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氏舍不得跟女儿分开,转头看向义子,眼底尽是乞求之色。
瞿易微微眯了眯眼,只觉得自己就像被布条蒙了眼的驴子一般,完全任由卓琏牵着鼻子走。义母对自己有大恩,对于她的要求,自己无论如何都没法拒绝,此刻只能点头。
还没等卓琏将瞿氏母子安顿好,湘灵公主出塞和亲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大周。
这位公主殿下年纪轻轻,不止要去到关外吃苦受罪,指不定还会受到胡人的折磨,否则怎会在三年后便香消玉殒?
不过这些事情都与卓琏无关,她买下的院落距离酒坊不到百丈,地方虽不大,却足够母子二人居住了,她带着桓芸将屋子仔细打扫,又用艾草熏过,之后才换上了全新的床褥。
桓芸使劲儿拧着抹布,淅淅沥沥的水流声响起,只见她仰起小脸儿问:“嫂子,公主都去和亲了,二哥是不是也快回来了?最近娘每天晚上都在念叨他,有时候还会抹眼泪,翌日起床眼眶下青黑一片,明显没休息好。”
早些年桓家在汴州城都算数一数二的大户,那时桓芸才刚出生没多久,还没等养出娇气的毛病,桓父便撒手人寰了,母子四人相依为命,日子过得无比艰辛,以至于芸儿小小年纪就十分懂事,就跟她在民国的妹妹一模一样。
偶尔卓琏都会感到恍惚,觉得这里并非人臆想出来的话本,而是真实的世界。
“等下雪的时候,估摸着大军就该返京了,不过你二哥身为卫士,肩膀上担着驻守京城的职责,也不知那位贵人是否宽和,准不准许他回到汴州,陪家人一起过年。”
听到这话,桓芸不免有些失落,卓琏将人抱在怀里,细瘦身子传来阵阵暖意,过了许久,小姑娘才缓放松几分,哼哼一声:“二哥年纪也不小了,要是回来的话,娘肯定会给他踅摸亲事,也不知他喜欢怎样的姑娘,是模样漂亮的,还是性情好的?抑或是两者都有?”
说这话时,桓芸忍不住往嫂嫂脸上瞟,她今年都十岁了,从没见过如此美丽的女子,可惜大哥刚拜完堂便赶往京城,连盖头都没掀开,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暴殄天物,对,就是这四个字。
想了想话本中对女主的描述,卓琏笃定道:“你二哥不是那种浅薄的人,他喜欢与众不同的奇女子,模样清丽而不艳俗。”
“奇女子?嫂嫂不也是吗?酿酒的本事比别家酒坊的老师傅都厉害,听说卓玉锦从小跟着她爹,也没学出什么名堂。”桓芸不由撇了撇嘴。
两指捏了捏小姑娘颊边的软肉,卓琏弯着腰凑到跟前,狐疑问:“你这张小嘴儿是不是抹了蜜,为何一直夸我?”
桓芸鼓了鼓腮,满脸委屈,“芸儿喜欢嫂嫂才夸您的,这些话全都是发自肺腑,绝无半分作假!”
“好好好!我信你便是。”
卓琏眼底带笑,也没把方才的话当真。别人不知道,她还能不清楚吗,话本中的镇国公直到吐血身亡时都没有成亲,打了一辈子的光棍,毕竟他的情敌可是七皇子,真正的天皇贵胄,就算桓慎再有本事,也不能让樊竹君成为皇后,女主又怎会委身于他?
