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人,你咋了?!”
方朝清摆摆手,来不及说什么,拔腿便望马棚跑。
解了缰绳,上马,身后传来韦将军的大喊声:“方大人、方大人!”
方朝清充耳不闻,用力抽着鞭子,追赶着崔相离开的方向而去。
好在崔相随从护卫众多,因此走得并不快,不过半个时辰,方朝清便赶上了。
虽然是崔相女婿,崔相没发话前,方朝清仍旧被满面肃杀的护卫拿刀剑挡住,直到前面崔相发了话,才有人将方朝清带到崔相的车驾前。
车帘被银钩挂起,宽阔的车厢里,跪坐一旁的侍女素手调着香,崔相手里则拿着书,似乎之前正在看书,听得方朝清叫了声“相爷”,目光才从书本上移开。
“怎么,改变主意,又要回京城了?”他笑着道。
方朝清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而是顿了片刻才开口,问的,却是另一件事。
“相爷,听说您抓了一个计都的同党?”
崔相抬眼,轻飘飘地扫了方朝清一眼,脸上神情变得似笑非笑,又将手中的书翻了一页,才道:“你知道了啊……是有这么回事。”说罢,目光便又转回到书上,明显不打算多讲的样子。
方朝清只觉得喉咙里仿佛有什么堵住了。
“相爷,如果您抓的是一个姓甄的女子,我可以向您保证,她绝非计都同党,也绝不知晓计都的去向。”
崔相阖上了书,看着方朝清:“哦?怎么说?”
方朝清清了清嗓子。
“那女子是我在洛城时便认识的,因为为她代卖画作所以了解一二,她与计都,并非外人传言那般的关系,而是计都看上了她的画,想要献媚与先太后,才将她带到京城。计都事败后,她便启程回了洛城,只是因认的弟弟——也就是计朗,被计都派人抓走,才耽搁了几日,后来她还写信向我求助,可见她绝不会是计都同党,更不会知晓计都的去向。”
崔相没有打断,从头到尾安安静静地听他说完。
待他话落了,还问:“没有了?”
方朝清脸色有些白,点了点头。
崔相眼角微眯,印出几条细细的皱纹:“原来如此啊。”
方朝清又点头。
崔相又笑了起来:“可是,她还有个弟弟在计都那里,虽然还不知为何,但非常受计都看重,不是吗?”
方朝清猛然睁大了眼,瞬时明白了他的意思。
他根本不在乎甄珠是不是计都同党,也不管她是不是知道关于计都的消息。
他只是,想用甄珠做诱饵,诱使计都,或者说计朗出来而已。
就像之前在汤阴县,他下令将计玄的尸体悬尸城墙一般。
除了警示计都同党外,更主要的,恐怕还是想诱使同党前来收尸。
只是没想到,没诱到计都的人,却抓住了甄珠。
甄珠……他记得,在农庄闲聊时,她曾说过一句计都的义子计玄对她很照顾,是个好人,所以他才……
然而现在看来,似乎并不仅仅是曾受照顾的关系。
他心头有些酸涩,旋即又将这情绪咽下,正了正色看向崔相。
“相爷,所以,您是明知道她无辜,却仍旧要以她为质吗?”
崔相不说话,神情却显然是默认了。
“相爷,”方朝清握了握拳,“恕我直言,这并非君子所为。”
崔相神情一顿,随即,像是听到什么好笑的事情一样,倏地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
崔相给人的印象向来是个斯文的读书人,他虽然也爱笑,却从来都是不出声的微笑,唇角微勾,斯文尽显,像这般畅快——或者说猖狂的大笑,起码方朝清是从未见过的。
崔相的笑声愈大,方朝清的心便越沉。
似乎过了许久,笑声才停歇。
崔相抹了抹眼角沁出的泪水,仍旧笑着看向方朝清。
“君子?君子可做不上丞相,做上了也做不久。君子在野,小人在位,你难道没读过?”
