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之后,林国安他们就准备回去了。林奶奶就去屋里找鸡蛋,准备让林国安他们带回去,给林晚煮着吃。
念书费脑子,特别是聪明娃,费脑子比较多。
林晚感动坏了,他奶虽然很现实,但是作为这个受益者,他必须感动啊。
“奶,等我再赚奖金了,让我爸给你从头到脚买一套。爸,你记住了。”
反正这钱也到不了他手上,随便往外承诺呗。
林国安心里想着自己就是卖衣服的,一套下来也要不了多少钱,于是二话没说就应了。
林奶奶道,“我这么大把年纪了,穿啥新衣服啊。”
“要的要的。”林晚摆摆手。
林爷爷咳了咳。
林晚立马道,“也给我爷买。”
林爷爷笑了,结果听他孙子道,“钱可能不够,就给买双袜子吧。”
“……”
这次回去,林爷爷和林奶奶都情很好,也没再怼三儿子了。一路将他们送出了村子。
林晚坐在后面吃着地瓜干晃着腿,想着回去之后就好好复习了。这耽误的一天得补上。
他正想这事儿,突然车子停了下来。
“胜男啊,你们也回去啊,这么巧。”
原来前面走着两个人,大冬天里包的严严实实的,林晚也就认出那身衣服。似乎是胡叔奶和她妈。
第110章
这次胡有梅回去,带的东西也不多。但是交通太不便利了。胡妈不会走山路,只能和胡有梅一起走平坦的大道。边走边抱怨着地方环境实在太艰苦了。怪她闺女当初不该干蠢事。在这地儿受这么多苦头。
刚说着话就听着后面自行车压石子的声音,回头一看就看到刘胜男一家子了。
刘胜男正坐在前车杆上面吃着地瓜干。还没注意,等胡妈喊她了,她才反应过来这是遇着熟人了。而且还是很多年都没见过的熟人了。
“婶儿,你咋变这么老了?”
刘胜男惊讶道。记忆中这位婶每天穿的整整齐齐的,以前还烫过卷发呢。这一晃眼头发花白了,脸上皱纹也好多啊,要不是和胡有梅一块儿,她都要以为自己看错人了。
胡妈:“……”
林晚呛到了,使劲儿的咳了咳。
刘胜男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说错话了,立马道,“婶儿,我刚没注意,你别见怪啊。你其实看起来也挺好的。还是那么精神。”
胡妈觉得老刘家这闺女还是没半点儿长进,这都多少年了,也不知道这些年是咋活的。
她道,“这都多少年没见了,都有变化啊。你也不是以前那个小姑娘了。”
“我觉得我永远十八岁。”刘胜男实话实说道。
胡有梅看不过去了,“我说刘胜男,你会不会说话啊。”
“这不是正说着吗?”刘胜男翻白眼。
胡妈觉得难怪胜男她妈不喜欢她,她要是有这么个闺女,也想揍一顿。
但是奇怪的是胜男这看着竟然养的还真是好。比以前记忆中的还要胖。也不知道这穷地方是咋样的。
难不成是天生体胖?
她觉得自己关注错了地方了,然后眉眼一扫看了眼林国安。脸倒是长的周正,比她女婿看着中看。
但是问题是不中用啊,作为一个农民一点也不勤劳,干活也不行。靠着孩子才混了个临时工干。结果还找单位借钱买房。
这真是吃路上顿没下顿的节奏啊。
“胜男啊,你下来我们说说话成不?”
刘胜男道,“太冷了,我们还是回去吧,的你们来县里了,去我家里说呗。”
她和这个婶儿关系可不咋地。
胡妈就笑道,“我待会儿去了县里就直接走了。咱就说说话呗。这么多年没见了。”
刘胜男就从车上下来了。
林国安也下车了,推着林晚就跟在边上走。
胡妈看了他一眼,拉着刘胜男往前面走了几步,显然是不想让他听到。
林晚道,“爸,这肯定是没安好心。赶紧让我妈回来。”
林国安道,“怕啥,你妈那性子,没气死她算是客气了。”
前面几步远,胡妈已经拉着刘胜男说上了。连胡有梅都没让听,让她站一边去。“胜男,听说你也参加高考了,甭管你考不考得上,这都是你的进步。你妈知道了肯定高兴。其实这些年你妈都知道你的消息的,她知识嘴硬,等着你去主动认个错,她就原谅你了。要不你也跟着我们回去一趟,在家里过年,等消息出来了,你再看回不回来。婶儿虽然好歹是看着你长大的,还是想看你好。”
刘胜男听到这话,顿时瞪眼,“这还是想看我好?我这都有男人有孩子了!”
