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际元帅在古代日常——方之影
时间:2019-01-13 09:42:49

    他知道这件事真正能决定母亲生死的人不是祖父、也不是祖母,而是三姐木君璇,为此,他一进来就跪到了三姐面前,这一刻,他没办法去思考谁是谁非,他只知道杨氏是生他,养他并一心一意待他的母亲,即便这个母亲有再过多错,他不能,也做不到眼睁睁看着她去死。
    杨氏看着哭得伤心而绝望的儿子,有心安慰几句,又怕自己出声会惹得木侯爷更加不悦,只能生生忍住,木侯爷没有理会杨氏,他的目光一直在梓钰身上,足足过一盏茶左右的功夫,才缓缓开口道:“梓钰,我一向看重你,可你今日的作为,实在是让我,让你三姐失望了。”
    “我知道,祖父……”梓钰闭目流泪。
    “你年纪尚幼,人伦难舍,我能理解,可你自八岁开始,便受我悉心教导,又随你三姐一同生活过几个月,既没有学会基本的识人之明,又不懂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这几个字的真义,我对你真的很失望。”
    “原本按我的意思,你母亲背着我们干出这样的事,木侯府是绝容不下这样的媳妇的,但是你三姐告诉我,如果你日后注定要出仕,就不合适有一个被休弃或被处死的母亲,所以,你的母亲可以不死,只需将她送进家庙、让她余生就在里面为那些无辜的亡灵诵经祈福即可,为了不影响你二姐出嫁,她还建议送你母亲入家庙一事可定在你二姐出嫁之后,可惜,你就这么不管不顾的闯了进来……”木侯爷静静的看着他道。
    “三姐……”梓钰先是一呆,紧接着就放声大哭起来。
    木侯爷却没有再理会他,说完这句话,转身抬步就走出了这个房间,侯夫人白氏看了杨氏母子三人一眼,一言未发的跟了出去,等到走出二房的院子,白氏才忍不住开口道了一句:“侯爷,梓钰到底年幼,你这般敲打,也不知他受不受得住。”
    “受不住,他就不配做我木府的子孙,他若才智平庸也就罢了,我侯府大不了养个闲散子弟,可他是我木府这一代子孙中、三娘除外、才智最出众的人,受我悉心培养,若到头来却是个扛不住半点压力,还优柔寡断又拎不清的蠢货,还不如早废了好。”
    “这一关,他若能闯过去,我便将他送到锦轩那,锻炼两年,磨磨性子,满十五岁后再回来参加科考,到时候他和梓卿两兄弟,一武一文,双剑合壁,我侯府至少还能兴旺五十年,闯不过,就让他和他爹一样,做个无所事事的废物闲人吧。”木侯爷一脸冷酷的开口。白氏……
    不说木侯府诸事,但说木君璇从南越回来后,情绪一直有些恹恹,没事的时候就入山找灰眸,一混大半日不回家,太平,燕旭,君兰秋和燕美人等都颇感诧异,有心劝上两句吧,又不知问题出在哪,只能暗自担心。
    好在木君璇一向不是个会让情绪影响行动的人,她心情虽不怎么好,该做的事却没忘,去年让燕一行招的那两百青年早已到位,自年初六开始,木君璇就将他们召集起来,每日花两个时辰教他们功夫,关于这两百人的生活补贴,每月按时发放。
    至于燕回果坊的扩张、生产等事宜,她已经全部交给君兰秋,她什么都不在插手,在她看来,君兰秋是专业人士,比她这个半瓢水强多了。她唯一的作用就是君兰秋告诉她需要用钱的时候,拿一下银票。
    时间缓缓而逝,转眼间到了二月中,二月十八这一日,燕回村来了两个特殊的客人,其中一人约莫二十七八岁的年纪,身着戎装,气宇轩昂,瞧着像是武将,另一个则只有十八九岁的年纪,穿着内侍的服饰,燕回村的百姓从来没见过内侍,看到他时候,颇为惊讶。
    不过这几年因木君璇的存在,大家的视野比以前开阔了许多,心里虽然好奇,却也没人跑过来围观或多问,那内侍神色有几分倨傲,进村之后,端坐在马背上一言不发,身着戎装的青年却十分沉稳,入村之后,语意温和的问出了木君璇家的地址,就直奔她家而去。
    两人来到木君璇家门口,刚从马背上下来,便看见太平从里面出来,内侍正要开口,太平却先一步截了话头:“你们是什么人?来这找谁?”
