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秋寒先是给沈黎堂打过去了一个电话,说今天下午自己有事情,改到明天再约。
沈黎棠自然很不高兴,语气不善地说:“那说好了明日见面,你不能再找理由推迟。”
白秋寒哼笑了一声,声儿软软地道:“姐夫还信不过我吗?”
沈黎棠干笑了两声,嘴上说:“自然是信得过的”。心里想的却是肯定信不过。
白秋寒这个女人就是个蛇蝎妖精,她可比苏氏狠多了,连自己的至亲血脉都陷害,虽说不是一个妈的。
她但凡要是温顺一点,能像白氏一样,自己当初就不会扶正苏氏,而是直接娶了这个小姨子,人财两得。
就好像是月有阴晴圆缺,这人生呀,也没有十全十美的。
想当初沈黎棠分到了大笔的金钱,也算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只不过谁又能想得到,这才十几年过去,那些钱就全部都没了。
想起这一茬,沈黎棠又恨得咬牙切齿。家中出了“内贼”,有苏氏那个不和他一心的女人,就是有一座金山也得败花光。
钱没了,就再挣。
沈黎棠早就下了决心。
白秋寒没有闲着,她又往天京那边打了个电话。
没有直接找到人,等了半个小时,那边便有了回音。
那个泷城商会的副会长朗华,是土生土长的天京人。
听说一过了苇河,打听去吧,连个小孩都知道朗家在哪里。
可见,也是城中有名望的大户。
而朗家最有本事的人,就是朗家的四公子朗华了,打欧洲留洋回来,将家族的生意打理的井井有条,就连孙委员长都对他另眼相看。
白秋寒可不是那种什么都不懂的后宅妇人。
她的丈夫奥尔森,早就给她分析过了现如今的局势。
天京虽是集权中心,却不能号令诸侯。
孙委员长和张将军做梦都想收拾了割据各地的军|阀,是以,打天京来的朗华,多半也是带着孙委员长给的任务来的。
白秋寒仔细想了又想,似乎想到了应对沈黎棠的对策来了。
白秋寒打听了商会的地址,原是想租辆汽车的。
可去了前台一问,泷城这鬼地方,还没有租汽车的产业。
退而求其次找了辆黄包车,报上了商会地址,极其嫌弃地坐在上面,唯恐来一阵风会刮乱了她精心梳理的发型。
好在,不多时就到了地方。
白秋寒付了车钱,下车。
她还以为泷城的商会会有多大,结果就是一个小街上的铺面。
只不过看起来像是三间铺面连在了一起,门口竖着招牌,上书“泷城商会”。
白秋寒抬脚迈了进去,只见偌大的屋子里摆了几张桌椅。
里面只有一个办公文员,正在整理文件。
白秋寒回身,象征性地敲了敲门,“你好,请问朗华朗副会长在吗?”
“您是?”苏慧抬起了头。
“哦,海外侨胞!这才回泷城,有些生意上的事情想和朗副会长谈一下。”
说着,白秋寒递上了名片,“我的丈夫是镜澳白峰银行的理事。”
苏慧看了下名片,客气地喊:“奥尔森夫人,朗副会长不在,去凯乐门酒店参加泷城商人代表举办的一个酒会。要不,您留下您的地址和电话,等朗副会长回来,我替您转达。”
“凯乐门酒店是吗?”白秋寒沉吟了片刻,“冒昧问一下,没有酒会的邀请函,我可以参加吗?”
苏慧道:“当然可以,我这就给凯乐门那打个电话。”
苏慧的办事效率很快,和凯乐门那边联系上之后,就通过前台将奥尔森夫人要去参加酒会的事情,告知了朗华。
“MR朗!”德国人约翰沃尔夫拦住了朗华,他举着手里的红酒杯,翘着胡子说:“你可不要忘记了答应我的事情!”
“约翰,我肯定没有忘记。”朗华谦谦有礼地笑:“可是,约翰,这件事情要想成的话,你不能不出力。”
“我知道,我一定会全力配合你。”约翰举起了右手:“以我领帅的荣誉发誓。”
朗华哈哈笑了起来:“得了吧,你就是个投机倒把的商人,约翰,你是没有信仰的。你所有的信仰,都是money。”
“不不不。”约翰显得有些着急,原本吐字就不太清晰的中文,更加让人费解了,“朗,我以我的人格保证……”
朗华打断了他道:“好了,约翰,一会儿会来一位美丽的夫人。她的丈夫是镜澳白峰银行的领事……”
“噢,好吧!祝你好运!”
