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军嫂奋斗史/重生之农家奋斗史——苏四公子
时间:2019-02-05 09:42:53

    刘向上耍赖哭得十分凄惨,他虽然心疼,但刘好好处处占理,他更是无话可说。
    刘向上满头满脸是水地蹿了回来,程招娣又是一脸心疼,“这天这么冷,要是受凉了可怎么办?”
    她一边说着,还一边埋怨地看着刘好好。
    刘好好沉着一张脸看上去比当年的刘大力还有威严,程招娣心里有些发怵,只得讪讪地住了嘴。
    一旁的刘学习立刻贤惠地拿来了干毛巾,给刘向上仔仔细细地擦干净。
    刘向上用力地擤干净鼻涕,才敢坐上桌,怯怯地看了刘好好一眼,就开始低头喝粥。
    “啪嗒”地一声脆响,刘好好痛苦地皱起眉头,齿根处传来的疼痛,差点让她不受控制地流出眼泪。
    菜里竟然有小石子!
    刘长生和程招娣都一脸见怪不怪,“怎么这么不小心?牙没崩坏吧?”
    她摇摇头,用力捏紧了筷子,幸好刘好好这副牙还算结实,换成她原来的那副牙恐怕早就碎了。
    缓了好一会儿,她才绷着脸继续扒饭。
    其实也不能怪刘向上想吃蛇羹,桌面上的饭菜就两个字,难吃!
    晚上喝的是地瓜粥,下饭的菜是已经没有腊肉没有油,只放了盐,死咸死咸的腊肉炒笋,还有一小碟海蜇皮和螃蟹酱。
    H市靠海,虽然大目村离海边还有一段距离,但是刘好好的外婆家却在海边,海产品十分便宜,所以家家户户都会用这些海产来佐餐。
    饭桌上的海蜇皮一斤只要五分钱,浸泡在桶里,能吃上很久,刘好好前世还挺喜欢吃凉拌海蜇的,可是面前的海蜇皮完全没有浸泡过,更没有用酱料凉拌过,带着海水独特的咸涩,让人难以下咽。
    唯一能够入口的是螃蟹酱,H市人喜欢吃螃蟹酱,退潮的时候,海边的渔民将海滩上的小螃蟹捡拾回去,加上料酒、盐糖和红色的酒糟腌制成鲜香可口的螃蟹酱,刘家餐桌上的螃蟹酱就是她大舅自家做的。
    刘好好前世的时候并不常吃这种螃蟹酱,就是因为这种小螃蟹无法进行人工养殖,而随着H市不断地开发沿海资源,野生小螃蟹的生存环境遭到了破坏,基本已经无处可觅了。
    刘好好就着鲜香的螃蟹酱喝地瓜粥,程招娣奇怪地看着她,“好好怎么不吃菜?”
    刘学习不安地看了她一眼,羞愧地低着头,一定是她没把竹笋洗干净,硌了大姐的牙,现在她连菜都不肯吃了。
    “你们多吃点儿。”刘好好没有解释,只是和颜悦色地说,今后都得过这种日子,她必须早点适应,这个年代物资匮乏,大家的日子都不宽裕,至少她现在能吃饱肚子,实在不该再挑剔什么了,少吃一点儿就当减肥了。
    上辈子为了保持身材,每天都斤斤计较摄入的卡路里,还有过一整天只吃三个苹果的时候,她是一个自制力很强的人,不过是饭难吃了点儿,日子还不至于过不下去。
    刘学习却十分不安,不停地偷瞄她,大姐常常会因为这些小事突然发作,她做的菜硌了大姐的牙,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摔筷子骂人。
    “你老看我做什么?”刘好好好笑地看着刘学习,往她的碗里挟了一块笋,“别看了,多吃点儿。”
    刘学习就像被雷劈中一样呆滞,大姐给她挟菜?这是什么状况?
    刘好好的动作非但没有让她放松下来,反倒让她更加紧张了,连粥都比过去少喝了一碗。
    吃过饭,天渐渐黑了下来,程招娣和刘学习把屋子收拾好,点起了一盏煤油灯,刘长生拎着一把小茶壶出门听人聊天,他虽然讷于言辞,却很喜欢听家长里短的八卦。
    刘天天和刘向上也跟出去,准备像往常一样和小伙伴疯玩一会儿再回来睡觉,却被刘好好一把抓了回来。
    “作业都做完了吗?”昏黄闪烁的煤油灯让刘好好看起来格外瘆人。
    “我们老师跳河了,今天没作业!”刘向上答得很溜。
    他的老师可不就是刘好好!
    这个熊孩子!
    刘好好一怔,眼神更加幽深了。
    前世曾经是感动中国十大人物——“别人家的孩子”的她深知,熊孩子之所以熊,就是作业不够多!今后她会让他们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地徜徉。
    “你的老师现在就把作业给你补上。”刘好好的嘴角挂着阴恻恻的笑容,一手拎一个,把两个小的硬拖到桌前。
    “放开我,我的作业做完了!”刘天天挣扎道,她的老师又不是刘好好,为什么要听她的?
    “那就把你的作业拿出来,我要检查。”她敲了敲桌面,见刘天天不情愿,她的笑意加深了,“如果你觉得我不是你的老师,没资格管教你的话,我不介意把你调到我的班上,和向上一起读书。”
    
