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改邪归我——岁宴君
时间:2019-02-22 10:08:31

  
  唐寻看着外婆的眼睛,用力点了点头。
  
  那时候的唐寻还不知道,除了打架,还有很多方式可以伤人,而且可以伤得更深更痛。
  
  第二天她去上学,发现同学看她的眼神又变了。从一开始的同情小心,变成了现在的害怕和讨厌。
  
  班上不少人说,唐寻精神不正常了,会发疯打人,所以她爸爸不要她了,最好离她远一点。
  
  所有的人开始疏远她,从本班,逐渐到整个四年级。从疏远她本人,到疏远她接触过的东西。
  
  从四年级到小学毕业,唯一愿意继续和她玩,和她一起回家的就是许星昼了。
  
  她额角的那道伤痕,记录了她从前最灰暗压抑的两年半。
  
  “都是快十年前的事了,现在想想,也没什么了。”回忆完当年那段最难熬难堪的往事,唐寻看起来依旧轻松随意,仿佛只是说了一段无关痒痛的经历。
  
  宋遇看着面对着他,顺着跑道在倒走的唐寻,她唇边带一点笑,痞气又懒散,看起来像是什么都无所谓一样。
  
  刹那间,他忽然觉得第二根肋骨往下的地方,生出了一种难以言喻的难过。
  
 
 
 
 
第28章 日记·二十八 ...
  今天我听见了花开的声音。
  很温柔,很细微。像是在刹那间,连云朵上都开满了花。
  ——摘日日记
  
  “我以前也试过。”
  
  看着眼前似乎对以前这些事漫不经心的唐寻,宋遇突然开口说了这句话。
  
  “试过?”唐寻微微茫然,觉得宋遇这种说话掐头去尾的方式必须要改掉,每次听他都和破译福尔摩斯密码一样。
  
  宋遇看着她,慢慢说起了自己小学时的事,虽已过去许多年,至今回想起来,依旧觉得压抑。
  
  宋遇从小就属于那种别人家的孩子,聪明安静,严格自律。虽然不爱说话,看起来太冷淡,但这并不影响大人对他的喜欢。
 
  他的性格是受爷爷影响形成的,七岁前,他都是被爷爷抚养。宋遇的母亲周舒雅刚毕业那年怀上他,怀着他的时候正在攻读硕士,生了他之后接受了伦敦大学的邀请,她犹豫再三,最终决定了去留学了。宋父那时已经是医生,每天都忙得脚不沾地。所以抚养宋遇的担子,落在了他的爷爷奶奶身上。
  
  他的奶奶在他两岁那年去世了,于是抚养他的,就成了他当过兵的爷爷。
  
  他改不了以前在部队的习惯,所以对宋遇要求严格。他也不擅长哄孩子,遇到宋遇哭的时候,只会冷冰冰叫他不要哭。所以他逐渐学会了安静,学会了自己去找事情研究。
  
  也许是因为他的爷爷给了他深刻的影响,所以他的性格安静冷淡,甚至有些寡言,也不擅长和别人说话。
  
  七岁后,父母将他接回身边读小学。
  
  因为他的安静寡言,他成了班里最奇怪的存在。
  
  成绩好,有些冷淡,不爱和别人说话,别人家的家长很喜欢他。
  
  这些足以构成天真单纯的孩子讨厌他的理由。
  
  宋遇从读一年级开始就不受同学的欢迎,他不擅长和别人沟通,只能看着同学疏远他,在背后议论他,在暗地里排挤他。
  
  书本莫名其妙出现在垃圾桶,笔袋突然不见,坐下的时候椅子消失,下课的时候书被撞在地上,抽屉里经常出现许多恶作剧的东西……
  
  年幼的孩子,不知道这样的小恶积累起来,足以杀死一个人。
  
  宋遇仍记得小学毕业那一天,他看着这个像笼子一样的学校,慢慢吐了一口气。
  
  他突然觉得,天空很蓝,云朵很白,路边的树格外翠绿。
  
  于别人而言,是结束了一个充满欢乐与友谊的小学时期。于他而言,却是获得了解脱。
  
  后来上了初中,他的同桌,是个话特别特别多的男生,他虽然很吵闹,但上课的时候还算安分,而且脾气也很好。在他说十句,宋遇答一句的情况下,他居然一点也不觉得宋遇很奇怪,反而更加兴致勃勃和他说话。
  
  这个聒噪的少年,就是方子然。
  
  “所以,我很感谢他。”宋遇云淡风轻说完了那段与唐寻有些相似的经历,朝她露出浅浅的微笑,就像晨光下的湖面荡出的层层涟漪,“虽然以前的事情让人不喜,不过都过去了。”
  
