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他的话,江子溪愣了愣,眼中闪过了一抹惊讶,但很快就收敛了自己的情绪,沉默了片刻后,忽然开口道:“面试的话,穿这身可能不太合适,你在这里等一会儿,我帮你配一身吧。”
沈宵下意识就想拒绝,只是拒绝的话还没说出口江子溪就已经先一步有了动作,而沈宵也不好意思追进屋子里,无奈之下只能站在门口等着,趁着等待的功夫,沈宵还伸手拽了拽自己身上的T恤,皱着眉小声自言自语道:“真的那么丑吗?”
他话音刚落,忽而就听到一道小小的声音回答了他:“爸爸不丑。”
沈宵一抬头,立刻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的沈锐一脸认真的看着他,还开口又补充了一句:“爸爸很帅的。”
被沈锐这么一打岔,沈宵顿时就有几分想笑,他刚准备走过去跟小孩儿聊两句,江子溪却刚好在这时重新走了过来,手臂上还搭着两件衣服。
“试试?”江子溪抬起手臂,问道。
衣服人都已经给拿到面前了,再拒绝可就有点不识好歹了。沈宵道了个谢,接过衣服朝着洗手间走去,没多久就换好了。
江子溪给他拿的衣服其实也很简单,一件简单没有任何花纹的藏蓝色衬衫,和一条黑色的裤子,明明看似平凡无奇的衣服,搭配在一起穿在身上却很是好看,换上衣服的沈宵周身的气质几乎是立刻就发生了变化。
等沈宵换好衣服打开洗手间的门后,原本正在说着什么的江子溪和沈锐不约而同的齐齐朝他看来。
沈宵被两人的目光看的有些不自在,低声开口问道:“不好看?”
他这话刚说完就得到了回应,坐在沙发上一大一小的母子二人齐齐开口。
“好看!”
“可以。”
沈宵被两人噎了一下,余光看向了墙上挂着的钟表,道:“不早了,走吧。”
江子溪点了点头,将准备好的材料带上后,站起身拉着沈锐跟着沈宵一起出了门。
沈宵原本是打算走路的,对于工作和赚钱这方面,其实这两天沈宵心中已经有了想法,今天之所以会出门,主要目的并不是找工作,而是熟悉一下这座城市的环境,以及打听一些他需要的有用信息,为将来计划的实施做一些前期的准备。
不过江子溪今天对他的态度似乎有所缓和,居然主动提出了要送他一程,虽然不知道她到底是出于好意,还是担心他又如同原主一样打着找工作的名义到处瞎跑鬼混,但在江子溪提出要送他后,沈宵就不会拒绝。
既然已经答应了江子溪,沈宵就一定不会反悔,也没有什么瞒着江子溪的打算。
虽然江子溪只是他名义上的妻子,但既然他已经接手了原主的身体,就会承担起属于原主的责任。沈宵不但会给予江子溪应有的尊重,并且在这段婚姻结束前始终忠诚于婚姻,忠诚于江子溪。
这是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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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到了目的地,沈宵从车上下来,江子溪摇下车窗,就见坐在后座安全座椅上的沈锐正对他挥动着小爪子。
见到这一幕,沈宵的眉眼也柔和了几分,也伸出手挥了挥,突然间像是想起什么一般,对着坐在驾驶位的江子溪道:“下午你如果要去参加面试不方便带小锐的话,就给我打电话,我去接他。”
听到沈宵的话,江子溪神色微怔,但很快就摇了摇头,拒绝道:“没事,面试都是下午的,待会我带着小锐去找幼儿园办手续,如果顺利的话中午就能办完,到时候我会把小锐送回家。”
沈宵闻言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又对两人摆了摆手,目送江子溪的车汇入车流当中,渐渐消失不见,这才转身开始做自己的事情。
他穿越到这部剧当中的时间并不久,对这个世界、以及现在正生活的城市都了解甚少,大概是因为职业病的缘故,这让沈宵始终有一种不安定感,他今天主要就是想要好好了解一下这座城市,以及寻找一个合适的办公地点。
是的,办公地点。
