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是听说文工团那谁中意你来着?还有……”
“团长……”穆战只得向许志国求救。
谁知……许志国直摆手,媳妇这会儿兴致勃勃的,他可不敢乱说话。
“团什么长!男大当婚,这是正经事儿,这么多漂亮小姑娘你都没个喜欢的?那你到底喜欢什么样儿的?”
周秀青瞪了一眼许志国。
听到周秀青的话,穆战有一瞬间的晃神,脑海中有个身形一闪而过。让他吓了一跳,他不会对个连长啥样都没看清楚的人抱有好感吧?
“我也不知道喜欢什么样儿的,只能说暂时没这想法,秀青姨你饶了我吧!”
穆战举着双手叫苦连天。周秀青却想起一件事儿——
“我前些天从京市过来,在火站上倒是碰着了一个女孩子,长得十分漂亮,又不娇气也不傲慢,脾气好得很,而且一路上对她奶奶照顾得非常周道,是个孝顺孩子……”
“就是你之前跟我讲过的……陆卫军的女儿是吧?”
“对对,就是她。没想到那小姑娘竟然是展豫的女儿,这一晃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周秀青有些感叹,当年在京市她也是认识展豫的,虽然她们年龄差了好几岁,但谁让展豫是她们那个圈子里的风云人物呢?从小就非常优秀,长大后进入部队也表现不俗。可惜……
总算没有再揪着他不放了,穆战送了口气,但心里隐约觉得这话题也不对劲儿,果然他这口气松得还是早了些——
“那小姑娘马上就十八了,我看跟穆战就配得很,要不老许你去跟陆营长说一说?大家都认识,知根知底……唉呀,我真是越想越般配!”
周秀青两手一拍,高兴得眉眼都笑开了,穆战救过她家许志国,她也很喜欢这个年轻人,一贯把他当做自家的晚辈。这会儿语气都变得轻快了,觉得这两人各方面都很合适。
“不行、不行!”穆战直摆手,即使周秀青瞪着他,他也不能松口。“十八岁还是个小姑娘呢,哪会跟我般配啊,秀青姨,这绝对不成!”
“你这是说啥傻话,现在的姑娘十八岁相看正合适,你还想找个跟你同龄的不成?二十四岁……孩子都抱俩了!”周秀青没好气的说道。
“反正不行!陆营长肯定也不会同意的,人家小姑娘哪里会看得上我这个老牛,所以就不去吃嫩草了!”穆战为了推拒,真是豁出去了,自贬也无所谓。
“你还真是有自知之明,以后可别后悔。”周秀青怒其不争地看着他。
“嘿嘿!那啥……团长、秀青姨我一会儿还要查岗,就先走了。非常感谢您二位的款待,小子感激在心,我那个……先走了!”
“他这是怕我吃了他吗?”
周秀青看着穆战飞快消失的身影,没好气的啐了两句。
许志国闷头吃着自己碗里的饭,努力装作不存在,这种战争他是坚决不参与的,否则会引火烧身。
“吃吃吃,一天到晚就知道吃!自己的兵就不会管管……”
所以说……有些事是逃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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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不能随便进入!”
一声喝阻把宁凤从自己的思绪中拉出来。
吃完饭她借口散步消食出了门,一边漫无目的地走着,一边在脑海里翻看着076传给她的食谱。感觉像是打开了新世界大门,原来做菜是一门这么博大精深的学问,她之前实在是太浅薄了。她奶说的下厨是妻子的必备技能,等她把食谱上的菜都学会了,大概才能达成目标吧!
宁凤感到任重而道远。
穆战莫名奇妙的看着眼前的小姑娘,她怎么一副凝重的表情,肩膀上像是扛了座大山。他只不过是好意提醒她,看她的样子应该是军属,只是不知怎么就逛到这里了。如果闯进去,肯定会被当作不明人物,接受一番调查。
“你没事吧?”
宁凤看着眼前晃动的大手掌,大眼眨巴了两下。
“噢……对不起,我刚走神了,没注意,实在抱歉!”
面前是一道铁门,两边都是高高的院墙,想也知道自己无意中差点闯了祸,宁凤赶紧道了歉。
穆战见她傻呆呆的样子,有些好笑,这小姑娘莫名让他想到某种小动物,而且那双眼眸总觉得有些熟悉。
第21章 (二更)(捉虫)
“没事, 天都黑了,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吧!”
宁凤松了口气, 这人脾气倒是挺好的, 就是长得太高了些,背着光她没有看清楚长相。宁凤笑眯眯的道了谢,又冲着他行了个礼。
穆战往前踏了一步, 离开了大门投下的阴影,借着灯光宁凤终于看清楚了——
是他?!
“……”
她是不是应该说这世界真是太小了?不过她可不准备自暴身份, 敛下诧异的神色, 又笑了一下才转身走了。
不过宁凤那一瞬间的表情,却没有逃出穆战的双眼。
那明显是认识他的眼神, 可是自己确定没见过这个小姑娘, 不过这淡淡的熟悉感又是从何而来?
