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就是唐慎现在所打算做的事儿的最佳写照。
可是赵全亮不知道啊,听唐慎这么说,简直惊呆了。
四十块!
那是三级工、四级工的标准了吧?
震惊之后,赵全亮找回自己的理智,说出自己的底线。“那个人只要不是我过世老领导的对头,也不是那对头手下的人,我就愿意。”
呵,还是一个挺硬气的孩子!
“人你见过的,我对象,你嫂子。”唐慎掐灭手指里的烟,笑道,“还有什么要说的?”
“报告!没有要求!”赵全亮心下一喜,把部队带出来的习惯又表现了出来,“啪”地敬了个礼,声音洪亮,“我愿意!”
人没问题,工资也高,刨除自己的吃喝,每个月还能给爹娘一笔钱,真是天下就没这么好的事儿了!
赵全亮一脸喜色,搓着手,有些惊喜的不知所措。
“可要想好了,以后过年的时候,你不一定能呆在家里。”见他答应的爽快,唐慎摇摇头,再次提醒,“还有,你工作的事儿,尽可能在年前解决掉。年后,可能就要你行动起来了。”
买轻型卡车的想法,倒不是冲动之下的决定。
如今已经进入一九七九年一月份,到过年那一天,差不多就要到二月份。一般人或许还感觉不到发展的迅速,但处在这样一个圈子里,有些事情却是看得分明。
就拿运输来说,因为经济上的迅猛发展,一些厂子自有的运输队已经达不到运送量的要求。这样的情况下,有些脑子好使的,心思就灵活起来,找门路,凑钱去买拉货的卡车。
这样做的人不多,可也正因为少,才能轻易看出里面的供不应求,里面的刚需。
他想买卡车倒不是为了给一些工厂拉货,而是为了林微的那批布料。
那批布料太多,用火车运输,倒不是不可以,只不过太引人注目,容易形成靶子,被有心人树典型。而且铁道部内自成体系,自成派系,谁也不能保证顺顺利利装车,安安全全到达。
路上,如果谁起了贪心,再加上这批布料的来历,很难说得清。而即便是他用手段压下去,也会成为一个隐患。
风险太大,他不予考虑。
如果有了卡车就好说了,不止自家方便,还能拓宽一条路子。
关键是赵全亮当过兵,从火车站跑到这边还能迅速恢复过来,可见当年在部队确实是下了死工夫的。
要说别的优点,也有不少。能察言观色,能有原则,这倒是能从把自行车给狗子的事儿上看出来。没有看不起女性,也算是做事儿拧巴吧。
刚才的自报家门,也算是真心投诚。
这样的人,出去跑车,他放心。
十五天的假期,不知不觉过了两天。他这年假是连起来休的,没有意外,过年之前归队就成。可怕就怕有突发事件,会被急召归队。
为了以防万一,他是一定要尽快把事情安排好的。
没有突发事件自然最好,到时候让大舅子林泽领着他那几个堂妹乘火车回去。他自己则可以慢慢开着卡车带着林微回去,路上顺便还可以培养培养感情。
等到林微快开学,到时候让赵全亮这小子乘火车过去,再开卡车回来。
这一来一回,也算是齐活儿,不用她发愁怎么运输搬运了。
只不过一想到林家,唐慎就忍不住想叹气。
估计到了她们家,想牵牵小手都不能了吧……
嗯,看来这几天得好好研究一下地图,规划一个路线了……
唐慎想着想着就歪了楼。
在赵全亮眼里,他就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想到他问的话,赶紧回答道:“唐队您放心,我这工作的事儿肯定会尽快解决。今年就陪他们好好过个年,说说我的情况。等年后,您说啥时候上工,我就啥时候上工。见我爹娘的事儿也不用多,每俩月让我见一次就成。”
唐慎回神儿,在别人看来也不过是结束沉思罢了。
“你在部队里都开过什么车?”
“除了坦克,其他车都开过,学成之后,也没有出过事儿。”
“那行,不过部队里的车跟外边的车还是有不同的,明儿先练练手。”唐慎报了一个地址给他,“明儿早上七点到这个地方来。”
“保证准时到!”赵全亮噌地一下汗毛都竖起来了,激动地简直想嚎上两嗓子。“绝不耽误一分一秒!”