“再说,何谓君子?君子尚仁,尚义,尚礼,可这世道可不跟你讲究什么仁义礼法,这世道——讲究的从来都是纯粹的力量,胜者为王败者寇,胜者说他是仁义礼法那么他就是仁义礼法,而败者——根本不会再有说话的机会。”
“君子之道,是帝王和上位者的治下之道,却从不是律己之道。”
崔相笑若春风,斯文儒雅的面容不像权臣,倒像是个结庐读书的儒者,当然,他也的确是个饱读诗书的读书人,更曾经被无数当世大儒交口称赞,然而,此时他口中说出的话,却足以让任何一个读书人和大儒都惊骇瞠目。
“以前曾听人说你很像我,你我二人不像翁婿倒像父子——可他们都说错了。”
他们不一样,从根子上,就完全完全不一样。
“是的,他们说错了。”方朝清轻声道。“我也错了。”
错在太天真,错在哪怕明明早已察觉到不对却还自欺欺人地骗自己,仍旧将崔相当成往日心中那个完美无缺圣人一般的模样,而不是深思自亲自接触以来屡屡产生的违和感。
崔相从不是君子,从头到尾,只有他傻,还以君子之礼待之。
人人皆称他为君子,他也向来以君子之道律己,可在崔相眼中,他这样的“君子”,大概便约等于傻子吧。
“既然如此,请让我随您一同回京吧。”方朝清俯身作揖。
崔相挑了挑眉。
方朝清低着头:“既然以那女子为饵,那计都的人便有可能再出现在京城——若是如此,请让我协助您擒下计都。”
崔相一愣,随即颔首。
“不错,这才是我的好女婿。”
方朝清的头更低了。
——
方朝清跟在了崔相车驾的后面。
前面车厢里,侍女将银钩放下,车厢便又恢复一片阴暗和静谧。
崔相也不看书了,手指在侍女刚调好的香炉上游移着,将飘渺的白烟搅碎,清冷的香气便弥漫了整个车厢。
“说是要帮我擒下计都,其实还是想去见那姓甄的女子吧。真是的,一口一个相爷一个我的,连岳父和小婿都不叫了。不像话,怪不得珍娘受不了了。”
“女色误人啊。这样说来,我倒也想见见那姓甄的女子了,似乎是在太后宫里见过的,当时倒没注意长什么模样,能引得我这女婿这般魂不守舍的,想来定是个难得的美人吧……不不,也说不准,我那女婿倒不是太看重女人颜色,不然也不会忍到现在才动了异心。”
“可是,我又上哪里去见她呢?”
“年轻人,还是太天真哪,听到什么就信什么……”
他低声絮絮地说着,眼里始终含着笑。
而一旁的侍女,则无论他说什么都毫无反应,仿佛聋哑一般。
第151章 收尸
甄珠低着头,嘶哑着嗓子向包子铺老板买了两个包子, 接过包子, 不顾热烫, 便略显粗鲁地张嘴咬了一大口, 刚出炉的包子还散发着白蒙蒙的雾气, 映得她枯黄的脸色和遍布脸颊的斑点都不那么难看了。
嘴里嚼着包子, 她状似不经意似的往街角一瞟,旋即便又低下了头。
街角站着两个身着短打的年轻男人, 貌不出众, 扔到人群里就找不着的那种,但身材俱是劲瘦有力, 是习武之人的身材。
他们已经在街角站了好一会儿,不停变换着位置, 但总体活动范围却从未出这条街,看上去似乎在不停忙碌,仔细一看却根本就是在无所事事——或者说唯一在做的事就是不断打量过往的行人。
三两口吃完一个包子, 另一个用油纸包上揣怀里,甄珠越过人群, 往下榻的客栈走去。
走到一半,便与那再度变换位置的两人几乎擦肩而过,两人的视线在她脸上扫过, 看清她的模样后, 视线便一秒都不停搁地,再度快速掠向其他路人。
甄珠低下头, 匆匆往前走。
到了客栈,进了房间,她锁进了门,背靠门板,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她是在三天前,去城外乱葬岗想为计玄收尸时发现不对劲的。
因为之前那次莫名其妙的谋杀,自从计玄离开后,她便一直很警觉,来汤阴的路上更是因为不放心车夫,一路都是乔装,用黄连等药粉将脸色染黄,点了许多麻子,眉眼也用眉笔画地与真正的模样大相径庭,往日不曾注意的身遭动静,自那之后更是时时警觉。
来汤阴后更是如此。
所以才会发现蹊跷,进而躲过一劫。
那些几乎遍布全城的探子,那些到处看似无意地散播着计玄的尸体被悬挂城墙后又抛尸乱葬岗消息的“百姓”,以及那在她只是装作好奇地向人打听了下乱葬岗的位置,便引来的探子的目光,以及随后而来的搜捕。
若不是她变了装又察觉地早,恐怕此时已经被抓住了。
甄珠倒不觉得朝廷费那么大周折是为了抓自己一个无关紧要的女人,但这个时候,显然不适合再去为计玄收尸了。
是啊,收尸……
脑海中冒出这个字眼,甄珠眼睛便猛地酸痛起来。
明明知道有不明目的的杀手想要她的命,明明猜到这时候的汤阴或许有陷阱,但她还是来了,只为了,给他收尸。
让他免受野狗啃咬,让他得以黄土下长眠。
让他完全称不上顺遂美好的短暂一生,起码少个死后无人收尸的惨景。
可是现在,她根本无法靠近,甚至稍微打探那乱葬岗的信息。当然,只要耐心等下去,总有一天朝廷的探子会撤走,可是到那一天,她还能认出他吗?