    “放肆!”内侍一听,面色一沉,出言喝道,此人姓刘,习武天赋出众,自幼拜了名师,不过十九岁的年纪,一身功夫在皇城就少有对手,加上他是内侍,能近身跟随皇帝左右,为此,当今陛下对他颇为倚重,正因如此,也养成了一副倨傲的性子。
    “抱歉,这里是木君璇木小姐的家吧?我们是京城来的,他是当今陛下身边伺候的刘内侍,我姓沈,名宵,在御林军任职,是奉皇命前来召木小入京。”站在他身侧的戎装青年见状连忙伸手按住他的肩膀,拦住蠢蠢欲动的刘内侍,这才一脸歉然的对太平开口。
    “来自京都内侍和御林卫?你们可有什么凭证?”自称沈宵的青年声音刚落,便听一个年轻的女子的声音响了起来,随着这道声音,一个身穿青色猎装的少女从屋内走了出来,被固定在头面的发髻上还沾着几根草宵,看样子刚从山上下来。
    刘内侍见这山野之地的人一个比一个无理,心头愈发恼怒,正要答话,沈宵却先一步接过话头:“阁下想必就是木小姐吧?”
    “不错。”木君璇没去理会眼睛鼓得像金鱼般的内侍,目光落在沈宵身上。
    “这是我的令牌。”沈宵掏出自己的身份牌,递了过去,他不是习过几年功夫,但从未出过皇城的坐井观天的刘内侍,自然明白能一已之力,覆灭十八连云寨的人是何等可怕,在不涉及职责立场的情况下,他绝不愿与木君璇起冲突。
    “原来是正四品的中郎将沈将军,我是山野之人,素厌繁文缛节,若有失礼之处,还望见谅,沈将军刚才说奉旨前来召我入京,不知圣旨在何处?”木君璇接过来看了看,随后就递了回去,紧接着又道。
    
 
第一百一十四章、入京(下)
 
  沈宵将视线转向刘内侍,刘内侍心头蕴怒,好个不知死活的丫头,明知他和沈宵两人是来宣旨的钦使,不仅没有丝毫敬意,竟连请他们入屋的意思都没有,居然要求他在门外把圣旨拿出来,若非念及这里不是自己的地盘,眼前这丫头又是个无法无天、杀人不眨眼的狂魔,他只怕忍不住动手,当场将木君璇教训一顿再说。
    刘内侍鼻中重重哼了一声,强行忍着心头的怒意,伸手从怀里将圣旨拿了出来,他拿出圣旨后,心想这回你总该要跪地接旨吧?哪知一抬眼,发现对方仍然直挺挺的站在那里,刘内侍心头的怒火再也忍不住,但见他双目怒睁,朝木君璇厉声喝道:“大胆木君璇,见圣旨还不下跪迎接,你这是要造反不成?”