甩了甩头,不再想那些纷乱的事情,反正她穿越到了大周朝,没让桓慎服下砒霜,也没害了芸娘,已经改变了剧情,小叔子究竟有何造化,是他自己的事情,与她无干。
宅院收拾的差不多后,卓琏抬眸望了望天色,拉起桓芸的手,两人说说笑笑返回了酒坊。桓母看到女儿跟媳妇,眉宇处的愁色不由消减三分,冲着她们招了招手,“我熬了一锅芝麻糊,你们快趁热吃点,也能补补身子。”
卓琏吹了吹瓷碗上飘散的热气,等没那么烫嘴了,这才吃了一口,待那股又甜又腻的滋味儿在唇齿间化开后,她脸色扭曲了一瞬,好不容易将芝麻糊咽进肚,跟面色铁青的芸娘对视一眼,忽地开口道:
“娘,最近酒坊也赚了不少银钱,不如买个婆子回来,也能做些杂活,不至于让您这么辛苦。”
“我不累,何必浪费那些银钱?”
大抵是苦日子过得久了,桓母早就将奢靡享受的滋味儿忘到脑后,不过看着女儿稚嫩的小脸儿,她又有些犹豫。
“咱们店铺的生意蒸蒸日上,二弟又入了京,得到了贵人的赏识,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完全没必要忧心。”卓琏深谙趁热打铁的道理,继续劝说。
芸娘点头如捣蒜,在旁边跟着应和,桓母的耳根子软,磨蹭了半晌终于点头同意了,没好气地戳了戳姑嫂二人的脑门,“你们以为我不知道,不就是嫌弃那芝麻糊难吃吗?我手艺有那么差劲儿?”
卓琏笑嘻嘻走到灶前,盛了满满一碗送到婆婆面前,“快尝尝吧。”
桓母不信邪地拿起瓷勺,舀了些送到嘴里,身躯立时僵硬起来,好半晌才叹了口气,“都过了这么多年了,我的厨艺为何没有半点长进?”
“许是不擅长这个,我记得夫君曾经说过,娘最擅长做绣活儿,绣出来的鸳鸯栩栩如生,就跟在丝绸上活过来一般,这种本事普通人可比不上,您千万别妄自菲薄。”
甄琳牵着大山走了进来,一看到狗儿,芸娘便有些坐不住了,飞快冲上前,将它抱在怀里,咯咯笑个不停。
汴州下第一场雪时,瞿易终于带着瞿氏搬进小院中,他身板结实,又十分年轻,力气比福叔还大,往日需要二人合力才能抬出来的瓷瓮,他独自一人就能搬动,游刃有余的模样让人瞠目结舌。
桓母见他这般能干,跟卓琏商量一番,决定每月给瞿易四两银子当月钱,比普通长工高了不少,多劳多得本就在情理之中,倒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
没从瞿氏手里拿到方子,卓孝同不免有些气馁,但他能将酒坊经营到如日中天的程度,心性自然不差,颓唐不久便恢复如常,现在拉着樊兰的手,语气温和说:
“要是我没记错的话,将军府有一种家酿,名为地黄仙酒,主料生地,再辅以其它药材,酿造出的酒水不止滋味醇厚适口,还有滋阴壮阳的功效,只是那配方难寻,不知夫人是否知晓?”
樊兰做梦也没想到,卓孝同会把主意打在她娘家头上,家酿乃是各府的不传之秘,要是被人发现的话,她的脸往哪儿搁?
“我不清楚。”妇人板起脸拒绝。
“夫人,你可是卓家酒坊的老板娘,难道要眼睁睁看着清风啸被清无底压垮吗?为夫知道你害怕什么,无非就是不想让将军府的人发现而已。他们酿造时用的是普通清酒,咱们换成豆酒,口感便大不相同了,再改个名字,只要你我不说,没有谁会发现……”
卓孝同拉着她的手,眼神中透着浓浓恳求,这副示弱的模样格外罕见,樊兰又非铁石心肠的人,一时间不免有些心软。
“就算夫人不在乎酒坊的生意,也得为玉锦考虑考虑,地黄仙酒的配方即便珍贵,却只是一件死物,哪有活生生的人来得重要?”