“不,是祝我们好运。”朗华举了举杯,意有所指地说。
白秋寒到的时间,酒会已经进行了一大半。
她之所以想来这个酒会,不过是想看一下那个朗副会长的身边都是些什么人。
一个人的交际,代表了一个人的层次。
白秋寒站在门口,向内看了过去。
看起来,层次还算不错,至少里面的这些人看起来衣着正规,不像是那些三教九流之辈。
一个高大的外国人,正在用蹩脚的汉语,和旁边的几个人高谈论阔。
白秋寒从他的身边过去,听见他说:“地我已经看好了,董市长说如果不出意外,这个月底我就能拿到政府的审批……诸位,可不要说兄弟有发财的好生意没有想着你们……”
白秋寒听一个老外和众人称兄道弟,抿嘴乐了一下。
她顾不上多听,四处找寻了一圈,也没有找到沈黎棠口中那个和白昊华长相酷似的朗华。
她不得不拉住了身旁的一人,询问:“请问可有看见朗副会长?”
“哦,我刚刚还看见他和约翰在聊天。”那人指的便是刚刚大声说话的老外。
白秋寒道了谢,迈脚朝那边走了过去。
“Excuse me,请问可有看见朗副会长?”
“噢,天啊!”约翰的眼睛落在了白秋寒的脸上,顿时张大了嘴,夸张地说:“噢,我要是知道有这么一位漂亮的女士要找朗,我一定会拽着他的裤腿不让他离开。”
“朗副会长……走了吗?”白秋寒禁不住蹙了眉。
约翰道:“噢,董市长刚刚派人来找他,他不得已才走掉的……这位美丽的女士,请问有什么是我可以帮助你的吗?”
白秋寒原本想说没有,可那个约翰就像是一个狗皮膏药,黏上了就甩不掉。
他跟前跟后,没一会儿,就向白秋寒交代了自己所有的老底。
约翰沃尔夫是个德国人。
在泷城开了一家外贸投资公司。
最近看上了一块地,想要建一座纺织厂。
“泷城这座城市,只有矿业发达,经济一塌糊涂,居然没有自己的纺织厂,简直不可思议!”
约翰的声音很奇怪,尤其是大声说话的时候。
“这个是泷城政府的扶持产业,一旦建成,那就是丰功伟绩。”
约翰说的每一个字,除了他的国籍,其余的,白秋寒一个字都不相信。
什么外贸投资公司!
她可是见的多了,这些洋人仗着自己是洋人的便利,开办的空壳公司可多了去。
干的是什么买卖,只有他们的上帝才知道。
但约翰很像是一个演说家,似乎不能让她同意他的观点,就不会放过她。
“夫人,百福路你去过吗?巷子的背后有一整片的空地。我跟你说夫人,我去过好几次了,有好多家已经同意我的补偿条件……”
白秋寒的心思忽然动了一下,问他:“百福路前面是不是广茂大街?”
“对,就是那里,很繁华对不对?”约翰很是高兴她终于有了回应。
白秋寒点了点头,又问他:“约翰先生,广茂街那里有你想要的地?”
约翰摇了摇头,“不,那里太繁华了,补偿款会要很多,从生意的角度来讲,很不划算。”
白秋寒原以为他会继续忽悠,没成想却是这样的回答,她思忖了片刻,顿时显露眼里的精明,“如果我说……”她停顿了一下,“我是说如果我愿意拿地入资呢?”
约翰愣了一下,像是有些没想到,“哇呜,夫人不仅美丽还非常有经商的头脑。可是,恕我冒昧,我能问一下夫人的地是在哪里吗?”
白秋寒更加料不到,朗华没有找到,她已经有了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她知道那个约翰就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玩的就是空手套白狼的把戏,就是先诓住一群唯利是图的商人,再用这些商人作为资本,去和政府谈交易。
紧跟着纺织厂成立,而得来的效益,可是实实在在地落入了自己的口袋里。
白家的那些地和铺子,若是她可以买卖的话,她早就出了手,哪里还会不辞辛苦,年年跑回来收租。
这些个不能挥霍的东西,想当初都是那个沈黎棠挑剩下的。
他挥霍完了自己手里的那些金银,现如今还想打她的主意。
哼,地和铺子没有白家祖传的白玉扳指印章,她就拿不到地契,可如果是政府征地呢!
