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突然有点明白以前朝曦说过的话,她把公子当神,从来不会让公子干这些重活,恨不能将公子伺候的舒舒服服,一尘不染。
朝曦与她相反,将他当人,随意使唤他,与他打闹,挤在一起,丝毫不避讳,也丝毫没有羞涩和不好意思。
她确实是个特殊的女孩,至少镜花承认,她办不到,无法在公子面前保持自然,公子单只是多与她说一句话,便开心的宛如得到全天下。
她的喜欢很卑微,连承认都不敢承认,朝曦与她恰恰相反,喜欢就去追,追不到就去睡,终究还是被她睡到了公子。
公子是个十分保守的人,因为挑剔加洁癖,已经做好了孤老终生的准备,所以她原来一点不急,现在急也晚了,公子不可能再接纳其他人。
他的性子是个很好的保护伞,也是个屏蔽外界的阻碍,已经有人走进了伞下,伞小,容不下第二个人。
朝曦提了一兜子煤过来,瞧见俩人一愣,随后选择相信沈斐,相信镜花,毕竟俩人一个是好男人,一个是好女人。
她走过去,将煤搁在沈斐脚边,乐呵问,“聊什么呢?”
沈斐搁下扇子,去拿夹煤的铁钳,镜花笑道,“说你昨儿趁公子没来,用大锅给公子下的饺子,今儿公子在才用瓷锅。”
朝曦咳嗽一声,正要找借口糊弄过去,沈斐突然接话,“我早就知道了。”
朝曦找瓷锅的时候找了半天,很明显不晓得瓷锅在哪?如果昨天用过,今天应该知道在哪才是,不知道说明骗了他,不用单独的瓷锅,用的肯定是大锅。
朝曦眨眨眼,掀锅查看饺子,升起的雾气很好的掩盖住她尴尬的表情。
瓷锅不大,但是深,下了两人份的饺子,朝曦陪着他吃小锅,不然总觉得明明能做两人份的饺子只下了一人份的可惜。
其实要真论起来,朝曦更喜欢吃大锅里下出来的饺子,因为面多,汤浓浓的,又很清淡,她喜欢喝。
锅滚后朝曦捞出来一个尝尝,确定是熟的才将锅提下来,给俩人盛进碗里,一人一碗,沈斐那碗大一些,他最多只能吃一碗,朝曦待会还要去大锅里再盛两碗,要不然不够她吃。
她饭量大,怕赶不上,吃的很急,沈斐在她的影响下也像个饿死鬼投胎,不由自主吃的快了些。
朝曦汤喝到一半,麻溜起身去盛第二碗,大锅吃饭的人多,你一碗,我一碗,很快就能将整整一锅分掉,要是稍微慢一点,连汤都喝不着,朝曦最后几口几乎是边走边喝,好不容易才赶上,又盛了一碗。
吃第三碗时后厨该做好第二锅了,不可能不让大家吃饱,第二锅还要些时间,朝曦来得及,所以这回吃的不紧不慢。
沈斐那边也吃完了,空着碗看她,“看你吃饭还是一如既往有食欲。”
朝曦白了他一眼,“想吃就直说,老是这么拐歪抹角,以为谁都懂吗?”
边说边给他扒拉了几个过去,“够了没?”
沈斐弯了眼角,“够了。”
作为抢了她食物的人,朝曦瞪了他好几下。
沈斐但笑不语,接过碗尝了尝,竟觉得十分美味,大概是因为从朝曦嘴里抢来的,得之不易,所以显得格外珍惜。
朝曦本来就不够吃,又被他扒去了几个,第三碗特意多盛了些,怕别人说她饭桶,不要脸的用沈斐的碗,不等旁人问,便笑眯眯的说给沈斐盛的。
作为一个饭量出奇大的人,每次打饭都不好意思,感觉自己抢了别人的饭一样。
她一个人要吃两三碗,用的碗还是特意买的加大号的那种。
如果碰到喜欢吃的,更不得了,没有四碗是不可能的。
对于旁人来说,她这样的实属奇葩,朝曦其实面皮子挺薄,一听到别人笑她,当即决定减食,减了几天受不了,开始想办法藏着掖着打饭。
譬如说借沈斐的名义,或者说帮别人打饭等等,每天找各种借口,饭史格外心酸。
沈斐似乎注意到了,为了照顾她,每次都会让人多准备些,叫朝曦吃个够,其实还是吃不够,朝曦有时候吃完发现后厨大锅里的饭是她爱吃的,比如说面条,面疙瘩,旁人又招呼她,朝侍卫吃了没?
