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秀看她一直长吁短叹、失魂落魄的,也实在怪不忍心的,小姑娘想要听个故事而已,又是什么大事呢,便忍不住道:“其实,我也知道几个故事,要不我说给你听?”
娉婷眼神一亮,悄声问道:“哦,难道你也看过这些话本子书?我可不是想听那些老掉牙的戏文里的故事,老生常谈的,有什么意思啊!”
端秀心想,咱肚子里别的没有,就是故事多啊,而且保证你一个都没听过,绝对新奇,绝对好听。
不说她前世从网络小说、电影、电视甚至综艺、动漫上看到的故事,就是这时流行的明清话本,诸如著名的十大才子书:《三国演义》、《好逑传》、《玉娇梨》、《平山冷燕》、《水浒》、《西厢记》、《琵琶记》、《花笺记》、《捉鬼传》和《驻园春》,她哪本没看过,就连那《醋葫芦》、《剪灯新话》、《肉蒲团》之类的香艳□□她也看了不少呢!这可都得感谢她家那丰厚的藏书,家里几个兄弟都不是爱看书的,书房那堆书就被打入了冷宫,正好便宜了端秀,要是不看,她还不知道她那早死的爹居然藏了那么多的杂话本子呢,再加上她那叮当猫一样有求必应的好哥哥,时常也会背着人悄悄捎些书给她解闷,这些年看下来,别的不说,她的文言文功底倒是越发深厚了,至少已经可以无障碍阅读了。
“我也是听家里兄弟们讲过一些,觉得有趣,就记下了。”端秀可不敢说她看过这些书,万一被她娘知道了,肯定一顿好捶,以后再想悠闲自在的去书房寻书看那可就困难了,说完又补充一句:“肯定是你没听过的!”
娉婷顿时喜笑颜开:“那真是太好了,表姐,你今晚同我一起睡吧,咱们晚上正好说说话!”
看她那么热情,端秀也没多想就同意了。
等晚上洗漱后上床时,端秀才发觉得自己大意了。
娉婷的丫头正给她换睡鞋,这鞋是专门给这些裹了脚的姑娘们晚上睡觉时穿的,为了避免睡觉时脚会因失去束缚而长大长歪。
端秀可是一双假的三寸金莲啊,自然没有睡鞋这样的东西,况且她白天穿了小鞋,晚上最要紧的就是给脚通风透气,按摩活血,免得脚上生出异味,或者长出茧子来,这时候一脱鞋可不就要露馅了嘛。
双红对此也是毫无办法,只无措的望着端秀。
“表姐,来啊,快来啊!”那谄媚中夹杂着兴奋的语气,让端秀立马联想到了影视剧中青楼里拉客调笑的姑娘们,不由一阵恶寒。
“我先喝点水,咱俩今天作伴,就不用丫头守夜了吧”端秀与她使个眼色,小表妹立马心领神会,叫她的丫头们带着双红出去了。
端秀走到床边,拉过小表妹的手:“七妹,我要告诉你个秘密,你能帮我保守吗?”
秘密?娉婷一听这两字,几乎是本能的兴奋起来,立马说:“当然了,我虽然爱玩闹了些,可也诚实守信,你只管信我,我绝不会告诉第二个人的,是什么秘密?”
可信不可信的,端秀无从判断,不过她也没有什么更好的选择了,难不成还能临阵脱逃不成。
她拉起自己的裙摆和裤管,示意给她看,娉婷自然是一头雾水,直到端秀脱了鞋,她才发现原来表姐竟是一双天足!
“这,表姐,你怎么……”
“我小时候身体不好,我娘去庙里求菩萨,那里的主持大师说我神行单薄,不宜裹脚,就是要一双大脚才能扎得稳立得住,所以我娘就给我放脚了,要不然我也未必能平安长这么大。”这是她娘早已准备好的官方说辞。
“原来如此,这其实也没什么的,表姐也别伤心,我听家里哥哥们说现在大城市都说不让女孩子裹脚了呢,还有什么天足会的人,专门劝人放脚的呢,想必那金莲也不是人人都爱的!”