时间紧迫,白秋寒没有过多的时间去考虑。
毕竟那个沈黎棠会像条恶狗紧追着她,不给她一点喘息的机会。
白秋寒花了六七个小时的时间,在她自己下榻的万国酒店的房间里,和约翰谈好了入股的份额。
这六七个小时,实际上他们根本没有谈到其他的东西,比如说工厂的构架以及工厂的营运。
他们就像是两个空谈家,咄咄逼人,互不相让。一直在争论的就是份额,以及如何去让政府尽快出文征地。
白秋寒被人拿捏住了七寸,用了整整一条街的铺面才换来了纺织厂百分之十五的股份。
她仔细算了一笔账,如果纺织厂能够当年盈利百分之十的话,也就是说她当年能够拿到的利润也就相当于租铺子的钱。
看起来似乎不那么合算,因为有一定的风险。
可这样的话,能让那些铺面真正地变成活的,最后的利益真正的落入到她的口袋里。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她一直在做一个代管的管家。
还要和沈黎棠那样的无赖周旋。
凌晨,第一缕太阳照进屋子的时候,白秋寒和约翰就这么愉快地说定了。
约翰很是高兴,举了一旁的红酒道:“夫人,为了我们的合作,干杯!”
白秋寒捂了捂跳疼的额角,这些年,她养尊处优,何时像这般费过心力。
她摆了摆手道:“约翰先生,您还有六个小时的时间。六个小时之后,我要看到政府发布的征地公告。”
约翰一口饮尽了杯子里的红酒,“OK,美丽又心急的夫人,我这就去见董市长。”
约翰拎起了一旁的西装,送了白秋寒一个飞吻,迈着大步走了出去。
房门咔吧一声关上,白秋寒呻|吟了一声,闭上了眼睛。
不管下午和沈黎棠见面会发生什么,她得先补个觉才行。
——
沈南瑗发现,自打沈黎棠和自己谈过话后,他就一直保持着昂奋的状态。
不晓得是不是他这个人的劣根性,被接二连三的失财给刺激了出来。
总之,现在的沈黎棠和半年前的,完全不是一个样。
他焦躁不安,甚至连一贯维持的风度,都不晓得跑去了哪里。
一大清早,沈黎棠就喝上了红酒,虽然喝的不多,但可能是因为昨天晚上喝的太多,还有宿醉,整个人看起来都是醉眼迷离。
他一见她下楼,就拍着沙发扶手说:“南瑗,我跟你说,今天爹说什么都要把属于你舅舅的财产替你争取回来。”
一股子烟酒混杂的气息扑面而来。
沈南瑗不自主地蹙眉,没有理会他的这一话茬,道:“爹,我有事要出门一趟,吃完午饭后回来,不会耽误下午的事情。”
沈黎棠原本不想答应的,可也说不好为什么,一对上沈南瑗的眼睛,他不由自主有些心虚。
实际上,不光是对待她这样,就连对着沈芸曦和沈芸卉,他也有一股子没来由的心虚。
他弄死苏氏,明明是苏氏先给他下毒!
想到这里,沈黎棠的脑子里似乎是出现了幻觉,一个又一个的苏氏,打他的脑海里跑来跑去。
他猛地一摆手,捂着头道:“滚,滚,滚!”
缓了好久,等他再回过神来的时候,沈南瑗已经不在眼前了。
“南,南瑗呢?”
李氏悄悄地撇了下嘴,道:“不是老爷说让三小姐滚的。”
沈黎棠噎了一下,又举起了手边的红酒,给自己满满地斟上了一杯。
沈南瑗一出了沈家,呼出一口浊气。
怪不得那个沈芸卉一逮住机会,总往外跑,就沈家这般模样,赖好有些思想的人,都会受不了。
她其实没什么要紧的事情,只是不想在家呆而已。
可又有些漫无目的,也没有叫车,一路走走停停,买了块油炸的糍粑,喝了碗豆腐脑,仔细辨别了方向,才发现自己快到圣约翰学校了。
说起来,在圣约翰的日子,是她来到泷城,过的最放松,也最惊心动魄的。
算一算时间,她过不了几天,肯定还要再跑。
不知是怀了缅怀的心思,还是其他的,沈南瑗没有停下步子,直奔圣约翰。
路过那几家书店,只是下意识回了下头……猜,她看见了什么?
上回,她想要跟踪沈芸卉来着。
却被杜聿霖半道劫走了自己。
这回,老天作证,她可真的不是在跟踪沈芸卉。只是在看见她的那一瞬间,下意识就隐藏了自己。
沈芸卉就坐在书店橱窗的里面,穿着粉色的大衣,显得少女的身上有一种很温润的柔和。
沈南瑗觉得奇怪,她从没有在苏氏的子女身上,看见过这种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