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身看着大皇子饱满的唇,徐莹的红唇忍不住抿了抿。
正在这时,有太监来报:“大皇子殿下,恒亲王府的小郡主在静河东头下了马车,郑珠姑娘也一道来了。”
大皇子萧嘉听后,立马转身对徐莹道:“听说你平日里与萧玉筝还有几分交情,去吧,去东头找她,找到后想法子将她和郑珠一起带到西头那边的徽园酒楼去。”
突然想到什么,又改了口:“算了,若是萧玉筝临时有了旁的事,去不了,那你就想法子将郑珠带去就行。”
徐莹不解:“为什么?”
“到时你就知道了。”大皇子萧嘉懒得与徐莹解释,这个蠢表妹就不适合知道太多的东西。为了给她点甜头,让她乖乖办事,他将大手覆在她的小手上,摸了一把,仿佛鼓励般笑道,“去吧。”
徐莹被大皇子摸得心神荡漾,红着脸去了。
待徐莹走了,大皇子萧嘉才问刚才来禀报的太监:“郑珠姑娘穿的可是梅红色绣彩蝶的裙袄?”
太监低头道 :“大皇子料事如神。”
大皇子萧嘉立马笑了,那当然,前阵子他特意派人透露消息给郑珠,说靖王殿下最喜欢看女子穿红梅色袄裙。又从宫里绣坊处偷出靖王给的花样子,让京城的金线绣坊最顶尖的绣娘赶制一套出来。
郑珠跟着恒亲王妃去金线绣坊挑选新衣时,面对掌柜的大力推荐,想不挑中都难。
据监视甄国公府的人来报,这阵子萧玉筝和郑珠频繁出入甄国公府,后来又查到,郑珠时不时到靖王下值回府的必经之路上去游荡。
大皇子很快猜到,郑珠八成是惦记上靖王了。
自从上次被靖王整得老惨后,大皇子一直在思索该如何调整策略,以他现有的实力,直接整治靖王不大现实,但让他暂时放过靖王,又心底一百二十万个不愿意。
思来想去,还是给靖王添点堵吧。
想想即将要发生的事,大皇子萧嘉突然笑了。靖王啊靖王,大皇兄倒要看看,这回你该怎么办。
拿起军用望远镜,再次向河对面大树下的靖王望去,瞧你那副在意甄宝铃的样子,等甄宝铃对你耍脾气,闹着不肯嫁给你时,看你还笑不笑的出来。
第128章
宠妻为后128
按照指示, 徐莹很快在静河东头的一个卖花灯的小摊前,寻到了萧玉筝和郑珠。
“玉筝。”徐莹走过去轻拍萧玉筝左肩。
“徐莹, 是你啊, 真巧。”萧玉筝转过头,提着盏莲花灯,笑容灿烂。
萧玉筝在皇族里, 是出了名的好脾气, 性子温和,好相处。恒老王爷又常年标榜中立, 从表面看,与哪个皇子都不结交,也不站队的。正因为这样,徐莹这样的大皇子党也与萧玉筝有些交情。
一番寒暄后, 徐莹装作喜欢她们手里花灯的样子, 一边夸赞她俩眼光好,一边给面子的自己也买了两盏花灯。
“据说河神住在静河西头的,去那放灯许愿特别灵。”徐莹按照大皇子交代的,笑道,“今年你刚认了个义妹,这样的大喜事可得去拜拜河神, 听说这里的河神特别灵验,求什么都准。”
萧玉筝日子顺遂, 没什么需要求的,但她知道郑珠父母双亡, 如今住在王府里,名义上是义女,实际上到底是寄人篱下,郑珠又心思敏感,肯定是有心底话要对河神诉说的。
拜一拜,求一求,也好。
这般一想,萧玉筝便要点头应下。
却不想,郑珠一听说“河神特别灵验,求什么都准”,立即想到求姻缘也会特别准。她一心要嫁给靖王,自然是要去求求的,竟抢在萧玉筝前头开口道:“真有这般灵?”