 
第十三章 学习
 
  刘好好竟然威胁她!
    刘天天愤怒地看着她,虽然心里不情愿,但身体还是很诚实地妥协了,因为她发现,现在的刘好好似乎与过去相比不一样了,她比过去阴险多了,要是惹怒了她,说不准真会把自己家调到一年级去读书。
    其实刘天天的学习态度还算认真,不过现在的学习压力和刘好好上辈子读书时完全不能比,她的作业一共就十道数学题,还是十分简单的四则运算,刘天天错了四道,也算是勉强及格了。
    “数学作业待会儿再订正,现在你们俩先从头开始把拼音给学好了,将来你们到了城里,可不能总说南省话。”
    “我们到城里做什么?”刘向上不满地嘟囔着,他生在大目村,长在大目村,他的阿爹阿公祖祖辈辈都在这里,他觉得自己也应该会在这儿过一辈子,从来就没有想过要离开这里,去看更精彩的世界。
    刘天天却眼睛一亮,她比刘向上大几岁,女孩子比较早熟,她又特别虚荣爱美,虽然没有去过城里,但是听人说起过城里的繁华景象,到处都是大烟囱高楼房,可气派了……
    城里的供销社和公社的供销社不一样,他们那儿不止供销社大,还有叫百货的地方,里头的东西可多了,有大红的纱巾,有漂亮的头绳,还有那种会香的肥皂和洗头膏,听到刘好好提城里,她别提有多向往了,将心里那一丝抵触抛得远远的。
    “好好说的是,今后要是到了城里,不会说普通话可是要被人笑话的。”程招娣连连点头,“你看咱们生产队的那几个知青和下放干部,那一口普通话说得可好听了。”
    程招娣的脸上满是羡慕,刘家只有她不会说普通话,当然除了出去上过高中的刘好好之外,刘家人的普通话口音很重,外地人基本也听不懂。
    越是学不会,程招娣就越是羡慕会说普通话的人,对刘好好要求他们学普通话的事情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
    这让刘好好有些意外,程招娣能有这样的想法,就和那些普通的村妇不一样。
    其实南省的方言很普及,本地人几乎都是说南省话,外地人乍一听这种和叽里咕噜的鸟语没什么区别的方言,完全就是一脸懵,不会听不会说南省方言,怎么能够好好开展工作?
    这些年南省一直都在推广普通话,但还是收效甚微,别说在他们农村了,就算到了省城还是有一大部分人只会说南省话,至少在日常生活交流中也都只使用南省话。
    因为本地人远远多于外地人,所以到城里生活根本没有必要说普通话,也能生活得很好,但是程招娣却始终认为,今后他们一家就都靠刘好好生活了,庄家不是南省人,他们一家都是说普通话的,这两个小的能学会普通话,到时候不止是留在城里了,到京城去都有可能。
    正在做针线的程招娣越想越美,一失神把手指给戳了个洞。
    “哎哟,”她低叫一声,吮了吮手指的血珠,暗叫一声“罪过”,京城那么遥远神圣的地方,果然不是她这种普通人可以乱想的。
    “你们俩乖乖听阿姐的话,好好学习,今后也像阿姐一样考个高中。”程招娣对两个小的说道,今天下午被刘好好洗脑后,她就一门子心思地想让孩子们也吃上公家饭。
    刘学习的手里拿着针线,正在纳鞋底,听到程招娣的话,微微一顿,眼中掠过一丝失落。
    刘学习现在已经读初三了,她的成绩并不好,属于在农村毫无可能考上高中的那一类人,如果不是刘大力重视家里孩子的学习,以她的资质早在小学的时候就辍学了,虽然她对念书没有兴趣,也没有天赋,但还是深深地羡慕着这些会读书的人。
    受已经去世的刘老爷子刘大力的影响,就算在这个“读书无用论”甚嚣尘上的年代,刘家人对读书学习也有一种天然的敬畏和向往。
    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排行老二,爹不疼娘不爱,又毫无读书天赋的女孩子刘学习,就成了这个家里最没有存在感的透明人。
    “学习,去年初中考高中的卷子你有做过吗?”刘好好辅导了两个小的一会儿,又出了几道题让他们做,这才突然出声问刘学习。
    “啊?”刘学习没想到她会问这个,拿着针线愣了几秒钟,才小声答道,“没做过。”
    在刘皓月的那个年代,任何一个初三生或者高三生都处在拼命刷题的状态里,别说是上一届的真题的,十年之内的真题都得拿出来做个烂熟,不过现在的学校,并没有这个意识,老师按部就班地教书,没有谁会考虑什么升学率。
    “没事儿,我去想办法。”刘好好朝她笑了笑,刘学习内向怯懦,十分缺乏自信,她不能像对待刘天天和刘向上那么简单粗暴。
    刘学习怯怯地看着她,一脸不知所措,大姐可从来没有这么温柔和善地对她过,她真的不计较硌牙的事儿了?
    “你们学校也布置了作业吧?拿出来给我看看。”刘好好对她说话的时候格外温柔,生怕吓到了这个内向的妹妹。
    刘学习却涨红了脸,动了动嘴唇,想说些什么,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把作业本递给刘好好。
    刘学习的字写得中规中矩,乍一看扎实认真,其实没有多少灵气,的确是个不算聪明的孩子。
    刘好好的眉头微微蹙起,刘学习的作业很乱,看得出她的底子薄弱,已经跟不上进度很久了,。
    刘学习在家里要承担很多家务,刘好好当年每晚都在煤油灯前看书,而刘学习却只能跟着程招娣做针线,看来是这些家务拖累了原本就不算聪明的刘学习。
    刘好好有心想要帮她,可是再过几个月她就要考高中了,如果考不上高中,她就只能回家种田,几个月时间要想让她这样底子薄弱的初中生考上高中,就连刘好好也没把握。
    