  唐寻看着眼前十七八岁的少年,他身上没有这个年龄男生常有的浮躁,他安静而自律,成绩很好,却谦让礼貌。这就是家长口中别人家的孩子。
  
  她没想到,像宋遇这么优秀的人,也会有被校园暴力的经历。
  
  仅仅是因为以前的他不合群。
  
  唐寻也朝他笑了笑,突然觉得宋遇更真实了一点。
  
  “我也很感谢一个人。”
  
  唐寻看着碧蓝澄净的天空和浅薄如纱,低低垂在半空的云朵,风吹过时,云朵慢慢被拉长,逐渐变成云纱。眼前的少年,眼睛映着碧蓝的天空,干净温和。他就像柔软浅薄的云,飘然间进入了她的视野。
  
  唐寻还记得,刚上了初中的自己,依旧不怎么被同学所接纳,因为以前的小学同学的造谣,许多同学都与她保持了一定的距离。
  
  因为不被接纳,所以她冷淡而高傲,对于他们的中伤,满脸漠然。
  
  初中的女孩,就像枝头的的豆蔻,袅袅婷婷绽开,呈现出一种介于天真与成长的分界。
  
  唐寻就像枝头开出的那一朵豆蔻,引来了许多男生的私下讨论。
  
  隔三差五,唐寻就会收到一些字迹幼稚,用词奇葩的情书。
  
  不少的男生有意无意接近她,还打了个赌,赌谁最先追到高傲的唐寻。
  
  三中女生大多数都喜欢许星昼,喜欢他的痞气,哄女孩子时的温柔,喜欢他打球时的帅气,还有他偶尔的冷戾。而三中女生最不喜欢的,无非就是,相貌比自己好,性格高傲冷淡的唐寻。她们做梦也想看她满身狼狈掉进泥坑的样子。
  
  初二的傍晚,唐寻一如既往冷淡走出校门,许星昼和其他男生去网吧了,今天没有和她一起回家。
  
  途经一条回家必经的小巷子时,她被学校里流里流气的几个小太妹拦住了。她们明目张胆把头发挑染成各种奇怪的颜色,造型夸张极了。
  
  为首的小太妹是一个五官秀气,却十分张扬的女生。她留着时下流行的厚重斜刘海,头发有几缕挑染成了紫色和绿色,看起来很是醒目。
  
  唐寻认识她,因为她给许星昼送了很多次礼物,但许星昼一次也没有收过。他曾在一起回家时,向她抱怨——
  
  “真搞不懂那些女生,好好的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和动物园的锦鸡一样,难道很好看吗?”
  
  “你今天怎么不缠着星昼和你回家了?”紫绿锦鸡挑衅地看着她,语气轻蔑又不屑。
  
  唐寻对她使用的这个缠字表示无语。
  
  “和你有关系?”唐寻记得,那时候发她,是这样高冷回答的。
  
  “真搞不懂,你要不要脸,天天去缠着他,你以为这样他就会喜欢你?”小太妹绕着她踱了一步,上上下下打量着她,然后嗤笑了一声,表情很是不屑。
  
  “所以呢,他喜欢你?”唐寻那时看小太妹的眼神或许过于嘲讽,戳中了她的痛脚。
  
  然后,小太妹说了一句她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的话——
  
  “你少自作多情了。你一个没妈,爹不要的人,配得上他么?他不过是看你可怜,同情你而已,少蹬鼻子上脸,看不清楚自己几斤几两!”
  
  唐寻已经不太能记清楚当时那种感觉,脑袋里空白的,手掌生疼。等她回过神,她看见小太妹已经捂着脸靠在了墙上,盯着她的眼睛红得像怪物,像是要杀了她一样。
  
  再然后,六七个人打在了一起。唐寻被推搡着,眼前忽明忽暗的,不知道谁甩了一巴掌,她觉得半边脸都失去了知觉。那一瞬间,她以为自己快要死了。
  
  然后,她看见了墙边碎了半截的啤酒瓶。
  
  那一刹那,她觉得浑身都在发冷。
  
  她外婆说,打人是不对的。
  
  可是,难道别人欺压,自己只能忍让?凭什么她就要忍让?自己的痛苦只有自己知道,谁又能体谅她?
  
