来,一年如一日的每天早上准时送包子过来给苏家人吃。
  饶是苏家人都是钢铁打的心,都被洪智勇这一年的坚持给打动了。
  就连苏美华寒暑假的时候从学校回来看到自己这个便宜姐夫,也说不出一句难听的话来。
  苏美华念的是省城的师范大学,四年本科出来以后工作可以直接分配工作,张家那边听说了这件事情,立即就找上门来了,但是苏家人直接把他赶了出去。
  张鹏不死心,千方百计的想找女儿。他现在是真的后悔了。如果早知道蒋凤梅肚子的孩子是女孩儿,他又何必和苏梅花离婚?
  跟蒋凤梅的日子越是过下去,张鹏就越发觉得蒋凤梅不如苏梅花。
  当初苏梅花在张家,尽心尽力的伺候他老娘,他常年不回家她也不会念叨他,更不会管束他。
  对一个常年没人管束,不管什么事情都自己做主的男人而言,忽然多了一个管着自己的人是一件很难受的事情。
  以前他做工挣的钱,自己留了一小部分买烟酒,其他的都给了他妈。张老太是张鹏的亲妈,给她钱花,张鹏是一点怨言都没有。
  可是当初苏梅花都不管他要钱,蒋凤梅却勒令他必须把挣来的钱上交,这让张鹏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落差。
  更过分的是,他连一点私房钱都不能有!男人都是要面子的,这要是兜里一毛钱都没有还做什么男人?
  一开始,看在两个嗷嗷待哺的女儿的份上,张鹏忍了,可是时间长了,这种落差就会越来越大,越来越难忍。
  况且蒋凤梅自从生了两个女儿之后就专心在家里带孩子,以前她还打扮打扮,不至于太差,身材也苗条。
  可这会儿不仅丰腴了许多也不打扮了,她本来就长得不如苏梅花,现在跟苏梅花比起来,简直就是一个天一个地。
  特别是当他听说苏家在县城办了厂,还在县城买了房,过上了有钱人家的日子。
  可反观自己,依然还是老样子,以前有手艺就能吃饱饭,他看不上苏家的兄弟两人。对苏梅花也不那么在意。
  但是现在苏梅花完全就成了他触及不到的人,他就又开始对苏梅花念念不忘了。
  “你以后不要再来了,这里不欢迎你。”
  苏梅花一看到张鹏,脸色就阴了下来。张鹏长得老实,望着苏梅花那张白皙的脸,心情十分复杂。
  苏梅花分明就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当初他怎么就觉得苏梅花已经老了没有魅力了呢?
  他简直就是眼瞎。苏梅花现在满打满算也才刚满四十五,她面色红润,肤色白皙,身段纤细窈窕,特别是板着脸的样子竟然格外的好看。
  “梅花,我听说美华考上了师范大学,我是她爸,我就是来看看她。”苏梅花闻言,面色格外的讽刺,以前她多么希望丈夫能多看一眼自己的两个女儿。
  两个女儿也不会跟着自己受气。可是久而久之,苏梅花就不抱希望了,谁知道她跟张鹏离了婚,这个男人反倒是表现出对自己念念不忘的恶心模样。
  当初她怎么会看上这样的男人?
  苏梅花只觉得恶心。
  “爱华和美华都姓苏,不姓张,你自己不是有女儿吗?我的女儿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梅花,你说这话可就不对了,我跟你是离婚了,但是我永远都是爱华和美华的亲爸,血缘上面的关系是断不了的。再说了,爱华就不说了,美华我也养了十多年了,这以后她有了出息也是要孝敬我的,要不然就是不孝。”
  张鹏顶着一张老实人的脸,说出来的话却无耻之极,把苏梅花气得半死。
  “你休想!”
  苏梅花被张鹏给气得差一点就失去理智,幸好苏老太出来,张鹏对苏梅花这个前妻可以毫无顾忌,甚至还想跟她来一点不明不白的关系……
  以前光明正大的时候他嫌弃苏梅花,现在跟苏梅花离婚了,反倒是想跟她占点关系,简直就把男人心里那点龌龊的心思发挥到了极致。
  不过对苏老太这个前丈母娘,张鹏还是有些心虚的。
  “张鹏,你又来做什么?”苏老太护着女儿,冷声说道。“嘿嘿,妈,我就是来看看美华,我听说她考上了师范大学,有出息了,真是我张鹏的好闺女儿。”
  苏老太被张鹏这个模样气得不轻。不过她到底年纪大,经历的也多,不像女儿一样被张鹏无耻的说两句就乱了阵脚。
  “你的确是爱华美华的生父,不过她们认不认你我们说了可不算,当初是你们张家主动不要我这两个孙女儿的。我女儿跟你早就离婚了,你要是识相就别上我家来。要是不识相,别怪我苏家不给你面子!”
  正好苏湖青回来,一看到张鹏,面色一下子就沉了下来,他身边带着几个工人,正把厂里生产的一些货物搬过来,足足有四五个年轻力壮的汉子。
  把货物搬下来之后,苏梅花立即入库登记,在苏湖青的示意之下,齐刷刷的四五个年轻力壮的汉子站成一排,张鹏一个人的气势立即就弱了。
  他满脸不甘心,可没办法,只好悻悻的走了,心里却不死心,俗话说得好,一日夫妻百日恩。他跟苏梅花那么多年夫妻,他就不信了,这个女人的心比茅坑里的石头还要硬!