“你傻啊,你要是成了大学生,啥样的男人找不到?孩子还能再生,你带着孩子,以后不好找。而且这孩子都这么大了,对你感情也深,就算你走了,孩子还能不认你?”
刘胜男再次惊呆了,然后看向一旁的胡有梅。胡有梅听的断断续续的,还没搞清楚她妈和刘胜男说啥悄悄话,就听刘胜男突然嚷嚷道,“胡有梅,原来你这是要跟着你妈悄悄回城啊。你抛夫弃子!”
胡有梅:“……”
胡妈顿时着急了,“你别瞎嚷嚷啊。”
刘胜男道,“为啥不能嚷嚷,难不成你不是这么和胡有梅说的?婶儿,你不地道啊,你都没让胡有梅这么干,凭啥让我听你的抛夫弃子啊。我好不容易养大个娃,我容易吗,你这不是害我吗?”
林晚和林国安听到刘胜男的话,都露出一副果真如此的表情。
就知道这位胡大妈没安好心。
胡有梅却惊疑的看着她妈,“妈,咋回事,啥抛夫弃子啊?”
刘胜男快言快语道,“婶儿让我跟着你们回去过年,说要是考上大学就别回来了,再另外找人生娃。”
胡妈要被气死了,生气道,“胜男!”
“好好好,我不说了。反正我不听你的。”刘胜男朝着自己男人和儿子走过去,然后坐上车,“我们一家子还要回去呢,我们日子过的好得很,可不比你们省城差。”
林国安对着胡妈笑了笑,然后带着自己媳妇和儿子走了。
林晚还回头对着胡妈做了一个鬼脸。
想让他妈抛弃他,这就是坏人!
一家三口就这么走了,倒是给胡妈留下麻烦 。胡有梅皱眉道,“妈,到底咋回事。你这是要让我回去了,以后不回来了?”
她知道刘胜男不会说话,但是也不咋会说谎。除了吹自己念书聪明之外,没在别的事儿上面胡说。刚那么说了,那肯定她妈就是这么和刘胜男说的。
胡妈也了解自己闺女的性子,这要是察觉到了,咋说都没用了。
于是破罐子破摔,干脆道,“没错,我就是这个打算。我早就想让你回城了,但是总是没机会。其实当初你要结婚,我也不同意的。你找个知青也好,结果找个当地的农民,现在好了,成农民了,也回不了城了。现在好不容易机会来了,我还能让你留这里?”
“但是我和宝山结婚了,我们还有个孩子。孩子还那么小。”
胡有梅眼睛红了。
胡妈想到外孙,心也被刺了一下,但是看着闺女,心又硬了,“闺女,人这一辈子长着呢,经历的事儿也多。不能总是怀念过去,要朝前面看。你以后大学毕业在城里工作,是准别一个没收入的男人?”
这事儿胡有梅倒是没想过,“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不能这样想,有梅,妈是为你好啊。在学校随便找个对象,你以后日子也会好很多。妈不想让你吃苦啊。”
“那也不能这么干。”胡有梅想到自己的孩子,满心的不舍。她刚走的时候,孩子还哭呢。但是家里哥嫂也有孩子,她也不想给家里添麻烦。
她想到这,就转身要回家。
胡妈直接硬着嘴道,“你是要学刘胜男一样,和家里断绝关系是不是?”
“妈……”
“你要是回去,我就和你断绝关系!我没有这么没出息的闺女。与其让我看着你犯傻,以后过苦日子,不如眼不见为净算了。”
胡妈说着,眼泪已经流了出来了。“你先跟我回去看看,等住一阵子,你自己就知道了。”
胡有梅站在原地沉默了好一会儿,冷风都把她的脸吹红了,才回头看了眼村子的方向,然后跟着胡妈一起往前走。
上林村,老队长正在林宝山家里找他说话。
林宝山和老队长是一个辈分的,算是有些亲戚关系。
这会儿看着这家里空荡荡的,只有一个娃还哭累了,在床上睡觉,就叹气,“你说你咋就同意她走呢。当初我就说别找知青,你非得找她。”
林宝山坐在桌子边上,脸上也是苦涩,“我就是看她人好,做啥事都一头钻进去,不像别的女同志那样。”
“那现在咋办?”
“等吧,我相信有梅的为人。要不然当初也有年轻小伙子找她,她也找我了。叔你看我啥也没有,人家图我个啥?”
