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袱里有一摞银票,一共一千两,还有三锭小元宝,和一些散碎银子。沈依依当了这么多年的厨师兼食材采购员,手准得很,一掂就知道,这元宝是十两一锭,一共三十两。
那一摞银票,上面印着昌隆票号的字样,其中有一张编号八十八的,边角上沾染了一点金疮药的痕迹,看着像是个卡通形状的猫头,十分有趣,她不由得拿起来,多看了几眼。
沈依依放下银票,问小胡椒道:“还有别的吗?”
“还有首饰!”
小胡椒说着,要去抱妆奁,沈依依伸手拉住了她:“首饰我都看过了,上面有沈家的表记,没法典当或变卖,不用带了。”
“还有衣裳,都是好料子,小姐要不要带上?”小胡椒指了指那两口大箱子。
带着两箱衣裳跑路?沈依依很想白她一眼,忍住了。
小胡椒突然“啊”了一声,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了沈依依:“差点忘了,还有这个。”
这是什么?小胡椒的掌心里,躺着小小的一枚印章。印章是木制的,没有任何雕花,黑漆漆的很不起眼。沈依依接过来,发现这枚木印章,居然分量不轻,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她将印章翻过来,上面刻着一个“沈”字。
沈家的印章?那应该是从家里带来的了。这是“沈依依”的私章吗?看起来不像啊……沈依依把印章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着,随口问小胡椒:“这东西哪里来的?”
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既然是小胡椒拿出来的,肯定是“沈依依”自己的东西,她能不知道来历?她可不想装失忆……
谁知小胡椒并没有露出诧异的表情来,反而扭扭捏捏地道:“小姐,我不是说过吗,这是从老爷的书房里‘顺’出来的。但我不是故意的啊,我只是想临走前,从老爷的书房里偷点值钱的东西出来,谁知道他把这么重要的东西,就搁在书架上,我一不留神,就给扫进袋子里了。”
原来这印章,并不是她的,而是“沈依依”她爹的。听小胡椒的口气,这印章还挺重要?沈依依想引着她多说点,故意道:“也不是什么大事儿,私章而已,他发个遗失声明,然后再刻一个新的就行了。”
“私章?!”小胡椒的音调骤然高了八度,“小姐,您说什么呢?!这哪是什么私章,这是咱们沈家大当家的印章啊!”
好,够了!这句话的信息含量很多!首先,她爹是沈家的大当家;其次,这枚印章是沈家大当家的标志……等等,沈家不是武昌府有名的富商吗,沈家大当家的印章,如此重要的东西,她爹就随手搁在书架上?!这东西不该藏在锦盒里,高高地供起来吗?
沈依依把印章又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这次不是套话,而是真心质疑了:“这是沈家大当家的印章?你是不是弄错了?如此重要的东西,老爷怎么可能搁在书架上?怕不是个赝品吧?”
“不可能是赝品,私刻大当家的印章,是违反家规的;再说咱们老爷本来就是大当家,他也没必要刻一个假的呀。”小胡椒很肯定地道。
有道理……沈依依点点头:“好吧,也许是他刚用过,随手就搁书架上了,还没来得及收好呢。”她对着印章哈了口气,在掌心印出一个“沈”字来,问了个她很感兴趣的话题:“现在这印章在我手里,那我就是沈家的大当家了?”
小胡椒露出满脸怪异的表情来:“小姐,就算您是沈家的大当家,您敢回去吗?只要您踏进沈家半步,就会被抓去浸猪笼吧?”
浸猪笼???沈依依穿越至此整整半个月,头一次彻彻底底地惊住了。作为一个生长在开放性社会的新新女青年,她真没把私奔当回事,听了小胡椒这话,她才真真正正地头一次意识到,这是一个封建礼教吃人的社会,尤其对于女人,特别地严苛,特别地不公平。
浸猪笼,可比吴德可怕多了!沈依依好半天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一把抓住了小胡椒的胳膊:“那我们就算离开了吴德,也不能回武昌府,是吗?还得提防沈家派人来抓我们,是不是?”
小胡椒惊诧地看她:“小姐,您现在才想起来担心这些?当初我跟您讲道理,劝您别私奔的时候,您不是说您不怕的吗?”
第6章 有态度的过桥米线(6)
谁说她不怕!不怕的是“沈依依”那个傻瓜!好好的富家千金大小姐,玩儿什么私奔哪!害人不浅!浸猪笼,那是浸猪笼呀!而且沈家家大业大,人口也多,可不像一个吴德那么好对付!沈依依气得慌,抓着小胡椒的胳膊,使劲地朝床柱子上撞。
“小姐,那是我的胳膊!我的!!”小胡椒大叫着,把胳膊抽了回去。
沈依依揉了揉突突直跳的太阳穴,把印章丢给小胡椒:“你把它收好,别让人看见了,抓我们去沈家领赏。”
“我知道,我知道。”小胡椒接过印章,连声地道,“我晓得厉害,一直藏得很严实呢。”
那就好,沈依依定了定神,问道:“咱们这一千多两银子,能做什么?够我们盘个小店开饭馆吗?”