见徐莹郑重地点头,郑珠生怕萧玉筝不同意,忙挽住萧玉筝手臂,撒娇似的晃一晃:“玉筝姐姐,咱们去那放花灯吧,为义父祈求平安,让河神保佑义父越活越年轻,幸福长寿到永远!”
距离上回被刺,已是一个多月过去了,恒老亲王打破了伤经动骨一百天的老话,早就满口夸赞徐老医术高超,在地上活蹦乱跳了。
怎么看,怎么像没事人。
但萧玉筝见郑珠这般惦记自己父王,心下暖暖,笑容格外甜:“好!”
却不想,刚走几步,身后气喘吁吁追上来一个男子:“玉筝,玉筝……我可找到你了。”
听到熟悉的声音,萧玉筝连忙回头。
郑珠难得听男子亲热地叫萧玉筝闺名,也好奇地转过头去,却见一个书生般儒雅的少年郎,一身月光白的锦衣,披着青色披风,一路疾走而来。
面如冠玉,锦衣华袍,翩翩佳公子。
待萧玉筝脸红地望向他时,郑珠猛然猜到他的身份,怕是萧玉筝定下娃娃亲的未婚夫。好像是大隆王朝唯一一个异姓王,成亲王的独子,陈俊。
平日里偶尔听丫鬟们念叨过。
“玉筝,本想给你一个惊喜,直接上门接你出来赏灯的,却没想到今年你会提前出来。”陈俊喘着气,脸庞红红的,站在萧玉筝面前。
萧玉筝脸蛋红红的,微微偏头看了眼郑珠:“今年有郑珠,她还没见过京城的花灯节,我就早早带她出来逛啦。”
陈俊从书信里,已经知道郑珠是谁,父母双亡,如今孤零零一人寄住在恒亲王府,怪可怜的。带着这种心理,偏头看向郑珠时,满眼里都是同情。
而郑珠娇娇小小,本就生得一副惹人怜爱的小模样,如今在萧玉筝身边,又时常装出一副大丫鬟似的乖巧样,只看了一眼,陈俊越发觉得这小姑娘可怜,看向她的目光越发柔和。
“郑姑娘好。”陈俊礼貌地打招呼。
却说郑珠,瞅了眼陈俊后,只觉得他长得还行,在京城贵公子里算得上俊朗的,但与高冷的靖王殿下比,差距还是很大。
不说旁的,光是气质上,就被靖王殿下甩开老远了,若将靖王殿下比作骑在高头大马上的常胜将军,那陈俊顶多算得上刚从书院出来,努力想跟在靖王身后当入门军师的那种满身书生气的少年郎。
郑珠屈膝见礼:“陈世子好。”
看过陈俊一眼后,郑珠不屑看第二眼。她日后可是要做靖王侧妃,甚至皇贵妃的人,高高在上,哪里看得上陈俊这种一辈子只能匍匐在靖王脚下,当臣子的男人。
郑珠还颇有些不耐烦,若不是陈俊突然出现,她都能早一点去拜河神,说不定能早一点做了靖王的女人。但再不耐烦,都是心里的,面上依然是恭恭敬敬的,还微微低头,一副非礼勿视的好姑娘模样。
徐莹心底惦记大皇子的吩咐,生怕去晚了惹大皇子不快,忙思索着该说些什么话,才能催他们快走,突然想起大皇子说的“若是萧玉筝临时有了旁的事,去不了,那你就想法子将郑珠带去就行。”
没想到啊,大皇子真是料事如神,竟然提前猜到会遇上陈俊。
这未婚夫、未婚妻的,谁不想私下里独自相处,哪愿意她们跟在身边打扰。思及此,徐莹笑道:“玉筝,你和陈世子慢慢逛,我先带郑姑娘去抢占好位置去。西头放河灯的人多,去晚了,都没地。”
郑珠当然是一百二十个愿意。