 
第十四章 说服
 
  刘学习小心翼翼地偷瞄着刘好好,她一皱眉,她的心里就发慌。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她知道自己和刘好好没法比,刘好好书读得好,是生产队里第一个考上高中的人,是家里长辈寄予厚望的好孩子,而父母辛辛苦苦把她供到初中,她在班上却一直都是吊车尾。
    虽然每天都去上课,可是她不认识课本,课本也不认识她。
    大姐一定会觉得丢人吧,她那么聪明的人,竟然有她这么个蠢妹妹。
    “再过几个月就要考高中了,你有没有把握?”
    刘好好一开口,刘学习就打了激灵,手里的针差点戳到了手指头。
    刘学习还没说话,程招娣就不屑地开口了,“就她还能考上高中?等她一毕业,就让她下地去,还能给家里赚几个工分。”
    程招娣是个老实人,在外很少和人有口舌是非,在家里也向来把姿态放得极低,可她对刘学习的态度却十分轻慢。
    家里四个孩子,老大刘好好有爷爷刘大力的偏爱,程招娣偏疼能说会道,爱拼敢争的刘天天,刘长生则宠爱唯一的男孩儿刘向上,只有寡言少语的刘学习没人疼,没人爱,反正她不会哭不会闹只会埋头干活。
    她越是沉默,就越没有人会考虑她的感受,越被冷落,她就越沉默。
    她也早已经习惯被这样对待,无论是她,还是程招娣都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程招娣对她一脸瞧不上,她也只是麻木地低着头,连半分难堪愤懑都没有。
    平心而论,刘学习为这个家付出最多,得到的却最少。
    “阿妈,话可不是这样说的,刚才我不是说过了吗?高中毕业和初中毕业不一样,高中生去混个代课老师不是什么难事,你看看我当老师一个月能赚多少?学习要是回来下地干活能赚得了这么多吗?她好不容易读到了初中毕业,也和那些没读过书的女孩儿们一起去下地,那不是白读了这么多年的书?既然都已经读到了初中,还不如一鼓作气读到高中。”刘好好不紧不慢地游说道,程招娣的耳根子极软,想要哄她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我做这个小学老师每天就在屋子和他们上上课,晒不着淋不着累不着,还能赚这么多钱,学习要是不读这个高中,早早回来下地,每天都在地里累得半死,回来哪有力气再帮家里干活?”
    程招娣微微张嘴,她当然知道这个道理,她每天忙里忙外,赚的却还没有一放学回来就窝在屋里不动弹的刘好好来的多,读书的好处,别人或许感觉不到,她现在却是体会到了的,何况刘好好是个高中生,无形中身价就涨了,这才攀上了庄家的那门好亲。
    供刘好好读书的时候,家里也不宽裕,但是公爹刘大力铁了心,逼着全家勒紧裤腰带,才供了这么个高中生出来,如果没有刘大力的坚持,他们早就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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