“别处的物价我不知道,在富阳县是足够了。”小胡椒掰着指头道,“咱们这座宅院,一年的租金是五两银子,平时的吃穿用度,猪肉是五十文一斤,羊肉八十文一斤,鱼贵的三十文一斤,便宜的……”
比照富阳县的物价,再看看“沈依依”手头的存款,可谓是巨富了!她一个私奔的小姑娘,竟能卷走这么多银子,可见沈家当真有钱。
不过,以她现在的处境来说,有钱并不一定就是好事,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就是这个道理了。沈依依想着,让小胡椒把银子收起来,问道:“咱们这些钱,吴德知道吗?”
“他不知道。”小胡椒撇撇嘴,“当初小姐非要把银子给他收着,被我拼命拦下来了,您忘了?”
拦得好!好丫鬟!沈依依赞许地拍了拍她的肩膀。
小胡椒起身去藏银子,口中嘀咕:“当初我们带出来的,岂止这点银子,全让吴德给花了。这一年以来,他吃穿住用,买笔墨纸砚,去省府赶考,样样都花钱……”
沈依依在她的唠叨声中,想起一件事来:“厨房的那套厨具,不要带走了,刀柄上刻着沈字呢。”
小胡椒叹息道:“那一套厨具,是小姐从小用惯了的,顺手着呢,当初咱们匆忙离开武昌府的时候,沉甸甸地背着,都没舍得丢,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她和“沈依依”,除了名字,唯一的共同点,大概就是热爱厨艺了,所以她完全能够理解这种心情,对于一名狂热的厨房爱好者来说,一套用惯了的顺手的厨具,就好像自己生命中的一部分,难以舍弃。
好在她连生命都是崭新的,厨具自然也需要一套新的,丢了这套旧的,就当是对过去的一种告别吧。
虽然沈依依已经清点过家当,准备离开吴德,但小胡椒非常担心她会反悔,以每隔三分钟问一次的频率,不断地来求证。沈依依忍无可忍,只好把她赶出去了。
这一天,直到天黑,吴德都没有再露面,也许是因为伤势太重,也许是担心沈依依再给他来一下儿。
要是吴德一直不回来,事情倒好办了,巷口的眼线,总归有办法的……沈依依思忖着,无意识地摩挲胸前一枚金镶玉的坠子。
小胡椒进来铺床看见,问道:“小姐,您又看夫人送您的坠子了?是想娘了吗?”
娘?这枚造型奇特的坠子,竟是“沈依依”她娘送的?她原本以为,这只是“沈依依”自己买来玩儿的,毕竟一口“金锅”,可不是这个时代常见的首饰造型。
沈依依心下好奇,便把坠子取下来,仔细打量。这的的确确,是一口货真价实的金锅,而且是一口双耳炒锅,锅体赤金,锅底镶着玉,玉上刻着祥云;在右侧的锅耳上,还挂着一把小锅铲,锅铲柄是赤金的,锅铲上镶着玉,玉上也刻着祥云,和锅底遥相呼应。
这么一件小东西,做得精美绝伦,锅铲甚至可以取下来,仿佛架上火,就真的可以炒菜。
是因为“沈依依”热爱厨房,她娘才特意打了这么一件首饰送给她的么?如此用心,应该是亲娘吧?沈依依把坠子戴回脖子上,塞进领口,道:“你说,如果我娘看见我,会把我抓回去浸猪笼吗?”
“不会的。”小胡椒铺着床,头都没抬,“夫人早就不是沈家的人了,哪会管这事儿。再说您是她亲生的女儿,她怎么舍得抓您回去浸猪笼。”
早就不是沈家的人了?什么意思?跟她爹离婚了?那她现在是孤身一人,还是已经再婚了?沈依依愣了愣,想要得到更多的信息,于是开始套小胡椒的话:“我们走了一年了,也不知我娘现在怎么样了。”
小胡椒正在抖被子,不知是没听见还是怎地,过了好一会儿,方才回答她:“您放心,夫人肯定过得很好。她是白家老爷明媒正娶的夫人,上面又没有公婆,日子逍遥得很,只不知这一年里,她有没有给白老爷添个一男半女。”
哦,原来已经再婚了,而且挺幸福。不过,既然她已经重新组建了家庭,她就不便去投靠她了,免得打扰了她现在平静的生活。
沈依依靠在小胡椒刚铺好的床上,把今天得来的信息总结了一下:第一,她是个小富婆,暂时不愁生计;第二,她是沈家的耻辱,要远离武昌府;第三,最大的危险来自于沈家,而非吴德,从今往后,她要隐姓埋名,低调为人。
沈依依咬了一会儿指头,问小胡椒道:“吴德为什么不肯放我走?是为了我的钱吗?”