在山里救他之人, 在穆战心里就是一个世外高人, 是女侠!他从来没想过会在军营里碰着, 因此也没有往这方面去想。
摸不着头脑的穆战不再去想,干脆去训练场给自己加练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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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时间很快过去, 宁凤三人准备要回家了。这时候她还不知道队里正热闹着呢,而众人关注的焦点不是别人, 正是知青林佳泽与陆宁红。
做下的事情,总有曝光的时候。虽说当初宁凤只是随口骗的林佳泽, 却不曾想当初那二人成事时, 还真被人看了去。而且看到的……是柳副大队长家的外孙子毛毛。
毛毛那天是跟他妈一起回娘家, 自个儿调皮跑出去玩。没曾想看到了少儿不宜的事情, 本来他是不在意的,因此也没提起过。直到跟他妈回了城里,某天跟小伙伴玩游戏,说是他知道一个新游戏,好多人都喜欢玩,他也准备试一试。
正在这时,却被人家小姑娘的妈妈回家发现了。拎着毛毛就去了家里,这柳向花一问缘由,拎着鸡毛掸子就是一顿揍。
毛毛不干了,他没觉得自己做错了啥事儿,梗着脖子就是不愿意道歉。
“我没错,你跟爸爸不就爱玩这游戏?我那天在姥爷家那边,还有两个人在地里玩。这一定是好玩的事情,不然怎么大家都喜欢!”
毛毛觉得自己十分理直气壮,完全没想到这话令他妈尴尬极了。成功卖了他妈的毛毛,趁柳向花不注意,一溜烟跑了。
这邻居本来是要上门讨说法,结果如今见柳向花红得跟猴屁股似的脸,连忙忍着笑回了家。至于她会如何跟别人说这事,柳向花就不知道了,也没脸追上去找人家。
心内十分委屈的她又回了柳河大队,找她妈一阵嘀咕。当时她并不知道另一对儿被她儿子卖了的野鸳鸯,竟然是大队长陆忠华的闺女与男知青。
这柳大岩的媳妇姓郑,娘家不在柳河大队,而是在邻村。郑来弟一贯是个嘴碎的,知道了这事儿还不得到处宣扬,时间地点说得真真的。
陆宁红听到这事儿还是她妈李荷花在饭桌上讲的,顿时脸色刷地白了下来,害怕得差点拿不住筷子。
“你这是杂了,饭都不会吃了?”李荷花嘟囔了一句,倒也没想太多,反而陆忠华有意无意的看了她好几眼。
陆宁红自己心虚,都不敢再看林佳泽,就怕被她爸发现端倪。虽然她十分想嫁,也用这事儿威胁过林佳泽,但她可不想这件事被全大队知道,那她就丢脸丢大发了。不仅如此,她爸都可能受牵连。
等到了晚上,她犹疑再三还是偷偷去找了林佳泽。
“你必须尽快娶我。”
“……”
林佳泽没说话,他一点儿也不想娶陆宁红,没有宁凤漂亮,更没有宁凤各方面条件好。而且她还勾引他又威胁他,他都快恨死她了。
“今天传的事你难道不知道是在说谁,虽然我一个女人吃的亏大,但是你这个知青在队里日子就好过了?你是城里人又如何,在这里啥关系都没我爸的话好使,有了这些污点,就算有回城机会,也落不到你头上!”
陆宁红咬着牙狠狠地说道,她知道林佳泽想回城,她一直以来打的主意也是想跟着他一起回城,虽然喜欢他也有很大的因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她想当城里人,以后与村姑宁凤比起来,谁更风光可就不一定了。就像柳家的向花,现在村里谁不说她嫁得好,日子好!
林佳泽从根子上就是个软骨头,不然也不会整天谋算如何才能更好的吃软饭,被陆宁红这样一威胁,他只得乖乖的应了。
因此,没两天大队长陆忠华家就传出喜讯,他家二女儿陆宁红要嫁给林知青了。知道之前宁凤与林佳泽差点订亲这事的人不多,也就隔壁两家听到点风声。如今却是陆宁红要嫁与林知青,两家人背地里嘀咕两句就算了。其他不明所以的人,只觉得这事儿怎么就办得如此仓促。
陆忠华笑呵呵地解释了,趁着这段时间事情少就先办了,否则等农忙来了,就都不得空闲了。
大家想想也是,还都称赞起陆大队长,认为他大公无私,一切都是为了队里。社员们便都等着到时候吃酒了。
陆有福这边听到这消息不由都撇了撇嘴,这林佳泽不是个好东西,陆宁红也一样。不过好在有她把这人捡走,免了他们家的宝被拐,也是挺好的事情。
家里的男人没多想,只庆幸姓林的没有赖上宁凤,但何秀玉私下里却与柳桂英嘀咕——
“之前传得风风火火的野鸳鸯不会就是这两人吧!”何秀玉满脸不可言说的表情。
“我看有可能,之前听婆婆的话,那林知青不是一早就跟陆宁红有了首尾,做出那样的事情可不稀罕。
柳桂英性子是个老好人,但八卦起来一样很起劲儿。
“这可真是绝配!”