端秀看她并没怎么惊诧,反而还会劝慰她,心下很是高兴,对这个表妹更添几分喜爱,觉得她不仅心地善良,而且思想还挺开放的,要知道,现在可是清朝末年,裹脚之风大肆盛行,很多时候还是身份的象征呢,裹得起脚的女孩子大抵是家境殷实无需劳作的。
她娘就给她讲过一个很直白的故事:一家里两兄弟娶妻,一个媳妇是大脚,一个媳妇是小脚,小脚的媳妇就因为裹了一双标致的三寸金莲,不仅深受丈夫和公婆喜爱,而且平日里从不用干活,每每有客人到访,还会让她出去见客,好炫耀一番,大脚媳妇则相反,只因一双脚,家里人便把她视为一个劳力,什么脏活累活都要干,平时来了客人还要被赶去厨房,以免她丢人现眼,一双脚直接决定了两人的家庭地位,甚至后半生的命运。
从这个故事就能知道现在人们的普遍意识:小脚就是一道护身符,只要裹得好脚一双,将来吃香喝辣,享清福,甚至有可能攀附高门,做太太、奶奶,总之未来是不用愁了,而没裹脚的女孩子不仅平日里受尽嘲讽鄙夷,将来出嫁也难找到好的婆家。
端秀知道,现在社会上肯定也有一些留洋青年或革命党人宣扬裹脚的害处,呼吁放脚,可这呼声就如雷声里的蚊子叫一般,基本没人会理会。
裹脚和辫子,这两样紧紧束缚着国人身心的枷锁,其实一直到新中国成立才被彻底打破。
我们往常看影视剧,凡是民国时期,那男人就是一律的短发(某些神剧里还有卷发、莫西干头、飞机头呢,不要太时髦哦),然而在现实中,直到新中国成立,偏远地区还有不少男人留着大辫子呢,更别提裹脚的妇女了,那是大有人在。
甚至在21世纪时,居然都还有人以小脚为美,企图恢复这些“美德”,这些人里不仅有男人,也有不少女人,端秀就曾经看到过有姑娘发的求裹脚的帖子,让她吃惊的是底下居然有不少回应者,不禁让人感叹封建余毒的遗祸之深远!
端秀本来就对裹脚一事不以为意,只是应她娘的要求一直在外人面前装个像,免得被人嚼舌,此时便放下心思,大大方方的脱鞋上床了。
娉婷看着她的脚怔怔的出了一会儿神,对端秀感叹道:“表姐,我自从裹脚,都快忘记脚真正的样子了,我看你的脚也很好看啊,皮肤雪白,指甲粉红,为什么有很多人就不喜欢呢?而且我看你的脚小巧可爱,好多人裹的脚还没有你的脚小呢!”
端秀这具身体不仅脚小,身上的骨骼也都很是小巧纤细,很能藏肉,摸着很是丰腴柔软,要是按现代的什么体脂率来算,她估计就是个胖子了,但现在看着只会觉得她圆润可爱,是很占便宜的体质。
娉婷说得还真不错,她的脚现在估计也就是个30码左右的样子,真的算小了,有些裹脚失败的或是先天条件限制,裹出来的脚只是尖尖的、弯弯的,勉强有个样子,却并不小,还不如不裹呢。
娉婷神神秘秘的趴在她耳边说:“我也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五姐的脚比你还大呢!”
端秀看她一眼,心想,像她舅舅这样的官宦人家,最是讲究,裹脚的条件也好,肯定都是请的那些特别有经验有手段的专业裹脚婆子来裹的,怎么五姐的脚会比她还大呢。
“是真的,不信你明天留意看,她因怕人笑话,平日都穿的阔腿裤严严实实遮起来的,就连裙子也比正常的长几寸,就怕露出整个脚来,她马上也要说婆家了,生怕别人轻视了她,所以近来脾气大得很!”