吃——什么吃啊,没吃呢。
那正好,过来尝尝。
于是不客气的又吃了一碗,说也奇怪,她一个人几乎吃了三四个姑娘的饭量,就是不胖,气死大家了,人家每天多吃一点都胖,朝曦是一天三顿,一顿三四碗,偶尔加夜宵,依旧瘦的锁骨突出,肩头消瘦,小腹平平。
但是她重,尤其是吃过饭后,沈斐都背不动她。
沈斐不是落井下石,会嘲笑人的人,但是也经常打趣道,是不是又重了?都背不动了。
朝曦为这事没少折腾他,被说重就折腾他显得自己小气,朝曦每次都找着其它借口,比如不给咬胸,或是不长记性,以为自己早上练剑了就可以吃冰块。
问他为什么还吃?这人居然理直气壮道,练了一个多时辰的剑,才吃几块冰块,等于消耗了半个时辰的练剑时间,还剩下一个时辰,他的身体依旧可以很好。
呵呵,真会算账。
偏偏他这两天幸运,总有客人过来,有客人的时候朝曦不好落他的面子,叫他着实吃了不少。
沈斐不知道什么毛病,居然喜欢吃冰块,为了吃冰块,都开始强词夺理说胡话了。
朝曦管不了他,索性听之任之,随便他。
大抵是亲戚下属多,这两天开始,不断有人过来拜年,沈斐忙了起来,但他依旧每天早上起来练剑,吃冰块那件小事倒可以忽略不计。
朝曦记得以前在鬼谷时,有位师叔很喜欢喝刚烧开,不冷不热的水。
这怎么可能,于是他想了个办法,将冰块加进热水里,被热水烫过的冰块没那么凉,沈斐吃完不会拉肚子。
朝曦虽然在心里骂了沈斐一万遍,还是认命的将冰块倒进沈斐的茶杯里,刚准备拿过去,突然听到中堂有人说话。
“今年好,易娶易嫁,表弟都二十五六了,可有心思娶妻纳妾,延绵子嗣?”
???
给沈斐相亲?
第154章 猪一样的
喊沈斐表弟, 应该是他母妃那边的人, 话里话外都想给他介绍对象, 表现的已经十分明显,看来沈斐不急, 他母妃那边的人反而急了起来。
毕竟曾经放弃过沈斐, 沈斐与他们不亲, 给他介绍个自己娘家这边的远方亲戚,或者干脆培养一个人给他, 到时候两家结亲, 关系更上一层楼。
以后有什么事需要帮忙,也好打招呼,如今这样不尴不尬的处得委实心惊胆战, 生怕不知不觉生出间隙。
朝曦看了看茶水里的冰块,还没化, 不急在一时, 先在门口偷听一会儿, 看看沈斐怎么回答?
沈斐不知道她在, 应该会表现出最真实的自己, 正好利于朝曦观察。
是不是沈斐这王八蛋有两副面孔, 每次面对她都虚情假意,所以只有她没发现沈斐的真面目?
“没有。”沈斐拒绝的毫不犹豫。
“表弟啊, 以你如今的地位, 三千佳丽, 万千美女, 还不是你随便挑,就真的没有一点想法?”
“嗯。”沈斐回答的十分肯定。
“我知道,做你府上的王妃门槛高,庸脂俗粉你也看不上,那不找正妻,总该找两个伺候的人吧?”他说着拍拍手,立马有人款款走来。
朝曦在门外看的清楚,沈斐喝着茶,只抬头稍稍瞥了一眼便道,“都比她长得好看。”
???
他表哥怔住,“她?”
既然与女子比,那个‘她’自然也是女子。
“嗯。”沈斐吹了吹茶叶,回答的漫不经心,“一个很凶很粗暴的女人。”
朝曦挑眉。
这个王八蛋,背地里说她坏话,还说的光明正大,当着别人的面。
他嘴里的‘很凶很粗鲁的女人’毫无疑问就是她。
朝曦捏紧了托盘的沿,气的肺都要炸了,不行,这口气不出憋在心里太难受。
她瞧了瞧托盘里的茶,决定在里面加点东西。
“她是我的未婚妻,我们已经定过亲了。”房内沈斐翘起二郎腿,悠哉悠哉道。
“是那个救了你的山野村姑?”他似乎不能理解,“给些银子便是,怎么?她缠上你了?”
沈斐不语。
那人又道,“就算逼你娶她,还不能允许纳两个小妾?”
“表哥。”沈斐语气突然正经起来,“你可能理解错了,是我想娶她,她不肯而已。”
“啊?”他表哥吃了一惊,“这天底下还有不肯嫁你的姑娘?她怎么想的?”