    “刘内侍,刚才我已经说了,君璇乃山野之人,素厌繁文缛节,没有跪人的习惯,即便是见了皇帝,这毛病也是改不掉的,你若看不惯,大可拿着圣旨现在就回去,至于造反这样的词,你可别胡乱往人身上扣,我向来安份守已,交粮纳税,奉公守法,该一个良民百姓应尽的本份,我一样没少,而对抗公门,挑众闹事这样明显有违律法的事从未干过一件,实当不起你扣下的这顶大帽子。”木君璇双目微微一眯,淡淡的扫了他一眼。
    刘内侍勃然大怒,正待破口大骂,可目光与木君璇一触,顿感通体一凉,一股无法抑制的恐惧从心头升起,很快蔓延至全身,他瞠目瞪着木君璇,嘴皮颤动,口中轻颤着吐了个你字,其它的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一旁沈宵眼见木君璇看到圣旨,别说下跪,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心头亦是暗惊,不过此人行事绝非刘内侍一个从未出过皇城的阉人可比,他心头吃惊,面上却没露半分异色,心念电转间,伸手轻轻拍了拍刘内侍的肩膀,笑着开口道:“刘内侍,陛下知道木小姐是什么样的人,不会在意这些繁文缛节,你将圣旨给她即可。”
    他一边说话,一边满是警告的看了刘内侍一眼,意思不言而喻,这里不是京城,你最好放聪明点,若一味作死,真惹恼了眼前这丫头,被她一刀给劈了,也休想我帮你出头,说起来,皇帝让他和刘内侍一起来宣旨,他是不太乐意的,刘内侍这人功夫不错,却又一个极大的毛病,眼睛长在头顶上,除了皇家,他谁都不放在眼里。
    他长这么大从未出过皇城,根本不知外面的世界有多大,也远不懂那些江湖草莽的心事,若一味拿着宫里的那一套到外面压人,那是自找麻烦。只是他领着皇差,皇帝交待下来的事,不管心里愿不愿意,都只能接受。
    刘内侍被木君璇可怕的目光给吓住了一身冷汗,又被沈宵警告了一眼,终记起眼前这丫头是个什么样的存在,那是连十八连云寨说灭就灭了的狂徒,焉能断定她就不敢斩一个宣旨的内侍?意念落到这里,不敢再摆内侍的威风,乖乖将手中的圣旨递给了木君璇,至于心里那口怨气,只等回到京城之后再徐徐图报。
    木君璇自是懒得去管刘内侍在想什么,她接过圣旨打开看了两眼,发现圣旨上的内容语意含糊不清,只说听闻西南交界之处的桑云镇燕回村有女木氏,灭匪有功,召其入宫嘉奖,至于灭了什么匪,有什么功,要如何嘉奖,一字未提。
    木君璇看完之后,将圣旨一合,抬目看向沈宵,似笑非笑的开口道了一句:“沈将军,圣旨我看过了,这么说来,皇帝陛下也觉得十八连云寨作恶多端,死有余辜,早该被清剿,只是边境驻军无能,这么些年竟没能解决这匪患,现这伙匪患终于被我给灭了,皇帝陛下高兴之余,立即就下旨,派人前来宣我入宫封赏了?”
    沈宵听得眼角不断抽搐,口中却不得不顺着木君璇的话接口:“木小姐说得是,陛下正是这个意思,不知木小姐什么时候方便起程?”