“你是不是疑惑她为什么脚裹得那样大?”娉婷一副八卦精附体的摸样,可见平日里憋得狠了,不等端秀回话,就继续说:“她是在省城出生长大的,跟着她姨娘在外面直过到七八岁才回来,她姨娘是个戏子,没什么见识,也没想着给她裹脚,你想,七八岁的时候脚都长得定型了,骨头也硬了,再裹能有什么好样子,当时太太都说不让裹了,免得人受罪,可她姨娘却不同意,她看着我们家里女孩子都裹了脚,非叫给五姐也裹了,当时五姐差点没给疼死,脚都烂了一多半呢!”
端秀想象着那个场景,生生打了个寒噤,她以前因为好奇,曾经百度过这方面的事,她知道以前裹脚,为了使脚更瘦更窄更小,会把碎瓷片塞在脚底,强行让女孩子在碎瓷上行走,扎得皮破血流,却不医治,而是继续裹着,让它腐烂,最后把那腐肉生生剜去!想一想也知道五姐当年受了多大的罪,最惨的是遭了罪却没得到一个好的结果。
“好了好了,咱们不说这个了,表姐,你要给我讲什么故事呀!”小姑娘期待的望着她,即使在黑暗的帐子里端秀也能看到眼里闪烁的星光。
端秀想了想,十多岁的孩子肯定是不适合给她讲什么才子佳人、情情爱爱的言情小说了,说个《红楼梦》都怕被别人说她是在传播□□读物呢,她又是个女孩子,恐怕对什么武侠、军事、历史之类的也不感兴趣,一时拿不定主意,便干脆问她道:“那你想听什么样的?”
“上午胜儿说的那个故事,就是狐狸精那个故事,表姐知道么?”
看来小姑娘还是对志怪奇幻类德故事感兴趣啊,也对,这么大年纪的孩子正是天马行空爱幻想的时候,喜欢些鬼怪传奇也正常。
“那我给你讲一个画皮的故事吧!”这可比小翠更加经典,更受人欢迎。
“画皮?那是什么,讲作画的么?”
“嗯,不是,是讲一个披着美人皮的鬼怪害人的故事。”
要说《聊斋志异》里的故事,除了《倩女幽魂》外,就属那年年翻拍的《画皮》最出名了,能历经时间考验,流传几百年而不衰的故事,可见它的生命力是经得起考验的,而且每一次的改编和拍摄也都有他自己的时代特性,还总能挖掘出不同的看点,实在是个万金油般的改编好素材。
像我们看到的“小唯”版画皮,其实剧情已经与最开始的小说情节完全不一样了,更加偏向于现代大众喜爱的特效、人妖恋、战争等的刻画。
而真正的《画皮》说的是什么呢,说是王生因贪恋美色,被一只画皮鬼怪引诱,然后被开膛掏心而死,他的妻子十分伤心,为了救他,跪求高人化成的乞丐,甚至吞食乞丐的浓痰鼻涕,最后嚎啕大哭时吐出一颗心脏,救活了丈夫。
全文不到2000字,大半篇幅都在描写王妻求人、道士收妖和王生好色,关于妖怪的外貌描写就一句“面翠色、齿如锯”,如果真照着小说来讲,未免太过无趣。
端秀觉得,要论改编,还是黄金时代的香港最厉害,因为特殊的政治、文化、历史和地理环境,人们的思想无限开放和活跃,那段时间的影视剧堪称百花齐放,各种经典影视层出不穷,当年看过的电视剧,20年后还能哼唱出它的主题曲,给人留下的记忆可以说十分深刻。
而后来各种翻拍的电视剧,在各种类似“建国后不准成精”的要求下,很多都被改编得面目全非,基本没有能超越前作的,除了噱头和花边,连主线内涵都能抛弃,糊的十分彻底,只叫人看得哭笑不得,百无聊赖,更别提给人留下什么回忆了。
香港曾经就拍过一部改编的画皮连续剧,虽然并不出名,可却给了当时年纪还小的端秀很深的印象,因为它即最大程度的尊重了原著,也丰满了里面的人物形象和故事情节。