两人相视一眼,笑了。
“这宁红是眼瞎了,如果真是她与那姓林的,以后可有她好受的。”
柳桂英摇了摇头,替她惋惜,到底是他们看着长大的晚辈。
“她是想到城里过好日子,但这些知青最长的都来咱们这儿多久时间了,回城……都想回,可就没一个人真的回去了的。”
何秀玉不屑的撇了撇嘴,觉得这女娃心思不好,长歪了。
“后不后悔我们不知道,但还好宁凤没有再跟那两个人有牵扯。”
“就是,也不知道婆婆与凤儿啥时候回来!”
两人说着说着又想起了不在家的祖孙俩,以前觉得婆婆太强势,家里唯一的姑娘性子又不太好。但等两人都不在家,她们又念叨起来,而且婆婆虽然强势,但对她俩都还不错,也没立规矩什么的,而且有婆婆在她们总觉很安心。
而宁凤现在性子好了,像是一夜之间长大了。她们又都没有女儿,喜欢便更加真诚。因此是真的十分想念她们了。
没曾想,人就是这么经不起念叨,第二天赵香兰就带着儿子孙女回来了。
当然他们是到了县里后,陆卫军给李国栋打的电话,请他帮忙找车送一下,毕竟他伤了腿,十分不便。
李国栋一听见陆卫军回来了,立即高兴的自己开了车过来。如果不是赵香兰回家心切,而且陆卫军又确实不便,他还想把人接到自己家吃饭。
“我在家待的时间挺长,至少也得有一两个月了,等我能自己走动了,一定来县里找你。”
陆卫军拍了拍他的肩,两人是从一个战壕出来的战友情,太过客气的话就不说了。李国栋听说他的腿能好,眼眶都红了,同是因病退下来的他,十分能理解陆卫军之前的心情。如果有了好消息,他也为之高兴。
七六年的县道路况不好,路又很窄,但路上车辆少,反而能飞驰起来。李国栋开车很稳,并且十分照顾陆卫军的腿,就怕颠簸到了。
可是到了合力公社路况就完全不同了,再往柳河大队开,虽然能勉强让汽车通过,但道路都是土路,平时也就是人在行走,当然还有牛车,自行车都特别少。
因此李国栋把车开得更慢了,就宁凤的看法,觉得跟人走路的速度也差不了多少了。
其实她爸伤腿的情况没人比她更了解,上火车之前就让076扫描过了,刚才下了火车她担心车上坏境不好,又让076检查了一次,确实没有任何问题,甚至在她加大药丸使用量后,陆卫军的腿已经可以说是好了一半了。
陆卫军面上的笑容越来越多,毕竟是自己的腿,每一丝变化他都能感觉到,每一天他都觉得自己的腿更有劲儿,感觉再过不久都能丢开拐杖了。
等到了村口,里面热热闹闹的景象,令宁凤一愣。好像那地方是他们家啊,这是谁家有喜事在办酒席?这时候宁凤还不知道她希望能凑对的那两人真的在一起了,以后她无聊时有戏可看了。
小汽车在这年头才是真正的稀罕货,哪里是一辆破自行车能比的,发现村口停了汽车的社员们,一个个都蹭了上来。
宁凤看到有人悄悄伸手摸了摸车身的铁皮,然后一脸满足的表情,她有些无语的抽了抽嘴角。
第22章 (三更)
赵香兰坐的是副驾驶, 她也是坐过两回小汽车的人了,在大队里熟人羡慕的眼光中, 一副十分熟练的样子, 率先推门下车,又轻轻关上车门,像是怕碰坏了一般。
宁凤看到她奶的样子, 心内有些好笑,可没敢去拆她奶的台。也有些心酸, 这年头车是精贵货, 她奶这样的态度无可厚非,但还不都是因为自家没有。
这一刻她无比想要挣很多钱, 让她奶真正的成为别人羡慕的对像, 体会体会后世众多更加先进的东西。别说是小汽车, 她还想带她奶去坐飞机、坐轮船, 至于她在末世时的代步工具, 估计在她有生之年都不太可能会有。
“原来是香兰?你这是从你儿子那边回来?居然还坐的小汽车!”
说话的是同样分到地主房子住的另一户陆姓人家,不过论关系可就很远了。但住得近, 比亲戚走动还要频繁,关系也不错。因此她是第一个上前与赵香兰搭话的, 她跟赵香兰一样,不是柳河大队的, 从别的大队嫁过来, 比赵香兰嫁来的时间还早两年。当年对赵香兰多有照顾, 因此两人关系一向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