    “能得陛下相召,是我的荣幸,按理自当立即起程,只是两位风尘仆仆而来,一路周车劳顿,想必十分辛苦,如若现在就走,倒是显得我太不近人情,不如两位先在此地休息一日,明日再出发?”木君璇的目光在沈宵和刘内侍之间转了两转,笑着开口道。
    “无妨,我们都是武人,赶几日急路不打紧,木小姐既然方便,咱们今日就起程吧。”沈宵摆了摆手,连忙接口道,至于刘内侍,被木君璇噎了那么一下后,已不愿再开口。
    “也好,你们先进来喝杯茶,吃点点心,稍候片刻,待我去换身衣服。”木君璇略一沉吟,点头应允,可怜沈宵和刘内侍一路快马加鞭,风尘仆仆的赶了几千里路,好不容易到了目地的,又被挡在门外,费了半天唇舌,如今主人终记起请他们入内去喝杯茶了。
    刘内侍对木君璇的印象极差,再加上这里的环境和皇宫比,用简陋也不足形容,自然不肯屈尊降贵,用木君璇的茶点,进了门,便坐在一旁,一言不发。沈宵却十分随和,他坐下来之后,喝了一口太平端过来的茶,不由双目一亮,脱口赞了声:“好茶。”
    接着又用了几块点心,亦是大为赞赏,刘内侍见状只微微撇了撇嘴,心想沈宵你好歹是世家子弟,用得着这般拍这个生长在山野中的野丫头的马屁么,他自是不肯信木君璇的茶点真如何美味,认定沈宵是在刻意讨好木君璇。
    沈宵深知他性情,自不会多和他说什么,木君璇进屋换了身衣服,又装了套换洗衣服,拿了些银票,随后召来太平,让他和燕旭协助燕一行,暂代她训练村里那两百壮丁一段时日,叮嘱完太平,又去找君兰秋和蓝美人,交待了一些事宜,蓝美人十分喜欢燕回村的环境,在木君璇的大力挽留下,就在这里住了下来,她没事的时候,就会跟着君兰秋,在果坊转悠。
    “三娘,京城的水很深,以十八连云寨和官言的关系,皇帝召你前去,只怕多半没什么好事,你要多加小心。”听说木君璇要奉旨入京,蓝美人有些不放心的叮嘱了一句。
    “放心吧,这世上能让我受委屈的人,还没生出来呢。”木君璇微微一笑,辞别众人,拎了个简单的包袱,就随沈宵和刘内侍一同踏上了入京之途。
    
 
第一百一十五章、京城纨绔(上)
 
  从桑云镇到洛京,足有三千余里,要经过数座县郡,一条河流,两座山脉,可谓是跋山涉水,路途迢迢,好在三人都是武人,体魄强健,经得住奔波,也不惧宵小路匪,一路快马加鞭,只花了七日时间,就到了洛京。
    (备注,古代的快马,平均时速在40公里左右,并且跑一个时辰左右就休息一阵,不能连续不断的一直跑,一天最多能跑四个时辰,为此,正常赶路一天能跑500里已属不易,那种极为少见的千里良驹估计时速能达到七八十公里,但是特例,不能以此为标准。)
    洛京身为大齐的都城,其繁荣鼎盛自不必多叙,走到城门口的时候,木君璇看着城门前的车水马龙,熙攘人流、巍峨的城墙,以及城墙之上盔甲铮亮,身姿挺拔的城卫,不由一脸的感慨:“这就是洛京啊,果然气派,不说人流车马,就连城卫看着都比别的城市精神许多。”
    果然是个土包子!站在她身后的刘内侍闻声颇为不屑的看了她一眼,他对木君璇印象极差,木君璇对这个鼻孔天的阉人同样没有任何好感,这一路上,没和他搭过一句话,在宫里颇受人追捧的刘内侍哪受过这般冷落,原本就极不满意的情绪不知不觉间已积累到了临界点。
    只不过木君璇凶名在外,他又被其眼神给震了一回,在没摸清木君璇的深浅前,不敢轻易发作,现回到了京城,胆气立壮,心里已在盘算找个什么机会,好生整治整治木君璇。
    木君璇自然不会在意一个鼻孔朝天的内侍看法,入城之后,她的目光一直在周围的景物上来回穿梭,一脸兴味盈然的打量着这元始社会的帝都,碰到好奇不解的东西,就问沈宵几句。
    沈宵与刘内侍不同,他对木君璇印象相当不错,之前在燕回村见木君璇面对圣旨没有半分敬意,还以为对方是个极难打交道的桀骜之人,没想到一路相处下来,他发现这姑娘情格着实不错,身上没有半点女子的扭捏。
    她洒脱大方,豪气干云,身上那股子潇洒豪烈劲让许多男人都望尘莫尘,对于一个十六岁就进了军营、一路凭着本事和军功爬上四品中郎将位置的实干将领来说,这样的性子实在太对他的胃口了,若非还记得自己皇命在身,他都恨不得要跟这姑娘拜把子,结为兄弟了,在这种情形下,面对木君璇的问题,沈宵自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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