沈宵穿进的这具身体原主是学建筑的,说起来也是知名学府毕业,接受过高等教育,在校时还曾参加过不少比赛,拿过一些含金量很是不错的奖项,刚毕业也收到了不少建筑领域知名企业的邀约,本应有一片锦绣前程,奈何人品低劣,抗压能力几乎为负数。
在公司上班不到半年时间就因为受不了客户和领导而果断辞职,不但心安理得的在家里吃起了软饭,而且还迷上了赌博,把之前攒下的那点家底全部输了个精光不说,还倒欠了一屁股的债,搞得催债公司三五不时的就会上门骚扰。
可以说江子溪的上个工作之所以会丢掉,就和原主沈宵脱不开干系,要债的人找原主要钱,原主拿不出钱就果断把自己妻子给卖了,先是威胁江子溪帮他还债,在被江子溪拒绝后,转身就把江子溪工作的地点告诉了要债的,以至于那帮人找到了公司。
当时江子溪正在谈一个重要的客户,本来都已经差不多谈拢就要签约了,却因为那帮人的出现全部给毁了,不但单子跑了,给公司还带来了很不好的影响,以至于公司领导轮流找了江子溪谈话,使得江子溪丢了工作。
沈宵虽然也学过一些建筑方面的知识,但他所学习的那些东西大多是用于军事方面的,并不算特别专业,充其量只能算是半吊子,而且与现阶段市场需求的完全是两个概念。
学过建筑的也应该都知道,这并不是一门可以速成的专业,而是需要大量的知识储备以及实际操作才能够学好并胜任的工作,沈宵现学显然是不现实的,他也并没有打算重新拾起原主的工作。
相反,沈宵是打算另辟蹊径,直接转行到他比较擅长的领域上来。
当然,这并不是指重操旧业,毕竟且不说原主这战斗力还不如一只大白鹅的弱鸡身体素质,单说年龄方面原主的年龄就早已经过了参军的最低限制了。
不过其实倒也不是完全行不通,他确实可以凭借自己的身手通过一些特殊途径特招入伍,但沈宵却暂时并没有这个打算。原因很简单,若是这具身体是孤身一人也就罢了,但偏偏这具身体有妻有子,沈宵必须对那对母子负责。
他以前高危高死亡率的职业肯定是不能做了,于是沈宵退而求其次,准备转行从事安保方面的工作。
之前在部队里时,沈宵没穿过来之前有个发小,俩人一起当兵一起进了特种部队,又被分在了同一个小分队,只不过他这个发小在一次任务当中受了重伤,即便治愈后,身体素质也不再适合高强度作战,无奈之下只能退役。
他谢绝了部队领导将他转为文职的好意,不顾上级的挽留直接退役专业了,沈宵知道他这是害怕触景生情。
其实做他们这行的,想要全身而退几乎是不可能的。中途退役无非只有两种结果,一是因伤退役,二就是牺牲。
牺牲的或许还好一些,最怕的就是伤残,虽然国家会发放不菲的抚恤金,可病痛是一方面,心理问题也是另一方面,每年需要用于治疗的就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更何况有些人还需要养家,那笔抚恤金也只是杯水车薪罢了。
看着自己发小日益消沉,沈宵就和队里的战友一起想了个办法,凑了些钱给发小,让他开了一家安保公司。
当时做这件事情的初衷其实很简单,只是为了帮助一下发小和与发小有相同际遇,因伤或是退役后与社会脱节的退役军人,给他们一份稳定的工作,尽可能的改善或是让他们与社会有一个缓冲。
可谁都没想到,那家安保公司居然真的做了起来,并且越做越大。
想到以前的事情,沈宵摇了摇头,他并不是那种永远活在过去的人,既然机缘巧合之下让他捡回了一条命,他就一定会珍惜,好好的活下去。
这一上午,沈宵几乎将市中心这一片地方考察完了,对于位置和租金心里也有了数,刚踏出一家写字楼时,接到了来自江子溪的电话。
小锐的幼儿园已经联系好了,是一家私立的双语幼儿园,环境挺好,师资也不错。下午还得去办完手续之后,明天就可以去上课了。
沈宵点头应了后,江子溪停顿了片刻,才又问道:“你忙完了吗,用不用我去接你?”
闻言,沈宵刚要回答,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刺耳的尖叫,接着整个人都被一股巨大的冲击力撞到了一边,若非沈宵反应迅速,恐怕十有**是要摔倒了。
沈宵刚刚站稳,就听到耳边传来了歇斯底里的声音:“救命!抢孩子了!!”
“拦住他!!”