这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多才多艺的戏班台柱子云艳,因容貌丑陋,难得心中所爱,且经常遭遇冷眼恶语,不公待遇,但她无可奈何,只能忍气吞声,委曲求全。戏班在一次劫难中,全员被杀,云艳更是惨遭□□,悲愤自尽,最终化作厉鬼,为了复仇,她经常披上美丽的人皮,化作绝色美女,引诱好色之徒,将其挖心致死,王生便是其中一个受到勾引的人,他被云艳美丽的皮囊迷得神魂颠倒,不惜抛弃妻子,整日沉迷美色,最终落得挖心的下场,王妻却始终坚贞不二,为救丈夫,吃尽苦头,最终感动道士,挺身除妖,终令王生复活,一家团圆。
其实在现代人看来,这样的故事不免有些老生常谈,而且结局肯定也不怎么受人喜爱,许多人会说这种渣男就该让他去死或者说云艳也是受害者不该被抹杀云云,这就是时代带给人的不同的三观,可端秀总不能告诉一个封建社会长大的大家闺秀现代人的观念吧,那么这个故事就再合适不过了。
端秀略回忆了一下,理了理思路,便将要讲的故事情节大体理顺了。
有些人善于言语,本来平凡不过的事和人,一经过他的嘴,便会立马活色生香,引人入胜起来,而有些人却恰好相反,连让人捧腹的笑话也能被他讲的干巴巴、冷冰冰,完全失去活力和趣味,幸亏端秀只是不爱交际,在这方面却很有几分灵光,讲起故事来简直活灵活现,还有曾在寝室讲鬼故事把同学吓得噩梦连连的伟绩。
两小姑娘躺在寂静的帷帐里,一人说一人听,间或伴随着端秀模拟不同角色的语气和感情时发出的各种不同声气,而娉婷则时而沉醉,时而惊呼,时而大笑,时而忍泪,两人直说到半夜才止。
娉婷久久流连在那神奇的世界中回不过神来,那云艳真是可怜可悲又可恨,她遭遇不公,内心不平可以理解,但是不应该牵扯到无辜的人,害□□离子散,那些好色之徒也真是可恨,就算爱她美貌,纳她为妾就好了呀,居然还要抛弃结发妻子……
“表姐,这故事真好听,不,是你讲的真好,我,我从来没听过这样好听的故事,从来没人有像你这样讲过故事,就连穈表哥也比不上你!”端秀一连讲了三四个小时,有时要掐着嗓子扮柔弱,有时要粗着嗓子装男人,又要学厉鬼声嘶力竭的吼叫,可以说是戏精本精了,一人演活了一部戏,嗓子早已干得冒烟,只不过她也好久好久不曾这样与人夜话过了,越说越兴奋,越讲越放得开,最后几乎手舞足蹈了,那里还顾得上喝水,这一停下来才发觉出来,便起身打算去喝水。
娉婷倒也机灵,赶紧起身道::“表姐,你是要喝水还是起夜?”“喝水。”
“我来,我来,你坐着,这房里黑漆漆的,你又不熟悉,别磕着碰着了!”说罢就下床摸索着去倒水了。
她自己哪里干过这种事,以往都是叫陪夜的丫头伺候的,可现在她却心甘情愿,听完表姐的故事后,她只觉得胸腔里鼓胀胀的,脑子也闹哄哄,整个人又像在云端飘,又像在花间逛,只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一番激荡之情。
她觉得,以后表姐就是她最崇拜的人了,别说给她端茶倒水了,给她端马桶她都愿意啊,只要表姐能多多的给她讲故事!
端秀可想不到这么一个故事居然让小表妹就崇拜上她了,她也不知道她那种绘声绘色讲故事的方式和跌但起伏的故事情节给小表妹带来了多大的心灵冲击。
她喝过水,和小表妹重新躺下,兴奋点过去后,便只觉困意上涌,她早已养成早睡早起的好习惯了,突然熬个夜还真不习惯,想想前世凌晨三四点睡,中午12点起的夜猫子生活,仿佛是梦境一般了。
娉婷本还意犹未尽,想跟表姐讨论一下故事情节和人物,看表姐困得哈欠连连,只好作罢,道声晚安,各自睡去。