  然后,她看见自己冲过去抓起了那个啤酒瓶,然后猛地朝正中那个女生扎下去——
  
  那瞬间,唐寻觉得有些发冷,有些快意,也觉得自己完了,对不起她的外婆。
  
  快要刺下去时,一只手握住了她的手腕,明明是修长白皙的手,力度大到让人不敢相信。唐寻举着那个啤酒瓶,瞬间动弹不得。
  
  过了好一会,她才发觉自己在干什么,寒意从脚底蓦然窜起,她浑身一软,呆呆跪坐在了地上,啤酒瓶碎了一地,碎片照出小太妹那苍白如纸的脸,她满脸惊惧,只能大口大口喘气。
  
  男人一身黑衣,看起来很年轻,身后跟着几个看起来就很不好惹的高大男人,看起来是要去办事的,只是偶然路过了这里。他看着满地狼藉,朝那几个小太妹露出了一个略显冷淡的笑,慢条斯理说:“把别人逼急了,死的可是自己。”
  
  男人低头看向唐寻,她呆呆跪坐在地上,紧紧绷着下巴,像只落魄高傲的孔雀。
  
  他突然就想起了已经过世的妹妹,于是对她伸出了手,语气软和了一点:“起来。”
  
  唐寻茫然看着他,脑子一片空白,还沉浸在刚刚差点杀人的那一刻,久久回不过神来。
  
  那是唐寻第一次遇到秦平生,如果当初他没有拦,她不会在深中,也不会遇见宋遇,不会遇见高中这一群朋友。
  
  长长的过往说完,宋遇沉默听完了全程。唐寻看着柔软的云朵,微微一笑:“他救了我。”
  
  “我说过了,我不是什么好人,什么事都干的出来,如果不是他,我现在可能在蹲监狱。”
  
  然而,宋遇对上了她的视线,认真对她说:“你没有主动打过架,不抢钱不伤人,不欺负同学,为什么不是?”
  
  空气沉默了许久。
  
  唐寻朝他灿然一笑,眼尾的泪痣在阳光下生动极了,她笑着说:“那你说是就是呗。”
  
  “这个周末下午来零度吗,唱歌给你听。”
  
  宋遇在一瞬间,听见了花盛开的声音,细微温柔的,不为人知,像是漫山遍野开满了烂漫的山茶。
  
  “好。”
  
 
 
 
第29章 日记·二十九 ...
  “让我倾听,
  你心跳的声音,踮起脚尖,
  让我的耳朵贴在你的胸口。”
  我大概永远会记得这段歌词,和唱歌的她。
  ——摘自日记
  
  天气慢慢凉了下来,九班窗外的校道上,偶尔会蹲着几只生活在学校里的流浪猫,懒懒躺在地上,翻出肚皮晒太阳。
  
  高三基本上是由试卷和习题组成的,注定枯燥无聊,且考验耐力。有时候上课太累,看一眼躺在校道上舒适的猫儿,也会觉得十分有趣。
  
  唐寻托着下巴,努力与瞌睡虫作斗争。但地理老师那可亲的、慢悠悠的声音像催眠曲,她苦苦抗争了半节课,觉得每一秒都像度过了一个世纪,她盯着挂在黑板旁边的钟,期盼着它能走快一些。
  
  旁边的温安南已经伏在桌子上睡着了,脸颊红扑扑的,像只好吃的苹果。
  
  唐寻拿着笔,心里备受煎熬。一边想着睡一节课也没什么,一边又在想既然决定要加倍努力,就应该一节课都不浪费。她忍受着这种煎熬,然后在地理笔记本上字迹潦草写笔记。
  
  写着写着,她想起了一些不相干的事情。如果当初没答应让宋遇来补习,她外婆没有查出胃癌,她最后也没有分来九班。
  
  那她依旧是每天得过且过,心情好了就听一节课,心情不好就睡两节课。放学和倪舟回家,在校门口买小摊的小吃,没事就和想象中去零度,和她的猪朋狗友一起玩。
  
  如果是这样,那高中毕业之后,她会去哪里呢?未来又会是什么样子?
  
  秋日正午的太阳是暖融融的,阳光穿过教室外的树木,细碎落入教室里。一抹碎金落在了宋遇指尖,他抬头看,前面的女生已经趴在了桌子上,微卷的长发散落下来,还有几缕阳光落在她的发梢像碎金一般。
  
  宋遇看着笑的一脸可亲,并没有看向这边的地理老师,他伸出去准备叫醒她的手慢慢收了回去。
  
  这么累,睡一会也好。
  
  唐寻睡得迷迷糊糊,迷糊间做了个断断续续的梦。她梦到自己正在理毛,雪白浑圆的爪子按着深蓝色的一角。然后,在她面前蹲着的那个人轻轻捏着她的小爪子,眼里的温柔就像揉碎的星辰,他笑着说:“糖糖,别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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