听到叫喊声的沈宵定睛一看,就见面前跑过一道黑色的身影,明明不过刚入秋,那人却裹得非常严实,更重要的是那人怀里还抱着一个不停直哭的孩子。
这下,沈宵再顾不上其他,几乎是条件反射的就朝着那道身影追了过去。
而此时原本正在和沈宵通话的江子溪盯着已经显示被挂断的电话,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
想起刚才从电话那端传来的嘈杂声音,江子溪心中有些不安。
该不会……出什么事吧。
第十三章
沈宵的反应绝对不可谓不快,但奈何这具身体真的是太差劲了,尽管沈宵已经用尽全力在奔跑,眼见着与那抱着小孩儿的黑衣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可总是还差那么一点点没能追上。
尤其是那家伙似乎对这一片的地形非常的熟悉,利用这里的地形几次差点把沈宵给甩开。幸好沈宵并非常人,极高的军事素养在这争分夺秒的时刻显现了出来,无论黑衣人拐了多少弯,穿了多少巷,依然没能将沈宵给甩掉。
到底是怀里抱着孩子,难免会拖慢他的速度,穿着黑衣的男人在跑了一段时间后,体力终于开始不支,速度也渐渐地慢了下来。
若换了沈宵以前的身体这么点距离的快跑根本不在话下,但这具身体却不行,这样的距离和剧烈的奔跑已经是身体的极限,喉咙里一阵阵的铁锈味让沈宵皱了皱眉,但他却根本没有停下的意思,反而又一次加快了脚下的速度。
就在这时,穿着黑衣的男人突然停住了,他从怀里拿出了一把小刀抵在了孩子纤细的脖颈处,轻轻用力就在上面留下了一道醒目的红痕,那人转过身,脸上带着黑色的口罩与墨镜,声音嘶哑难听的威胁道:“再敢上前一步我就杀了他。”
沈宵的脚步顿住,压下止不住的喘息,直视那人的目光,冷静的开口道:“我不会上前,就站在这里,你不要激动。”
那人冷冷的看着沈宵,大概是因为沈宵这幅宅男属性十足的身体太有欺骗,那男人的持刀的手微微放松了些许,他一边警告着沈宵,一边挟持着孩子缓缓地后退。
沈宵站在原地盯着那人的动作,同时心中默默地开始数数,当数到十的时候,只见那男人收回了□□再次抱上了孩子准备飞奔。
对此早有准备的沈宵猛地就扑了过去,眼看就要抓到那人,不料那人却先一步倒地了,整个人被掀翻在地,眼看就要带翻身边的小孩儿,沈宵眼疾手快的先一步将孩子从那人的怀里拉了出来。
待到确定孩子安全后,沈宵这才捋了捋袖子,重新加入了暴打行列。
直到警察闻讯赶来,沈宵和之前把人踹翻的那哥们才终于停下手,直到被人拉开后,沈宵这才有功夫去看刚才和自己并肩作战的那哥们是什么模样。
只见那人身穿一身黑色的制服,胸前还贴了两个字:保安。
似是感觉到沈宵的视线,那哥们也抬起头看了过来,四目相对,黝黑的脸上露出了一口大白牙:“嘿,兄弟身手不错啊。”
沈宵也笑了:“还行吧。”
虽然两人刚才的行为是见义勇为,但还是需要跟随警察回警局做个笔录,在回去的路上,两人刚好坐在了一辆车上,自然而然也就聊了起来。
从与他的交流中,沈宵得知他叫肖北,三十三了,今年刚刚退伍转业回来,目前在周围的一个小区里当保安。
只是沈宵却知道,事情没有他说的那么简单,虽然两人接触的时间不长,但通过刚才肖北打斗中使用的那些技巧就不难看出,他一定接受过特殊的训练,这样的格斗技巧是普通军人接触不到的,如果沈宵没有猜错的话,这个肖北应该跟他是同行。
而且,虽然肖北已经努力掩饰,但沈宵依然观察到他的左臂似乎有些问题,大概这就是他退伍的原因了。
在打斗的时候,沈宵还隐隐看到肖北的身上有着深浅不一的伤口,有的伤口像是利刃造成的,有些却是枪械才会留下的痕迹。
弄清楚了这些,沈宵一时间有些哭笑不得,这还真是瞌睡了有人送枕头,刚还在发愁人员问题,现在立马人就出现在了自己面前。
从警局做完笔录后,已经是下午两点多钟了,两人都还饿着肚子。在沈宵的刻意引导之下,两人很是聊得来,尤其是得知沈宵同样当过兵后,共同话题更是数不胜数。
临出警局前肖北还意犹未尽的邀请沈宵去家里吃饭,沈宵也没有拒绝,只不过计划赶不上变化,两人刚刚踏出警局,就见江子溪手里牵着沈锐,母子两人正坐在门口等着。
沈宵神色微愣,显然是没想到两人居然会特意过来接他,一时间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自他记忆里,似乎父母因意外离世后,就再没人这么等过他了,也是自那之后,他就没有家了。
就在沈宵愣神的时候,江子溪刚好也看到了他,她略一犹豫,单膝蹲下对身边的沈锐说了句什么,接着就见沈锐点了点小脑袋,有些怯怯的迈着小短腿儿朝着沈宵跑来。
虽然沈宵最近两天突然变得很好很好,但原主到底还是给小孩儿留下了不小的阴影,以至于即便沈锐很想冲过去抱抱自己的英雄爸爸,但步履间却依旧带了些许的不安,害怕自己会被推开。
这种不安不但是肢体上的,更是心理上的。
直到,沈宵突然也蹲了下来,对着小孩儿张开了双臂。
沈锐的脚步一顿,眼睛在一瞬间亮的惊人,原本的迟疑与不安统统都随着沈宵的这一个动作而烟消云散,脚下加快了速度,飞快的朝着沈宵跑去,就像是一颗小炮弹一般。
只是在快要冲进沈宵怀里的时候,却又担心自己动作太大会撞到爸爸而刻意放缓了速度。
见到小孩儿如此懂事,沈宵原本还绷着的表情瞬间就柔和了下来,轻易没什么表情的脸上也不自觉地带上了些许的笑意,将小孩儿抱进了怀里,原地转了几个圈圈。
从来没有被爸爸抱着转圈圈的沈锐被这新奇的体验弄得既新奇又惊喜,搂着沈宵的两条小胳膊越发的收紧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