他一副这姑娘吃错药的表情,叫朝曦十分怀疑自个儿是不是真的吃错了药。
也是,毕竟那个人是沈斐,就像她理解不了居然没人爬床沈斐一样,旁人也理解不了她为什么不肯嫁给沈斐。
这不是有很多原因吗?朝曦有些恐慌罢了。
她看似孑然一身,实际上背后是师祖的命令,和鬼谷的规矩,还有和镜花的友谊。
朝曦想拖到解决掉百寒子这件事之后,到时候她就可以接手鬼谷,以后鬼谷的规矩都是她定,她说改轻而易举,现在嫁人就是违背师祖的命令和鬼谷的规矩,会被逐出鬼谷,永不得再入。
得不偿失,况且也不差那两年。
“是啊,我也想不通她怎么想的。”沈斐附和道。
他明明知道,脑袋瓜那么灵光,肯定一猜就猜到了。
朝曦突然推门而入,成功吸引来俩人注目,她淡定走过去,将手里的茶推给沈斐,“公子,这是您未婚妻特意给您泡的茶,她说您要是不喝完,怕是会嗝屁。”
沈斐‘噗’的一声笑出来,“未婚妻还是一如既往的凶悍啊。”
朝曦恨不能掐死他,不过顾着旁边有人,还是稳稳站着,歪头朝中间看去。
那里站了两个姑娘,是沈斐表哥带来的,俩人一个如花似玉,一个闭月羞花,各个倾国倾城,沈斐没说错,确实都比她长得好看。
朝曦自认为自个儿最多算清秀罢了,与别人相差十万八千里,毕竟是沈斐表哥特意寻来伺候沈斐的,自然要最好的,那模样,那身段,瞧的朝曦心都软了。
她本来是来算账的,莫名有些怜香惜玉,“您未婚妻还说,若是纳妾,她就一刀一个砍了,然后拼好送到您床上。”
怜香惜玉归怜香惜玉,觊觎她相公,长得再漂亮也没用,朝曦占有欲可是很强的,允许镜花在沈斐身边已经是她宽宏大量,再放两个小妾,用来膈应自己吗?
沈斐似乎没听见似的,心不在焉接过茶水,瞧了瞧里头变了色的茶,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
倒是那俩人吓的花容失色,对视一眼后扑通一声跪下,“公子饶命啊!”
沈斐放下茶,“她还说了什么?”
“她还说谁要是再敢给您介绍妾室,小心半夜有人敲门。”朝曦瞪他一眼。
沈斐默默将茶拿回来,喝了一口后凉凉道,“听到了吧,我家这位凶起来连我都不放过,表哥还是别为我操心了,表弟无福消受。”
他表哥也被吓到,“没想到弟妹这般强悍,不敢了不敢了。”
说亲的事黄了,再留下来也没意思,他表哥站起来,“也快到午饭时间,家婆都在等着,就不留了,我先回去了。”
沈斐同站起来,“不急在一时,不如吃个午饭再走?”
表哥摇头,“家有悍妻,哪个敢留?走了走了。”
说罢挥挥手,带着自己的人离开,沈斐去送他,朝曦在他俩身后跟着,快到门口时他表哥突然脚下一滑,险些栽倒,好险沈斐扶了一把。
“表哥路上小心。”事后沈斐站在门口,目送表哥上了马车走远。
等拐入转角彻底消失不见朝曦才从门后走出来,踢了沈斐一脚。
刚化了雪,路上潮湿,朝曦这一脚直接在沈斐雪白的衣裳上留下个大黑脚印。
“你故意的是不是?”她有万分不满,“晓得我在门口偷听,故意败坏我的名声,指引我过去破坏,好拒绝你表哥说亲?”
不得不说他俩越来越默契,沈斐不知道从哪看出她在门外偷听,故意说她‘很凶很粗鲁’,好给她的名头,叫她出来搅局。
朝曦自个儿也不想沈斐被人说亲,不得已配合,胡闹了一场。
这还没嫁过去呢,名声先差了,瞧瞧他表哥走时那脚步,生龙活虎,崴着脚了也没见有半点影响,麻溜上了马车,跑的飞快。
“咦?”沈斐毫无诚意地拍了拍腿上的泥,“被你看出来了。”
朝曦又是一脚踹来,这回换了一边,正好一腿一个对称。
沈斐这个王八蛋,连她都算计!
朝曦气不过,又接连踹了他好几脚。
沈斐受不住,折身一把抱住她,“你也不想大过年的,一顿安生饭也吃不上,还有人塞妾室膈应你吧?”
朝曦消声。
老是有人给沈斐说亲确实挺麻烦的,这才一个开头,往后不知道还有多少呢。
虽然沈斐这王八蛋用的法子不光彩,可确实有用,家有悍妻,谁还敢给他介绍妾室?
“以后有人约我出去吟诗作对,吃酒喝茶,我也有个理由拒绝。”
“然后你好宅在家里吗?”这个才是他的真实目的吧?
“陪你不好吗?”沈斐无辜的看着她。
朝曦无语。
是陪她吗?明明是自个儿赖在床上看书,衣裳都懒得穿,毫无形象披着被子盘腿坐着,不时泡个茶,那水稍微凉一点,指头都懒得沾,宁愿等几柱香的热水。
朝曦活了这么久,还从来没见过这么懒的人,沈斐除了自个儿光鲜亮丽,其它的几乎不堪入目,如果不是这么多丫鬟伺候,搞不好屋里跟狗窝似的。
他唯一的优点就是长得好看,身材好,有才华,架不住有个天大的缺陷,懒,上天是公平的,不可能真的将人捏得完美,沈斐这样的都有缺陷。
一旦得空,猫儿似的,能睡一天,睡不醒一样,懒洋洋窝在被窝,伸出秀气修长的手儿,搁在火上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