“万一不回来了咋办,你总要再找吧。对了,你们结婚证在不?要是真的不回来了,还要办手续呢。你到时候可别同意。”
林宝山闷头闷脑道,“不管了,她要咋样就咋样吧,总不能让她跟着我吃苦。我也不找了,现在有娃 ,我就自己好好带。供他念书,让他和晚生那样念书就成了。”
老队长听到这话,抽了口旱烟,“当初我还说林国安那媳妇比不上你媳妇来着,现在看看,林国安还真是懒人有懒福了。生的娃出息,人还懒得走。
……
林国安一家子回县城的路上也讨论胡有梅的事儿。林晚就猜测胡叔奶会不会走。
林国安觉得很有可能,毕竟省城日子好啊。
刘胜男就觉得也有可能不会走。毕竟她从小和胡有梅相处,这人脾气是不大好,但是做的事还算正派。
“这都是她妈的主意。你看她刚那反应和傻子一样的。她妈以前就主意多。”然后想到小时候的事儿,又道,“不过也有可能会走,毕竟胡有梅从小听话。大人都喜欢她。”又扁了扁嘴道,“你姥姥也特别喜欢她。”
“那我姥姥也会支持她回去?”林晚觉得这姥姥真心不想要。
刘胜男道,“应该不会吧。”反正要是换了她,估摸着家里要和她断绝关系……啊不对,已经断绝关系了。
林晚也不想提起姥姥家的事儿了,担心他妈难过,就转移话题,“妈,我们晚上回去下馆子吧,去喝羊肉汤。热乎乎的。”
刘胜男的口水就来了,“行呗,谁让你是我儿子呢,不听你的听谁的?他爸,是不是?”
林国安呵呵的笑了两声,“是啊,谁让你是我媳妇呢,不听你的听谁的?”
林晚被灌了一口夹着北风的狗粮,立马将脸贴他爸后背上。
第111章
刘胜男高考结束之后,就开始放飞自我了。书也不看了,但是每天都盯着林晚看书。
她的理由是让林晚跳级去市里,她准备就报考市里的学校,反正不走远了。
当然,她肯定是不会承认自己是因为考不上才有这个计划的。
林晚有些头疼,但是也没办法,谁让自己当初非得逼着自己妈去考大学呢,人家都乐意去大学住宿舍,他妈就不乐意。总不能真的让她一个人在外面“吃苦受罪”。
所以林晚的想法是,下学期就直接升初二了,正好下学期结束之后,考市里的高中。她妈也正好上了一学期的大学,然后一家人就在市里过日子了。
这样计划着倒是挺好,唯一不好的是,他的学习任务更加重了。
当然,这都是下学期的事儿了,现在最要紧的还是期末考试的事儿。
花了二十来天的时间复习了初一上学期所学的所有知识之后,林晚终于迎来了自己的期末考试。
外面已经下了大雪了,冷的伸不出手来,林国安头一天就发愁,这手冻的没法写字了,还咋考试呢?以前就考两门,一个热水瓶也能对付了。现在考的时间长,可不成啊。
他往供销社和百货商场都跑了一趟,没弄到东西,结果又往收废品的那地儿跑了一趟。结果还真给弄到好东西了。
第二天早上从学校下班回来的时候,他给林晚一个肉包子,外加一个用棉布包起来的东西。林晚接过来竟然热乎乎的。
“手炉,还是以前的老东西呢。听说以前是有钱人用的。”
林国安得意道。
林晚打开棉布一看,里面竟然是铜的圆饼状物品,上面竟然还有纹路呢。
“爸,你哪里弄的?”
林国安道,“管我哪里弄的,你拿去用就成了。刚上的炭,中午回来你再换一个。这个比热水瓶好使。”
刘胜男伸手摸了摸,热乎乎的,羡慕道,“晚生,这可是好东西啊。”
“那可不,花了不少钱呢。”林国安道。废品回收站当然是没有的,好东西都被人家自己给淘弄走了,于是他就花大价钱从人家回收站的工作人员手里买的。
林晚将手炉紧紧地抱在怀里,他很怀疑这是古董。没准以后特别值钱呢。
用古董手炉,他觉得自己现在已经在享受富一代的待遇了。
“爸,我特别爱你。”
“好好考试吧,要不是担心你没法写字,我可真是不费这个功夫的。在外面晃荡太冷了。”
“爸,我喜欢这种老东西,要是我再得了奖金,你能给我买几件这种老东西吗?”
林国安道,“行啊,你考了第一名我就给你买。要不然就别想了,这都是人家没事干的人玩的,咱别玩。”
刘胜男点头,“没错,还不如买吃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