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记得那些烦恼、痛苦,活得纯粹天真。
只要他真的是四哥。
翌日一早,盛钰吉预订了车子带他前往城市,路上给他买了几套新衣服,按他现在的口味买了炸鸡汉堡可乐给他当早饭。等工作党们开始上班时,二人下了车,走进市中心最好的一家医院。
她预定了脑科医生,要为盛如初做个最全面的检查。
顾云廷那人阴险得很,她才不想再次中他的圈套。
第61章 (完)
脑科医生是林行介绍给她的, 水平很不错。见面后她说明来意, 后者马上安排检查。
各种大大小小的项目做完,时间已经过去一整天。医生用最快的速度交出一份检查报告。
“他身体没有问题,各方面功能都很正常。但是大脑看上去有些退化,这让他的智力及记忆力都大幅度减退。用方便理解的话来说, 如今的他有着二十多岁的外表, 智力和情商却相当于五岁的幼童。”
盛钰吉听完心情复杂, 问:“他还有恢复的可能吗?”
“有的, 但是需要监护人有足够的耐心细心,像照顾一个小孩子一样照顾他,慢慢培养。这样在成长过程中,他失去的记忆智力会逐渐恢复。”
“变成原来一样?”
“这个暂时不好判断,就像失去行走能力的人做康复治疗一样, 治疗效果因人而异, 没办法打包票。”
盛钰吉以为自己会很失望很沮丧,但是听完之后心情似乎没有那么差,回头看着在玩医生听诊器的盛如初,唯一的想法是带他去买玩具。
只要是四哥,成不成熟有什么关系?她有足够的耐心照顾他。
“那我让人送来的DNA……”
医生道:“我们已经采样对比过了, 确实是同一个人。”
盛钰吉闻言彻底放下心,脑中有一瞬间闪过阿野的脸,但很快就抛之脑后,带四哥回家。
在车上时,她问盛如初。
“四哥, 你想继续住在昨晚那个小屋子还是城市里?”
眼前的四哥毕竟跟当年的不同,说不定他已经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更向往城市了。
她自己已经住得很习惯,但她不想委屈四哥。
盛如初拿着她在医院检查时给他买的玩具汽车,嘴里模仿车子行驶时的声音,玩了一通才说:“我要跟你在一起,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
盛钰吉在等他答案,不成想居然听到这么一句,心道自己十年没白等。
既然四哥不在乎住哪儿,那他们就继续在木屋里住段时间,反正网购挺方便的,随时都可以送上门。她还可以利用那儿清净的环境好好照顾他,帮他恢复记忆。
做出决定后,手机突然响了,林行近乎崩溃地说仓库里盛如初的大脑被人调换,不知道偷到哪里去了。
盛钰吉闻言侧脸看向身边的人,微笑道:“他在我身边。”
“啊?”
盛钰吉把四哥突然出现的事告诉了他,林行无论如何都不肯相信。将人类大脑移植到机器人体内已经是件难于登天的事情,他们这样一个顶级团队耗时十年也没有攻克难关,怎么可能有人直接给他一具完全一样的真人身体?
这太恐怖了。
盛钰吉不得不颇费一番口舌才让他相信,四哥真的回来了,她已经在他介绍的医生那里做完检查,没有问题。
林行喃喃道:“虽然他的技术我信得过,但是难保设备不出问题,要不你还是带他回来再做个检查?或者我直接空运设备过去。”
盛钰吉想了想,答应尽快带盛如初回华城市去,做检查顺便处理一下其他的事宜。
她个人的资产已经捐了,但是还有盛世集团吉吉餐厅及林行的研究小组需要管理。
挂掉电话没多久,两人就到了小木屋。盛如初看见远方缓缓沉入海平线的太阳,呼唤一声,丢掉手里的东西绕着沙滩奔跑。
盛钰吉也跑了会儿,跟不上,停下来看着他开心的身影,嘴角也情不自禁扬起微笑,收都收不回来。
盛如初跑了一圈踩到什么,弯腰从沙子里刨出一个东西握在手心里,神秘兮兮地朝她走来。
他的白金色寸头在夕阳下显得异常耀眼,衣袂随着海风飘扬。
盛钰吉笑嘻嘻地看着他,“捡了什么?”
“你闭上眼睛。”
她乖乖照做,闭上眼睛后世界便成了一片黑暗,隐隐有红光从缝隙间透进来。
盛如初怕她偷看,特地捂住她的眼睛,另一只手拿着那个东西放在她耳边,轻笑道:“听到了吗?”