可这话,却羞得萧玉筝赶忙道:“咱们还是一道快走吧。先替父王祈祷完,再逛,也不迟。”
而且,此处人流量大,将郑珠一个外地来的小姑娘交给徐莹,玉筝有些不放心,徐莹并非心细之人,若将郑珠弄丢了,可罪过大了。
一旁的陈俊也认同玉筝,郑珠并非恒亲王府的正经主子,就算派几个侍卫跟着,侍卫们也未必尽心。郑珠又长了副芙蓉貌,还是与他们在一块安全,免得招惹上什么祸事,就越发可怜了。且她是玉筝的义妹,也就是他义妹了,他有责任照看好她。
郑珠见陈俊看了自己一眼,她立马往萧玉筝身后去了点,她知道自己美貌,看过她的男人就没有一个能忍得住不看第二眼的。
内心骄傲归骄傲,但她已将自己当做靖王殿下的女人了,对待旁的男人的目光竟有些心底排斥,不愿给陈俊瞧。
她一躲,陈俊见了,只当小姑娘怕生,没在意。
萧玉筝感受到了郑珠的躲避,想到郑珠作为孤女,还没进王府前怕是受到过登徒子的骚扰,才会这般胆小吧,心下越发怜悯郑珠,拉住她的小手,给她温暖。
对陈俊,萧玉筝向来放心,陈哥哥与她青梅竹马一同长大,内心最是怜悯弱者的,她都能想到陈哥哥为何要看郑珠,与陈俊对视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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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铃、宝琴跟着靖王和萧卫逛了大半条河岸,什么小糖人、冰糖葫芦、爆炒栗子等小吃,可是吃了不少。手里提着的除了河灯,还有孔明灯,脸上还戴着嫦娥仙女的银面具。
“好久没这般玩过了,真有意思。”宝琴戴了个小马面具,倒着走在萧卫跟前,来回晃悠脑袋。
萧卫一把摘下脸上的老马面具,笑道:“你倒着走,小心再摔一跤。”
宝琴才不怕:“有你在,怕什么摔跤,我还巴不得再来一次呢。”
听到宝琴不害臊的话,一时兴起的宝铃还真成全了她,突的跑过去,伸脚绊她一下。
“啊”的一声,宝琴站不稳,直直往后栽倒。
萧卫赶紧上前,将她抱了个满怀。
萧霆点点宝铃的小鼻尖:“调皮。”
今晚的宝铃很开心,朝萧霆做了个小鬼脸,举着手里的嫦娥面具道:“四表哥,接下来还有什么好玩的,有趣的?”
今日的行程全是萧霆一手安排下的,什么时辰去哪里凑热闹,萧霆都有数。
突然那头窜起冲天的烟花,一朵接一朵,异常闪亮
萧霆知道,徽园酒楼的好戏又要开场了,整个静河沿岸,若说有什么热闹是不能错过的,那非徽园酒楼举办的一年一度的水晶花灯会不可,尤其今年,是徽园酒楼创办五百周年的大喜日子,水晶花灯会更是举办得热闹非凡,绝对不容错过。
凡是身手好的男子,都愿意去那里给自己心爱的姑娘露一手。
萧霆指着前方不远处,笑道:“去那。”
宝铃还没来得及点头,被萧卫搂在怀里的宝琴却是兴奋地直叫嚷,拉住萧卫的大手就往前冲:“我知道那里,是徽园酒楼,他们每年举办的节目都很有特色,不知今年是啥?”