分别之前,唐慎又道,“还有,这个月二十一号,早上四点去梁厂长那厂子门口等着我。”
早上四点装货,等到天不亮就可以出城,是个再好不过的安排。
第291章 给媳妇洗脚
把该说的事情跟赵全亮说完,唐慎就骑着车子径直往李启那边走。
因为集合地点离那边并不是很远,所以推门进去的时候,李启正端着一盆热腾腾的水从厨房出来,见了唐慎也只是点点头,算是招呼了一下,就要往堂屋过去。
唐慎赶紧把车子支好,几步蹿到李启面前,伸手就要去帮他端那大木盆,却被李启瞪了一眼,“想帮忙?去把厨房里的那桶水给我提过来!”
这是给妻子洗脚的盆,不能让别的男人碰!
唐慎举举手,笑道:“好,您放心,我这就去提水。不过,您老是不是可以更省事儿一些?比如说,把热水装在热水瓶里,然后提到里屋,再倒进木盆里?”
据他目测,这木盆应该是实心的,有三十公分高,盆底直径也应该有三十公分,在不装水的情况下,就够重的了,更遑论还装了半盆子热水?
李启再怎么看着康健,也毕竟是上了年纪的人,这样的重量对他来说着实不轻。
“那能一样吗?!”听唐慎这么说,李启恨不得翻个白眼,“你知道那热水瓶里有什么吗?”
“知道啊,镀银呗。”唐慎点点头,“再不济还有些铝。”
不然还能是什么?
难不成这老头认为里面那层明晃晃的东西是水银?
“知道你还说!”
李启瞪他一眼,“那些金属肯定对身体不好。”
唐慎:“……”
这是什么逻辑?
没听说过银对身体不好的!
再说了,吃饭用的锅,烧水用的壶,蒸菜用的箅子,难道不是金属?谁能保证里面就一定全部都是铁?
“那您可以提着壶过去啊!”
这总可以吧?
他们吃饭用的水是用壶烧的吧?平时泡茶用的水,也是用壶烧的吧?
“……”
李启瞪大眼睛,有些恍然大悟的样子。可一看唐慎那看傻子的眼神,不服气的驳斥道:“从厨房到里屋,拎着水壶过去,水早就凉了。我这水里可是加了活血的东西,就得滚水冲泡!凉一点都不行!”
“洗个脸还要活血?”唐慎疑惑道,“没听说过啊。”
混账玩意!
没看出来这是洗脚盆吗?
到底是谁傻?
再说,哪个二愣子洗脸要活血?除了脸,就想不到别的了吗?
果真是年纪大了,一点儿都没林微那丫头机灵!
李启理都不愿理他了,哼一声,端着盆就走。
唐慎被他这一眼看的,颇有点无辜。摸摸鼻子,一声不吭地进去厨房提冷水。
几乎是李启前脚进去,唐慎后脚就拎着水桶跟了上来。
一看那盆热水放在王阿珍的脚边,李启拿着毛巾,端着小凳子过去,唐慎尴尬了。
怪不得这老头瞪他,原来是要洗脚啊!
可也不能怪他没眼力见吧?
李启他家的脸盆和洗脚盆都是木的,还一模一样……
“你还有事儿?”
李启兑了凉水进去,试了一下水温,觉得没问题了,正要给王阿珍脱袜子,冷不丁看见唐慎还杵在那儿,不高兴了。“没见过人洗脚是吧?想看,你找你媳妇去!”
他水盆子都不让他碰,难不成还能让他看他妻子的脚?!
“你怎么能这样说话?”王阿珍朝唐慎歉意地笑笑,然后对李启柔柔和和地说道,“小唐帮你拎了冷水,你还没有谢过他。”
谢他?
不谢!
看见他就眼疼!
李启闷着头,就是不说话。
哼,刚才用热水壶讥讽他傻。现在看见他给妻子洗脚,不仅不回避,还大有站着看完的节奏!
谁家的二愣子?
亏得林微不嫌弃他!
不然这辈子就打光棍吧!
“不用谢,不用谢。”唐慎连连摆手,“您们要是没有什么事儿,那我就先走了。”
不等王阿珍说话,李启跟赶苍蝇似的挥挥手:“赶紧走!赶紧走!”
见妻子瞪他,又不情不愿地加了一句:“天都黑了,再不回去,路上就冷了!”
路上就冷了?
这个天,路上走着能不冷吗?
这话一出,敷衍之意尽显,连王阿珍都忍不住扶额。
唐慎楞了一下,随即大笑出声,跟两人告辞离开。他算是看出来了,李启这是嫌弃他碍手碍脚了!
当然,还有占有欲作祟。
这俩人虽然老夫老妻了,可那老头的表现,无一不表现出来那种独占情绪。
晃晃悠悠的往家走,脑子里却一直回响着李启那句“没见过人洗脚是吧?想看,你找你媳妇去!”的话。
哼,说得好像就他一个人有媳妇,别人没有媳妇似的!