  ……
  这一年过去,苏挽月又长大了一岁,成了十三岁的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十分抱歉,昨晚看到288章有读者给我找了错别字出来,我就改了一下,毕竟我知道自己的毛病,那就是常常有错别字,自己检查好几遍都检查不到,还常常乱入其他书的角色名,我可能是个废柴写手,咳咳。然后我修改的时候可能把章节黏贴错了,汗,我确定昨天是发了两章不一样的。今天一天都不在家,所以没登陆电脑,也没看后台,所以一直不知道。我说怎么忽然那么多留言,还觉得很奇怪呢,咳咳。现在已经修改了,并且还多送了一些字,不会让大家白买的,可以倒回去看看,如果没有刷新可以删除收藏和缓存,重新加入书架,应该就能看到新替换的章节了。
 
 
第291章 借钱
 
  她的身高已经一米五八了,很快就会突破一米六。
  在这个年代,十三岁的小姑娘,一米五八已经是十分不错的身高了,很多成年人都没有这么高。苏挽月看上去不过就是面容稚嫩一些,其实已经跟大人差不多了。
  她依然留着长直发,乌发浓密顺滑,平时扎个马尾,或是两根辫子,这会儿漆黑顺直的头发披在肩头,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看上去格外清纯漂亮。
  “挽月,等等我!”
  苏挽月回过头,眼底露出几分笑意,站在她面前的赫然是好友丁梦妮,两人一同考进了县一中,县城最好的初中,两人还是一个班级的,加个林谦,三人依然是“铁三角”。
  可这会儿林谦却不在。丁梦妮跑得气喘吁吁的,微微抬头望着眼前的好友,丁梦妮心里忍不住嘀咕,都是吃一样的米饭,好友长得可真好看。
  不过想起自己的打算,丁梦妮立即笑起来,“我准备放学后去写生,你去不去?”
  “你陪我一起去好不好?”丁梦妮对苏挽月很依赖,她画得最多的那种萌萌哒的人物都是以苏挽月为原型的。
  “你要去哪里写生?”
  “随便哪里都可以,我听说县城西的那座山风景还不错,是不是要建公园,要不咱们去那边吧。”
  丁梦妮忽然想到了什么,眼睛骤然一亮。
  “好。”
  丁梦妮的身高没怎么长高,按照她自己的说法是已经长高了,她现在已经有一米五了,但是站在苏挽月的面前依然显得十分娇小。
  县城西原本也属于城市的边缘,有不少城中村,不过夏天白天时间比较长,这会儿还不黑,苏挽月和丁梦妮刚到城西山下,就看到了不少青年男人在山脚下悠悠荡荡,见她们两个小姑娘过来,特别是苏挽月长得漂亮,丁梦妮也娇小可爱,立即就露出了不怀好意的笑容。
  丁梦妮比较敏感,刚看到这样的笑容,立即就悄悄的拉着苏挽月的手,“挽月,是我考虑不周,不该把林谦支走的,不如咱们回去吧,这里人都没几个,那几个人看着不正经。”
  苏挽月倒是没想到丁梦妮是故意把林谦支开的……
  丁梦妮已经十四岁了,十四岁的少女已经知道男女有别了。
  而且人对于危险是有着本能的预判的。丁梦妮也不意外,女孩子遇到这种事情肯定是会害怕的。
  不过那几个混混已经看到了苏挽月和丁梦妮,两个小姑娘年纪小,长得水灵,不由起了几分不该有的心思。
  苏挽月却半点都不害怕,只是面色沉了沉。
  “两个妹妹,你们在哪里读书啊?长得可真漂亮,跟哥哥玩玩,哥哥们给你们买糖吃好不好?”
  “呸!”丁梦妮吓得后退了好几步,想说自家是开铺子的,挽月家还是办厂的呢,吃什么糖?当她们是三岁小孩子呢?
  可是转念一想,若是说他们家里有钱,这伙人会不会趁机敲诈?小姑娘思来想去,还是觉得,与其身体受到伤害,不如被敲诈。
  “我,我家是开铺子的,想吃多少糖都有,我们不要你们的糖。你们走开!”
  几个年轻的混混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睛不由一亮。他们今日聚在这里的确是因为一件事情。
  他们这些人小学初中毕业之后就出来混了,想挣大钱没本事,挣点小钱又不甘心,正准备干票大的,可是在小县城干什么都是有限的。
  所以正准备筹钱去大城市闯荡呢。
  这个荒芜的山脚下风景优美,一直都是他们接头的地方。
  其实他们想找这两个小姑娘“玩玩”只是临时起意,真正想干的事情是弄钱。不过他们家里都没什么钱,正凑在一起想办法呢。
  “你们家开的什么店?”
  其中一个留着长头发的青年问道。丁梦妮被吓得不行,可不敢不说,“在学校门口开的文具店,我爸妈很有钱的,求求你们放过我们。我们想办法给你们弄钱。”
  丁梦妮心地善良,第一反应就是把好友摘出去,虽然好友家里也有钱。但是她没有想那么多。
  谁知,苏挽月没有让她如愿,“她家就是开文具店的,挣的是辛苦钱,我有钱,我给你们,你们放我们走。”
  苏挽月刚才扫了一眼这群人,其中有一个还真是一个富贵命,不过眼下这一幕会成为他们的黑历史……
  还等这些人反应过来,苏挽月继续说道:“我给你们五千块钱,就当是我借给你们的,等以后你们发了财记得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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