走到窗边,从窗户的缝隙往下觑,街上伪装的探子恰好就在客栈不远处,甄珠望过去,视线却不断游移着,并不敢长时间在他们身上停留。
然而,就在她的视线转走又转回时,却发现那两人站到了一起,身边出现了第三个人,三个人聚在一起,似乎交流了什么,随后,那两个探子便跟新来的人走了。
走了?
甄珠瞪大了眼,也顾不上目光会不会被察觉,紧盯着那三人,果然见三人步调一致地离开了这条街道。
不是为了掩人耳目变换位置,而是彻底离开了。
直到三人的身影彻底消失,甄珠再望向人来人往的街面,便再也找不到疑似探子的人。
是……放弃了吗?
甄珠有些茫然地想着,心里有些雀跃,却仍是不敢放松。
万一是诱敌之计,假装撤走实际上仍在更隐蔽地搜查呢?
甄珠告诫着自己要小心,接下来两天,除非必要也没再敢出去。
但街面上真的没有再出现什么疑似探子的存在。
无论甄珠再怎么仔细寻找,也找不到一丝探子存在的痕迹,一切都又恢复如常。
又过了几天,仍旧没有再发现探子的踪迹。
天气越发炎热起来,甄珠下楼的时候,听到客栈老板抱怨生意不好,当天卖不出去的食材放到第二天便很容易变坏。甄珠听着,转身回房,终于下定了决心。
她仔细乔装了一番,扮成了一个看上去四十多岁的妇人,然后雇了一辆马车,和一个专门做收尸行当的收尸人,一路小心谨慎地出了城,直奔乱葬岗。
乱葬岗在城外,一半坡地,一片洼地,土地贫瘠没什么收成,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成了乱葬岗,那些横死无人收尸的,或是一些极度穷苦的,死后便被草草埋在这里——或者埋也不埋地,一卷草席裹了就扔在那儿了。
甄珠到达乱葬岗时是正午,烈阳正炽,明晃晃的光线照地人几乎睁不开眼,越靠近乱葬岗便越安静,四下里除了蛙鸣蝉叫,便再没有别的声响。
到闻见一股刺鼻的臭味时,车夫停了下来。
收尸人看着下了车的甄珠,道:“大姐,你别去了,你跟咱说说你那亲戚穿的啥衣服就行。”前边儿那地方,可不是一般女人,甚至大男人能受得了的。
甄珠摇头,轻声道:“我去看看。”
收尸人无奈,却也没再阻拦,心想待会儿吓到了别怪我没提醒,便率先往前面那散发着恶臭的地方走去。
甄珠跟在他身后,一步步向前走。
刺鼻地令人作呕的味道越来越重,随之而来的还有苍蝇的“嗡嗡”声,密密匝匝,无止无尽,甚至逐渐盖过了远处树上的蝉鸣。
走过一段杂草茂密过膝的空地,乱葬岗就出现在了甄珠眼前。
甄珠第一眼看到的,不是尸体,而是黑压压落满了各处的苍蝇,和那到处低空盘旋的乌鸦,苍蝇和蛆虫蚕食着尸体,乌鸦也来争食,洼地水坑里的青蛙舌头猛然一弹,便将好几只苍蝇裹入腹中。
或许是天气太热,倒没有看见野狗。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
甄珠看着那重重苍蝇和蛆虫下的尸体,脸色无法抑制地苍白起来,胸腔里仿佛有酸水翻滚。
甄珠不是没有见过尸体,也不是没有见过死相凄惨的尸体。
父母意外去世后,她亲自收敛了他们,那断掉的僵硬肢体,那被血迹弄得斑驳难辨的面容,当时许多人劝她不要看,让她交给旁人去做就好,但她拒绝了,亲自为他们穿上寿衣,抱着他们入棺,没有一点害怕。
那是她的父母,世上最爱她的人,她怎么会害怕。
所以,她也从未想过,自己会害怕计玄的尸体。
可是,眼前哪里有计玄?
她望过去,视线里苍蝇蛆虫覆盖的尸体,有的被草席裹着,有的毫无遮蔽,有的被扔在坡地上,有的半截身子落入洼地的水坑,
整整一百多具尸体。
他们穿着颜色不同的衣服,衣服大多残破不堪,少数还完整的,也早早被穷人剥去了,留着尸身裸露在这盛夏的暴雨烈阳下发臭,腐烂,生蛆……
已经腐烂到野狗也不愿啃咬,更遑论认出谁是谁。
“这不好认啊……”收尸人已经走到一具尸体前,他一走近,黑云一样的苍蝇便“嗡”地飞起来,露出那原本被覆盖着的尸首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