呜呜……呜……
耳边有风在轻轻吹过,像海洋深处发出的温柔呢喃。
“是……海螺?”
盛钰吉笑容灿烂地问。
“被你猜到了。”盛如初松开手,将那枚白色的海螺放在她掌心,“送给你。”
“为什么?”
“因为你很漂亮。”盛如初说这话时有些羞涩,宛如一个情窦初开的大男孩。
盛钰吉乐不可支,举起海螺亲了一口,放进口袋里,拉着他的胳膊道:
“走,我们去吃好吃的。”
第二天两人登上李泽派来的专机飞往华城市,落地后在林行的研究室里再次做了个检查,隔日得出结果——这个盛如初,的的确确就是当年的盛如初,甚至连骨龄都一样。
他就像一个被封存在时光中的人,经历了十年光阴,丝毫没变,原模原样的来到他们面前。
林行拿着检测报告,惊叹不已。
“天啊,怎么会这样呢?他到底经历了什么?你真的不知道他是怎么回来的?”
盛钰吉摇头,看向坐在一旁吃棒棒糖吃得起劲的四哥,对林行说:
“感谢你们这么多年的努力,虽然他回来了,但研究小组不会解散,你们可以继续研究自己感兴趣的方向,只需做好项目申请书交给李泽,他会给你们拨款,薪水待遇方面仍然参考以前,也欢迎你们邀请能人加入。”
林行听出她话里深藏的意思。
“你还是不准备回来吗?”
盛钰吉走过去牵起盛如初的手,深深地看着他。
“我想一直陪着他。”
她不知道自己能活多久,也不知道四哥能活多久。有什么关系呢?他们要珍惜如今的每一分每一秒。
离开研究室后,她又分别去了一趟集团和吉吉餐厅总公司,交待好大致的事情,仍然由李泽高胜和沈明渊负责管理,她只分红领钱花,每年能领到几十个亿。
她拒绝了这些人的挽留,带着四哥去看了一场演唱会,是唐霖个人开的,举办当天正好是他的生日。
自从通过选秀出道后,唐霖把绝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了电影和电视上,偶尔才出一张专辑,当做送给粉丝们的礼物。
就在去年年底,唐霖拿到了金玉兰最佳新人奖,今年开始冲最佳配角。
他的事业发展得有条不紊,让盛钰吉很放心,也终于不再亏欠唐老师的恩情。
演唱会聚集了上万的粉丝,采用了全息投影,场面十分盛大。
唐霖要在台上唱歌,没办法照顾她,跟她约好了等演唱会结束之后一起吃饭。
不过等他唱完最后一首歌在台上谢幕时,她就拉着盛如初提前走了,坐上回小木屋的飞机,免得唐霖好不容易当上光芒万丈的大明星,一见到她又变成动不动红眼眶哭鼻子的小男生。
盛如初对这趟华城游很满意,到了木屋后还念念不忘,尤其是演唱会上那绚丽多姿栩栩如生的全息投影,连晚上做梦都梦见。
盛钰吉看出他对那东西的喜爱,让人从华城市空运了一套小型设备过来,在沙滩上放给他看。
盛如初喜欢的不得了,玩了一整夜,凌晨时才睡下,仍然抱着她躺在那张狭窄的木床上,相拥而眠。
天亮了,盛钰吉轻轻推开四哥的胳膊下了地,洗漱换衣服,推出自行车准备去镇上买点东西。
集市上太多人,她怕他会走丢,还是留在家里比较好。
可是才跨上自行车,盛如初就穿着大裤衩揉着眼睛追出来,迷迷糊糊地问她要去哪里。
盛钰吉有些尴尬。
“额……我去街上给你买肉包子吃。”
盛如初走到车边抱住她的腰,下巴搁在她肩膀上。
“我跟你一起去。”
盛钰吉想拒绝,但是看着他英俊熟悉的脸,又开始舍不得。
这是四哥啊,她一分钟也不想跟他分开。
带着就带着吧,他们寸步不离就好了。
等盛如初洗漱换好衣服,二人再次准备出发,却发现一个新难题——就一辆自行车,如何坐两个人?
后面倒是有个小座位,可四哥体型这么大……
盛钰吉想来想去决定试试再说,自己跨上自行车,拍拍后座让他上来。
盛如初坐上去,她努力踩脚蹬子,发现居然毫不费力,回头一看四哥的两条长腿拖在地上,几乎是拎着车在走。
盛钰吉:“……”
“还是我来吧。”
盛如初主动提议。
“你会骑自行车?”