两手不断搅动着锦帕,樊兰丰腴的面庞上满是为难,额间都渗出细汗,思量了许久才咬牙道:“就依你吧。”
闻言,卓孝同满意地笑了笑,将保养得宜的妇人搂进怀里,贴在她耳边不住口地说着甜言蜜语,没过几时,樊兰眉眼处的忧色就被羞意取代。
近来卓家酒楼里卖得最好的酒水并非清风啸,而是一种名为逢春露的配制酒。
此种酒水味道辛辣,甫一入喉便能尝到草药的苦涩,细细品鉴又会辨出蜂蜜的余味,尤为爽滑,喝过的客人都赞不绝口。
且逢春露最妙的不止是清光滑辣四点,还包括它的颜色,呈现出一种令人迷醉的浅金,在一众竹叶色的清酒中脱颖而出。
可惜美酒的价值不菲,一升卖到了五百文的高价,普通百姓根本没有那么多的银钱,也没有机会品尝。
这天晌午,费年拎着一瓶逢春露来到桓家,他甫一走进来,卓琏便瞧见了男人手上玉色的瓷瓶,瓶身上没有花纹,显得素净淡雅,想来这种包装也是此物的噱头之一。
“小老板,我买了一瓶逢春露,你尝尝味道如何?”
卓琏也不客气,接过在寒风中冻得冰凉的瓷瓶,放在温水中烫了片刻,药香伴随着酒香逸散开来,还有一股熟悉的味道。
原本她都将酒杯摆在面前了,这会儿又将杯盏放回原处,压低声音问:“这逢春露莫不是有壮阳的效用?”
饶是费年见过世面,闻得此言,那张胖脸上也露出淡淡尴尬之色,他咂咂嘴,一边点头一边问:“小老板可是听到了什么风声?最近卓家酒坊的男客简直络绎不绝,酒楼厅堂中都坐不下了,为的就是这瓶中之物。”
卓琏不由摇头,“酒水虽对命门之火有益,却不可过量。”
“此话怎讲?”费年凑到近前,眼底尽是好奇。
女人突然坐直身子,腰背挺得笔直,勾了勾唇说:“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嗅觉灵敏,又精通酿酒,这逢春露不必尝,都觉得那股浓郁的药味儿冲鼻子。”
“它用了何种药材?”
柔腻指腹自瓶身划过,卓琏幽幽道:“不知费老板可知晓附子这味药?生附子有剧毒,经过炮制后毒性便会减弱,但却不可能完全消失,若入药的话,每次必须少食,且不能连服,以免身体承受不住药性。如今卓孝同以附子酿酒,竟然还取了逢春露的名字,为了补肾壮阳的功效,想必不少男子会将此物奉为圣品,日日不断,这样的话,离送命也不远了……”
瓷瓶在水中浸过,已经沾染了几分热度,女人放在手心把玩,心里却忍不住喟叹一声。
说起来,就算卓琏嗅觉灵敏,想要确认酒水的配方,必须仔细品鉴才有可能。
之所以断定逢春露中有附子,是因为她曾在北平见过同样的药酒,当时饮用的人不在少数,中毒者也多不胜数,没想到李小姐竟然将这种药酒写进了话本中,才让她毫不费力地猜了出来。
费年喉结滑动了下,想起自己来之前喝了不少的逢春露,他浑身紧绷,忍不住舔了舔唇,问:
“那我不会出问题吧?”
“费老板放心便是,少量附子不会对身体造成太大损害,更何况卓孝同的性情极为谨慎,他敢用这味药当原料,酿酒时绝对是炮制熟了的,否则一毒一个准,卓家酒坊恐怕早就闭店了。”
素手提着瓷壶,卓琏给自己倒了杯茶水,润了润喉,免得坏了嗓子。
男子面色忽青忽白,过了一会儿才缓缓吐出一口浊气,显然被吓得不轻。
“你爹当真不是个东西,附子能够温肾壮阳,这点我也知道,但好好的人哪敢随便用药?本以为他酿酒多年,定是有什么殊异的配方,才会造出逢春露,没想到竟是用了附子,小老板,这可如何是好?”