萧霆故作不知:“保证你俩喜欢就是。”
边说,边勾住宝铃的小拇指,长长的手指头还伸到她手心处,挠一挠。
徽园酒楼是静河沿边最大的一座酒楼,传承的历史比大隆王朝的建国史还长,可谓辉煌了整整五百年。每一代继承人都是族里手艺最好,脑子也最灵活的青年人,一旦过了三十五,就必须让贤给下一任。
正因为掌柜的年轻,有活力,所以每年都能想出绝佳的年庆好点子。
徽园酒楼前围观的百姓,仅仅“里三圈,外三圈”已不足以形容了,拥挤的人群像密密麻麻的蚂蚁,全都挤到徽园酒楼前,完全阻断了东西向的车流和人流,要想穿过去,只能走静河上临时搭建的一座木桥。
年轻的掌柜,站在酒楼的二层,举着个大喇叭大声介绍今年的欢庆方式:
“每个上台的勇士,都有射出一箭的机会。空中吊着水晶灯,能一箭射断吊绳,且稳稳接住水晶灯的勇士,今夜免费赠送一道菜。悬挂在最高处的五盏水晶灯,哪位勇士能射下,当即赠送本店的招牌菜。”
天呐,招牌菜,这家酒楼的招牌菜,平日里可是只有达官贵人才能吃得起哦,一盘小小的菜,就得花费数百两银子,就是那些普通的家常菜,一小碟也得十两银子以上。普通的老百姓,根本想都不敢想,是出了名的贵啊。
听掌柜的一说,围观的百姓纷纷仰头去望,只见夜空下挂满了一盏盏闪闪发亮的水晶灯,数一数,怕是有五十来盏,真真是大方呐,这一夜过去,得送出去一千两呐。
“谁第一个来!”掌柜的站在二楼,满脸的笑意。
遇上这等好事,稍微有些功底的练家子,都跃跃欲试,尤其带了心爱的姑娘来的小伙子,更是手痒。借花献佛,既有面子,又能显摆显摆自己的身手,何乐而不为。
很快,就有一个个小伙冲上台子。
“来来来,排成两队上场,一个个来。”酒楼的管家指挥着众人排队,小厮拿着弓和箭恭候在一旁。
但一批批上场的小伙们,都身手有限,大都只敢挑选低处悬挂的水晶灯下手,就是这般,十个里也只有一两个能成功射中的。而那些射中的,面对陡然下坠的水晶灯,又只有三分之一的人能接住,接不住的水晶灯,则摔碎在地,成了管家口中的“碎碎平安”。
偶有几个仗着武艺不错,想射个招牌菜下来的,全都失败,还因为贪心,被围观的群众嘲笑得下了台,连带着他们身边的姑娘都落个没脸。
宝琴觉得有趣,撺掇着萧卫上去射一个来。
萧卫笑:“这有何难,我给你射个招牌菜下来。”
周围的人听到这话,纷纷起哄:“真的,假的?别又像之前那几个,灰溜溜的走哟!”
宝琴抬起下巴,大声道:“当然是真的,我家哥哥别的不好说,射箭可是一流的!你们通通都比不上!”
宝琴的大言不惭,听得萧卫脸颊有些红,这话若是换个姑娘说,他都会觉得对方太过吹牛,可出自宝琴嘴里,他只觉得甜蜜。
嘴角上翘。
在宝琴信任的目光下,萧卫大踏步走上台子,从小厮手里接过弓箭,对准最高处的水晶灯就射去……
宝琴自信洋溢。
宝铃紧紧盯着萧卫的弓箭,在宝铃的记忆里,射箭什么的还是二表哥更厉害些。
萧霆捏住宝铃的小手:“放心,若搁在三年前,怕是不行,如今,保证稳稳的。”
军营里,萧卫有多能吃苦,萧霆还是知道的。自残似的骑马射箭,从早训练到晚,样样都要求练到极致。整个军营上下,能赢过他的,寥寥无几。
果真,只见萧卫的箭稳稳地射断细细的银丝线,当水晶灯猛的往下坠落前,萧卫已飞奔到水晶灯下,单手稳稳接住坠落下来的水晶灯。
“漂亮!”
“哇,好厉害啊!”
一时喝彩声不断。
因着萧卫长相英俊,气度不凡,身手又这般厉害,围观的姑娘们全都将目光聚集到萧卫身上,为他欢呼不止,都快将旁的年轻小伙嫉妒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