“我不知道。”小胡椒摇了摇头,“我一直骗他,说您的银子快花光了,他应该是信了,就连跑关系选官,都没找您要钱呢。”
“不是为了钱?那为什么不放我走?”沈依依觉得很奇怪。
“谁知道呢。”小胡椒铺好床,拿了金疮药出来,给沈依依的脖子上药,“也许他舍不得小姐的美貌,也许他对小姐还有感情,当初……当初其实他怕担风险,不肯带小姐走的,是您苦苦求他,又答应负担他赶考的费用,他才勉强答应了。”
第7章 有态度的过桥米线(7)
什,什么?!是“沈依依”求着他私奔的?!算了,算了,不管是谁主动,两人最后还是在一起了,没什么分别。唉,这位千金大小姐,做出来的事真不地道,搞得她理不壮,气不直,做啥都没底气。
刚上好药的伤口,疼得很,沈依依倒抽着气,躺倒在床上:“如果吴德是图我的钱,我就把钱给他,求个自由身;可既然吴德不是为了钱,那我们就得另想办法了。”
小胡椒见她疼得紧,赶紧给她盖上了被子,让她闭上眼睛睡觉:“小姐,您的伤还没好利索,咱们不急这一时。您好好睡一觉,睡着了就不疼了。”
脖子疼着呢,哪里睡得着,不过沈依依还是没有再说话,合上了眼睛。
她很希望,她能像穿越小说里写得那样,一旦熟睡,本尊入梦,等一觉醒来,什么记忆都有了,门路也有了。
但很可惜,直到大天亮,她睡到自然醒,也没见本尊来找她,看来“沈依依”对这个世界,并不怎么留恋。
她叹息着摸了摸脖子上的勒痕,翻身起床。
小胡椒听见动静,进来伺候,问她道:“小姐,今天的早点,是出去买,还是我给您做?”
“出去买。”沈依依语气肯定地道。她要尽快摆脱吴德,尽快离开富阳县,以后想要再尝本地的早点,就没那么容易了。
“小姐,要不您跟我一起去买吧。”小胡椒把头油抹到梳子上,给沈依依梳头,“我不会挑,每次买的早点都不好吃。那些摊贩就在后门口,不用您走远路的。”
挑早点?行哪,这活儿她拿手。她穿越过来半个月,还没踏出过院门呢,哪怕只是站在后门口买买早点,也是好的。沈依依高兴起来:“那你动作快点,咱们一起去。”
“哎,马上就好!”小胡椒手脚利索地给她梳好头,又拿出一件衫子给她披上了。这衫子是立领的,扣上最上面的一粒纽扣,正好遮住脖子上的勒痕。
收拾停当,小胡椒拿上小竹篮,两人朝后门去。
早就等在后门口的商贩们,见沈依依今儿亲自出来买早点,一片沸腾,端食盘的端食盘,推餐车的推餐车,争先恐后地朝她和小胡椒面前挤,生怕自家的美食她没看见。
离巷口一丈远的脚店里,白哲临窗而坐,凤眼微眯,望向巷中喧闹的人群。
店主认出了他是谁,殷勤上前:“公子,您瞧,今儿沈小姐出来了,那个披着一件月白色滚边衫,站在小胡椒旁边的,就是她了。”
白哲视线未动,随手朝桌上丢了一块银子,店主喜上眉梢,袖起银子,知情识趣地退下了。
“是她吗?”白哲沉声问道。
“是她。”重影犹如一道影子,不知从哪里现出身来。“比起一年前,身量高了些,但眉眼没变。”
白哲微微颔首。
这时店家又来了:“公子,昨儿您走后不久,吴举人回家了,但没过一会儿,他就捂着头,跌跌撞撞地跑了出来。我瞅着看了一眼,好家伙,从头到脖子,全给烫伤了——”
他寻思着多提供一点信息,贵公子会不会多给一次赏钱,但白哲只是瞥来一眼:“吴举人如何,与我何干?”
店家马屁没拍对,赶紧退下了。
黑漆的后门前,小胡椒挥着手臂,大声地喊:“别挤,都别挤,要是伤着我们小姐,谁的早点我也不买!”
她一面维持秩序,一面又去骂昨天那几个卖早点给她的人,怪他们的早点太差劲,害得沈依依要亲自下厨。
沈依依站在台阶上,看面前的一辆馄饨车。馄饨车很简陋,说是车,倒像是在两个轮子上,强行架了一口大箱子,显得不伦不类的。不过她能明白这样设计的初衷,因为车里放了炉子和锅碗瓢盆,如果没有木板挡着,很容易滚出来。
她看得入神,突然人群挤过来,她一个踉跄,朝前栽倒,脖子里的“金锅”坠子飞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