唐慎“嗤”了一声,心里不屑,他体力比李启不知道好上几千倍!等他娶了媳妇儿,想怎么洗就怎么洗!一天洗他个千儿八百回,谁还能比得上他不成!
嗯,自家媳妇人白白嫩嫩,那脚也应该很好看吧?
唐慎脑子里幻想了一下给林微洗脚的场面,一股热血直冲脑门,心虚地左右偷瞄了一下,这才咧嘴笑了起来。
嘿嘿,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地想把人娶回去了!
而林微完全不知道这些,她洗完衣服,拎着挎包才一下楼,就看见杜磊哆哆嗦嗦地站在宿舍楼门口。说是想问问她试卷批阅完了没,需不需要他帮忙。
林微自然是需要帮忙的。
这次的测验,参与的人不少,但是最终选出来的也只有九名。当然,是不把杜磊加进去的前提下。
她决定组建的翻译小组,认真算起来,加上她和杜磊,那就是十一名。
无规矩不成方圆。
她需要把人召集起来,讲讲这里面的要求,当然,还要征求一件事儿。另外就是统计一下这几个学生的个人信息,以后好分配任务,尤其是寒暑假。
她这个人,在外面的时候方向感还好。只要是到了比较大的,回环比较多的空间里,没有标示的情况下,她对方向的辨认就有一种无力感。
所以,去找这几个学生,杜磊才是最佳人选。而使唤杜磊,几乎已经成了习惯,丝毫不愧疚。杜磊也没有意见,甚至她不使唤他,还会以为她嫌他笨,不带他一起发财致富奔小康。
跟杜磊讲了在哪里集合,林微先去了孙城固那里,向他汇报情况。
第292章 被坑的人
唐慎到达大院的时候,院子里还是灯火通明。
执勤的小战士站的笔杆似直,精神抖擞,眼睛看似没动,视线却在时刻注意着周围的环境。见唐慎回来,“啪”地敬了个礼,开门放行。
唐慎端端正正回了一个礼,“辛苦了!”
只有在冬天值过勤的人才能明白,这样的天儿对于一个人的意志力有多大的考验。一般人在冬天都不愿意出屋,即便是出去了,也是时不时跺跺脚,来回走动一下,热乎一下身子。
可是执勤的人,尤其是战士,那是要一动不动地站一天,等到执勤结束的时候,通常脚都已经没了知觉。
边防战士更甚!
他经历过这些,所以对每一个认真自律的军人,都是抱着同样的尊重。
走进大院,唐慎看了一下腕表,脚步微停,定睛向一栋楼的某一个点看去。
见里面灯亮着,这才疾步往那边走。
“何叔!钱姨!”
唐慎站定,敲了敲门,扬声道:“你们在吗?我是唐慎。”
这么晚去别人家,有人肯定会认为很失礼,但是在何家却不是这样。
何家人有个习惯,那就是每天睡前看两个小时的书,顺便再交流一下。自己这个发小,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宁愿在外面跑,也不愿意回家。
不过,毕竟还是孝顺父母的人,每个月总有十天半月乖乖回来,乖乖读书,乖乖和父母做读书交流。
他现在过来,时间上还算合适。
只听里面拖鞋声响,门迅速被打开。
“快赶紧进来!这么冷的天儿,你也不早点过来。”钱敏说着,开始指挥何爱华,“老何,赶紧把你的好茶叶拿出来泡杯热茶!”
“小唐又不是外人,来就来了,还喝什么茶!整那么客气,小心他以后就跟你儿子一样,不爱回来了!”何爱华依依不舍地放下手里的书,招呼道,“来坐!别理你钱姨,她就是好长时间没看见你,也没看见何盛,闲得了!”
“何叔,您这读书习惯养成了?”
唐慎往何爱华跟前一坐,笑嘻嘻地说道,“以前——”
“嗨嗨!”何爱华赶紧咳了几声,“你这孩子,不大的年纪,干啥老回忆以前?弄得跟七老八十了一样!”
这以前是以前,又不是现在!
瞄了一眼钱敏,见她没看他,赶紧松了一口气。
以前他是不爱看书,要不是俩人吵了一架,她又回了娘家,压根不提回家的事儿,他也不会可怜巴巴地守在岳父母家门口接受她这些条件。她这是死规矩,不读不行。
刚开始的时候,他愁得头发都要白了。后来读着读着,倒是有点兴趣了,要是一天不读书,那比一天不吃饭还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