十年前的四哥肯定会,但眼前的四哥着实让人无法放心。
盛如初听她这么问,似乎很不服气,夺走自行车往上一跨,“上来。”
盛钰吉耸耸肩,认命地坐上去,高度正好合适。
盛如初学着她的样子往前骑,好好的自行车到了他手中扭成一条蛇,艰难地往前骑了百来米,在盛钰吉的尖叫声中哐当一下摔倒了。
盛如初腿长,要倒的时候直接踩在了地上,稳稳当当,没受到任何影响。
可盛钰吉就倒霉了,她反应慢了一拍,不仅摔倒还被自行车压在下面,疼得龇牙咧嘴。
盛如初慌了,一只手拎起自行车往旁边一丢,蹲在她面前心惊肉跳地问:“你受伤了吗?”
“我腿疼。”
盛钰吉一边说着一边努力翻过身,抬起左脚卷起裤子一看,膝盖处已然青了一大片。
盛如初垂着脑袋,自责极了。
“都怪我,我真是太笨了,连个自行车都不会骑……”
盛钰吉看他这副模样,腿上的那点伤根本不算事,抱着他安慰,像他曾经一样摸摸他的头。
“是我反应太慢,早点跳下来就不会摔倒了。”
“我还是不去了,我什么都不会只会添乱。你自己去镇上吧,我回家。”
盛如初说完起身就要往回走,大个子孤零零的。盛钰吉连忙一瘸一拐跑过去拖住他。
“你要是不去,那我也不去了。”
“你真的不嫌弃我?”
“我永远永远都不会嫌弃你。”
盛如初沮丧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答应她一起去。
但随之又出现一个问题——自行车没有愧对它那一百块的价格,随便一摔链条就掉了。
两人对此一筹莫展,最后决定把车丢在这里步行去镇子上,反正就几里路而已,当散步了。
他们有说有笑地走了好一会儿,盛如初回头时忽然发现她走路一瘸一拐的,想起她膝盖才受了伤,便往她面前一蹲,露出自己宽阔结实的背。
“上来。”
要是十年前盛钰吉肯定毫不犹豫地扑上去,以对方的体力被她是轻而易举。但此刻她脑中清楚的记得医生说得话,四哥如今的智力相当于五岁儿童。
谁好意思让一个小孩被自己?
盛钰吉说什么都不愿意,盛如初倔劲上来了,强行将她往背上一背,站起来就走。
盛钰吉趴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背脊上,看着身边风景往后移,双颊滚烫滚烫的,但是舍不得离开,闭上眼睛安心享受他的照顾。
“我真的是你哥哥吗?”盛如初忽然问。
“是啊,怎么了?”
“我可不可以不当你的哥哥?”
“为什么?”
盛钰吉懵了,难道四哥死过一次后突然不喜欢她了?
“我觉得……我觉得……”
盛如初支吾了半天,忽然娇羞起来,把头一撇,“你真讨厌。”
盛钰吉:“……”
她怎么就讨厌了?
两人之间的气氛变得尴尬起来,以至于周围的风景都无暇欣赏。
好在盛如初足够幼稚,不开心的事没一会儿就抛之脑后,又跟她讨论起上街要买的东西来。
抵达镇子上,身边的人变多。两人外形优秀,行为又很引人瞩目,不少人都好奇地看着他们。
盛钰吉不好意思被他背,要求改背为扶,走到了买菜的地方。
那天认识的白头发老头子本来坐在小竹椅上打瞌睡,看见他们走过来,立马打起精神招呼。
“买点菜吗?今天想吃什么?”
盛钰吉走到他的摊位前,蹲下看了几眼。
“你的菜好像比别人的更新鲜一点,干嘛不卖贵一点呢?”
“无所谓,赚多赚少都一样,够我老头子吃饭就行。”
盛钰吉很喜欢他这种悠闲散漫的生活态度,决定以后就都在他这儿买菜。
她挑选蔬菜时,老头子看着站在一旁只顾盯玩具的盛如初,问道:“你是她男朋友?”
盛如初满头雾水,懵懵懂懂。
盛钰吉脸一红,连忙说:“是我哥哥。”
“是吗?挺好……哈哈。”
老头子笑了两声,把最好的蔬菜往她面前推,“跟家人在一起很好,我一个人孤零零地住在这镇子上,总是觉得无聊。”
“你要是有空的话,可以去我们那儿玩啊。”
盛钰吉主动提出邀请,说完连自己都感到意外。
当初搬到这里住,为的就是与世隔绝,不要与太多人有接触,安安静静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