“您先擦擦汗,酒坊中虽烧了地龙,却也不至于将您热成这副模样,平心静气,可别伤了身子。”卓琏轻声提点。
“这是应当的,应当的。”费年嘀咕了两遍,刚想继续追问,就听女人缓缓开口:
“费老板家大业大,又是侯府的老爷,手中应该也有许多可用之人,不如让他们在城中贴告示,直言逢春露中有附子,以卓家人的性子,定会迫不及待地将告示撕去,届时便更能显出他们心虚。如此一来,普通客人有所怀疑,敢饮用药酒的便会少些。”
*
雁门关。
面容俊美的青年坐在堂屋中,一名身量高壮的汉子递过来只革囊,其中传出沉闷的水声。
“桓兄弟,你尝尝这马奶子,味道还真怪,又酸又涩,也不知关外的那些胡人怎么想的,竟喜欢喝这种东西。”
将革囊拿在手里,桓慎仰头灌酒,突然有一白面小将迈过门槛,清俊脸庞上带着几分笑意,“桓兄,你居然爱喝马奶酒?那些商贩手里卖的都是普通马奶,又叫忽迷思,品相算不得好,只有黑马奶或者白马奶的味道才足够甘醇,那种哈刺忽迷思比起京城中的美酒丝毫不差,要是哪日掳了胡人的首领,咱们就有口福了。”
来人正是樊竹君。
她虽为从六品的振威校尉,官职比起正八品的宣节校尉还要高些,但周身却无半分傲气,待人接物很是谦逊,堪称翩翩浊世佳公子,若此地不是边关,而是富丽繁华的天子脚下,爱慕他的女子说不准能排到城门外面。
桓慎本是卫士,之所以会被三皇子挑中,来到战场上,是因为他兄长桓谨用自己的性命护主,此等忠义之举委实令人钦佩,在得知桓慎自幼习武后,三皇子便动了提拔的心思,直接将人带在身边。
樊竹君生在将军府,最基本的眼力还是有的,打从见到桓慎第一面,她就知道此人绝非池中之物,又有天皇贵胄赏识,要不了多少时日便能一飞冲天。
“樊校尉不愧为京城人士,懂得还真不少。”青年漫不经心道。
樊竹君抿唇笑笑,耳廓在灯火映照下镀上了一层暖黄的光泽,隐隐能看见细微的孔洞,正是女子佩戴耳坠的位置。
“桓兄过誉了,陛下不喜征战,早就做下决定,让湘灵公主和亲,如今殿下已经到了城内,估摸着要不了几时咱们便能返乡。”说着,樊竹君目光落在那高壮汉子身上,歉声道:“林哥,我有话与桓兄说,能不能……”
别看林凡生了一副粗豪模样,性情却称得上温和,这会儿笑了笑,起身往外走,等他的身影消失在房中,樊竹君才咬着下唇,略有些忐忑地说:
“我与桓兄一见如故,能否结为异姓兄弟?将来同富贵共患难,彼此也有个照应。”
“承蒙厚爱,桓某感激不尽,可惜我曾经在家兄墓前起誓,这辈子只将他一人视为兄弟,誓言不可违背,没想到竟辜负了樊校尉一番美意。”
“无妨。”
樊竹君连忙摆了摆手,神情却难掩失落,但她不好责怪桓慎,只暗暗叹息一声,又打起精神闲聊几句,随即离开屋中。
桓慎继续喝着马奶酒,微辣的液体滑过喉头,就算比不上清无底后劲儿足,却依旧能麻痹神经,带来几分微醺的畅快感。
他闭了闭眼,脑海中竟然浮现出一道窈窕身影,雪白无一丝瑕疵的脊背上仅系了根红绳,肩头柔润温软,腰肢不盈一握,无一处不美,简直能将人给逼疯。
但桓慎最熟悉的还是那双纤纤玉手,此时正轻轻拨动水花,透明的液体顺着细腻肌肤往下滑,指甲莹润,骨血纤细,带着湿意轻轻拂过自己的胸膛,如同烧红了的烙铁,让他心头滚烫一片,喉间又干又渴,体内仿佛烧起了一把火,足以燎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